醉酒男子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90余次被拘留

2017-04-14 16:29: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彭延群 武东杰

  大众网淄博4月14日讯 张店一醉酒男子3天内无故拨打“110”报警电话达90余次,且不断用言语辱骂接警员,最终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张店公安分局依法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4月10日至4月12日,张店公安分局指挥中心110接处警大厅先后多次接到一名男子用电话号码为138******24的手机拨打的110报警电话,该男子报警期间口齿不清,疑似醉酒。经核实,其3天内恶意拨打110骚扰电话竟达90余次,恶意扰乱了警方110工作秩序。

  4月12日,张店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在查明情况后,立即向该男子所在地大张派出所下达处警指令,随后,该所值班民警在辖区内一车库中找到该醉酒男子,并将其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查,该男系李某,因家庭矛盾纠纷,内心郁积无处发泄,便酒后恶意拨打110骚扰电话。目前,李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张店公安分局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故意谎报警情或拨打骚扰电话,会受到相应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第一项“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对恶意骚扰,多次或连续拨打骚扰电话,严重影响正常接警工作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故意谎报警情,影响正常警情处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彭延群 武东杰)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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