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明年再改造240个老旧小区 文化宫奇山等在列

2017-11-02 16:50:00 来源: 胶东在线 作者: 嘉伟

  胶东在线11月2日讯(记者 嘉伟 通讯员 王娜)烟台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有了新进展。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今年,我市对71个老旧小区、6.3万户进行了整治改造,截至10月底,竣工项目35个,其余项目年底前完工。明年我市将继续整治改造老旧小区240个,至2018年底将总计改造小区456个,受益居民达到26.6万户。

  老旧住宅小区,是指城镇和工矿区中1995年前建成投入使用、配套设施较差、群众整治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组团、楼院),小区须位于城镇建成区内国有土地上,住宅为多层以上楼房,且主体建筑基本完好(不含危旧房),未列入未来10年内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重大项目建设等计划。

  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便民、利民、为民、安民为目标,以健全完善制度、改善基础设施、加强环境整治、强化治安防范为重点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今年,我市争取省级奖补资金4509万元,对71个老旧小区、461.4万平方米、6.3万户进行了整治改造,截至10月底,2017年改造项目全部开工,竣工项目35个、301.3万平方米、41771户,竣工率66.5%,其余项目都将在今年年底前完工。

  近年来,芝罘区投资1.2亿元完成所有老旧小区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与公安“天网工程”、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并网运行,打造无缝覆盖的数字移动监控网络。开发区2011年起就开展了“美化家园”行动,到2017年财政累计投入2.1亿元,对2000年前建成的20个老旧小区进行了改造提升,部分楼宇还进行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群众生活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

  记者了解到,经前期各县市区街道办事处摸底统计,明年我市将继续整治改造老旧小区240个、615.1万平方米、7.1万户,包括芝罘区文化宫小区、奇山小区;莱山区闻涛山庄、凤凰小区、孙家滩小区等。2018年度项目将于7月底前全部开工,11月底前全部完工。至2018年底,我市将总计改造小区456个、2117.7万平方米,受益居民达到26.6万户。

  为切实做好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提高改造质量和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我市住建部门在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政策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于近期编制了《烟台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对小区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房屋修缮、物业管理、小区海绵城市系统构建、节能设施改造等8个方面的分项工程目标、原则、技术要求提出了指导意见,为因地制宜做好改造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技术导则》主要内容归纳为“三清四改五升级”。“三清”即“违法建设清理”、“环卫垃圾清理”、“户外广告清理”;“四改”即“基础设施改造”、“市政管线改造”、“海绵城市改造”、“节能设施改造”;“五升级”即“环境绿化升级”、“安防设施升级”、“健身设施升级”、“便民设施升级”、“物业服务升级”。

  后期物业管理方面,各县市区可择优选定骨干物业企业,由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作协议书》。物业企业接管老旧小区后,采取“先期介入、先行接管、先行服务,分期分层次整治改造”的办法,先配套安保、环卫设施,开展卫生保洁、秩序维护、门卫执勤等简易物业服务,再配合所在街道或社区进行整治改造。具备条件的小区,应当实施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不具备条件的小区,整治改造后应当由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接管,实施简易物业管理,统一配备保安人员,维护公共秩序,配备保洁人员,提供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服务。物业收费标准应按照《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科学合理制定。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高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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