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重大专项最高可获补300万

2017-09-15 14:48:00 来源: 威海网·威海日报 作者: 孙世超

  威海市出台办法对6类12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予以资金扶持

  重大专项最高可获补300万

  威海网讯(记者 孙世超 通讯员 姜琳琳) 威海市财政局、威海市经信委近日联合印发《威海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设立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扶持威海市软件产业加快发展。

  据介绍,《办法》从鼓励软件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成长型软件企业发展、壮大软件产业集群以及加快软件产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对6类12项项目予以资金扶持。政策支持范围包括环翠区、文登区、乳山市、高区、经区、临港区及威海(荣成)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范围内的项目。

  《办法》规定,三种基地园区类项目可获得资金扶持。其中包括,软件人才培训基地补助,对申报并入选“威海市软件人才培训基地”的培训机构,根据申报年度实际结业的培训人数,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培训机构不超过20万元的培训补贴;优秀软件企业孵化基地奖励,对申报并入选“威海市优秀软件企业孵化基地”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建设或运营单位一次性奖励和一定比例的租金优惠,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此外,对首次通过国家级和省级软件产业园区(基地)认定或获得称号的园区,给予负责其管理运营的企事业单位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促进软件产业发展,企业是关键。《办法》设立了企业培育类项目,即对申报并入选“威海市领军软件企业”的企业,根据申报年度软件业务收入、增长幅度指标,分档次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申报并入选“威海市潜力新星软件企业”的企业,分档次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根据《办法》,首次获评“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中国十大创新软件企业”、“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的,每获一项可获得一次性奖励5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取得相关专业资质的软件企业,我市将给予最低10万元、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创新,是软件产业发展的核心和灵魂。“鼓励企业创新,也是此次《办法》出台的重要内容。”威海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办法》提出,对新认定为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的软件企业,根据当年专项资金规模和申报情况,按照30万元至50万元的统一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对市级软件产业重大专项,将给予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此外,为壮大软件产业骨干力量,积极鼓励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入选世界500强企业)及研发机构投资落户我市,自落户后第一次租用办公用房之日起3年内,按租用办公用房租金的50%给予补助,租金标准在每月50元/平方米以内,补助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据悉,威海市已于近期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管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王乐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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