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行政管理看“信用” 进“黑名单”行政审批或受限

2017-11-24 07:20:00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邢振宇

  齐鲁晚报11月23日讯(记者 邢振宇)11月21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监管的公告》, 即日起将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根据信用状况对行政相对人 依法依规采取激励、支持或限制、禁止的措施。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市场 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有效运行,山东省 发展改革委即日起将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2017年11月22日起,省发展改革委将对经政务大厅申报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 批和初步审查等事项实施信用监管,在具体审批过程中将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信息作 为重要参考,根据信用状况对行政相对人依法依规采取激励、支持或限制、禁止的 措施。

  对于有不良信用记录和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行政相对人办理的申请事项, 根据其信用状况,在办理环节实施从严审核、减少额度、审慎性参考、限制申报、 不予受理等相应惩戒措施;在受理环节,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信用状况自动查询并进 行标注提醒,行政相对人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申报。

  而对被列入守信“红名单”或近三年无失信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在受理和办理 等环节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公告要求,2017年11月22日起,行政相对人首次在政务大厅网上申报平台进行 项目申报时,应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果发生违法失信行为,自愿接 受惩戒和约束。行政相对人填报项目材料时,应填写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 信用状况查询的依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登录“信用山东”官网 (http://www.creditsd.gov.cn/ )进行查询。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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