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车在小区内也不能乱停,已有车辆被贴罚单

2017-09-15 14:17:00 来源: 日照网 作者:

  日照市开展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以来,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现象屡禁不止,如遇火灾,严重影响灭火救援。

  9月13日晚,东港消防开展集中整治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贴出了首批“违法停车告知单”,打通了“救援生命通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五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处罚。

  《山东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派出所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义实施,法律文书加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

  东港大队根据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整治小区乱停车。借鉴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路边违法停车贴告知单的做法,根据《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制作了《违法停车告知单》。

  《违法停车告知单》分白红两联,首先描述车辆的外貌,告知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公安机关已对违法车辆拍照取证,占用消防通道属于违法行为,应立即移走,并持本告知单,到当地派出所接受“警告”的行政处罚,对在5个工作日内未到派出所接受处罚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联合交警部门调取车主信息,使用《传唤证》将其传唤到当地派出所接受处罚。对于被贴单两次及两次以上的车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及《山东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每次递增罚款50元的处罚实施。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姜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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