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事业单位职工注意!你的工作将发生这些变化!

2017-09-18 12:10:36 来源: 德州晚报 作者: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推广13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

  小编梳理后发现,在创新创业政策环境方面,诸多事关事业单位的创新举措将进行全国推广!快往下看↓↓↓

  13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将推行

  《通知》提出,为进一步加大支持创新的力度,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创新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将在全国或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等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内,推广涉及四个方面共13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

  两项关于事业单位的创新举措将于全国推广!

  1、事业单位编制将省内统筹

  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调剂使用制度,形成需求引领、基数不变、存量整合、动态供给的编制管理新模式。

  2、事业单位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事业单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高校和科研院所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事业编制有多重要?

  事业编制是指各类事业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其经费由国家事业费开支。与行政编制相比,事业编制使用范围广泛,总量不断增长,经费开支形式多样,受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因素的约束较强。

  对于事业单位来说,编制是岗位设置、核定收支和财政给予补助的依据。而事业单位可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情况。其中,全额拨款、差额拨款是财政全部或者部分负担“人头费”。在事业单位存在“用工双轨制”的情况下,普遍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

  “编外员工干得再多、干得再好,通常和编制内员工没法比。收入差距是一方面,还难以享受到编制内员工完整的福利待遇,如落户口、评职称等,得不到平等的机会。”在北京某大学的行政岗位工作了近10年的张红(化名)表示,“在同一个单位干同样的工作,编内和编外却享受不一样的待遇,进不了编制内,就永远是‘二等公民’。”

  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理事葛滨曾在《北京日报》刊文称,对事业单位来讲,编制的身份管理作用更为重要,同在一个事业单位里,没有事业编制就可能落不下户口,不能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不能评职称,不能晋升到高级别岗位等等。总之,有事业编制,你就是单位的“自己人”,没有事业编制,在事业单位工作,就是一个“二等公民”。

  到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将发生这些变化!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招聘、收入、管理、职称、创业等方面推进改革。目前,一些改革措施已经逐步落实,如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鼓励创新创业。到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将发生这些巨大变化!

  1、职称

  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

  最近,湖北、山西等省份发布相关通知,对职称评审制度作出具体改革要求。

  今年起,在湖北省申报职称,外语不再作为申报的前置必备条件,由用人单位聘用时,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提出对外语水平的要求;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将根据专业特点和层次,进一步具体予以明确。

  6月16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松绑”多项职称评价事项,新政从7月1日起实施。

  2、创业

  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今年3月10日,人社部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专技人员创新创业,明确了四种情形和具体政策措施: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相关权利,并可以依协议取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专技人员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可以通过设置特设岗位、流动岗位,选拔、吸引创新人才,探索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鼓励绩效工资分配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人员倾斜。

  3、管理

  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建立健全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核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制定配套政策规章,完善激励约束和监督制度。

  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组织实施工作,完成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行工作,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探索高校、公立医院等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进一步释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活力。据北京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这一改革就将开始在北京部分单位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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