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这些新政将影响烟台人的生活 涉及多方面

2018-01-02 07:50:00 来源: 水母网 作者: 李少鹏

  今起,这些新政将影响市民生活

   买车购置税、贷款政策调整,点外卖要看有没有实体店,境外取现金注意额度限制

   水母网1月1日讯(YMG记者 李少鹏)2018年已至,从今日起(1月1日),一新政新规开始正式落地实施,并将影响每一个烟台人的生活。这些政策涉及消费、旅游、金融、文化、饮食等方方面面,快来看看都有些那些变化吧。

   买车前算清账:

   购置税和贷款比例有所调整

   自2018年1月1日起,1.6升及以下汽车购置税将恢复10%的税率,而现在执行的税率为7.5%。根据此前国家的有关规定,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即由10%税率减至按5%税率征收;在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购置税的税率由5%提高至7.5%;2018年1月1日后,1.6升排量及以下车型将不再享有购置税优惠政策,税率由7.5%提升至10%。

   优惠政策取消,意味着买车要花更多的钱。目前购置税的计算方式为汽车销售发票的价格÷1.17(增值税)×购置税百分比=车辆购置税金额。市民买一辆1.6升排量及以下10万元的汽车,按明年10%的购置税缴税,就是100000÷1.17×10%=8547元。

   按照目前购置税7.5%计算,应该缴的购置税:100000÷1.17×7.5%=6410元,相差2137元。以此类推,市民购买15万元的车,要多掏3205元;买20万元的车,要多掏4274元。

   在购置税优惠取消的同时,购车贷款门槛则有所降低。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在此前的规定中,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

   也就是说,在明年的贷款购车新政中,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比例未进行调整;新增了新能源汽车贷款方面的条例,首付1.5成即可买新能源车;提高了二手车贷比例,从50%提到了70%。

   境外取现注意额度限制:

   每人每年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2018年1月1日起,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取现的额度管控有所调整。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今后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

   在此前的规定中,是每张卡每年不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而今年开始调整为个人名下的所有银行卡明年不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

   同时,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此前外币卡境外取现的每日额度是不超过等值1000美金。

   新规实施后,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超过年度额度、且恶意提取现金者,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通知》明确,新规实施后将不影响个人刷卡境外消费,个人出境旅游、商务、留学所涉食、宿、行、购等均可以使用银行卡支付,且不占用个人便利化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

   导游新规实施:

   游客、导游合法权益均得到保障

   2018年1月1日起,《导游管理办法》开始正式实施。该办法主要规范导游执业许可和执业行为,促进导游执业保障激励,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对游客和导游的合法权益均有明确规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对规范导游日常执业活动、保障游客权益方面,《办法》要求导游证和身份标识佩戴、导游职责规范、突发事件处置等。同时,还细化了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明确导游执业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等十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导游执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办法》还确保了导游在执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明确提出,对于旅行社和旅行者提出侮辱人格、违反其职业道德、不符合民族风俗习惯等要求,导游有权拒绝;旅行社要求导游接待以不合理低价组织的旅游团队或者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导游有权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等。

   点外卖要多个心眼:

   下单前看看商户有没有实体店

   2018年1月1日开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此前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简单来说,该办法明确了“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即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同时,要求负责送餐的“外卖小哥”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

   “奶粉配方注册制”实施:

   没有取得注册的企业将不能生产

   宝宝家长们关心的奶粉,也将迎来重大改变。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中国对奶粉配方的管理由备案制改为注册制,这一办法也被称为“史上最严奶粉新政”。从2018年1月1日起,新注册奶粉将全面上市。

   从2018年1月1日起,凡是没有取得注册的生产企业就不能再继续生产,直到重新注册完成。截至目前,已有940个配方获批准。接下来将加快审批进度,力争201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申请配方的注册,并在配方审查中明确,对配方要求的营养素一个不能少,可选择添加的必须明示,不应使用的坚决禁止,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放心、高质量的乳制品。

   图书馆将更加惠民便民:

   《公共图书馆法》要求四类服务免费

   作为国家层面公共文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公共图书馆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服务、管理和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包括要求公共图书馆在公休日应当开放,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有开放时间;文献信息查询、借阅,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均应该免费提供服务。

   考虑到了少年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需求,要求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积极创造条件,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文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等。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姜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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