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集中销毁1.5吨禁止进境物品,有的你不一定认识

2017-09-15 10:34:00 来源: 闪电新闻 作者:

  近日,结合全国“质量月”活动,山东检验检疫局在烟台对近期全省口岸截获的1402批次、1500公斤旅客携带、邮寄的禁止进境物实施集中销毁。

  闪电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销毁的物品包括山东各旅检通道、邮政口岸截获的生熟肉类、水产品、蛋制品等动物及动物产品类;新鲜蔬菜水果、种子苗木等植物及植物产品类;土壤、标本等其他检疫物。

  检验检疫人员介绍,旅客外出旅游通过携带或邮寄禁止进境物入境的现象逐年递增,其中有的物品存在传播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植物疫情的风险。烟台检验检疫局邮检办事处检验检疫科副科长侯磊告诉记者:“ 这些肉制品都是在国外的正规超市或者正规渠道购买的。他们认为是安全的,没有风险的。但实际上,这种肉制品未经我们中国检验检疫部门检疫合格肉制品,一旦进境,将会有携带传播疯牛病口蹄疫。牛病马病等一些重大的动物疫病的危害,对我国的畜牧业,生态安全造成重大的威胁。”

  检验检疫人员多次在截获的食品、种子苗木、水果中发现致病性沙门氏菌、法国野燕麦、桔小实蝇等有害生物。除了携带食品入境,携带违规化妆品等特殊物品入境的旅客也逐年增多。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处副处长生成选介绍,在2012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联合颁发的1712号公告,这个公告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和邮寄进禁止出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其中,美容针就属于名录里的其他检疫物之列,也属于名录规定的16类产品其中之一。属于我们国家禁止进境物一个产品,所以说是严禁进入的,如果在口岸发现这种产品,一律说扣除处理。

  据了解,仅2016年山东口岸就从旅检、邮检等渠道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47种次,比2015年增长30.6%,有效防止了疫病疫情的传入传出,确保了国门生物安全。检验检疫人员提醒市民,为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我国法律规定严禁旅客携带、邮寄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禁止进境物入境,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将视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最高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

  (闪电新闻)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刘美显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