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老赖为躲债换七八十个手机号,批捕当天就还了钱

2017-09-11 18:4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贺辉

  大众网济南9月11日讯  9月6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将1000万执行款过付给刘某某时,他激动的留下了泪水,在此之前刘某某已经艰难讨债4年多未果。欠款人庄某某具有很强的规避执行能力,为了躲债多次转移财产、居无定所,先后换过七八十个手机号。然而在法院提请检方对其批捕的当天,庄某某家人就交付了200万执行款,一个月后又交付执行款800万。

  6日,刘某某来到济南市市中区法院,给法官送来了一面“浩然正气 明镜高悬”的锦旗。刘某某追要4年多未果的1000万欠款,在法院“百日执行攻坚”活动中最终得以执行。而这起案件的欠款人庄某某在8月1日被法院提请检方批捕,该案也是今年济南市执行案件中首个批捕案例。

  犯罪嫌疑人庄某某是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告人,他于2012年8月和10月两次向刘某某借款共计1000万元。从2013年8月起,庄某某就未再支付利息,也没有偿还本金。2013年12月,刘某某将庄某某诉至市中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签署和解协议。然而,庄某某签了调解协议后立马就消失了,不还钱也不接电话,刘某某无奈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承办法官郝振龙介绍,庄某某具有很强的规避执行能力,不但多次转移财产,而且居无定所,光电话号码就换了七八十个。2014年5月起,面对法院先后下达的报告财产令、拘留决定书,庄某某始终躲藏起来避而不见,直到2015年3月法院找到庄某某行踪后将其司法拘留15天。被拘留后的庄某某仍未还款,而是在释放后彻底人间蒸发。这期间,执行法官们从来没有放弃寻找庄某某。

  在掌握了庄某某转移财产的证据后,2016年11月市中区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相互配合,于今年8月1日由检方对庄某某批准逮捕。批捕当日,庄某某家人立即交付了200万执行款,一个月后又主动将800万执行款转到法院账户。9月6日,法院将1000万执行款过付给刘某某。

  2016年以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22件,其中6起案件的被执行人都已主动履行义务。自今年6月份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活动以来,市中区法院共拘传11人、搜查27人、拘留37人、罚款23人,强制腾房7次。(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贺辉 通讯员 李冬华)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毛德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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