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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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宁高新区交警大队在夜间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活动,查获几名“酒司机”。其中一名酒后驾车的男子面对执勤交警检查,不仅不好好配合调查,反而花样百出、拼命狡辩,上演了一出让人啼笑皆非的“掉包计”。
“狡猾”酒司机偷换座,监控视频还原真相
高新区交警大队凯赛中队中队长董蕊告诉记者,检查当晚民警于辖区327国道设置卡点,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酒精检测。绝大多数驾驶员也都能配合民警执法。但是,就在检查过程中,民警注意到,前方不远处有一辆斯柯达轿车在路边停了下来。随后,从车上走下来两个人并迅速又回到了车上。
“看到前方执勤交警,驾驶员忽然下车,这两人是不是有什么猫腻?”出于职业的敏感性,执勤交警待该车辆上前后立即对其进行拦截。结果,刚一打开车门就闻到了明显的酒味。经检测民警发现,驾驶员本人并没有饮酒,而副驾驶则存在较为明显的饮酒行为。“如果没有饮酒,那么这辆车为什么要停下来?驾驶员走下来又上去是不是上演了一出掉包计?”鉴于驾驶员的行为存在较大疑问,执勤民警现场对二人开展讯问。饮酒男子坚称自己一直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并没有开车,开车的男子是自己的朋友但没有喝酒,二人之间根本不存在调包行为。
可是凭借着多年的执法经验,执勤交警意识到问题绝非这么简单。董蕊立即决定联系监控中心并调取了该斯柯达轿车的车辆信息及行驶轨迹。结果发现,事发当晚6时15分起,该车辆便出现在高新区辖区道路上,期间多处监控视频显示驾驶员一直为刘某。但是到了当晚10时20分,也就是该车辆被查的时间,该斯柯达轿车的驾驶员则忽然换成了原本坐在副驾驶上的男子。这一系列视频充分证实了民警当初的猜测——刘某及其伙伴的确存在“掉包”的违法行为。
出于义气作伪证,好哥们双双违法
“以往夜查酒驾的过程中我们遇到过好多类似的‘顶包事件’。酒驾司机生怕自己被罚,于是找同车的好友或者家人顶罪。而同车好友或家人则出于义气亲情,对警方谎称是自己开的车。可殊不知,这看似情有可原的行为却严重违反了法律。”董蕊告诉记者,酒后驾驶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尤其是醉驾更是违反《刑法》。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会面临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则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那些出于义气或亲情的“顶包”则更是涉嫌作伪证。根据《刑法》第305条规定,犯伪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本报再次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遵章出行,切记不要心怀侥幸,酒后驾驶。同时,在被警方查处后更应该认真配合调查,切勿一错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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