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男子给朋友干活时盗窃现金 骗妻子钱是捡来的

2017-04-25 13:4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李靖婷

  大众网临沂4月25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李靖婷)费县薛庄镇的邵某某,在给朋友帮忙干活时盗窃现金一万余元,骗妻子钱是自己捡的。4月20日,费县公安局薛庄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将涉嫌盗窃的邵某某抓获。

  43岁的邵某某十年前曾因抢劫罪被判入狱,目前,一家三口仅依靠他平时砍树挣钱维持生活。4月16日,邵某某的朋友林某让他帮忙搬挪太阳能,在搬运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手提包,开始大家对这个手提包都没有太多的注意,邵某某随即捡起手提包扔在了一旁。

  因为好奇,邵某某支开了林某的父亲打开了手提包,发现手提包内有大量现金,顺势将现金装入了自己口袋。搬挪完太阳能后,林某开着车带着邵某某一起去沂南买树,路过邵某某的家门口,邵某某以回家拿钱为由,将自己盗窃来的一万余元交给了自己的妻子,告诉妻子钱是自己捡的。

  4月16日晚,回家后的林某发现手提包内的现金不翼而飞,便打电话询问邵某某是否见过手提包内的现金,邵某某矢口否认。4月17日早晨,林某将邵某某叫至家中进行询问,邵某某佯装不是自己偷的。看到朋友焦急的样子,邵某某不忍,又假装为了朋友义气就当作是自己盗窃的现金。随后,邵某某回到家中问妻子要来了一万元现金,由于归还数额不够,邵某某又给林某写了一张欠条,答应三天内归还,过了三天后邵某某仍无归还余款的意向,林某便报了警。

  费县公安局薛庄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通过细致分析案情,确定邵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4月20日将其抓获。

  民警通过对林某父亲、邵某某妻子询问,证实了邵某某"捡"来的一万余元正是林某丢失的一万余元。经过讯问,邵某某对自己盗窃行为仍不知悔改。然而,人证、物证俱在,邵某某仍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现已被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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