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农民工拿到钱过好年!山东印发通知清理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2017-12-05 07:4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12月5日讯 12月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全文如下:

  眼下年关将至,大批农民工开始返乡,为进一步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清理工作,确保辛苦一年的农民工们拿到钱过好年,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先后出台政策措施,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企业也不同程度存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确保广大农民工拿到钱过好年。

  二、认真开展专项治理 

  1.迅速摸清拖欠农民工工资底数。各级政府要抓紧组织力量,对本区域内所有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切实摸清欠薪底数,建立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拿出解决方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要按照国家12部委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好我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2.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欠薪全面清零。对于政府项目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立即督促建设单位将应付工程款中的农民工工资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在2017年12月底前实现政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清零,为社会作出表率。

  3.严厉查处非政府项目欠薪。对非政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责令用人单位尽快解决,确保春节前农民工拿到辛苦钱回家过年。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建立健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欠薪重大违法行为。要落实联合惩戒机制,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于确实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当地政府要主动作为,及时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解决好农民工生活困难。要统筹解决企业关停并转、经营不善导致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4.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强化调裁衔接,落实调解建议书、委托调解、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等制度,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对农民工因拖欠工资申请仲裁的争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对集体欠薪争议或涉及金额较大的欠薪争议案件要挂牌督办。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提高欠薪争议案件裁决效率。

  三、加快构建长效机制 

  要认真落实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尽快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一书两金一卡”制度和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制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挂靠承包、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垫资施工等问题。改进工程建设领域用工方式,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推行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严格压实工作责任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工作专班,靠前指挥、积极作为,依法依规、综合施策,统筹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把矛盾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地要在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切实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要加大督导问责力度,第一时间督促相关部门、企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整改不力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处理,对顶风违法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严肃问责。各市要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省委、省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专项督查。

  2.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各级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各级公安部门既要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又要密切掌握相关动向,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维护群众诉求与社会稳定。各施工承包单位是清理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责任主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引导其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严格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3.加大宣传舆论引导。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浅出地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积极宣传各地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支付责任,引导农民工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解决欠薪问题。要公开曝光一批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件,对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孙翔

推荐阅读
  • 济南昨切换“优质蓝天” 预报接下来几天早晨还是挺冷

    3.jpg

    12月2日18时15分,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发布黄色预警,并于当天20时启动Ⅲ级响应。3日12时,济南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从中度污染变成重度污染,出现了此前预期AQI超过200的情况,这一时段的济南陷入灰蒙蒙的天色中。[详细]

    12-05 07-12舜网-济南时报
  • 青岛即墨淘宝村探访:6000万片暖宝宝从这里飞往全国

    4.jpg

    在青岛即墨移风店镇,有个因暖宝宝而出名的村,这个村就是七级东南村。为了按时完成这笔订单,车间里的50多名工人每天都加班加点地生产暖宝宝,一天10个小时忙下来,能生产30多万片,全部通过电商平台销售。[详细]

    12-05 07-12齐鲁壹点
  • 山东县市发展前十名,九个在胶东!你家上榜了吗?

    1.jpg

    12月3日,山东大学县域发展研究院发布《五大发展理念视角下山东省县域科学发展评估与排名》,首次依据“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对山东县域发展进行了考察,并分别以排名和地图的形式呈现出来。[详细]

    12-04 07-12齐鲁壹点
  • 济南三年完成零散棚户区改造!有望告别办证难

    2.jpg

    棚改旧改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也是济南市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对此,济南市住房保障局(城市更新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春华回应:“今年上半年全市摸底,济南还有31块涉及2100多户零散棚户区。[详细]

    12-05 08-12齐鲁壹点
  • 山东:2018年起宅基地上自建住宅要办许可证

    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使用宅基地进行村民自建住宅建设的,村民应当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许可证上载明用地范围和建筑高度、层数等。《办法》还要求,乡、镇政府或街道办应建立乡村建设工程开...[详细]

    12-05 08-12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 可境外揽工程,青岛66家建筑企业获“出国资质”

    2017年青岛备案在册参与境外工程建设的企业数量由去年的 55家提升至66家;新增7家晋升特级资质的建筑企业,总量达到10 家。截至目前,加上青建集团股份公司、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之前已获得特级资质的企业,青岛市共有10家特级资质企业。[详细]

    12-05 08-12齐鲁壹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