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2017-09-04 10:5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1624     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和明清街交叉口有一个叫码头故事的饭店,该饭店油烟扰民严重,污水不知道到哪,但是气味很难闻,平时营业期间噪音太大。 淄博市 水、油烟、噪声     1.该饭店无专用烟道,外排烟道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因收集不彻底产生异味。

 

    2.该饭店已安装油水分离器,污水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3.《边界噪声监测报告》显示,该饭店昼间噪声监测实测值56.6分贝,标准值60分贝,检测结果合格。

停产整治     责令该饭店停业整改,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2 1625     潍坊市安丘市金冢子镇岳家店子村206国道旁边有一个安丘同喜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厂子里面修建了一个污水池,但是水没有排到里面去,而是从厂子里面挖了管道流到外面去了,该厂还使用氨制冷,现在国家规定是不允许用氨的。 潍坊市 水、其他     1.安丘同喜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6月14日,安丘市环保局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对企业断电、贴封条,立案处罚,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举报反映的管道为该公司修建的,将污水接入安丘市污水管网的管道,8月10号竣工,一直未使用,群众所反映外接管网情况为误解。

 

    2.“使用液氨制冷”问题:该公司使用液氨制冷,液氨储量4吨。压力容纳器、管道取得相关部门的注册登记证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基本健全,液氨储罐上方喷淋、报警、围堰、卸氨池等设施齐全,安全生产处于可接受程度。液氨符合国家安监总局冷库制冷剂使用规范要求,且国家和有关部门未出台不允许使用液氨的规定。

停产整治     1.对生产车间和部分生产设备采取了断电处理,同时张贴封条,防止企业私自生产。责令该公司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前不得投产。

 

    2.责成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其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液氨使用等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3 1627     临沂市兰陵县鲁城镇石门铁矿西侧和南侧各建有一家大型石子加工厂,除了这两个之外,周围还有30多家小型石子加工厂,这些厂子扬尘污染严重,距离村庄太近。 临沂市 扬尘     1.关于“临沂市兰陵县石门铁矿西侧和南侧各建有一家大型石子厂,除了这两个石子厂之外,周围还有30多家小型石子厂,这些厂子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

 

    该两家石子厂均位于兰陵县鲁城镇西石门村村北,为济钢石门铁矿尾矿尾砂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有兰陵县发改局项目备案和县节能办节能批复,分两处建设,每处均包含一条碎石生产线和一条制砂生产线。因未完善环评等手续私自生产,鲁城镇政府分别于2017年2月10日、6月18日对该两家石子厂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停产整改期间,巡查发现其存在私自生产行为,造成了扬尘污染问题。2016年以来鲁城镇共排查出其他19家小型石子厂,截至2017年7月已全部拆除完毕。

    西侧石子厂未设置防尘护栏。在车辆运输尾砂过程中,因运输车辆封闭不严,导致尾砂抛洒,出现扬尘现象。

    2.关于“距离村庄太近”的问题。

   石门铁矿西侧石子厂距村约50米,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100米的要求,存在离村庄太近的现象。南侧石子厂距村约1500米。其他已拆除的19家小型石子厂均距离村庄大于100米。

责令改正、约谈     1.鲁城镇政府对该2家石子厂彻底断电,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在手续未完善前,严禁私自恢复生产。

 

    2.在石门铁矿西侧设置防尘设施,对未覆盖的尾砂进行防尘覆盖,严格执行运输车辆密闭覆盖措施,对厂区道路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

    3.鲁城镇政府加强对周边重点区域日常监管,严防已取缔石子厂私自生产,坚决杜绝非法生产现象。

 
4 1629     威海市经济开发区和利源化工有限公司,它生产胶水,含有甲苯,气味很大,对环境有污染,是危险化学品,应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是该厂没有。它的营业执照只是有油漆稀释剂的生产,没有有机胶水的生产权限。它无证生产储存,举报人往威海市安监局投诉过,很长时间了,但是没有人给举报人反馈。 威海市 大气、其他     1.关于反映“该企业气味很大,对环境有污染”的问题,经监测结果表明,该企业废气达标排放。

 

    2.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该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该企业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鲁WH安许证字(2016)100023号)。

    3.检查组在26日、27日核查库存产品及原材料时,没有发现有生产经营胶水的问题。28日上午再次组织专门力量对该企业今年以来的购销合同、出入库记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全面深入核查,发现该企业对外出具的山东增值税发票中有62份出现“509胶”及“粘合剂”产品。据此,确认该企业存在超范围生产经营有机胶水行为,举报属实。8月28日市场监管局对该举报进行了立案。

    4.威海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根据群众举报会同经区安监处执法人员于8月11日、18日、21日和23日曾先后4次对被举报的威海市和利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按《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198号)规定:市区安监部门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置,不存在逾期办理情况。

立案处罚     1.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75条规定,企业违反了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责令威海和利源化工有限公司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活动进行整顿,经企业申请并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生产。

 

    2.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对该企业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8月28日市场监管局对该举报进行了立案。经过详细调查,9月1日做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罚款人民币10万元。

 
5 1630     烟台市莱州市沙河镇黑羊山村,黑羊山村是山东省规划要复垦绿化的。山东正元地勘公司通过镇政府招标负责复垦绿化,但是这个公司非法转包给周围村民,而周边村民没有进行绿化,同时这两年有人在该地非法开采,举报过多次,一直没有解决。怀疑当地有利益勾结。 烟台市 生态     1.信访反映的“这两年有人在该地非法开采,举报过多次,一直没有解决”,该问题与第五批472号转办件反映的问题相同,反映情况属实,已按时办理上报。

 

    2.2013年7月2日,山东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批准在莱州市沙河镇实施“山东省莱州市沙河镇岐良采石场黑羊山矿区大理石岩矿山复绿项目”,同年7月7日,沙河镇政府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前期,因与平度市进行矿产资源边界确定、地上附着物清理等原因影响了复垦绿化项目的施工进度。目前,复垦绿化项目已复工,预计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经核查,复垦绿化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及技术指导人员均为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企业在施工中雇佣了部分当地村民,属正常雇佣关系,不存在非法转包的问题。

其他     1.加强巡查监管,从8月18日开始在黑羊山莱州界设立专门卡点,新设两处高清监控点,对该区域进行全天候巡查监管,严防周边县市越界开采和非法盗采等现象。

 

    2.坚持标本兼治,加快两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进度,确保2017年底全部竣工验收,切实改善区域环境面貌。

 
6 1632     济南市天桥区历山北路和新黄路交叉口往东50米配件市场A1二楼金色童年洗照片店,将洗照片药水废液直接倒进下水道,显影废液中含有重金属。 济南市 重金属     1.经查实,该件举报的“金色童年洗照片店”实为“学生时代摄影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照片的冲印、后期制作,无环保手续。

 

    2. 2017年1月1日,该店负责人与张某某签订《废药水处理协议》,照片冲洗产生的废液收集后交由张某某运输处理。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影印车间内存有170余公斤显影废液(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显影废液为危险废物HW16)。该店无危废存放及转移台账。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液直接排入下水道问题。

    3.8月25日,天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两名负责人进行约谈。经询问,该公司负责人徐某某称,自2015年10月至2017年4月,其所在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共产生显影废液约2000公斤,全部交由张某某处理。

    4.因达不到立案标准,天桥区公安分局不予对张某某立案处理。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8月25日,对该洗照片店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对其照片输出车间及170公斤废液进行查封,责令停业整顿,补办环评等手续。

 

    2.天桥区环保局对其“加工项目主体建设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违法行为处罚4万元(济天环罚告字[2017]第G-1003号);对其“将危险废物提供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个体户处置”违法行为处罚2万元(济天环罚告字[2017]第J-1002号)。

    3.8月28日,天桥区环保局已责成该店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对现场废液进行处置。8月31日,该洗照片店到济南政务大厅办理了危废处置审批手续。

 
7 1633     潍坊市临朐县城御景花园5号高层住宅楼底下商铺要开一个集贤阁牛肉砂锅店,正在招聘厨师和服务员,还有一家紧挨5号楼零距离25元火锅骨头店,一直营业中。原来规划的商业街是电子商城,未配套专用烟道,现在把油烟往地下管网排放,这两家饭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规定,已经开业的一家有噪声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举报人强烈要求取缔这两家饭店,还居民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反映过,管过,但是没有彻底处理。 潍坊市 油烟、噪声     1.集贤阁牛肉砂锅店,2017年6月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店厨房、店面已装修完毕,因没有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县城管局2017年8月7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至今一直未营业,并表示不在该处开店从事餐饮业。

 

    2.二十五元骨头火锅店,2016年10月27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前期,周边居民曾投诉过该店油烟污染和噪声问题,县城管局现场检查时,发现油烟净化设施不标准,且存在一定噪声,分别于2017年8月7日、8月20日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8月24日进行了现场核查,该店正在停业整改中。不存在油烟排入地下管网和噪声污染问题。

停产整治     停产整治,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经营。  
8 1637     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广州路与汤河路交叉口西100米,中石化加油站,油罐距离居民区太近,达不到安全距离,加油时汽油挥发有刺鼻气味,油罐车卸油时气味很重。汽油回收装置不起作用。建议把加油站迁走。 临沂市 大气     1.中石化加油站,油罐距离居民区太近,达不到安全距离情况。群众反映的加油站实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临沂分公司北城新区第五加油站,位于兰山区柳青街道广州路和汤河路交汇处西100米路北。2017年7月20日,临沂市恒泰安全生产科技咨询院对该加油站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进行了测量,并出具了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显示,罐区距西侧最近的居民楼30.8米, 距南侧广州路实测19米,距东侧最近的建筑物(沿街房)50米,距北侧最近的建筑物(加油站站房)44.5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版)》要求,二级站埋地油罐距民用建筑一类保护物间距不得低于14米,埋地油罐距城市主干路间距不得低于5.5米, 该站埋地油罐符合安全间距要求。

 

    2.加油时汽油挥发有刺鼻气味,油罐车卸油时气味很重,汽油回收装置不起作用情况。该加油站已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正常使用。兰山区环保部门曾于2017年7月31组织环境检测单位对该加油站夜间卸油情况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3.8mg/m3,最小值为15.2 mg/m3,平均值为19.4mg/m3,低于限值25g/m3,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要求;对该加油站周边环境检测结果显示,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大值为1.15mg/m3,低于限值4.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9 1638     济南市华能路汇隆广场对面有两层沿街商铺(大地锐城小区地下停车场改建),属于违建,有数家饭店(缔味尔西餐厅、麒点音乐餐厅、味之峰健康膳食、妃嫦辣麻辣香锅、锐朕烧腊饭、成都贵嫂),排放油烟,饭店内有煤气罐,附近有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 济南市 油烟     1.信访件中所述两层沿街商铺,属于大地锐城一期工程的地下部分,2011年3月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2.两层商铺共有餐饮店16家,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除锐朕烧腊饭、成都贵嫂大门关闭未营业外,其余餐饮店均正常营业。所有餐饮店油烟经过各自店内的净化设备后,全部排入汇隆广场专用烟道对外排放。经检测,汇隆广场专用烟道油烟排放达标。

    3.缔味尔西餐厅和妃嫦辣麻辣香锅店现场未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小餐饮登记证。

    4.麒点音乐餐厅、味之峰健康膳食、妃嫦辣麻辣香锅等三家餐厅使用天然气管道,缔味尔西餐厅使用电器加工食品。

    5.妃嫦辣香锅餐厅与幼儿园相邻,妃嫦辣香锅餐厅临时存放一个12.5公斤的液化气钢瓶,未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责令改正     1.历下区食药监局对缔味尔西餐厅和妃嫦辣麻辣香锅店涉嫌违反《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的行为,对缔味尔西餐厅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改正;对历下辣道麻辣香锅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停业整顿,取得小餐饮登记证后方可营业。

 

    8月26日,缔味尔西餐厅和妃嫦辣麻辣香锅店按照要求提交了小餐饮服务登记申请材料,已被核准。

    2.历下区安监局于8月23日责令妃嫦辣香锅餐厅店主立即整改,液化气钢瓶已清走,消除了安全隐患问题。同时严格落实安全制度,加强经营场所安全管理。

 
10 1639     青岛市胶州市九龙办事处西匡家茔村附近,1.有数家采石厂粉尘污染 2.沥青厂、混凝土厂,产生粉尘污染。

 

           

青岛市 大气

 

           

    1.九龙办事处西匡家茔村周边现有采石场两家,分别为王某某石子加工厂和胶州市共创建材加工厂,周边并无采石矿区,主要从事外运石料的加工生产。王某某石子加工场以往生产存在粉尘污染问题,已将其纳入“散乱污企业名单”,2017年5月18日对其断电停产,同时对石料堆进行了覆盖。胶州市共创建材加工厂于8月4日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尚未建成投产,无加工迹象。沥青厂为青岛佰路通达基础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约4万吨,无环保手续。配套建设了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对厂区内物料堆均采取了防尘网覆盖措施,并对厂区采取定期洒水、清扫等措施抑尘。因市场原料供应问题该公司间断生产,2017年7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青岛泰有砼业有限公司和青岛一源商砼有限公司,有环保审手续,配套建设布袋除尘设施,生产车间进行封闭,物料覆盖防尘网,并采取定期洒水、清扫等措施抑尘。2017年8月26日,胶州市环境监测站对2家公司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立案处罚     1.九龙办事处当场清理王某某石子加工厂厂区的集装箱和其他临时建筑,并于8月28日完成生产设备的拆除清理。2.针对青岛佰路通达基础材料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产的违法行为,胶州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8月26日立案调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3万元,并对其采取断电措施,待其完善环保手续后开工生产。  
11 1642     临沂市罗庄区傅庄办事处金昌陶瓷有限公司,环评手续不齐全,排放刺鼻的废气、废水,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临沂市 大气、水、其他     1.关于“环评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群众反映的“临沂市罗庄区傅庄办事处金昌陶瓷有限公司”实际位于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青石塘村,是临沂市罗庄家兴建陶厂的销售公司。金昌建筑陶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临沂市罗庄家兴建陶厂法人代表杨某某。该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取得罗庄环保分局《关于临沂市罗庄区家兴建陶厂年产600万平方内墙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备案意见》(临罗环发[2016]58号)。

    2.关于“排放刺鼻的废气”的问题。

    该公司产生的废气为干燥塔外排废气和窑炉外排废气,均配套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8月25日,罗庄环保分局委托山东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臭气布点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臭气浓度≤20)。

    3.关于“排放刺鼻的废水”的问题。

    该公司的生产废水及处理措施为: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后用于球磨配料;煤气站含酚废水、反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用于水煤浆制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抽粪车抽走外运沤肥。现场排查发现厂区共有2处排水口,分别位于厂区外东北角(空调冷却水排口)和东南角(雨水排口)。现场提取排水口水样各1份,经山东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均达标(《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COD为60mg/L、氨氮为10mg/L、总磷为0.5mg/L)。

    4.关于“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问题。

    该公司东侧为空地和工厂,西侧为青石塘村,北侧为1户居民及停车场、空地,南侧为空地。8月25日,褚墩镇对该公司附近20户居民进行走访,其中北侧1户居民(李玉明)反映有轻微的气味,但不影响自己的生活;其余居民均反映该公司没有排放刺鼻的废气、废水,也没有影响自己的生活。

     
12 1643     济南长清区常春藤小区西3楼一单元,有一餐饮店,加装了油烟处理设施,油烟道排污口正对楼下绿化带排油烟,油烟道在天然气管道正下方担心太近,存在安全隐患。多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济南市 油烟     1.该餐饮店名为“熊哥俩鸡焖鱼”,位于常春藤小区西3商住楼一层(该楼二层以上为住宅),无专用烟道,油烟道排放口正对楼下绿化带,经长清区城管局绿化科8月27日认定,油烟排放口对绿化带并无影响。

 

    2.经现场测量,天然气管道与油烟管道垂直间距为0.6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无天然气管道与油烟管道间距标准.

    3.经调阅相关部门举报案件受理情况,2017年年1月至8月,共收到类似举报案件4件,分别在7月4日、8月7日、8月17日、8月22日。区城管执法局责令该餐饮店落实了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改正油烟排入下水道问题、调整排烟管道位置等整改要求;关于天然气安全问题投诉案件,区住建委立即核查并现场联合济华燃气公司认定其不存在安全隐患,并对举报案件查处情况予以回复。

停产整治     1.8月27日,长清区城管执法局已责令该餐饮店停业整顿。

 

 

    2.长清区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引导该店转变经营项目,9月10日之前从事不含灶头的面包糕店、茶室或不涉及土建的且使用清洁能源无油烟产生的面食店、粥店、冷饮店等。如该店拒不按照要求转变经营项目,将坚决予以取缔。

  

 
13 1644     青岛市市北区绍兴路78号中广宜景湾小区,从上周四开始发现自来水里面有虫子,取样之后没有检测报告,也不做说明,告知是不明生物,没有污染源头。为了灭水中虫子自来水中加氯导致余氯超标。举报人洗澡后身上刺痛。 青岛市     中广宜景湾小区位于青岛市市北区绍兴路78号,共有6个居民楼座,于2015年12月底交房,均为高层建筑,其中9层以下为市政管网直供水,9层以上为二次供水。该小区共有780户,实际入住约150户,其中直供水用户约100户,二次供水用户约50户。1.8月18日水务集团确认居民用户自来水中有小虫,立即采取紧急措施,8月18日至8月23日,采取了对用户家中管道冲刷消毒;协商用户断开或拆除家内净水设备、摘表将小区内空房户断水;对小区内外市政供水管道进行设施检查及水质检测等。同时,采取了安排送水车、入户送水等措施,保障小区居民基本生活用水。2.8月21日,市供水管理处邀请与国内水质及微生物方面的知名专家来青支援协助处置。8月23日专家组赶赴现场进行查勘,并组织对小区内供水管网的水质取样。专家组连夜对水样进行检测分析后认为:①该小区部分居民家中发现的小虫为水中常见的一种生物--介形虫,国内外文献检索未见介形虫对人体健康有不良影响的报道;②在进入小区的供水管网水中未发现该虫,初步排除市政供水管网受该虫污染的可能性;③该小区的供水由于住户较少,部分管道中存在静水区导致了适宜介形虫生长的环境;④供水企业所采取的消除污染源的措施是有效的,目前小区的供水是安全的。8月24日,组织对中心城区主要管网监测点及山头水池进行取样,经专家检测分析,未检出介形虫。结合前期处置期间对管网水质肉眼可见物指标的监测结果,进一步排除市政供水管网受介形虫污染的可能性。 其他     1.加大水质检测频率。继续委托国家城市供水监测网青岛监测站对该小区进行连续监测,在保证15天连续达标后,即按照正常检测频率进行检测,确保供水水质。2.加强用户跟踪服务。对用户要求摘表、换表的及时上门服务,对用户提出水质监测的及时上门取样监测,并联合物业做好群众宣传工作,切实做好用户服务,让用户满意。  
14 1645     烟台市栖霞市大庄头镇窑夼村,有一石子厂,排放粉尘污染,噪音扰民。多次反映没得到解决。 烟台市 大气、噪声     1.反映的石子厂为栖霞市桃村海源石子厂,位于窑夼村西南方向600米左右。现场检查时,该厂已停产,破碎设备未安装除尘器,石子堆场全覆盖,无粉尘排放,无噪声污染。栖霞市国土局于2017年7月17日对该石子厂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栖霞市安委会办公室于2017年7月28日下达了停止供应爆炸物品的通知,桃村镇政府于2017年8月10日安排镇安监办、供电所将该企业动力电全部切断,只保留照明用电。

 

    2.经对该石子厂主要负责人调查询问,该石子厂已于2017年7月17日停产,之前生产期间,存在粉尘污染和噪音扰民的问题。

    3.之前确实存在群众多次反映情况,问题现已得到解决。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8月26日,栖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其停止生产,未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环保竣工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处罚款4万元。  
15 1646     青岛市胶州市洋河镇宋家村温凉河小区里面几百户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的温凉河内,使得河都变成了臭水河,小区北边过了千山北路有多家工厂,它们的污水也是直接排到河里,把河水都污染了。这两年河水干涸了,村干部把河沙挖出来在河的南面进行洗沙,都是在夜间作业,噪音很大,并且严重污染了地下水,村干部不作为。

 

           

青岛市 水、  噪声

 

           

    1.温凉河小区目前入住146户,配套建设了三格式化粪池。因前期集中降水,抽取不及时,导致部分污水外溢流入河中。千山北路区域现有小型企业30余家,以纺织机械为主,生产工艺为机械加工,该区域污水为周边企业的生活污水。目前,洋河镇东南片区正在规划建设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项目已完成立项、选址、勘察和方案设计等相关工作。2.该处存在宋家村村民洗沙情况,现场有洗沙设备,存在夜间作业现象,噪声对周边产生一定影响。该村村干部曾先后多次对洗沙者进行劝告劝阻。2017年8月26日,胶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村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关停取缔、约谈     1.胶州市洋河镇南部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现已进入最后优化设计阶段。该项目计划2017年9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份竣工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洋河镇东南片区的污水将全部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彻底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目前,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已完成1.2公里。2.洋河镇政府已于8月26日对该洗砂点进行强制断电、拆除设备、关停取缔。3.8月27日,洋河镇党委对管区书记就温凉河河道污染及噪音污染问题进行了约谈,对宋家村书记、村主任约谈,取消村庄评优创先资格,要求其继续强化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及时梳理排查辖区环境污染问题。4.8月31日,约谈胶州市城乡建设局局长、洋河镇党委书记和镇长。  
16 1647     济南市槐荫区营市东街56号有沿街餐饮店,烟道冲着居民区,油烟气味难闻,这些餐饮店后厨是违建的,它的上面是居民的天然气管道,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污水没有处理直接倒在小区生活污水的下水道,气味很大。营市东街华联超市广场店二楼停车场,晚上有人使用外置音响跳广场舞,白天晚上都有噪音,严重扰民,举报人拨打12345已经3个月了,一直没有解决。 济南市 油烟、水、噪声     1.营市东街56号共有3间门头房,均从事小型餐饮服务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8月13日,槐荫区营市街街道办事处根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责令3家餐饮店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于15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生产经营设备设施。

 

    2.经核实,3家餐饮店均属违建,但不存在安全隐患。该区域部分雨水管道存在堵塞情况,不存在餐饮污水直排问题。

    3.济南华联超市(广场店)顶部平台白天晚上有部分群众跳广场舞,产生噪声扰民。近3个月来,槐荫公安分局道德街派出所接到110及市民热线反映该内容举报件22件。民警对这些举报均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规劝跳舞人员降低音量,做到不扰民。同时,道德街派出所在重点时段值班民警也加强了巡逻力度。

关停取缔、其他

 

           

    槐荫区政府责成营市街街道办事处、槐荫区园林局、道德街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采取下列措施:

 

    1.对3家门头餐饮店及周边市政管线进行排查并及时清理、疏通。8月25日3家餐饮店已停止营业,立即对其广告牌匾进行拆除,8月26日已彻底关停取缔。对违建房列入济南市第三期第三批违法违章建设拆除台账,按照统一要求对违建进行拆除。

    2.槐荫区公安分局与道德街街道办事处,针对华联广场二楼停车场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8月25日晚开展集中整治,对跳舞人员进行规劝,确保音乐音量降低到不扰民的程度。同时在醒目位置张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3.道德街公安派出所、道德街街道办事处每天重点时段对该地段进行巡查,对不听劝阻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确保噪音扰民现象不再发生。8月25日至今每天夜间的巡查情况证实,现场已无明显噪音。

 
17 1648     济南市市中区腊山工业园东门往东20米有很多建筑垃圾,路上杂草丛生,蚊蝇很多,一下雨没法出行,反映过多次,没有解决。举报人希望垃圾能及时处理,路面进行硬化。 济南市 垃圾     1.腊山工业园东门往东20米,有一条长约100米的乡村道路未硬化,东侧堆积村民修缮房屋后的建筑垃圾。该路西侧杂草较多,地势低洼,雨天易积水。

 

    2.经调阅12345热线、白马山街道办事处未接到该类问题投诉。

其他     市中区政府责成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爱卫会采取如下措施:

 

    1.2017年8月25日,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彻底清运了道路东侧建筑垃圾,清除了道路西侧的杂草。在该路段放置垃圾箱,并安排保洁人员加强日常保洁,并纳入规范化管理。

    2.区爱卫办进行了蚊蝇消杀。

    3.该道路及周边区域已列入旧改棚改计划,不适宜投入资金硬化道路。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对该路段进行了整修。

 
18 1649     泰安市岱岳区华普武警佳苑小区有两个居民楼,两个居民楼底下开了饭店,一个叫重庆幺妹老火锅,一个叫臻小厨,它们把油烟直接排放到小区里,臻小厨大型的空调外机按在居民窗户底下,噪音扰民严重。饭店的设置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老火锅店将大型燃气罐直接放在它们二楼的平台上,旁边就是居民的窗户,存在安全隐患。举报人希望可以取缔它们。 泰安市 油烟、噪声     该投诉为重复信访,调查核实情况与第五批494部分重复。

 

    8月25日,岱岳区城管局、办事处联合对两家饭店进行检查。两饭店于2017年8月16日停业至今,后厨没有启用炉灶,无油烟排放。

    1.关于“臻小厨大型的空调外机安在居民窗户底下,噪音扰民严重问题”,该饭店已做了相应隔音处理,在空调外机和油烟净化器外机设置了隔音板,噪音基本消除。

    2.关于“重庆幺妹老火锅店将燃气罐直接放在它们二楼的平台上”,经实地检查大型燃气罐原设置在二楼平台,2017年8月17日岱岳区公安分局粥店派出所已依法将二楼大型燃气罐取缔。

责令改正     该投诉为重复信访,处理和整改情况与第五批494部分重复。

 

    1.臻小厨已停业。以后作为国贸大厦物业的职工食堂,只提供就餐场所、不对外营业,不启用炉灶、不产生油烟。

    2.重庆幺妹老火锅已停业,今后不再从事餐饮。

 
19 1651     青岛市城阳区青银高速夏庄出口往右下坡处一工业园里的青岛华利泰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含有硫酸,没有处理,直接通过管网排放了。 青岛市     青岛华利泰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王家泊子社区,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发制品,有环保手续。1.该公司的环评报告中有过酸工艺,因产品要求保留头发中的磷片,该公司已取消了该工艺,在2015年的环评验收文件中也已确认。2.该公司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该公司的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娄山河污水处理厂。3.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车间及污水处理池均未发现使用硫酸现象。城阳环保分局已现场采集水样进行化验,监测结果达标。城阳环保分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督促其合法生产经营。        
20 1652     青岛市莱西市南墅镇马家村及周边村里有人来拆违建,以环保督察和拆违建的名义来拆农民建的圈,村里村民自己养的鸡鸭鹅比较少,不是养殖场,都是散养的,镇上的通知不让养。举报人认为不合理。 青岛市 其他     1.马家村及周边3公里内共有李家村、西围村、东围村、皂角村、岚东村6个自然村,位于莱西市南墅镇东北,村民基本以种植业为主,目前6个自然村内有养殖专业户7户,农民建的养殖圈6个,经南墅镇建委确定属于违章建筑的养殖圈有5处。马家村共有违章建筑46处,包括村民自建养殖圈3处,已拆除违章建筑37处,没有涉及以上3户建的养殖圈,村庄拆违工作由村干部动员村民自觉拆除,村集体协助清理拆违后的建筑垃圾,周边村庄经排查还存在违建养猪圈3处,未拆除,也将通过村干部发动群众自觉拆除。2.马家村养殖鸡鸭鹅的散养户共有5户,周边5个村庄类似散养户共有85户。这些散养户都是在自家院子内散养,没有违法建设行为,也没有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地方政府和动检部门定期实施防疫工作,从未下达不让养殖的通知。8月26日至27日,南墅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走访村干部和群众12户12 人,被访人员一致反映,从未提到畜禽养殖散养户不让养的情况。      
21 1654     临沂市沂水县沂水镇石山官庄村,有人非法养殖狐狸,气味难闻。 临沂市 大气     1.养殖户情况。石山官庄村狐狸养殖户有24户,养殖规模分别在200—2500只。以上24户养殖户依据《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水县畜禽规模化标准养殖布局规划的通知》(沂政发〔2014〕24号),均处在禁止养殖区内。2017年8月9日沂城街道办事处下达整改停养告知书。

 

    2.非法养殖情况。2000年,该村提倡搞个体经济,鼓励发展规模养殖。2001年,村里召开会议进行土地调整,在村东岭规划了狐狸养殖区,一直养殖至今,未在畜牧等相关部门备案。

    3.气味难闻情况。养殖现场存在气味难闻情况。

责令改正     8月25日沂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了现场卫生清理,制定了停养搬迁方案。沂城街道办事处与每家养殖户签订了禁养协议书。狐狸属于特种毛皮动物,根据狐狸养殖周期,大雪节气出栏,12月10日前全部出栏清空。  
22 1655     烟台莱阳市高格庄镇西曲坊村东边有一个大型养猪场,法人代表隋某某,厂子往外直排猪粪、猪尿,有难闻气味,它还违规扩建,举报人跟莱阳市环保局举报过,没说什么就走了,现在还在建设。 烟台市 大气、其他     反映的养猪场属莱阳市高格庄西曲坊村村民隋某某所有。现场未发现粪便、污水直排现象,但有轻微气味。

 

    1.根据莱阳市《五龙河流域水质限期整改达标工作实施方案》(莱发[2017]4号)要求,高格庄镇政府于2017年2月27日向该养殖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养殖户已按照要求建设三级污水沉淀池,目前已经启用;同时新建了防渗污水沟。直排猪粪、猪尿问题已得到解决。

    2.该养殖户的2个养猪棚,1个为2013年建成,另外1个为2017年6月份新建,至今仍有内部隔断等零星工程未完工,该新建大棚未取得相关备案手续。违规扩建情况属实。

    3.根据莱政办发[2014]60号文件,莱阳市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由所在地镇街政府具体负责监管。投诉人向莱阳环保局投诉,环保局立即转交高格庄镇政府进行了处理。

责令改正     1.新建30立方米标准化堆粪场1处,并定期清运还田。

 

    2.养殖场内所有污水采用暗管收集,切实减轻异味。

    3.沉淀池上方在覆盖毡毯的基础上再加覆塑料纸,切实减少异味。

    4.沉淀池四周安装护栏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对未办理手续的新建养殖棚已进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完毕。

 
23 1657     潍坊市高新区新城街道东方路和卧龙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电力三公司改建成学校,这个单位院里有两个仓库专门存放放射性物质,当时盖的时候说30年之内不应该动,但是现在只过了10年就要建成学校,肯定存在放射性污染。电力三公司往南1个路口还有一个学校叫东方学校,东方学校施工还未完成,但9月1日开学就投入使用了,肯定存在环境空气污染问题,对孩子的健康存在危害。打过12345,只是应付过去了。 潍坊市 其他、大气     1.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院内西南角建有贮源库一座,其中存放的放射源均属于密封放射源,被永久密封在包壳内,可无限期使用,不存在转办件中反映的“30年之内不应该动”的情况,亦不存在持续产生辐射影响的情况。8月25日,该公司委托检测机构对源库和周边场所进行了辐射环境检测,检测数据结果远远低于标准限值,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辐射影响。2016年底,管委会将该公司使用的地块,规划土地性质调整为学校建设用地,退转土地,完成供地手续。该公司已委托资产评估公司正在进行评估,尚未达成搬迁建校等协议,未进行学校规划建设。

 

    2.转办件中反映的“东方学校”实为东明学校(东方校区),该学校拟于2017年9月1日开学投入使用,。2017年7月19日,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对工程室内环境进行检验,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17HJ0059)显示,各项检测项目结果均评定为合格。2017年8月23日高新区教育局曾收到12345投诉反映问题,8月24日已按程序详细回复群众反映问题。

责令改正     为消除群众顾虑,要求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在搬迁前要按规定编制贮源库的退役环评,确保该地块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辐射安全影响后,用于后期建设;高新区教育局于8月28日再次组织学生家长到东明学校(东方校区)实地查看,提供检测报告查看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4 1658     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潘王庄村,兰陵镇政府和派出所强制拆除养殖厂,以污染的名义拆除,不让整改,直接拆除,还把人打了。举报人希望给个说法。 临沂市 其他     1.关于“兰陵镇政府和派出所强制拆除养殖厂,以污染的名义拆除,不让整改,直接拆除”的问题。

 

    兰陵镇政府先后于2017年4月1日、7月10日、8月3日向潘王庄养殖户下达过限期拆除通知书。2017年8月12日,接到信访问题转办单(受理编号42号)后,兰陵镇政府立即对养殖户做工作:一是发放了《致全镇畜禽养殖户的一封信》;二是制定了奖补政策。对规定时间内主动拆除养鸭棚内部设施的,给予每平方米10元的奖补,主动拆除猪舍的,给予每间50元的奖补。对于其中有意愿继续养殖的,签订拆除协议,申请到生态养殖区养殖;三是依法拆除非法养殖设施。对禁养区内污染严重且拒不自行整改的7家养鸭户,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其养殖设施。

    2.关于“把人打了”的问题。

    兰陵镇对7家养鸭户进行依法拆除过程中,个别养鸭户言语过激,向工作人员身上泼鸭粪污水,工作人员始终保持克制,均没有与养鸭户发生肢体冲突。在潘王庄畜禽污染问题整治期间,派出所人员全程参与了秩序维护,自始至终未发生过打人的问题。

     
25 1659     潍坊市寒亭区寒亭街道慧馨苑小区属于未完全建成小区,慧馨苑2期和1期5号楼属于正在施工的工地,扬尘污染严重,裸露土地没有完全覆盖,道路也未完全硬化,有些物料也没有完全覆盖。有几个混凝土搅拌机,噪音很大。小区东侧道路是施工现场的道路,扬尘污染严重,一下雨就有水坑。 潍坊市 扬尘、噪声     慧馨园小区确属未完全建成小区,其一期5#楼和二期工程尚未完工。2017年7月15日,因慧馨园项目工地扬尘、噪声治理不到位,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截至目前仍处于停工状态,执法人员现场发现,有个别物料堆和部分地面覆盖不严。小区东侧道路是我区规划中的卉香路,此路段目前作为施工便道用于施工车辆进出,因项目已停工,无车辆出入,无扬尘,但路面确有积水。 责令改正     针对物料堆和裸露土地覆盖不严的问题,责令项目方进行了整改,已于8月25日晚全部覆盖完毕,小区东侧道路将按照既定的城区道路建设计划,尽快完成建设。  
26 1661     青岛市平度市徐州路11号吕剧团家属楼,一楼开小吃店,小吃店摊位挪到室外占道经营,排放油烟,小吃店烧煤球炉煤烟味道很重,食客吃饭噪声扰民,有液化气罐担心存在安全隐患,食客随地大小便,小区环境脏乱差。无证经营要求取缔。 青岛市 油烟、噪声     1.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小吃店是一家米线店,主要经营米线、麻辣烫等餐饮服务。该店位于平度市徐州路11号吕剧团家属楼小区内。2.8月25日下午6时现场核查时,该店摊位挪到室外经营,小吃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有两个煤球炉,煤烟味道较重;3.8月25日下午核查时,现场未发现大小便痕迹。经询问周边群众,均声称没有看到随地大小便现象。4.经核查,该店先后于2016年8月登记注册,2016年8月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责令改正     1.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对违规使用的煤球炉予以收缴,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立即自行整改。平度市环保局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日,平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了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经营者立即变更经营地址或注销营业执照,目前,该店已停止餐饮经营。同时,李园街道已责令小区物业公司于8月26日前全面完成小区环境卫生清理,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2.定期巡查,组织开展一次对该小吃店周边区域餐饮业户的全面排查和规范管理。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各餐饮业户自觉遵守相关环保规定,确保规范、有序,营造好的市场环境。  
27 1662     临沂市兰山区工业园庙上村,有一家具厂为了躲避检查挂牌为临沂旺财养殖场,喷漆排放刺鼻气味,排放粉尘,排污水,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 临沂市 大气、水     1.企业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家具厂名为华尔美泰家具厂,位于兰山经济开发区大阳路中段,主要从事家具生产。

 

    2.躲避检查挂牌为临沂旺财养殖场情况。未发现“临沂旺财养殖场”的厂牌。

    3.喷漆排放刺鼻气味,排放粉尘,排污水,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情况。2017年8月18日,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接到群众关于该企业的举报,发现其存在未经环保审批,治污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属于“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企业进行了清理。8月25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落实“两断三清”。  
28 1663     青岛市胶州市九龙镇赵九路,瑞英福斯工厂隐藏在家具厂内,排放的废气和废水未处理。环评未通过。

 

           

青岛市 大气、水、其他

 

           

    1.青岛瑞英福斯线绳有限公司2016年10月开工建设,产品为汽车行业类配件,原材料为涤纶丝,生产工艺为:原料—浸胶—烘干—卷取—包装。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加热烘干工序中有废气产生,未建设废气处理设施。该公司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目前,正在对相关事项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将立即办理环评审批验收手续。2.青岛瑞英福斯线绳有限公司院内东侧建有一间红木家具加工车间,从事红木家具维修加工,有打磨工序,无喷漆和粘胶工序。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25日19时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对青岛瑞英福斯线绳有限公司实施断电。目前,该公司正在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计划于9月30日前完工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25日晚19时对红木家具加工车间实施断电,8月26日上午10时对其“两断三清”,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6万元。  
29 1664     聊城市临清市康庄镇栾庄村兴华油业,收废旧机油炼油,夜间作业,排放刺鼻气味,排放污水导致河水受到污染,现在临时停产,担心督察组走后再干。 聊城市 大气、水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兴华油业为临清市兴华油业有限公司,位于临清市康庄镇,是一家利用废旧机油为主要原料生产燃料柴油的生产厂家,该项目被列入山东省第二批补报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单,由于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2017年2月15日,临清市环保局对其下达了停产通知,临清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2017年2月和5月的评级评价结果,责令该企业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将依法取缔。

 

    1.关于收废旧机油炼油和夜间生产的调查情况。按照临清市环境监管任务分工,康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兴华油业有限公司停产期间的环保要求。康庄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夜间检查时,没有发现该公司违法生产问题。经调阅该企业2月15日以来的用电情况,可以证明没有开工。经检查该公司废机油原料池,未发现新增原料,不存在停产期间收购废旧机油情况。

    2.关于排放刺鼻气味的调查情况。经调查,公司正常生产时,在蒸馏工序产生废气,有异味。现在公司虽已停产,厂区内仍有使人感觉不适的异味,厂区外无刺鼻气味。

    3.关于排放污水导致河水受到污染的调查情况。经查,该公司自2月15日至今已停产半年多,不存在向厂外沟渠排水的迹象。

    4.关于现在临时停产,担心督察组走后再干的情况说明。在该企业未取得环评文件批复、未达到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整改要求之前,康庄镇人民政府和临清市环境保护局将严格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巡查,确保该企业不能违法开工生产。

停产整治     该企业已停产整改,未取得环评文件批复、未达到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整改要求前,不得投入生产。  
30 1665     济南市高新区孙村镇大正路东正村北面镇鲁液化气站,证件不齐全,非法经营,排废气,充气时噪音太大扰民。没有环评手续。 济南市 大气、噪声、其他     1.孙村镇大正路东郑村北面镇鲁液化气站建于1993年,1994年投入使用至今,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气瓶充装许可证、济南市公用事业局核发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无环评手续。

 

    2.该企业周边500米内无居民区。据调查,在罐充结束拔下充气管时,会泄露少量的液化气,在煤气罐装卸车和搬运过程中,罐与罐碰撞会产生噪音。由于检查时该厂未营业,未进行厂界噪声进行检测。 

责令改正     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于8月25日18时下达了《责令停产停业决定书》,责令镇鲁液化气站停产停业,并在60日内完善环评手续。

 

    8月25日镇鲁液化气站已经停业。

 
31 1666     临沂市沂水县高庄镇天桥村东头,有一石料厂,天黑之后和清晨作业,破碎石机器噪声扰民,排放扬尘污染,拉石子的车超载把道路压坏,山体被挖坏,破坏了山体环境,该厂未批先建。督察组下来之后已经停工,先前该厂被检查时工作人员来了就停工,走后再开工。 临沂市 噪声、扬尘、生态     1.未批先建情况。该石料厂位于沂水县高庄镇天桥村与夏蔚镇交界处,属于沂水鑫兴建材有限公司第Ⅱ矿段灰岩石开采项目,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矿体开采环评批复手续齐全。该石料厂在未取得石料破碎环节环评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建设石料破碎项目。2017年1月17日县环保局发现该石料厂石料破碎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遂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停止生产。2017年3月28日,县环保局对其未批先建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罚款4万元。

 

    2.石料厂作业噪声扰民及扬尘污染情况。2017年7月25日,县环保局接到信访举报反映“高庄镇天桥石子厂噪音扰民”,企业未生产,厂区存在部分物料未覆盖、防尘网损坏现象。7月27日,县环保局依法对其配电箱、配电室进行查封扣押。8月1日,县环保局对该厂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依法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万元。8月25日,现场检查时,该厂石料破碎项目停产,现场无加工生产迹象,无物料堆放情况,未发现扬尘及噪音污染。

    3.车辆超载压坏道路情况。此次检查中未发现超载抛撒运输车辆。通过调取前期巡查记录,自2016年8月至今,共在该辖区查处车辆违章超限及抛撒等3起,均给予相应处罚。现场发现水源坪村至天桥村路段出现坑槽、车辙及大面积翻浆等公路损坏状况,该路段属于县道张崖路(X057),修建于2004年,长2.5公里,由于修建年限较长,已达到大修年限。

    4.破坏山体情况。该石料厂2010年8月14日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371323010087130072703,经两次延续登记,现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4日。目前该石料厂所开采区域在采矿许可证范围之内,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定,2017年10月至2021年9月,采石场边开采边治理,目前正在开采期,还未到恢复治理期限。

关停取缔     1.8月26日,对该石料厂石料破碎项目生产设施进行拆除,3日内,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彻底清理取缔。

 

    2.由县交通运输局提报计划,对县道张崖路(X057)进行大修。

 
32 1667     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李家泽口村西面,生活垃圾场和新天地产业园,将废液埋到地下,土地和地下水受到污染,举报人家的葡萄污染要求补偿大棚。 青岛市 大气、土壤     1.莱西市绿野生态垃圾填埋场位于姜山镇宋家泽口西北,主要接纳莱西市城区内生活垃圾。该填埋场占地302亩,最大填埋容积239.2万立方米,设计总填埋处理能力953吨/天,2004年9月投入运行。建有400吨/天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姜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该填埋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审批手续齐全。从2016年6月份起,该垃圾场已停止填埋作业,尚未封场处理,没有未填埋的积存垃圾。该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仍在正常运行。新天地静脉产业园始建于2005年,信访人所指的是莱西市绿野生态垃圾填埋场南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隶属于青岛新天地固废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2004年3月投入运营,2015年上半年已接近饱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配套建有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因市政管网未配套,环评要求将处理后的污水全部回灌于填埋场作业面,无废水外排。因环境污染问题,青岛新天地固废公司于2016年6月被责令停产整顿,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不再填埋任何废物。目前该填埋场仍处于停产状态,无积存未填埋的一般工业固废。由于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停运,其渗滤液无法处理后回灌于作业面,目前产生的渗滤液暂存于5处应急暂存池中。2.经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反应的废液实际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新天地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底部产出的渗滤液。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姜山污水处理厂。新天地静脉产业园已停产,渗滤液在园区内暂存池存放,不外排。经调查,2015年该区域确有大棚葡萄受损情况。新天地固废公司停产后,再未发生污染农作物问题。2016年6月,针对群众反映新天地周边因污染农作物受损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先后向群众发放2015年和2016年度农作物等受损补偿资金9178869.2元。 责令改正     1.堆存的危险废物,已与新疆金派等4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协议外运处置率100%,计划于2018年6月全部处置完毕。2.暂存的渗滤液已外运处置25.38吨,新建的渗滤液就地处置工程已进水调试,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姜山污水处理厂,计划于2017年12月31日达到日产日清。3.莱西市政府对新天地周边土地全部进行了生态绿化。4.莱西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对周边地下水进行监测,达到地下水V类标准。  
33 1669     前期反映的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五环花苑小区北门西侧,回回香烧烤扰民,油烟扰民、私搭乱建。目前该餐馆已经取缔,要求将违建拆除。该老板在房子南侧又盖了两排违章,作为出租房屋,建筑的过程中堤口街道办事处没有管,要求将该违建也拆除。 济南市 其他     1.8月21日,因该店存在油烟扰民、私搭乱建问题,天桥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了关停取缔,并拆除了临时搭建物。

 

    2.该店店面为轻钢架结构,面积约120平方米;南侧两处违章建筑,一处为砖混结构,面积约130平方米,一处为彩钢板结构,面积约70平方米。三处均为违章建筑。

关停取缔     8月25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已将三处违章建筑全部拆除。  
34 1670     威海市文登市葛家镇葛家中学北面四百米,有十几个养鸡棚,气味很大,污水没有做防渗,向文登环保局反映过,但没有得到解决。 威海市 大气、水     1.涉事十几个养鸡棚分别为威海占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某某养鸡场所有,两家养殖场均为规模化养殖场,用地也均符合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条件。经查阅日常监管记录,两家养殖场的鸡粪基本能够做到日产日清,但由于近期养殖场人手不足,鸡粪清理不及时,加上天气炎热,污水沉淀池和鸡粪散发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2.两家养殖场没有发现污水外排痕迹,污水沉淀池均采取了防渗措施,且实现了雨污分流,不存在“污水没有做防渗”的情况。

    3.文登区环保局落实专门人员,仔细查阅了2016年以来区环保局养殖场污染举报投诉档案,没有发现涉及这两家养殖场的群众举报投诉。

责令改正     目前,两家养殖场已将场内粪污清理完毕,其中,威海占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沉淀池加盖工作,于某某养鸡场已建成储粪场,扩建的沉淀池已完成挖坑部分,正在进行加固硬化处理。  
35 1671     淄博市临淄区临淄热电厂,09年申报了两台2.5万千瓦的背压式机组,因第二台机组没有环评手续,偷建了一台不符合环保政策的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3号机组对外宣称关停,实际上经常偷着开。烟囱冒黑烟,锅炉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偷着拉到荒野倾倒。废水没有排到污水处理厂,直接排下水道。 淄博市 大气、水、固废、其他     淄博市临淄区临淄热电厂现有5台机组、2台240蒸吨/小时锅炉。

 

    1.5台机组中,5#、6#机组为2.5万千瓦背压式机组,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09年3月经国家环保部予以批复。5#现正常运行。6#机组不具备试运行条件,不存在“第二台机组没有环评手续”。3#机组经国家环保部审批同意,允许在5#、6#机组建设期间运行,不存在偷着运行的情况。4#机组按照国家环保部审批要求处于停运状态。7#机组为5万千瓦双抽凝汽式机组,未办理立项等相关手续,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2014年9月建成投运,是群众反映的不符合政策偷建的机组。

    2.该企业2台240蒸吨/小时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并安装了超低在线监测设施且联网,烟气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正常,上传数据不超标。

    3.该企业灰、渣及脱硫石膏,经汽车运输送到淄博市临淄鲁恒建材有限公司制砖。

    4.该企业锅炉制水车间浓水用于脱硫系统补水及道路、煤场等降尘用水;生活污水、锅炉污水通过管网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问责     对该公司7#机组未经发改立项批准,擅自建设运行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关停7#机组。目前,区城管执法局已经对淄博市临淄区热电厂有限公司立案,正在走行政程序;临淄环保分局已对7#机组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已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共计罚款170万元,目前,7#机组已关停。 诫勉谈话1人
36 1672     青岛市黄岛区胶南隐珠街道办事处南山源泉海藻有限公司,两个厂区的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到管网。 青岛市     南山源泉海藻有限公司两个厂区均位于黄岛区相公山路179号,以生产海藻酸钠为主,原料为海藻,设计年产海藻酸钠2420吨、碘25吨。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生产项目分别通过原胶南市环保局和黄岛环保分局审批和验收,东西两个厂区各建有一套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能力达200吨/小时,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岛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其中,西厂区为国控点,安装有污水在线监控系统一套,由第三方运营管理,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东厂区由由环保部门分别于2016年4月5日、2017年1月5日、2017年8月7日随机取样进行监督监测均达标。2017年2月28日,黄岛区环保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东厂区排放污水,依法对其立案处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当日,该公司停产并在一周内安装完成pH自动调节装置,实现了排放污水pH值自动调控且达标排放。在随后的日常检查中,未发现有污水未经过处理直接排到管网的现象。2017年8月25日现场核实时,东、西两厂区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未发现偷排漏排和直排现象。同时,黄岛区环保分局对污水排放口进行取样,连夜进行监测,结果显示pH、COD、氨氮、悬浮物均达标。      
37 1673     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与卧龙街东北角原丽波日化工地渣土未覆盖,傍晚有渣土车进出,扬尘污染严重,每天早上六点前开工。丽波日化已经搬迁,厂区正在建设居民楼,化工企业场地建居民楼,想知道手续齐不齐全,符不符合规划,目前该小区部分楼不给办房产证。向12345反映过多次,但是没有得到解决。 潍坊市 扬尘、其他     施工现场渣土已全部进行了覆盖;调取了自8月15日起的工地监控资料未发现有渣土车进出。该项目存在6点前进场施工问题。经核查,该地块各项手续齐全。该项目中1.2.3.5.10.13号楼已办理房产大证,1.2号楼除个别业主外已基本办理完毕个人房产证,5号楼开发企业已提报21户办理材料。今年以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接到涉及该项目投诉19件,均已按照正常工作程序通过业务平台及时进行分流交办,承办部门已全部按时处办并回复。 责令改正、问责     区城管执法大队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施工企业早上6点前不得进场施工。 诫勉谈话1人
38 1674     潍坊市寿光市侯镇工业园,具体哪个企业不清楚,但是每天半夜有刺鼻气味。最近督察期间有所好转。担心督察结束后恢复生产。 潍坊市 大气     自园区成立以来,严把环评审批关,所有入园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全部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2013年开始,实施“三八六”环保行动,打响整治空气异味污染战役,开展了对石化和有机化工等重点行业的异味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和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等治理工程。园区先后对34家企业实施废气治理升级改造,建成联盟石化再生烟气脱硫、新华制药紫脲酸罐区吸收升级改造等73项治理项目。虽然园区环保投入不断增加,环保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然不排除个别企业存在异味隐患。 其他     1.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对园区异味污染的智慧监管。

 

    2.强化公众监督。让人民群众对园区治理工作放心,确保群众满意。

    3.提高整治水平,加强环境监管。确保园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9 1675     临沂市临沭县临沭街道,景晟家苑,12.13.14号楼后面堆积着四年前的建筑垃圾,只是平整,但是没有清运,目前用围挡遮盖起来了。 临沂市 垃圾     群众反映的建筑垃圾位于临沭县城利民大街与振兴路交汇处西南,景晟家苑小区12.13.14号楼后,是2014年临沭街道旧城改造后没彻底清运的拆迁建筑垃圾,约5000立方米。 其他     针对群众反映的建筑垃圾问题,临沭县组织车辆进行清理转运,将建筑垃圾转运至辖区内一建筑工地,用于回填。目前,所有建筑垃圾均已转运完毕。依据《临沭县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攻坚行动方案》(办字[2017]31号),由县住建局会同临沭街道对清理后的裸露场地进行硬化、绿化。同时,依据《临沭县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攻坚行动方案》,我县将拆迁污染防治纳入拆迁合同管理,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及时清运垃圾,严禁超时堆放废弃物。  
40 1680     潍坊市寿光市上口镇墨龙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夜间生产噪声扰民。向12345反映过多次,环保部门一直没有解决。前几天停产,最近又开工了。 潍坊市 噪声     潍坊市寿光市上口镇墨龙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实际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铸配件加工车间。8月26日,对该车间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该车间未生产,正在进行拆除作业,主要生产设备6套电炉已经全部拆卸并运走,正在对附属设备、原料、产品等进行拆除清运,现场不具备生产能力。前期曾接到周围居民反映该车间噪声污染问题,寿光市环保局、寿光市环境监测站、上口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12日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超标。6月15日,寿光市环保局针对该车间噪声超标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同时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噪声问题进行整改,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接到通知后对该车间进行了停产整改。反映的前几天停产最近又开工,实际是公司在拆除设备。 是  责令改正     鉴于该公司上口铸配件加工车间不符合上口镇的产业布局和总体规划,该公司已决定对该车间进行关闭拆除。寿光市环保局、上口镇人民政府要求该公司在关闭拆除作业的过程中,严格控制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等各类环境问题,控制施工时间,不得在夜间施工等。  
41 1681     青岛市市南区海口路11号金都新村13号楼一单元101,二十三号中华美食馆,烟气没有走油烟管道,油烟噪音扰民,污水直接外排。向12345反映过,但是没有彻底解决。 青岛市 水、噪声、油烟     市南区海口路11号金都新村13号楼一单元101位于金都新村内,该小区属于封闭式物业管理小区。该户是一处套二民用住宅,户主赵某某。现场发现该地址室内共有6人在同一桌就餐,厨房内有一台家用万家乐牌燃气灶(2个灶头),安装一台家用万家乐牌油烟机,产生的油烟经油烟机直排室外,油烟管排口比较干净,周边无油渍;另有一台用于煲汤的炉灶(1个灶头),安装一台家用油烟机,与内置烟道连接。厨房内外没有产生强噪声的设备。经对该住户所在单元楼前的一座雨水斗、两座污水井、两座雨水井及三座热力检查井现场查看,各检查井壁较为完整,未发现私接污水口,无污水直接外排现象。信访人曾向12345政务热线反映过市南区海口路11号金都新村13号楼一单元101开办餐馆,油烟噪声扰民问题,辖区街道食药部门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经营食材、菜单和账单。经核实,该住户曾于2016年7月18日办理名称为“贰拾叁号中华美食店”的餐饮店,因不具备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无法开展餐饮经营活动,已于2017年8月18日在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注销手续。      
42 1682     青岛市即墨市环秀办事处小韩村工业园(烟青路东,凯旋石油加油站北侧)青岛科蔚德热处理有限公司,平时异味很大,生产过程中噪声很大,尤其晚上,废水直排到东边河道里,没有相关土地手续。 青岛市 大气、噪声、水     1.信访人反映的青岛科蔚德热处理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环秀办事处小韩村工业聚集区,该企业今年以来因订单问题,生产时断时续, 日常巡查时发现其已于8月11日停产。2.生产时在冷却和回火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异味,异味影响了周边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其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了隔声、降噪、减震等治理措施,验收监测报告显示其昼间厂界噪声符合功能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噪声扰民属实。3.生产过程中热处理工艺废水循环利用,无生产废水产生,该企业东侧河道已干枯,也无生产废水排放迹象。 停产整治     1.即墨市已责成即墨市环保局对其进行重点跟踪督查,责令停产整改,待其恢复生产以后对其污染因子进行监测,发现超标问题,立即依法处理。2.即墨市已责成环保局加强此类企业的监管,发现违法问题立即依法处理。  
43 1683     潍坊市寒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张氏街道双庙村虞河路与吉庆街交叉口有家600亩狐狸养殖厂,异味太大,粪便和死亡的狐狸直接扔到路边,没有相关处理。村里的租地合同已到期,却未搬离。 潍坊市 大气、其他     该狐狸养殖厂为奎文区大虞街办大虞社区居委会下属企业虞鑫集团在经济区张氏街办邢石、双庙村租赁的512亩土地上建设的养殖场,由虞鑫集团统一管理;经第三方机构检测,该养殖场周围环境异味超过国家标准;经现场查看,养殖场附近道路两侧确有垃圾、粪便和死狐狸;截至2016年10月,奎文区大虞社区居委会租赁的五块土地共计512亩已全部到期,且未续签合同。自2013年以来,多次与奎文区就搬迁问题进行协商,对方以养殖户损失大、搬迁难度高为由不予搬迁。 责令改正     1.该养殖场所处区域为畜禽禁养区,该养殖场土地租赁期满后未续签合同,法院判决其恢复土地原状,如期限内不能完成搬迁,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养殖场实施“两断一清”,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结果。

 

    2.针对养殖场周边垃圾问题,张氏街办立即组织车辆进行了清运,共运送垃圾40余车次。

    3.针对养殖场搬迁问题加大与奎文区协调力度,抓紧时间制定搬迁方案,确保9月30日前搬迁完毕。

 
44 1685     济南市济阳县纬三路泉城尚郡小区和六福商业街小区一楼沿街房多家烧烤店油烟扰民,都是室外烧烤。多次向12345反映,没有处理。 济南市 油烟     1.经调查,济阳县纬三路共有31家需要整改的餐饮经营业户,其中烧烤27家。群众反映的泉城尚郡和六福商业街小区一楼沿街房共有9家,都属室外烧烤,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2.通过调阅2017年6月份至今12345热线,共受理群众投诉案件63件。

关停取缔、约谈     济阳县政府责成县城管执法大队、济阳街道办事处采取关停措施,研究制定长期解决方案。

 

    1.关停措施:责成县城管执法大队确保9月4日下午5:00前关停该路段存在油烟扰民的所有餐饮业户。

    2.解决方案:济阳街道办事处负责将群众反映的9家户外烧烤及附近其他餐饮经营业户共31家,实施整体搬迁。新址为经二路北段(南起榆梁木材街西首、北至气象局)。

    3.搬迁方案于8月25日起开始实施,县城管执法大队、济阳街道办事处、县环保局、食药局、公安局联合向各业户下达了《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8月26日起,逐户开展工作。截止8月29日晚10:00,已有2家停止营业并将炉具撤走,3家确定搬迁意向。

    4.整体搬迁工作由县城管执法大队、济阳街道办事处督促业户实施,确保9月15日前,全部业户搬迁完毕。

    5.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45 1686     聊城市冠县清水镇的养殖户普遍存在异味大,苍蝇多等问题,周围环境差。村委会打算让养殖户挖个大坑把粪便直接排到里面。 聊城市 大气、土壤     经调查,清水镇共有规模养殖场(户)227家,处于限养区和适养区内。截至8月25日,完成粪污储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的54家,建设中的162家,已关闭搬迁11家。

 

    1.关于“清水镇的养殖户普遍存在异味大、苍蝇多、周围环境差等问题:自5月21日以来,冠县畜牧局、环保局及清水镇政府因养殖企业粪污处理不到位、异味大、环境差的问题,对畜禽养殖粪污储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工作进行了多次安排部署。要求养殖场户将粪污通过堆积发酵处理后还田利用,并采取粪便及时清理、喷洒生物除臭剂、消毒灭源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8月25日联合调查组现场核查时,举报人反映的“异味大、苍蝇多”等问题已得到控制。

    2.关于“村委会打算让养殖户挖个大坑把粪便直接排到里面”的问题:村委会让养殖户挖的大坑是根据“防雨、防渗、防溢流”的技术标准正在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挖坑为建设处理设施第一步,此后将用砖灰砌储粪池内壁,同时采取防溢防雨措施,用楼板封顶,不存在将粪便直接排入大坑的情况。

责令改正     目前,镇政府组织村庄养殖户按照标准正在清理打扫,积极开展整改粪污设施建设,消毒灭蝇,控制异味,美化环境。要求所有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养殖场户务必在9月2日前建设完毕。

 

           

 
46 1687     聊城市临清市温泉路大顺花园小区晚上会闻到酸性异味,怀疑是德能金玉米有限公司的废气排放。大顺花园、中央福邸等没有接入城市供暖系统的小区,开发商和物业打深水井,违规开采深层温泉水来冬季供暖,破坏地下温泉。刁金河部分河段河水发黑,河面上有死鱼。 聊城市 大气、水、其他     1.关于临清市温泉路大顺花园小区晚上会闻到酸性异味,疑是德能金玉米有限公司的废气排放的问题。经调查临清德能金玉米生物有限公司生产记录,企业白天生产负荷和夜晚没有明显差异,为连续性生产。企业异味来源主要是在副产品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汽,经处理后排空。临清市环境保护局对4个点位臭气排放情况进行了夜间人工监测,均符合排放标准。虽然达标排放,但有轻微异味。

 

    2.关于大顺花园、中央福邸等没有接入城市供暖系统的小区,开发商和物业打深水井,违规开采深层温泉水来冬季供暖,破坏地下温泉的问题。经查,大顺花园、中央福邸两个小区由于未接入城市供暖管网,为了解决居民的取暖问题,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临清分公司于2011年10.11.12月在大顺花园分别开凿了3眼地热井,临清市天雨置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在临清市中央福邸小区开凿地热井一眼。针对违法私自开采地热现象,2014年2月18日,临清市国土资源局已向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临清分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年10月22日,向临清市天雨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3.关于刁金河部分河段河水发黑,河面上有死鱼的问题:刁金河源头位山三干渠至世粮面粉东小桥河段水质良好,孙伍营桥至匙庄桥(该桥有拦水闸,平时处于关闭状态,只有农灌向下游放水时才打开)河段水质感官较差,但未发现死鱼。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质分析化验,水质达标。

责令改正、约谈、问责     1.针对异味问题,临清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对异味去除工艺实施再提高工程,进一步减少气体逸散,降低臭气浓度。

 

    2.2017年8月25日,临清市国土局对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临清分公司和临清市天雨置业有限公司存在违法私自开采地热现象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改正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对于不符合办理采矿许可证手续的开采企业,在2017年供暖前依法关停;对于符合办理采矿许可证手续的开采企业,将根据省厅下达的《关于做好地下采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完善合法手续。

    3.对刁金河沿岸各类涉水项目进行严格排查,并清理打捞河道的垃圾、落叶。

    4.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诫勉谈话1人;行政警告1人。

 

           

47 1688     滨州市沾化区交通名苑小区A区1号楼一楼三四家饭店抽油烟机直接放在地面上,油烟很大,周围居民全年无法开窗。 滨州市 油烟     1.群众反映的饭店有3家,分别为家和饺子旗舰店、千勺记湘菜和福瑞德私房菜。

 

    2.经调查核实,福瑞德私房菜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但未正常使用,另外两家饭店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责令改正     8月27日,3家饭店已完成油烟污染区清理。区城管执法局责令3家饭店停业整治,在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完成前不得恢复营业。  
48 1689     德州市临邑县洛北春小区开发商打深水井,用地下地热水来冬季供暖,小区没有接入自来水供水系统。 德州市 水、其他     1.洛北春小区开发商于2005年春天打了1口深水井,自2006年取暖季开始用地下地热水来冬季供暖,但并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及采矿许可手续,情况属实。

 

    2.小区确系未全部接入自来水系统,情况属实。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问责     1.2017年8月4日下午,县国土资源局已督促洛北春集团对地热井完成了封堵。洛北春集团公司法人承诺:保证在9月25日前完成回灌配套设施建设,达到验收标准,保障居民冬季供暖(县里文件规定时限为9月30日)。

 

    2.8月25日晚,由县水务局向洛北春集团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并连夜组织施工,完成自备井关闭。8月26日5点30分,小区接通自来水。

    3.县水务局对洛北春集团公司作出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补缴水资源费37.652万元。

    4. 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诫勉谈话2人
49 1690     烟台市福山区门楼水库上游高疃镇的高谷河河边有很多养殖场,一到下雨天受污染的河水就流到门楼水库,门楼水库水源地上游多条河流都被养殖场废水污染,臭味很大。高疃镇政府刘某某和福山区环保人员检查时走过场,只检测了新打的井水水质,却不去检测旁边污水大坑和之前废旧井的井水水质。在高疃镇湘河村村北小山后建了个大型养鸡场,将养殖废水、粪便和清洗剂排到西边的河里。向当地各级环保部门、镇政府和烟台电视台反映,没有得到处理,而且收到养鸡场的电话威胁。 烟台市 水、其他     1.门楼水库上游高疃镇境内主要有楼底河、清洋河及其支流高谷河、义井河,河流沿线现有10家养殖场(均不在禁养区内),其中高谷河沿线5家,其余河流沿线5家。10家养殖场都修建了粪便处理设施,平时定期清理外运,但养殖场周边存在异味较大的实际情况。

 

    2.针对中央环保督察1352号转办件投诉高疃镇养鸡场造成村里井水污染问题,福山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按照抽样检验要求对养鸡场周边及湘河村内3处在用水井进行了水质检测,结果未见异常。养鸡场旁边的污水坑是养鸡场为了防止雨天污水外溢所设置的截流坑,面积约150平方米,平时坑内无水,未采取防渗措施。因该村已全面使用自来水,废旧井已废弃并填埋,无取样检测意义。

    3.湘河村北大型养殖场是湘河养鸡场,鸡粪由协议方定期清理外运。自2016年4月19日起,福山区多次对该养鸡场现场检查,责令其建设畜禽粪便、废水处理设施。期间,2016年7月8日,烟台电视台对湘河养鸡场有关情况进行了报道,福山区组织现场检查,发现养殖场正在进行储粪池建设。2017年8月检查时,储粪池已投入使用,正在完善鸡粪密闭处理设施,沉淀池即将投入使用,日常经营中不存在废水、粪便和清洗剂排到河里的情况。但2017年8月5日,该镇突降暴雨,清理公司车辆无法进入养鸡场,因雨量较大,当天累积的粪便未能全部截流在截流坑内,少量溢出到旁边河沟内,雨停后清理公司进行了清理,未造成大面积污染。经走访附近村民,未发现村民受到养鸡场电话威胁的情况。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2017年8月23日,在办理1321号转办件时,针对湘河养鸡场未批先建问题,已处罚款7.5万元,并要求其限期清理存栏肉鸡,停产整治,并对截流坑采取防渗措施。

 

    同时按照规范化养殖要求,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完善粪便处理设施,杜绝污染。

           

 
50 1691     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淄博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办公楼西侧有一个土堆,未用纱网覆盖,存在扬尘污染,办公楼一楼有几家饭店噪声很大,没有油烟和噪声处理设施。 淄博市 扬尘、噪声、油烟     1.土堆为拆除违章建筑产生的建筑渣土,未使用防尘网覆盖。

 

    2.办公楼一楼沿街商铺共3家饭店,无专用烟道,均无环评手续,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无噪声处理设施。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责令马尚镇政府对办公楼西侧的土堆进行覆盖,杜绝扬尘污染;并于9月15日前全部清运完毕。

 

    2.责令3家饭店停业整改,完善相关手续,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51 1692     潍坊市高密市梓潼路与人民大街交叉口千禧花园2号楼4单元顶有个移动公司的信号基站,担心有辐射。平时基站运营存在噪音,而且破坏了楼顶防水,影响楼下居民的生活。向12345反映过,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潍坊市 噪声、其他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高密分公司的千禧花园移动基站,位于高密市人民大街与梓潼路交叉口东南角千禧花园2号楼4单元701室,于2014年11月27日通过环评审批,但未进行验收。监测人员对该基站噪音影响最大的住户601室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不超标。环保部门委托潍坊益生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该基站进行了辐射监测,监测结果不超标。住建局经现场勘察,渗水主要原因是雨水沿着移动信号基站在屋面檐沟底部的外墙穿墙敷设的线缆渗入到外墙保温层造成。经查,信访人曾多次向移动公司反映噪音扰民的问题,但因双方一直未达成协议,故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责令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高密分公司于10月30日之前完成对千禧花园移动基站环保验收,处三万元罚款。

 

    2.该公司与信访人达成初步协议,定于9月26日前将千禧花园移动基站所有带声设备从701室的卧室移至厕所或厨房的位置。

    3.工程因使用不当造成外墙渗水,由建设单位使用住房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52 1693     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沿花池村煤矸石山晚上有挖掘机偷挖煤矸石,存在扬尘污染,向莱芜市环保局举报多次,没有处理,泄露举报人的个人信息给村委。 莱芜市 扬尘     1.该煤矸石山为莱芜市万祥矿业有限公司正在使用的煤矸石堆场,济宁泗水水泥厂到此煤矸石山取矸石两车检验,用作水泥配料,在取矸石过程中造成扬尘污染。

 

   2.该事项市环保局接到举报并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询问村委负责人,不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发生。

责令改正     对煤矸石山进行全部覆盖,拆除清理其周边完全废弃的粉碎机及房屋,并对周边堆放的煤矸石整平清运,有效防止扬尘污染。

 

           

 
53 1694     聊城市阳谷县七级镇三里村村西侧建设砖窑,窑厂还未完工就开始生产,没有相关手续,存在扬尘污染,烧煤冒黑烟、烟尘大。该砖窑目前停产,担心督察组走后恢复生产。 聊城市 大气、扬尘     阳谷县宏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采用隧道窑焙烧,新建年产9500万块多孔空心砖项目。

 

    1.关于“窑厂还未完工就开始生产”的问题:该公司目前处于建设阶段,检查时未生产,未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安装袋式除尘器,未建成原料堆场自动喷淋设施,但现场发现部分成品砖等生产痕迹。

    2.关于“没有相关手续”的问题:该公司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手续合法;该项目2016年11月30日在阳谷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2017年3月经阳谷县环保局批复允许建设。

    3.关于“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公司西南侧淤泥、粉煤灰等原料堆场未全部覆盖,厂区北侧地面未进行硬化,存在扬尘污染情况。

    4.关于“燃煤冒黑烟、烟尘大”的问题:该公司使用燃料为生物质颗粒,现场检查时袋式除尘器没有安装到位,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冒黑烟和烟尘大的现象。

    5.关于“该砖窑目前停产,担心督查组走后恢复生产”的问题:责令该公司安装烟气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实现联网,实时监控排污情况,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约谈     1.对该公司未执行“三同时”制度,擅自生产的行为,责令停止生产,并处6万元罚款;目前,该公司正在停产整改。

 

    2.对该公司未采取“三防”措施,扬尘污染环境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罚款,截至8月27日,该公司地面硬化已开始施工,原料场覆盖已完成,采取了临时扬尘防治措施。

    3.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诫勉谈话人1
54 1695     济南市高新区正丰路和康虹路交叉口榜样烧烤和烟台胖哥烧烤店,没有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大,经营污水排到下水道。高新区舜华北路路口牛阵烧烤油烟大,影响到附近居民生活。 济南市 油烟、水     1.8月25日,高新区管委会环保、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和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小组,检查发现烟台胖哥烧烤火锅美食城和榜様烧烤主题餐厅均在正常营业,厨房灶头和烧烤炉正在使用。

 

    2.烟台烧烤火锅美食城油烟排放口在4楼楼顶,榜様烧烤主题餐厅油烟排放口在7楼楼顶。两家饭店的灶头都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烧烤炉有油烟净化设备,但有油烟排放情况。

    3.两家饭店经营产生的废水直排到污水管,存在无废水沉淀池、未进行油水分离等问题。

    4.牛阵烧烤的油烟净化装置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基准灶头数6个。 8月22日,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进行油烟检测,8月23日检测结果为油烟达标。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针对两家餐饮单位烧烤炉油烟扰民、污水直排行为,8月25日联合执法小组对烟台胖哥烧烤火锅美食城和榜様烧烤主题餐厅下达《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关停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分别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编号:10877号、10878号),要求停业整改。整改期间,为保障执法效果,考虑到整改需要及餐饮业户冰箱中存在大量冷冻物品的实际情况,采取11时-13时、17时-20时阶段性断电措施。

 

    2.针对油烟扰民问题,两家饭店的烧烤炉已于8月26日拆除完毕,现已无油烟扰民现象。

    3.高新区城管执法局针对两家餐饮单位的污水直排行为已启动调查取证程序,于9月1日正式立案,于15日内完成处罚程序。

    4.两家餐饮单位整改完毕后,经高新区联合执法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营业。

 
55 1696     济南市高新区奥体东路中段黄三怪陕北美食烧烤,晚上油烟大,影响周围居民环境。 济南市 油烟     1.8月25日,高新区管委会环保、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和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黄三怪陕北美食烧烤现场核查,该店为独栋餐饮楼,有油烟净化设备但油烟明显,无独立烟道,油烟主要来源于木炭烧烤。

 

    2.高新区环保分局于8月26日委托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油烟排放超标。

关停取缔     经高新区国土规划局核实,该餐饮单位所处建筑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手续。8月28日,高新区城管、环保部门对该违法违章建筑采取了停水停电停业措施。8月30日,高新区城管执法局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于9月30日前拆除完毕。  
56 1698     济南市高新区会展东路中段老金鑫火锅店和老船长海鲜店油烟直排路边,没有专用烟道。 济南市 油烟     1.8月25日,高新区管委会环保、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和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老金鑫火锅店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其有产生油烟较大的室内烧烤炉,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地下管道排放路边。

 

    2.联合执法小组对老船长胶东海鲜专营店现场核实,该店正常营业,发现大灶头4个,小灶头4个,正在使用,无专用烟道,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地下管道排放。

    3.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两家单位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有效。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因两家烧烤炉存在油烟扰民的情况,8月25日联合执法小组对老金鑫火锅店和老船长海鲜酒店下达《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关停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分别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编号10645号、10646号),要求停业整改。整改期间,为保障执法效果,考虑到整改需要及餐饮业户冰箱中存在大量冷冻物品的实际情况,采取每天11时-13时、17时-20时阶段性断电措施。

 

    2.责令老金鑫火锅店拆除产生油烟的烧烤炉,拆除油烟排放管道,停止路边排烟,该烧烤炉和油烟排放管道已于8月26日拆除完毕。

    3.高新区城管执法局针对老金鑫火锅店和老船长海鲜酒店油烟扰民行为,已启动调查取证程序,于9月1日正式立案,于15日内完成处罚程序。

 
57 1699     泰安市宁阳县鹤山镇杏山村东南方有几座小山,当地石料厂和水泥厂劈山毁林,开采山石,破坏山上生态。同时粉尘污染严重,堆放石料侵占耕地。向相关部门反应后,这几家企业开始晚上生产,噪声很大,影响村民休息。督察组进驻后,已停产,担心督察组走后会复工。 泰安市 扬尘、噪声、生态     8月25日,宁阳县国土资源局、鹤山镇政府联合对交办事项进行调查。杏山村东南方有石材厂4家,无水泥厂。其中宁阳县龟山石料厂和宁阳县鹤山乡杏山东罗王军石料厂采矿许可证未到期,目前处于停电停产整治状态。宁阳县盛发石料厂、宁阳县东罗石料厂采矿许可证到期,已关停。

 

    1.山石开采规划问题:对照《宁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4家石料厂目前占地类型为采矿用地,开采资源处为其他土地,均在批准矿区范围内。8月30日,经县林业局现场核实,采矿用地不占用林地,自矿山开采以来,无毁坏林地现象。

    2.粉尘污染问题:4月中旬开始,按照市、县国土部门要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停产停运,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保留的2家石材厂在4月底前完成了防尘设备安装和路面硬化,购置了洒水车、扫路车,对石堆加盖了防尘网。

    3.堆放石料侵占耕地问题:2016年7月监测到宁阳县鹤山乡杏山东罗王军石料厂有堆放石料占压耕地现象,9月该企业对占压耕地石料清理外运,对土地复耕。经查访,4家企业目前未发现石料占压耕地现象。

    4.夜间生产和噪声污染问题:2017年4月18日,有群众反映过此问题。为降低用电成本,宁阳县龟山石料厂和宁阳县鹤山乡杏山东罗王军石料厂夜间偶尔生产。鹤山镇政府接群众反映后,对2家矿山企业进行了告知制止,5月7日,鹤山镇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向2家企业送达了整改通知。

停产整治     1.抓好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泰安市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大对山石矿山整治整改力度。2017年10月31日前,山石矿山企业完成整改并提请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泰安市山石矿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恢复生产;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责令关停。

 

    2.强化巡查监管,对同意恢复生产的矿山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严格落实环保、安全、矿产资源等5方面标准要求;对关闭停产矿山企业,通过加密日常巡查力度和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相结合的方式,严厉制止和打击无证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等现象,确保做到真关真停。

    3.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对关闭矿山,依据国家和省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政策要求,督促企业治理或依法由政府代为治理。

 
58 1700     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乡泉头水泥厂、鲁王水泥厂、鲁光水泥厂,灰尘很大,冒黑烟,白天停工,晚上偷干。 枣庄市 扬尘     交办件反映的“西王庄乡泉头水泥厂、鲁王水泥厂、鲁光水泥厂”实为税郭镇泉头水泥厂、税郭镇鲁王水泥厂、西王庄镇鲁光水泥厂。

 

   1.税郭镇泉头水泥厂,全称为泉头集团枣庄金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该公司环评、立项备案、生产许可证等手续齐全。该公司属于国控24小时在线监测重点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除尘设施处理,粉尘全部达标排放,与举报人反映的“灰尘很大,冒黑烟”情况不符。另外,该公司符合环保治理要求,一直正常生产,与举报人反映的“白天停工,晚上偷干”问题不符。

   2.税郭镇鲁王水泥厂,全称为枣庄市鲁王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实为粉磨站),该公司环评、立项备案、生产许可证等手续齐全。枣庄市鲁王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无熟料生产线,只从外部购入熟料进行水泥加工,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黑烟,产生的粉尘通过除尘设施处理,该公司粉尘达标排放,与举报人反映的“灰尘很大,冒黑烟”情况不符。该公司按照市环保委重点污染源突出问题督办单(枣环委督字﹝2017﹞190号)要求,可正常生产,与举报人反映的“白天停工,晚上偷干”问题不符。

   3.西王庄镇鲁光水泥厂全名为枣庄市鲁光水泥有限公司(实为粉磨站),该公司环评、立项备案、生产许可证等手续齐全。为节约生产成本,该行业通常都采取夜间生产、避峰用电的生产措施,因此夜间生产属该行业的正常生产行为。经现场调查,2017年8月20日西王庄镇环保所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对原材物料全面覆盖、道路洒水不及时,西王庄镇环保所当场对该公司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停止生产,全部覆盖原材物料,院内及时洒水,禁止出现扬尘。

责令改正    1.经现场调查,泉头集团枣庄金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生产正常,该公司提供了《关于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泉头水泥厂白天停工,夜里生产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8月1—25日水泥窑尾小时数据材料。区政府责成税郭镇政府、区环保局继续加大对泉头集团枣庄金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和枣庄市鲁王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扬尘治理力度,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8月25日,市中区执法人员召集枣庄市鲁光水泥有限公司负责人进一步核实情况,该公司已经按要求,落实了物料全覆盖和按时洒水等停产整顿措施,不存在“灰尘很大,冒黑烟,白天停工,晚上偷干”的情况。同时,该公司负责人也书面承诺: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不出现违反环保要求的情况。

   3.为消除环保隐患,区委、区政府责成西王庄镇、税郭镇、区环保局要进一步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巡查,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加大物料覆盖和污染物治理,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59 1703     东营市东营区聊城路西苑小区1楼,星北鑫烧烤店,夜间油烟扰民。 东营市 油烟     1.星北鑫烧烤店位于聊城路水产市场南门对面,2014年注册,经营手续齐全,安装了油烟净化器。

 

    2.7月27日,存在店外烧烤行为,辛店街道办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烧烤店自8月21日关门停业,室内烧烤用具全部清理。

关停取缔     1.责令业主不得在现址从事烧烤及餐饮服务经营。

 

    2.辛店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杜绝该店私自从事烧烤行为。

 
60 1704     济宁市金乡县荷香街与金山街交汇处,夜间烧烤油烟、噪声扰民。县城各工地都存在渣土车夜间拉土,噪声大、车体没有覆盖。向县长热线反映过,但没有有效治理。 济宁市 油烟、噪声、扬尘、其他     1.8月25日,金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到现场检查,未发现经营烧烤的现象。为有效解决露天烧烤污染环境和噪音扰民的问题,2017年6月9日至10日,金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特巡警大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依法取缔了金山街与荷香街交汇处的占道摆桌经营行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立了夜间巡查长效机制,每晚组织人员对该路段进行错时值守。但由于摊贩流动性较强,还存在零星流动经营行为。

 

    2.金乡县从事渣土运输的公司共3家、77辆渣土车,全部纳入县渣土办管理,车辆全部进行了升级改造,实施密闭运输,安装放大字牌、渣土车顶灯和GPS定位系统,并将GPS定位系统接入县环保平台。全县纳入管理的77辆渣土车规范运行,但在夜间个别时段仍有零星私人车辆,存在偷运行为。

    接到转办单后,调查组、金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阅了纳入管理的渣土车行驶记录,同时开展夜间巡查,暂未发现城区内有渣土车违规运输行为。

    3.2017年以来,金乡县共接到4起群众投诉荷香路烧烤油烟问题,分别为2017年3月11日、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25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均及时现场调查并进行了回复。2017年以来,金乡县未接到过渣土运输问题的投诉。

责令改正、约谈     1.金乡县政府对负有监管职责的金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金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渣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金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三大队大队长、金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动二大队大队长进行约谈。

 

    2.对于烧烤油烟、噪声扰民、渣土运输问题,金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增加城区执法巡查频次,严查零星烧烤油烟和运输车辆覆盖不完全、抛洒遗漏行为。对非法经营摊点进行及时清理;对于纳入管理不按照要求运输的车辆,一律取消渣土运输资格;对未纳入管理、非法偷运的车辆,及时查处,持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61 1705     烟台市龙口市东海度假区,南山铝业,不间断有刺鼻酸味,夜间粉尘污染严重,夜间生产(电机)噪音扰民,污水直排大海。 烟台市 大气、水、扬尘、噪声、海洋     1.东海度假区内的南山铝业应为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20万吨电解铝项目,该项目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装有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已联网运行。8月25日现场检查时,厂区内及周边小区未发现明显异味和粉尘。8月18日至19日,龙口市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现场监测,达标排放。

 

    2.8月25日夜间,龙口市环境监测站对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项目北厂界噪声超标。

    3.20万吨电解铝项目无排海口,其工业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进入黄金海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     1.该公司已制定了整改方案,实施炭素煅烧工序脱硫除尘净化设施升级改造工程,该工程已于2016年10月开工,计划2017年9月投运。

 

    2.8月27日,龙口市环保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停止厂界噪声超标排污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3.该公司采取了降低警报器声音和控制偶发噪音等措施,8月29日夜间龙口市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北邻居民小区的环境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最大值为49.7分贝,达到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16)II类功能区要求。

    4.8月29日,龙口市纪委对龙口市环保局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62 1705     济南市历下区北园路和历山路交叉口红星美凯龙家具大厦西侧,一条南北走向的河,河水污染严重,有恶臭味。 济南市     转办件中所提“南北走向的河”为柳行河天桥段。现场检查该河段有300余米水体受到污染,水质浑浊,有较大臭味。污水主要来源于柳行河西支沟内截流井溢流。由于光大水务水质净化一厂处理能力不足,用水高峰期时,进厂水位偏高,致使该处截流井污水溢流,通过柳行河西支沟排入柳行河,造成该段河道水质污染。

 

  

责令改正、问责     1.天桥区将加快济南光大水务水质净化一厂扩容改造项目拆迁进度,争取2018年3月完成征地拆迁。该项目计划2018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提升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目前,《济南市水质净化一厂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写完成。

 

    2.天桥区积极配合市城乡水务局,加快上游分散式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进度,确保今年10月份完成改造投入运行,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3.近期,协调光大水务水质净化一厂,在保障安全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提高污水处理量,力争将处理量由35万吨/日提升至36-37万吨/日。 

诫勉谈话1人
63 1706     青岛市市北区合肥路16号保利叶公馆,宁安路一侧有很多饭店(传统牛肉拉面等)、网点房,没有油烟烟道,油烟直排小区,而且还要招商餐饮店。 青岛市 油烟     8月26日上午,市北区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在已签约的10家餐饮单位中,5家设有专用烟道;其他5家有4家正在装修尚未营业,另一家马穆撒拉面馆经营传统牛肉拉面,未经许可已开始营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直接排放到小区内,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责令改正     1.2017年8月26日,环保市北分局对“传统牛肉拉面”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现已整改完毕,同时现场对无专用烟道的、准备从事餐饮经营的业户也分别告知了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事产生餐饮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经营项目。

 

    2.市北区合肥路街道食药所对“马穆撒拉面馆”经营传统牛肉拉面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进行初步调查取证,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做了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提取了顾客的付款凭证,要求该拉面馆立即停止营业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对该店进行立案查处。其他正在装修的店面,市北区合肥路街道食药所已要求尽快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3.2017年8月25日市北区合肥街道主要领导约见了该商业网点负责人,要求其在下一步招商过程中,按照网点的使用功能进行招商,坚决杜绝在未设有油烟烟道的网点引进餐饮项目。

 
64 1708     济宁市金乡县卜集镇,省道S251与金峰县十字路口以西,个人养殖场很多,污水直排庄稼地里,污水聚集到济宁金地工贸公司旁边。向县长热线反映过,但是没有答复。 济宁市 水、其他     1.经核实,举报人所反映的“卜集镇省道S251与金乡县十字路口以西”,实为金乡县道X036路与金丰线的十字路口以西,位于卜集镇宋庙村村南的养殖场小区,属于金乡县规划的控养区。该区域内共有9家肉鸭养殖户,其中孙某霞养鸭场、刘某华养鸭场、宋某思养鸭场等6家养鸭场因未进行发酵床改造或建设治污设施,达不到粪污治理条件,已由卜集镇政府责令其停止养殖,6家养鸭场自2017年3月底以来一直处于停养状态。正在饲养的刘某荣养鸭场采用标准化发酵床模式养殖,治污配套设施完善,无污水外排。宋某涛、孙某苏2家养鸭场于2016年5月份建成标准化沉淀池,2017年6月20日完成发酵床养殖技术改造。7月20日,卜集镇政府巡查中发现,上述两家养鸭场存在发酵床垫层较薄,标准不高的问题,对此卜集镇下达了整改意见,督促养殖户对其发酵床按标准进行再次铺垫。经调查,在养的3家养鸭场都建设了发酵床,也都建有标准化的沉淀池,整体治污配套设施较为完善,不存在污水直接排到庄稼地里的情况,经调查组现场查看,金地工贸公司周边未发现养殖污水汇聚。

 

    2.县畜牧兽医局与卜集镇政府于2017年8月4日、8月5日接到县长热线转办单反映该区域肉鸭养殖场问题。县畜牧兽医局和卜集镇政府均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进行了回复。

责令改正、约谈     1.金乡县政府对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县畜牧兽医局党组成员张某芹、负有属地管理职责的卜集镇副镇长周某天、卜集镇兽医站站长杨某华进行约谈。

 

    2.责令县畜牧兽医局,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积极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大对养殖场的执法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养殖场及时整改,对不服从管理,污染环境的,及时依规依法处理,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落实到位。

 
65 1709     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尖山子村,村西玉诺大理石厂,有刺鼻气味,夜里生产噪音扰民。别的厂子都停了,这个没停。 枣庄市 大气、噪声     该企业为枣庄市玉诺石英石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齐村镇尖山子村西,2016年1月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石英石板材生产、销售及石英砂、石英粉、玻璃彩砂销售。该企业年产16万张石英石板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资料齐全,2016年1月13日经市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通过《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意见书》;2016年1月25日,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给予登记备案;2016年12月28日取得市中区环保局环评批复文件《枣庄市玉诺石英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万张石英石板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市中环行审﹝2016﹞B-56号),该企业环评报告表中确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东侧150米处的尖山子村,企业的南侧和西侧均为工矿企业,东侧和北侧均为空地,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2017年5月通过市中区环保局环保验收(市中环行验﹝2017﹞6号)。企业烘烤固化环节是产生异味的环节,企业已配套UV光感异味收集处理设施,但在前期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收集不全面的问题。因存在环境污染隐患和物料存放管理混乱、无危险废物标识等问题,齐村镇和区环保局分别于2017年8月16日、19日对该企业下达过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经现场核实,8月23日、24日夜间,该企业产品生产车间未生产,但包装车间擅自进行了分装、包装运输成品。 责令改正、问责    1.8月25日,齐村镇组建由环保、安监、公安、执法等部门30余人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联合区环保局工作人员,于下午6点25分到达现场开展调查,并立即对该企业进行断电处理,责令企业全面停止生产,落实整改要求,在整改验收通过前不得恢复生产。同时,针对没有危险废物标识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现已调查终结,进入审批程序。

 

   2.区委、区政府责成齐村镇、区环保局加大巡查督导力度,组织人员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该企业整改期内不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督促其30天内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启动问责程序

 

           

66 1710     聊城冠县柳林镇乔庙村,村北有个大型养猪、养鸡场(陈某某养殖场),有异味,粪便污水直接流淌在地面。 聊城市 大气、水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冠县柳林镇乔庙村村北大型养猪场、养鸡场实为养殖户,其中两家养猪户现存栏量分别为45头和30头猪;一家养鸡户现有蛋鸡950只,均处于限养区。其中一养猪户建有沼气池、污水沉淀池和储粪场,经治理后,圈舍及周边地面无粪便污水,异味较小;另一养猪户建有贮粪池,圈舍及周边地面无粪便污水,异味较小;养鸡户东侧有规范的储粪场,产生的粪便干燥且随时清理无存留,全部用于自家耕地肥料,鸡棚周边地面无粪便污水。      
67 1711     烟台市莱山区锦绣家园,开放式小区,经常性晚上有未覆盖的渣土车路过,扬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 烟台市 扬尘、噪声     经过连续巡逻观察,并未发现有渣土车通行。之前存在渣土车扰民行为。 责令改正     烟台市交警支队对莱山区334台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封闭运输改造,减少扬尘污染,目前已完成;严格执法,加大交通管控力度,杜绝渣土车噪声扰民问题。  
68 1712     莱芜市莱城区和庄镇普通村西面,有一沙场,有人挖山破坏山体,向河道排污水,没有环评,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现在是督查组来了没有作业,但是设备还在,沙子也在卖。 莱芜市 水、生态、其他     1.来电反映的莱芜市莱城区和庄镇普通村西面沙场名为莱芜市莱城区和庄乡普通村陈红山砂场,主要从事山砂开采生产项目。2008年3月19日取得环保部门审批手续。2014年1月9日,按照《莱城区砂石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该山砂场于2014年1月份停产,并清理生产设备。2016年8月以来,该矿正按照市、区政府要求进行升级改造。2017年8月25日,现场检查时,该场未生产,无生产加工设备,经沿河道排查,未发现该场排污口,未发现污水外排痕迹。

 

    2.经调查核实,挖山破坏山体违法人系李某,已于2017年5月,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莱芜市森林公安局莱城局分局行政处罚,破坏林地面积540平方米,罚款5400元。后经现场核查,未发现继续破坏林地的现象。

其他     1.和庄镇及各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2.待市级审查升级改造方案通过,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69 1714     济南市历下区荆山东路早市,3点多开始摆摊,摩托车噪声扰民,人为噪声扰民。 济南市 噪音     1.荆山东路早市属于自发形成。2014年5月,根据市创卫指挥部《关于提升临时便民市场管理水平规范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该早市进行了登记备案。

 

    2.存在生活噪声扰民情况。

其他     1.8月26日,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对周边52名居民进行了调查,一致同意保留早市。

 

    2.姚家办事处安排专人对早市进行了提升改造和规范化管理。目前,早市早上六点开市,八点结束,节假日延长至八点半。同时,早市管理人员加强对经营商贩的管理,规范运输车辆的使用和停放,要求商贩装卸货物时要轻拿轻放,严禁大声售卖,以保障周边居民生活环境不受影响。

 
70 1716     8月18日滨州市博兴县幸福镇国际钢贸城北门工地上,建立了停车场(魏某某),车辆进出产生扬尘,进出车辆时噪声扰民,没有手续。当地政府处理了,也有了处理结果公示,但是现在这一点也没变,仍然是扬尘污染严重,没有任何停业迹象。国土局下达了通知书,但是没有结果,应该取缔,举报人表示对结果不满意,因为没有实质性处理。 滨州市 噪声、扬尘     1.该案件与环保督察第八批930号为同一案件。针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问题,国土部门对该停车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针对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营业,并实施行政处罚。兴福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盯靠值班。

 

    2.8月25日,经再次现场核实,该停车场内还有4辆外地车辆。比对8月19日影像资料,有3辆车为新进车辆。

责令改正     8月25日下午,兴福镇租用清障车将4辆货车清理出停车场。停车场在进出口处设立围挡,并拉起警戒绳,聘用4名保安24小时值班。  
71 1717     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边河工业园南侧淄博润川建材有限公司无任何环保手续、无安全手续、无土地手续,没有任何环保治理设施,废水、废渣乱排乱放,粉尘污染严重。 淄博市 大气、水、固废、其他     1.有环保手续和安全手续,但存在违法用地情况。

 

    2.有除尘、喷淋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3.无工艺废水产生,车辆和设备冲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用于厂区绿化。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沉淀池中沉积的灰膏回用再生产。粉尘经区环境监测站监测,符合要求。

责令

 

改正

    责成淄博润川建材有限公司于9月底前将违法占地上建筑物拆除到位。  
72 1718     临沂市兰陵县卞庄镇西埝后村东边银河湾,这个工地没有手续,每天早晨3.4点就开始施工到晚上11.12点,噪音很大,它挖地抽得泥浆流的到处都是,把西面的排水沟都排满了,有时候路上都有。 临沂市 噪声、垃圾     1.关于“兰陵县卞庄镇西埝后村东边银河湾,这个工地没有手续”的问题。

 

    该工地为兰陵县银河湾工程,是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临房发〔2015〕39号),建设单位为临沂百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工地有西埝头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核准批复(兰陵发改字〔2016〕207号)、选址符合规划的证明(兰陵规选〔2017〕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132400201700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132400201700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诺备案回执(备案号LLHB20160057),没有施工许可手续。

    兰陵县住建局分别于2017年2月24日、3月30日、4月25日,依法向工程建设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督促该工程建设单位完善相关手续。目前该工程正在完善相关手续。

    2.关于“每天早晨3.4点开始施工到晚上11.12点,噪音很大”的问题。

    经调取2017年8月18日以来该工地监控视频录像,以及对工地负责人询问,该项目施工时间范围为7点至19点,未发现夜间施工行为。该工地采取加高、加厚围挡,在材料加工区安装双层加工防护棚等降噪措施。2017年8月26日,兰陵县环保局委托山东中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最大厂界噪声为67.6dB(A),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

    3.关于“挖地抽得泥浆流的到处都是,把西面的排水沟都排满了,有时候路上都有”的问题。

    该工程前期打桩施工时存在泥浆外流至废弃排水沟的现象,已及时设置了连续围挡,对西面已废弃的排水沟垫平并设置围挡。由于该工程基础已于2017年6月完成,未发现泥浆外流现象。

责令改正、约谈     1.责令临沂百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9月6日前完善相关手续。

 

    2.兰陵县住建局加强对该工程的日常监管,严防非法生产建设行为。

 
73 1720     济南市济阳县区堤镇观音村东边有2个酱菜厂,村外东边公路边上有一个酱菜厂,3个厂子是一个老板,名字叫徐某某,已经存在18年了,将当地的地下水和河流都污染了,使老百姓没法喝水,没法浇地。当地老百姓反映多次未处理。 济南市     1.群众来电反映的济阳县曲堤镇观音村3个酱菜厂属同一个法人,为该村村民徐某某。2002年注册为济南味丰食品有限公司,后将酱菜厂搬迁至村外公路东侧,原村东边2个酱菜厂已弃置。该厂只有清洗蔬菜废水排放至村内沟渠。酱菜厂处于停产状态。对该厂地下水取样送检,经检测水质无异常(济环检(水)字2017年第054号)。

 

    2.2017年5月份,济阳县已将该酱菜厂列入取缔类“散乱污”企业名单,责成曲堤镇政府进行取缔。5月29日,曲堤镇政府对该酱菜厂下达了取缔通知书,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了清理取缔。徐某某偷偷启用村东两处院落进行酱菜生产。8月13日曲堤镇政府排查发现后,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做断电处理,要求其8月30日之前拆除相关设备。

关停取缔     济阳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曲堤镇政府立即调查处理。县环保局、曲堤镇政府做出立即取缔决定。

 

    曲堤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100余名、机械设备2台、运输车辆10台开展工作。截止8月26日11:00,该公司窖池全部填平、加工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

 
74 1721     青岛市即墨市嵩山2路与营王路交叉口往西150米有一个腾达制版有限公司,他使用化工药水,没有处理直接排放,去向不明,已经十多年了。 青岛市     1.腾达制版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租赁该处网点,主要业务是平面设计,无生产废水产生;网点内未发现有化工药水类物品,周边也未发现有化工药水类倾倒留下的痕迹。2.现场核查,无工商营业执照,因经营效益不佳,已于2017年5月份停业并拆除门头,陆续将办公物品搬运清空。        
75 1722     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262号能源热电厂运行噪音很大影响了华仁欧典商苑小区居民生活,举报过多次。反馈意见是噪音不达标,但是厂子的治理措施有效,噪音很难达标,对居民影响一直存在。该电厂烧煤,煤在运输和装卸的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 青岛市 噪音、大气     1.2009年,青岛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中央商务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启动了热电厂环境影响治理工作。先后进行了厂界围墙加高、加装隔声屏,锅炉厂房顶部加装隔声屏,煤场进行全封闭,厂房窗户玻璃改为双层中空玻璃,厂房门改为防火隔声门。改造后降低了噪声排放,取得了一定成效。经检测,该公司南侧厂界夜间噪声超标。

 

    2.青岛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厂区煤场为封闭式煤场,进煤方式为汽车运输,粉尘控制措施包括:运输车辆车箱均已加装盖板;车辆通过地磅时采用喷水系统进行车辆轮胎冲洗;进煤时车辆限速,并对厂内运煤通道进行洒水处理;运煤车辆卸煤时,全程在封闭式煤场内完成;指派专人现场监督落实降尘措施。经检测,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环保标准。

责令改正     1.磨煤机厂房增加一层隔音窗,南门更换为隔音双层闸门,现已完成。2.汽机厂房增加一层隔音窗,南门更换为隔音双层闸门,现已完成。3.冷却塔加装声屏障、汽轮机及发电机加装隔音罩正在实施,现已完成。4.青岛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将在封闭煤棚入口位置加装顶棚,并继续加强运煤过程中的粉尘管理,加大监督落实力度,确保煤炭运储过程符合环保标准及要求。5.青岛能源集团正在研究该热电厂清洁能源替代方案。  
76 1723     枣庄市山亭区整个区都不让养殖,让养殖户自己把动物卖了,镇政府、包村干部每天都去催,不让拆房子,因为说不拆房子就可以不给补偿,说补不起。养殖户如果不把家禽卖了,就给断电。举报人希望可以看禁养区的文件,但是政府人员不给看,枣庄市市中区那边有补偿措施。 枣庄市 其他     1.2017年6月7日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山亭区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的通知》,在辖区内划分了畜禽禁养区和适养区,引导有继续养殖愿望的养殖户到适养区进行标准化、规模化养殖。8月23日,研究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亭区畜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对禁养区内按规定关闭或搬迁的原养殖户,在适养区继续高标准规模养殖的畜禽养殖场(户)给予重点支持。

 

    2.山亭区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要求8月10日前完成禁养区养殖场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山亭区各镇街对存在养殖场户的村实行网格化管理,组织机关干部包村到户,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6月20日,区政府下发了《山亭区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实施限时关闭或搬迁,对养殖场(户)及时拆除的,给予10元/平方米的奖励。如果养殖场户愿意利用原养殖棚转产种植产业的,才可以保留养殖棚,但必须清理内部养殖设施和粪污。在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过程中,根据各镇街遇到的实际情况,有些养殖场户不配合关闭或搬迁工作,并且存在违法建设的问题,由各镇街申请,经电力执法办批复后,具体是否断电由各镇街酌情处理。

    3.2017年6月9日,在山亭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中公示了《关于调整山亭区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的通知》(山政办字〔2017〕14号);6月20日,山亭区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栏”中公示了《山亭区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山政办发[2017]43号)。 目前,各区(市)畜禽养殖清理补偿或奖励情况不一致,不具有可比性。

责令改正     1.8月25日下午召开转办件办理会,成立了由区畜牧局、环保局、督查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研究梳理了相关政策。

 

    2.由区畜牧兽医局督促各镇街不搞“一刀切”。

    3.通过新闻媒体等措施对外公开、公布山亭区畜禽养殖规划及关闭清理畜禽养殖具体政策。

 
77 1725     举报济南市经十东路30677号力诺集团副总裁申某某、赵某和光伏集团董事长杨某某。1.光伏集团(力诺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从外排污水池的地方偷偷埋了管子把污水排到了光伏发电站的院子里面,水严重污染济南市水源地的地下水。2.污水池池壁地下和三号厂房地基的西南角下面、三号厂房路南污水管线上面填埋了大量的环评报告中明确说明的含氟固体危险废物,严重污染了地下水。 济南市 水、固废     1.历城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8月25日,对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场调查。该公司外排污水池(中水池)位于该公司西侧,处理达标后的中水存储于中水池内,一部分通过水泵,经埋于厂区内厂房北侧地下的回用管道(自西向东约600米),用于厂房北侧绿化带灌溉;另一部分从中水池西南角的中水回用点,通过洒水车用于厂区内道路喷洒、降尘。现场未发现该公司外排污水池有管道通向光伏发电站的院子。

 

    2.该公司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使用氢氧化钙中和氢氟酸产生氟化钙沉淀,每月产生量约1吨,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环境检测中心出据的该公司光伏电池片项目废水处理所含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报告》(鲁环科鉴书[2016]008号)出具结论,在保证利用过程中氟化物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的前提下,可以对氟化钙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南金悦玻璃制品公司和济南庚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签定了氟化钙泥饼回收利用合同,进行资源化利用。2017年8月25日夜间,由港沟街道办事处调集挖掘机,针对转办单的举报点,对污水池池壁地下、三号厂房地基西南角和三号厂房路南污水管线上方三个位置进行挖掘,挖掘深度在1.2米-1.5米不等,累积挖掘地面超过20平方米,均未发现填埋含氟固体危险废物情况。

    3.该公司共有一口自备水井用于生产和生活饮用水,并委托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进行一次水质全面检测。最近一年的检测报告显示,所检项目均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测项目均包含氟化物,均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2016年11月16日,该公司因存贮污水的大坑无任何防渗漏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之规定进行了处罚(济历环罚字[2016]第67号)。

其他     1.加大对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做到守法经营。

 

    2. 港沟街道办事处环保网格员坚持每天对该企业进行重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加密监测地下水频次,加强对氟化钙污泥综合利用的监管。建立台账,确保处理合规。

 
78 1727     济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疃里镇张吴村村民的养猪场在2016年找镇政府协调土地,将养猪场搬出去,因为该地方离河道近,属于禁养区,但是到现在地方都没有协调好。2017年1月18号左右,管区书记和村大队书记说必须得把猪第二天12点之前卖了,卖不了就把养猪场强拆,猪跑了也不管。第二天1点多,镇长带队带着挖掘机去强拆了养猪场,从村民的麦田里过去强拆的,当时强拆了600多个平方米。强拆完之后,强迫举报人3天之内卖掉猪,造成举报人巨大经济损失。举报人认为不合理,因为刚开始建设的时候是镇政府批准的,有各种证件,包括有镇政府、土管所和城建局的章才办下来的营业执照。这种情况还说违建,举报人不服气。镇政府在这样情况下强拆,没有给任何补偿。举报人到济宁市信访局去上访,济宁市信访局把该问题派给了疃里镇信访局,举报人和疃里镇信访局说,希望能够协调到养殖用的地,并且希望允许之前的厂子能够转产,结果信访局没有答应说领导不允许,说经济开发区有文件就补偿,没有就不补偿。举报人说不补偿也行,但是该地的养殖场都不补偿,实际情况是当地有的养殖企业补偿了。举报人对信访不服,要求复议,上报上一级信访局,天天去等领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李主任接访,把情况说明了,让韩某某督办此事。等了20多天,再去找韩某某时,他大发雷霆,打了举报人一顿,报警之后,警察去了之后,环卫工把当时情况说了一下,现在派出所让他赔礼道歉,但是韩某某不承认打人事件。之后环卫工也不承认看到的情况了。举报人上纪检委,纪检委没有管,说归派出所管,举报人就想要个说法。类似举报人家情况有7.8家。 济宁市 其他     1.该户养猪场所有人为张吴村村民张某某,其养猪场于2012年左右建成,存栏量常年维持在200—500头左右,位于疃里镇老赵王河张吴村段北岸,土地属于一般农田,距河约30米,距张吴村50米,位于南水北调重点保护区内,属于禁养区非法养殖。有营业执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手续,但无正规的土地使用手续和环评手续。该养殖场沿河堆放粪便造成河道污染,治污条件达不到标准,做不到雨污分流,且存在较大的异味。

 

    2.依据市政府及经开区政府印发的文件精神,经开区要求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关闭或搬迁,张某某养猪场自行清理没有实质性进展。多次做工作无果后,经开区于2017年1月19日下午14时,联合执法拆除了其少部分闲置的破旧养殖厂房,含部分没有搭建成的猪舍院墙,合计共约500平方米,并未拆除正在养殖的猪舍。张某某当时答应尽快将生猪卖掉,关停养猪场。随后张某某将大部分生猪卖掉,部分母猪及猪仔外迁,并关停了该养猪场。

    3.张吴村村民张某某于2017年1月20日上午通过电话投诉的形式向市信访局反映其养殖场拆迁问题。市信访局在接到该电话投诉后,于当日上午将信访件转送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调查处理后,经开区疃里镇政府于4月19日向信访人送达处理意见书。信访人于2017年4月19日收到疃里镇政府出具的处理意见书后表示不同意。疃里镇政府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六条“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的规定,对信访人出具了不予受理(正在处理中)的告知书。信访人收到该意见后,信访信息系统内再无信访人通过各种形式向各级信访部门反映诉求的信访记录。

    4.关于张某某反映的养殖补偿一事,同期拆除的非法畜禽养殖户共6户,均没有补偿。关于张某某反映的“有的养殖场补偿了”,指的是经开区三羊牧业有限公司,由于三羊牧业手续齐全,且区管委会将三羊牧业取缔后连同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一并收回,所以对三羊牧业进行了评估补偿。

    5.关于张某某提到的请求政府协调土地将养殖场搬迁,疃里镇政府积极协调,但受制于禁养区条件的限制,全镇找不到符合养殖条件的土地让其进行养殖搬迁。在这种条件下,镇政府鼓励其将养猪场搬迁到别的乡镇,经过张某某自己的努力,他已经在嘉祥县找到合适的地方,继续进行养殖。

    6.关于信访人投诉韩某打人一事,2017年6月7日嘉祥县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派出所已作为行政案件进行立案。8月28日,双方签署了调解意见书,同意调解该案。

其他     要求经开区管委合理对待被拆迁养殖户合理诉求,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坚决杜绝搬迁关闭简单化、粗暴化、对养殖户态度恶劣等行为。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暴力拆迁、执法不规范等现象,同时依法合理处置因养殖场拆迁关闭引发的信访事件。

 

    经开区要求疃里镇、农业服务中心、党群工作部、公安分局、建设、 城管、环保等部门靠上做工作,分别和张某某讲解禁养区有关政策,争取张某某本人对养殖场搬迁事情最大程度的理解。经开区将安排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跟进和服务工作。由公安部门牵头,积极协调,确保张某某与韩某调解成功。

    

 
79 1728     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路24号汇东香墅里小区,破坏绿化带种成蔬菜,使用动物粪便当肥料臭气熏天,排污水,该小区乱搭乱建,建议恢复绿化带。 济南市 大气、水     1.该小区存在个别业主私自侵占其单元门口东侧公共绿地,用于种植蔬菜,使用动物粪便当肥料浇地等情况。

 

    2.存在个别业主私自违规搭建屋棚自用情况。

    3.未发现排放污水情况。

责令改正     1.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及时清除了所种蔬菜,8月26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苗木补植工作,9月10日完成。

 

    2.区执法局对私搭乱建屋棚的拆除工作,26日上午拆除完毕,现场杂物全部清运完毕。

 
80 1730     潍坊市安丘市凌河镇赵家赤埠村南面50米,有一养鸡场(赵某某家),排放刺鼻气味,粪便倒入耕地,导致无法耕种。赵某某在自家的院内加工猪头肉,将废水直排入下水道,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 潍坊市 水、大气  

 

    1.养鸡场问题:赵某所经营养鸡场两栋鸡舍之间及厂院内未发现有粪便,无粪便倒入耕地情况;养鸡场所饲养麻鸡采用发酵床养殖,粪便按批次清理;场内及鸡舍内无刺鼻气味,鸡舍两侧庄稼长势良好。

    2.烧肉作坊问题:赵某某烧肉作坊位于凌河镇赵家赤埠村村南,未办理过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责令改正     1.赵某已于8月20日签订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承诺书》,确保粪污、废水、垃圾不外倒、不外流、不影响环境质量。

 

    2.为避免邻里纠纷,该养殖户自愿于近期关停并搬迁。

    3.针对群众举报的烧肉加工作坊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已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停产整顿。

 
81 1731     日照市五莲县高泽镇杨涛机械有限公司,锻造噪声扰民,没有环评手续,危废没有处理,厂内油污、油布乱倒。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 日照市 噪声、固废     1. 关于“没有环评手续”的问题。根据《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方案》,2016年12月30日,五莲县环保局根据现状评估要求,对该企业委托日照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的《日照市杨涛机械有限公司机械加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出具了环保备案意见。

 

    2.关于“危废没有处理,厂内油污、油布乱倒”的问题。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为废机油、废切削油(废切削液),2016年12月10日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今年共产生废切削油50公斤,废机油70公斤,暂存在危废库中,尚未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贮存危险废物最长不超过1年,该企业并未违反有关规定。现场未发现该企业厂区有油污和油布乱倒现象。

    3.关于“锻造噪声扰民”和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的问题。该企业主要噪声源为压力机、辊压机、冲床等30余台设备,均为间歇生产。7月28日,五莲县群众服务热线接到群众投诉,反映该企业噪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高泽镇政府责成企业对车间进行密闭改造,并由企业为最近的3户居民改装双层玻璃窗户。8月4日,日照市市长热线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企业噪音扰民严重,高泽镇政府立即责令企业夜间不得生产,确保噪音不扰民。

   4.五莲县环境监测站分别于8月29日9点—10点、8月31日22点-23点,对该企业厂界噪声值进行了监测,经监测,该企业昼间、夜间厂界环境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7.1DB(A)、53.41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噪声标准值为65DB(A),夜间噪声标准值为55DB(A))。

责令改正     五莲县联合调查组现场责令企业进一步加快最近3户居民双层玻璃窗户安装进度。27日已经全部安装完成。

 

   下步,五莲县责成有关部门对该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82 1733     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路与开平路交叉口,有一水果批发市场,凌晨3点开始交易,人为噪声和汽车声影响居民休息。 青岛市 噪声     1.信访人所反映的是河西水果批发市场位于黑龙江南路422号,主要业务是水果批发。外地大宗货物每天在该市场中转并向全市范围的农贸市场进行配送,通常早六点之前配送至各市场,货车一般在凌晨三点左右陆续进入该市场进行交易。距离该市场最近的居民生活区是天怡景园B区,该小区于2011年交付入住,与批发市场直线距离约30米。2.8月26日凌晨现场调查核实,存在噪声扰民问题,一是个别货车的鸣笛音;二是市场内汽油三轮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 责令改正     1.河西街道办事处要求青岛果园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规范市场内的交通秩序,加强入场车辆管理,要求货车进入市场后禁止鸣笛,8月26日在市场进口处,设置“进入市场,禁止鸣笛”的警示牌,提示入场车辆遵守规定。2.完善市场进口道闸,自9月1日起,所有汽油摩托三轮车禁止进入市场,市场内货物转运一律使用电动三轮车。3.市北区政府将监督青岛果园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落实以上措施,并组织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对河西水果批发市场及周边的管理,确保周边交通顺畅,维持市场的正常秩序。  
83 1734     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凤凰庄南面,有一砖厂,排放黑烟,夜间偷排,在线监测数据不真实,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 临沂市 大气     1.关于“排放黑烟”的问题。举报人反映的砖厂为临沂市煜昕新型建材厂,该厂环评手续齐全,位于黄山镇凤凰庄村南面,法定代表人朱某某,产品为年产9000万块页岩烧结多孔砖。该企业建有脱硫塔、静电除尘器等治污设施,生产废气经双碱法脱硫、湿法静电除尘后通过62米高烟囱排放,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排放黑烟,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外排废气稳定达标。

 

    2.关于“夜间偷排”的问题。该企业未设置旁路,生产废气经治污设施处理后通过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烟囱排放,监测数据显示夜间正常排放,无“夜间偷排”的问题。

    3.关于“在线监测数据不真实”的问题。该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规范,设备参数设置准确,运行维护符合要求。2017年以来,每季度监督性检测达标,比对监测合格。2017年8月25日,罗庄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了监督性检测及比对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外排废气达标,比对检测结果显示在线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4.关于“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的问题。罗庄环保部门未接到过关于该企业的信访举报。2017年8月15日、8月17日,有举报人通过短信形式2次向黄山镇主要负责同志举报该公司生产状况,回拨该号码提示关机。

     
84 1736     济南市市中区万寿路4号沐春家园3号楼3单元104是美团外卖,有20多辆电动车蓄电池在充电,有异味。地下室是电动车仓库,运输电动车噪声扰民,有扬尘污染。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 济南市 噪声、扬尘     1.2017年7月,美团外卖租用万寿路4号沐春家园一处居民楼,租期3个月,曾经作为员工培训、休息地点,未经申请、公示等住改商程序。员工电动车数量较多,充电时蓄电池散发异味。

 

    2.2017年8月25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处仅有两名人员办公,未发现大量电动车充电情况,无明显异味。

    3.2017年7月,小雷车业租用沐春家园一处地下室,作为存放新电动车仓库使用,未经申请、公示等住改商程序。在搬运电动车过程中噪音扰民,未发现明显扬尘问题。

    4.经调阅12345热线、12369.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投诉资料,未接到该问题的投诉。小区物业曾接到该类投诉,并及时进行了制止。

责令改正     市中区政府责成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进行处理:

 

    1.责令美团外卖、小雷车业立即进行整改。美团外卖承诺此处不再作为员工培训地点,仅用于少量员工休息,2017年10月份租赁合同到期后将全部撤离。小雷车业已于2017年8月25日退租搬离。

    2.区住建局责令沐春家园物业加强管理,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制止。

 
85 1737     淄博市张店区车站办事处贾庄村,昨天村里召开会议,让该村餐馆关门办手续。咨询办完手续能否接着营业?需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营业?村书记称需要督察组走了之后再干,认为等的时间太长不合理。 淄博市 其他     1.车站街道办事处华泰社区(原贾庄村)召开政策说明会。下发了《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餐饮油烟扰民专项整治行动的告知书》,明确餐饮服务单位需完善相关手续,如出现手续不全、油烟扰民情形的处理规定。

 

    2.经与部分参会人员核实,政策说明会期间,社区书记没有说过此类话。会上对完善手续强调过多,强调手续不全需停业整顿,可能导致业户误解。

责令改正     1.华泰社区再次召开辖区餐饮项目经营业户会议,对相关政策进行解释说明,明确手续完善,达到标准即可营业,消除业户的疑虑。

 

    2.督促并协助各经营业户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对已完善手续的,及时验收,合格的准予正常营业。

 
86 1739     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后踅庄村西面有9个养鸭大棚,村支书带头养殖,将污水粪水排到村里排水沟内,发出刺鼻气味,污染地下水,粪便没有处理有刺鼻气味。 临沂市 大气、水     1.关于“村支书带头养殖”的问题。后踅庄村村西有9个养鸭(鸡)大棚,其中:在禁养区内有5个大棚;在限养区内有4个大棚。2015年初,3个大棚自行停养;2017年4月份,6个大棚自行停养。 村支部书记刘某某在村西距离居民集中区292米,建有养猪场一处,位于限养区内,场棚内配建三级沉淀池,已于2017年8月2日自行停养。

 

    2.关于“将污水粪水排到村里排水沟内”,“污染地下水”的问题。在9个养鸭(鸡)棚未停养前,存有污水粪水直排现象;2017年8月25日,河东环保部门对一原养殖户和周边两住户家中的地下水取样,检测报告显示所取水样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3.关于“粪便没有处理有刺鼻气味”的问题。没有发现未处理的粪便,但棚内有轻微异味。

关停取缔     1.对9个养鸭(鸡)棚内外环境进行整治,现已全部清理完毕。

 

    2.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杜绝禁养区内复养现象。

    3.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引导养殖户转产。

 
87 1740     东营市广饶县开发区东秦村,有一条月河沟,从河南边排来的污水臭气熏天。且村里东北角正和化工东侧,有4、5家石子厂、沙场,晚上偷着作业,排放粉尘。 东营市 水、大气     1.广饶县“月河沟”全长8.2公里,以广饶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为界分为南北两段,南北段之间为月河沟截污闸,南段长5公里,作为城区生活污水与广饶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北段为明渠,长3.2公里,主要是广饶县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排水渠。雨季时,月河沟截污闸发生污水溢流,对月河沟下游水质影响,造成月河沟东秦村西段水质异味。

 

    2.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侧现有4家石料厂,分别为许某某、郭某某、宋某某、高某某石料厂,均建于2017年初,分别隶属广饶开发区和花官镇管辖。4月,县环保局立案查处,责令广饶开发区、花官镇关停取缔。7月初,主要设备已拆除,不具备生产能力。现场检查时,均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晚上偷着作业,排放粉尘现象。

责令改正、问责     1. 针对月河沟污水溢流问题,广饶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了方案,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确保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全收集、全处理。

 

    2.责令县城管执法局加强县污水处理厂管理,雨季时全负荷运行,增加污水处理量;月河沟上游广饶街道、广饶开发区在雨季发生污水溢流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减排限排要求,对涉水排放企业实施停产限产。

    3.责令县城管执法局、广饶开发区按照雨污分流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尽快解决雨污水混合溢流现象。

    4.责令广饶开发区、花官镇对4家石料厂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对现场进行彻底清理。

诫勉谈话2人
88 1741     威海市荣成市滕家镇大章村里西头,有一养狐狸厂,污水外排,有刺鼻气味,粪便乱堆乱放。 威海市 水、大气     1.经调查核实,来信反映的狐狸厂为大章村肖红阳狐狸养殖场,位于大章村西出村路北侧,占地近1500平方米,存栏狐狸670头。

 

    2.2017年8月21日,滕家镇政府与畜牧部门对该养殖场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粪污收集池较小、粪便露天堆放、散发异味等问题,对此畜牧部门下达了指导意见书。自8月22日起,滕家镇政府会同畜牧部门每日对该养殖户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8月25日现场检查时,露天堆粪场已清理整改到位,雨污分流设施和粪污收集池正在改造当中。

责令改正     1.该养殖场已于8月29日前完成雨污分流设施及粪污收集池的改造,对粪便日产日清。

 

    2.责成滕家镇政府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镇所有养殖场每天进行巡查督导,按照畜禽养殖粪污处理12321技术导则进行全面整改,做到粪便日产日清综合利用,确保粪污不外排。一旦发现有污水乱排、粪便乱堆现象,依法关停。

 
89 1742     东营市广饶县开发区范李村村西南角砖厂东侧,有人往放坑里排放污油,应该是该砖厂排的。 东营市 土壤、其他     1.东营市广饶县开发区范李村村西南角砖厂为广饶开发区清河新型建材厂,该厂东北角有一渗坑,面积约为0.8亩,坑中存有含油废水。

 

    2.现场检查,土坑周边无其它道路连接,土坑北侧为预备河南堤坝,西侧、南侧均为清河新型建材厂原料堆。

    3.现场已清理,将对含油废水进行鉴定。 

责令改正、问责     1.采取应急措施,利用吸油毡等对含油废水进行吸附处理,将底层废水外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责令广饶开发区、县水利局制定污染治理生态恢复方案,实施生态环境修复。

诫勉谈话2人
90 1743     济南市高新区涵玉公园山顶上建了三排建筑,是毁山建造的,破坏了生态环境。打了12345,说是违章建筑,但是到现在还没拆。 济南市 生态     1.涵玉公园山顶建设的为高新区山体绿化、生态恢复、公益性山体公园,不存在毁山建造、破坏生态的情况,三排建筑是公园附属设施,建有山脚下管理房(原设计建设面积486.96㎡,实际建设面积690.15㎡)、山顶名泉汇东侧管理房(原设计面积564.54㎡,实际建设面积634.4㎡)、山顶西侧断崖处管理房(原设计面积388㎡,实际建设面积424.32㎡)、高院南侧断崖处管理房(原设计面积2433.52㎡,实际建设面积2447.36㎡)。目前实际配套设施建设面积4196.23平方米,超出建设配套设施面积430.25平方米。

 

     2.山体上的建筑规划手续,规划局不予办理,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济南市国土局下达过停工通知(济国土,责停字〔2016〕7001号),2017年的国土资源部遥感影像中也未监测此处为违法用地图版,故国土资源局未对其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3.社会事业局共办理回复热线12345共7件,回复内容为:按照管委会会议精神,2017年2月开始,涵玉公园已停止建设,准备对第三方投入建设的涵玉公园进行回收,然后再高标准规划设计建设山体公园。来电人回复满意。

其他     现高新区管委会已明确对涵玉公园建设项目进行回收,已于2017年8月20日由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制定了《涵玉公园回收行动实施方案》。

 

    目前,此项目已于2月份停工,社会事业局正对涵玉公园进行回收前期工作,按照山体回收行动时间任务节点实施回收。

     2017年12月30日以前审计部门完成对涵玉公园(中岭子山)第三方投入建设部分的审核、评估;2018年6月30日前,根据审计部门核准意见,与第三方投资建设单位洽谈回收方案,实施回收工作,同时按政府采购程序招标策划设计单位,对涵玉公园进行高标准生态绿化策划设计;对符合设计要求的配套设施重新改造和提升,其他不符合要求的配套设施一律拆除;2018年9月按照山体公园生态策划设计,开始实施建设。

 
91 1744     济南市天桥区泺安路与纵一路附近有一个菜市场叫泺口菜市场,菜市场靠厕所的位置有一个杀鸡的,当场杀鸡买卖,脏乱差,有很大气味。菜市场里面的这条路没人管,所有车都进出不了,里面全是违章建筑一直拆不了,有安全隐患。反映过多次,一直没人管。 济南市 大气、其他     1.泺口菜市场有一个屠宰活鸡的业户,私自搭建了约30平米的彩钢板房进行经营。该商户从事活鸡活鱼现场宰杀买卖,未采取有效消毒、卫生措施,经营环境较差。

 

    2.该市场外一条商业街两侧部分临街商铺存在乱搭乱建现象,影响车辆通行。

    3.天桥区城管执法局与泺口街道办事处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多次对该区域进行整治,不存在“反映过多次,一直没人管”的问题。

关停取缔     1.8月25日,根据城市市容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规定,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活禽宰杀”商户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监督当事人当场自行拆除了违章搭建的板房。

 

    2.8月25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对泺口社区居民委员会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市场北道路两侧私搭乱建现象,对85处、约1700平米私搭乱建棚屋连夜拆除完毕。

    3.天桥区责成有关部门,结合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和管理力度。

 
92 1745     淄博市博山区叠羊路西直街派出所往西100米,举报人开的香好吃莲饭店被城管、城西办事处和环保局以油烟污染的名义给关了。该饭店已经有政府给装的油烟净化器了,叠羊路其他饭店都没关,有的都没有装油烟净化器,举报人认为不合理。 淄博市 其他     1.“香好吃莲”餐馆位于叠羊路中段博山一职专商住楼,安装2台油烟净化设备,但无环保手续及相关备案,无专用烟道。第六批574号转办件中有举报其油烟扰民严重,博山区于8月17日对其进行关停取缔,19日拆除了店面牌匾及2台油烟净化设施。

 

    2.叠羊路沿路共有22处饭店中,以上饭店均无专用烟道,均未办理环评手续。

关停取缔、停产整治     1.对于商住一体的12家饭店,依法予以关停取缔,于8月30日前完成。

 

    2.对于独立营业房经营的5家饭店,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补办环评手续,并于9月15日前聘请第三方对油烟和噪音进行检测,待油烟及噪音监测结果达标后,方可准许恢复营业。

    3.对于不产生油烟的4家饭店,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于9月1日前补办环评手续,待手续齐备后,方可准许恢复营业。

 
93 1746     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沙李村紧靠308省道靠近供电所的东面村里原先的小学被租给了村支书弟弟,他改建后租给其他人,里面有好几个厂房,厂房里面据说是生产地板砖的,白天不干晚上干,噪音和粉尘污染严重。 济南市 噪声、大气     转办件所提厂房共两个,之前确实进行过地板砖生产,无环评等相关手续。天桥区政府已将其纳入“散乱污”名单,于2017年5月进行了关停取缔。现场检查,厂房外院内还有部分杂物,无生产迹象。 关停取缔     8月25日,当事人立即调配机械和人员对厂内杂物进行清理。8月26日上午,已全部清空。  
94 1747     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南路和世纪大道的中间有一个济南市炼油厂,它生产时气味难闻,有好多烟筒,烟尘污染严重,特别是晚上有毒素气味,三公里左右都有味,同时有安全隐患。 济南市 大气     市环保局对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厂区进行了现场检查,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中石化济南分公司正常生产,33套生产装置运行26套,停运7套。5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等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二动力、二催化、4万吨/年硫磺车间在线监测数据达标。通过调阅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常减压进料曲线、在线监测数据和DCS历史数据记录,显示生产平稳运行,生产装置和配套污染物治理设施同步运行,不存在夜间偷排偷放和擅自停运环保治理设施的问题。

 

    市环保局监测人员同步开展了现场监测。厂界处设置5个监测点位,经检测,环境中恶臭污染物8项指标和石油炼制工业特征污染物5项指标符合相关要求。2017年以来,对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实施现场检查30次,未观察到厂区内烟尘异常排放情况。按照《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规定,对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动力锅炉、工艺加热炉、催化裂化催化剂再生烟气、重整催化剂再生烟气、酸性气回收装置、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和有机废气排放口共23个排放筒进行了全面监测。

    经检测,排放废气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在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装设了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器,经安全评价报告认为,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各生产装置和设施目前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017年1月山东省安监局为其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该企业周边杂乱建筑物、小作坊和零散民房等距离企业北罐区和火炬较近,成品油管线与原历城水泥厂宿舍的间距较近,引起周边居民的担心。经安全评价,企业与周边生产经营单位、居民区的安全间距满足规范要求。

责令改正     该单位已将存在异味问题的拱顶罐呼吸阀口加装了活性炭吸附设施;正在编制专项治理计划报中石化总部,进行彻底整治;9月中旬聘请第三方进行环境现状评估,对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延迟焦化装置密闭出焦技术改造已委托中石化洛阳工程公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市环保局将监督该单位认真完成问题整改,开展新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强化检查、监测,发现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从严查处,并对整改情况实施全程跟踪。

    市安监局将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保证各类安全设施可靠稳定运行,确保生产安全。

 
95 1748     淄博市张店区傅家镇黄家村附近淄博朝阳玻璃有限公司工业废水直排,夜间噪音扰民。生产玻璃门窗用的是劣质胶,气味很大,没有空气处理设施。环评验收的时候走的过场,没有认真验收。 淄博市 噪声、大气、其他     1.该企业磨边水和玻璃清洗水经沉淀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2.经对其厂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达到排放标准。

    3.该企业在中空线封胶工段使用“硅酮中空玻璃密封胶”及“丁基热熔密封胶”,产品通过了国家相关检测。现场检查无VOCs治理设施。

    4.根据建设单位申请,2017年6月7日,张店区环保分局组织行政许可科、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成立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察,该企业在验收期间能够按照环评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现场整齐有序,磨边废水、玻璃清洗水循环使用,经张店环保分局监测站监测,粉尘及噪声能够达到环评审批意见的各项要求。

停产

 

整治

    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增加VOCs治理设施,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生产。  
96 1749     临沂市罗庄区西高都街道工业园区天威煤业有限公司占地面积300多亩,院子里堆满了在煤碳,一天进出煤2000吨,都是露天堆放,有很多煤灰,煤场里面污水横流,虽然有环保洒水车,但车过去的时候都是污泥。反映多次,没有取缔。 临沂市 大气、扬尘     1.关于“占地面积300多亩”的问题。

 

    该公司分东西两个场区,东侧煤场占地103.23亩,西侧煤场占地200.39亩,合计303.62亩,均系建设用地;另在东场区外南侧企业流转租赁土地102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关于“院子里堆满了煤炭,一天进出煤2000吨,都是露天堆放”的问题。

    该公司东侧为配煤区存煤约10000吨,西侧为储煤区存煤约30000吨,合计存煤约40000吨。东侧煤场周围建有防风抑尘网,建有钢结构棚7000余平方米,钢结构棚外煤炭露天堆放,用棚布覆盖;西侧储煤区周围未建防风抑尘网,煤炭露天堆放,全部用棚布覆盖。通过调取近三天的发货记录,共发货15093.73吨,日平均5031吨。

    3.关于“有很多煤灰,煤场里面污水横流”的问题。

    该公司场区内运输道路已硬化,配煤区地面部分未硬化,地面有煤灰,洒水抑尘时有煤灰污水流淌现象,冲洗煤灰污水由环场区收集渠汇入沉淀池,循环利用。

    4.关于“虽然有环保洒水车,但车过去的时候都是污泥”的问题。

    该公司场区进出口处设有自动感应冲洗车辆设施,车辆经过时,会自动对车身、车轮进行冲洗,但运输道路上仍有少量煤尘,环保洒水车冲洗时,会形成轻微煤泥。

    5.关于“反映多次,没有取缔”的问题。

    该公司是临沂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临沂市电煤储备基地,硬件设施基本达到相关要求,不在清理取缔范围。今年4月份接到市级环保督察信访举报,反映企业存在粉尘污染。区节能办进行了调查,责令高都街道和企业进行了整改。

    6.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

    该公司东侧煤场配煤区部分未硬化;企业内部管理不到位,路面清洁不彻底;煤场未做好“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造成煤泥、煤粉流失。东场区外南侧建有一处约1.08亩的沉淀池,地面堆有约1000吨煤炭、煤泥。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责令该企业立即清除东场区外南侧的煤炭、煤泥,清除沉淀池并恢复原状。

 

    2.责令该企业于9月30日前完成东侧配煤区地面硬化,并建设钢结构大棚,实现全封闭,加强西侧储煤区管理,严防棚布遮盖不严,发生扬尘污染。

    3.环保部门立即对企业“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罚款5万元。

    4.企业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彻底清洗,彻底冲洗场区地面,杜绝地面煤灰积尘污染。

 
97 1751     烟台市福山区清洋街道河滨小区楼,楼前的路被挖过,后来没有恢复到原样,平时一下雨都没法走,小区北边有门头房把污水排到污水井里面,太多的话会流到路上。 烟台市 水、其他     群众反映的不平整路面位于该小区36号楼前。2005年福山热力有限公司和烟台新奥天然气公司对该小区进行了集中供暖和集中供气管网改造,敷设管道后,回填土部分由于时间较长产生沉降,与原路面产生高低差,导致路面不平整。雨天时低洼处雨水积存,致使群众出行不便。

 

    群众反映的门头房是指该小区36.37号楼北边的门市,该门市产生的污水排入在小区内的污水井中,正常情况下,排水顺畅,不存在积水现象。雨季雨量较大时,会出现排水不畅、路面积水的现象,主要由小区内污水管道污泥沉积所致。

责令改正     责成河滨小区物业公司组织人力、物力对不平整的路面进行修复,方便群众出行,并迅速疏通排水管道,确保排水畅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目前已完成整改。  
98 1753     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楚提楼村东面,有一石子厂距离居民区不足50米,没有手续,夜间偷着作业,噪声污染,露天堆放大量石粉有扬尘污染,举报人称该厂有检查的就停产,走后在干。向枣庄市和台儿庄环保局、政府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现在已停产担心督察组走后再干。该村东面有一运鸿水泥厂,使用老工艺进行生产,排放粉尘。 枣庄市 大气、噪声     1.信访件反映的石子厂,位于台儿庄区涧头集镇褚提楼村东南侧50米处,为枣庄绿能建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代码91370405312604305Y)。国土资源部门和涧头集镇执法人员曾发现该公司厂内存在打石子现象且无除尘设备。2017年6月、8月涧头集镇先后对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并于8月14日拆除了生产石子的破碎设备。2017年8月11日国土资源分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7日内将土地退还给褚提楼村集体。8月25日,经现场调查,该公司石子加工设备正在拆除,堆放的石子已采取覆盖抑尘措施。国土资源部门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涉及该石子厂的信访件有市长热线3件,网上投诉1件,向省环境保护厅网上投诉(鲁环网201707303235)一件,区政府、区环保局第一时间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转涧头集镇办理,均按期进行了回复,涧头集镇多次向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并于8月14日拆除了生产石子的破碎设备。

 

    2.反映的台儿庄运鸿水泥粉磨有限公司位于涧头集镇褚提楼村东侧,于2005年租赁台儿庄区水泥厂土地、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一条3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符合国家相关工艺生产标准。该公司2005年5月24日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370400228044104),2006年6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 2007年3月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XK23-201-07706)。该公司通过外购熟料,磨制水泥,在产品包装过程中,产生少量水泥扬尘,8月25日下午,经现场调查,该生产线处于停产状态。

停产整治     1.区政府要求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涧头集镇督促该石子厂继续实施拆除,8月26日石子加工设备全部拆除。

 

    2.区政府责令区经信局对运鸿水泥采取停电措施,实施停产整顿。下一步,企业按要求整改达标后,由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联合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区政府审批后,方可恢复生产。

 
99 1755     青岛市莱西市夏格庄镇西夏村,反映铁路工人将铁路沿线打了除草剂,导致该村地下水污染,蔬菜庄稼浇水后死亡,要求赔偿。 青岛市     经调查,莱西市夏格庄镇西夏村共有430户1492人,铁路为蓝村到烟台的铁路线,位于该村的东面距离村庄500米左右,主体单位为济南铁路局,每年3-4月份,铁路部门会在铁路沿线两侧打除草剂灭草。8月25日,经过调查,目前铁路沿线村庄农作物无死亡现象,但在2014年8月22日,群众到夏格庄镇政府反映过此问题,莱西市委、市政府组织市政法委等有关单位办理了此事,并向群众作了答复。济南铁路局组织人员就除草剂药效、喷洒时间和地点对村民进行了解释说明,并先后2次与莱西市政府进行沟通,2015年莱西市先后四次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取水化验,水样中未检出“草甘膦”、“甲醚磺隆”。针对检测结果,由市政法委、市信访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夏格庄镇、店埠镇、济南铁路局召开协调会,会后,夏格庄镇对沿线村庄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建议群众走法律程序。2016年,夏格庄镇为此事承诺给予群众法律援助,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但群众未提供出相关证据。2017年春季,夏格庄镇安排铁路沿线村庄有责任心人员担任“监督员”,每人每年发给3000元的工作补贴,重点关注铁路打药情况,发现因铁路打药危害周边水源问题,立即向镇政府汇报,以便第一时间处置。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水源污染问题。      
100 1756     举报人8月11日投诉"泰安市岱岳区青春创业园西南角泰安中科环保有限公司晚间偷排废气,有刺鼻气味,影响范围广。"目前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称从2015年开始投诉该企业时就是这个答复。该厂晚间不启用过滤设备,环保部门避重就轻,没用根本解决问题。对于回复晚间有刺鼻气味是因为夜间气压低辐射范围广这个说法表示不认可。2017年在泰安民生网上投诉的所有环保问题均被删除。 泰安市 大气     本件为重复投诉,案件基本调查情况同编号第2批122号、第3批215号、第6批676号、第10批820-110号案件。

 

    关于“泰安民生网上投诉的所有环保问题均被删除”:泰安市广播电视局对此项进行了核查,因群众反映此问题为重复反映的问题且并不是第一反映人,前期有其他群众反映过此问题且环保局已答复并做出处理意见。将此投诉认定为重复投诉,并根据工作流程,对已回复的问题删除重复发帖。民生网删除属实。

责令改正     本件为重复投诉,处理和整改情况部分同编号第2批122号、第3批215号、第6批676号、第10批820-110号案件。

 

    1.目前企业针对垃圾运输过程中渗沥液撒漏、垃圾库密封管理、垃圾运输通廊整改、厂区抑尘除臭、垃圾暂存填埋区的管理、环保督导与监管六大方面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人,并成立巡视督导组,每天在全公司范围内不停地进行巡检,主要检查:臭气有无外溢发生,在线烟气监测指标是否合格,除臭剂是否喷洒,垃圾库吸风机是否运行正常,垃圾库是否呈负压状态,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台帐。落实公司总值班室24小时昼夜值班巡查制度,由公司领导带队,每组3人,昼夜值班巡查,每天次数不少于4次,保证厂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加快推进续建(技改)工程,从根本解决困扰问题。

    为了彻底解决目前垃圾处理能力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北京控股加快建设泰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续建(技改)项目,目前,工程正在进行。截止到目前为止,工程利用外资即自有资金已到位2325万美元,已经支付设计、设备采购和工程进度款19500万元人民币。

 
101 1757     临沂市兰陵县大仲村镇小徐庄村南头,有一大型养鸡棚,散发刺鼻气味,污水乱排。 临沂市 大气、水     1.关于“临沂市兰陵县大仲村镇小徐庄村南头,有一大型养鸡棚,散发刺鼻气味”的问题。

 

    该养鸡场户主为卜某某,养鸡场占地约1400平方米,养殖规模10000只,位于禁养区,无环保等手续,环保设施不健全。该养鸡场南侧有一处储粪池,未完全封闭。养殖户于每批次鸡出栏后对储粪池进行清理一次,出栏前粪便积累较多,加之鸡棚内的气味直接外排,现场气味刺鼻。

    2.关于“污水乱排”的问题。

    该养殖场四周无排水管道、排水沟。入汛以来,雨水进入储粪池后导致污水外溢。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污水乱排现象。

关停取缔、约谈     1.大仲村镇政府于8月26日将该养鸡场棚内鸡苗、饲料、畜禽粪便、养殖设备和储粪池内的干粪全部清理完毕。

 

    2.养殖户自愿转产(改为种植)并签订保证书。兰陵县大仲村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不再复养。

 
102 1758     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沙岭子村,海鑫园大酒店,该饭店被举报后现已拆除。该酒店负责人称,由于之前因某些原因得罪过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原行政庭长王某某,这次才招致打击报复。希望政府能还一个公道。 日照市 其他     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沙岭子村海鑫园大酒店全称为日照国际海洋城海鑫园大酒店,位于东港区涛雒镇沙岭子村南沿海公路与341省道交汇处。8月16日—21日期间,东港区先后接到4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举报受理案件,反映该酒店存在破坏防护林带、非法建设等问题。

 

    针对交办案件反映的问题,经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海鑫园大酒店占地面积为2033平方米,其中824.5平方米有土地手续,其余1208.5平方米无合法手续。8月17日,区国土资源分局执法人员对该酒店“擅自占用沙岭子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1208.5平方米建设饭店”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1208.5平方米土地,并按每平方米15元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8127.5元,没收该违法地块上建设的建筑物和相关设施,区国土资源分局已于8月18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月21日,涛雒镇政府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酒店停业整顿,该酒店已于当日14时停业。8月23日,该酒店对现场物资进行了清理。8月24日该酒店对违法建筑物和相关设施进行了拆除。

    经调查,针对该酒店“擅自占用沙岭子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1208.5平方米建设饭店”行为,东港区有关部门对该酒店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依法合规。该酒店拆除相关建筑物和设施,是其对自身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的整改,与他人打击报复无关。

问责     针对调查结果,东港区政府已责成涛雒镇政府加强对海鑫园大酒店负责人的思想教育和普法宣传,要求其正视自身存在的违法问题,理性看待他人对其违法行为的举报,帮助其树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律意识。同时,督促酒店负责人按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党内警告3人,诫勉谈话5人,行政警告1人
103 822-214     莱芜市经济开发区张家洼镇莱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污染、噪音等问题;泰钢炼铁厂和不锈钢厂污染、噪声、扬尘、冒黄烟等问题。 莱芜市 噪声、扬尘、大气     该举报件反映问题主要涉及泰钢炼铁厂和不锈钢厂。

 

    1.关于“泰钢炼铁厂和不锈钢厂污染”问题,主要指两厂区废气排放。泰钢炼铁厂、不锈钢厂为废气国控单位,莱芜市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两厂废气排放口进行监督性监测,近年来无超标排放现象。

    2.关于噪声污染问题。根据前期群众举报及调查情况,举报件中所述噪声污染主要指泰钢炼铁部噪声。2017年8月29日,市环保局组织对泰钢炼铁部两处边界昼间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3.关于扬尘污染问题。经查,泰钢炼铁厂煤场进行了全封闭,并加强了卸车过程中扬尘管理,高炉炉台与南厂界之间建设了宽度约为70米的绿化带,扬尘不明显。不锈钢厂扬尘主要是大车运输过程中产生。

    4.关于冒黄烟问题。冒黄烟是指泰钢不锈钢厂偶发性冒黄烟。泰钢不锈钢厂GOR炉冶炼期间添加废钢时,因废钢的成分复杂,部分轻薄料及废钢表面有油漆、受潮等情况造成钢水喷溅,瞬间产生大量的烟气,不能被除尘系统全部捕集,造成厂房顶部冒烟。

责令改正     1.两厂已购置洒水车辆,加大对厂区道路洒水频次,并安排职工每天两次清扫路面,扬尘基本得到控制。

 

    2.针对泰钢不锈钢厂冒黄烟问题,责令其停用现场的废钢,改用铸铁块,并对进厂废钢加严了质量检验标准,加快三次除尘改造进度,11月底完成,解决无组织冒烟现象。

  

 
104 823-149     潍坊市诸城市土墙社区东土墙村村东北侧建有5家养殖场,村正北有1家大型养鸡场,该5家养殖场将大量激素粪便通过大型沉淀池沉淀到三里庄水库和引水渠内,造成严重水污染。沉淀后粪便在路边晾晒,异味很大,对空气造成污染。 潍坊市 水、大气     东土墙村村东北侧建有5家养殖点,均处于关闭搬迁收尾阶段。反映的大型养鸡场为一般养殖户,即张某养鸡点。养殖区与三里庄水库堤坝高度落差8至10米,养殖区与引水渠隔着路基较高的柏油路,且养殖户有粪污池,粪污进入不了三里庄水库和引水渠内。养殖户沉淀后的粪便发酵后用于农田追肥,未在路边晾晒,检查组也未闻到很大的异味。 关停取缔     对东土墙村的所有养殖户关闭搬迁.对养殖区粪污全面清理。截止8月27日10点,上述整改已经全部完成。

 

           

 
105 823-150     牟平区恒邦铅厂在未通过环评的情况下生产,造成厂内工人和周围村民重金属铅严重超标,造成水资源、重金属、扬尘污染。3.牟平区恒邦电机、恒邦泵业造成大气污染、噪音污染。 烟台市 固废、大气、水、土壤、噪声     1.“恒邦铅厂”是指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提金尾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2010年6月24日,项目环评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批复。2016年6月,卫生防护距离内村庄完成搬迁。2017年5月4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村庄未能完成整体搬迁,该企业多次进行阶段性试生产。

 

    该公司2013—2017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1172人次,《检查结果报告》均未发现职业性铅中毒病例。8月27日,对距离该公司最近的水道村、榛子崖村、卧龙村和罗家屯村四个村进行询问调查,未发现周边村民有重金属铅含量超标的问题。

    8月25日至29日,对该公司厂区的观测井、周边水井及河流进行采样检测,重金属均为“未检出”;该项目酸性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经查阅自动在线监测、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和中介机构大气污染检测数据,该项目排放废气均达标;未发现生产过程有扬尘。该项目厂内西侧硬化路面有泥土,施工车辆经过时,产生较大扬尘。

    2.牟平区不存在名为“牟平恒邦电机”的企业,应为烟台恒邦泵业有限公司。牟平区环保局要求该公司于5月30日前对原有的异味处理设施进行改造。该公司将原有的异味处理方法改为天然气高温燃烧法,3次委托中介机构对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但经处理后的废气仍有异味产生。2017年7月28日、29日、8月26日,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均达标,但在厂区周边确实存在一定噪声问题。

责令改正     1.目前,该公司已安排专用洒水、清扫车辆,随时对厂区路面进行清扫保洁,并加强建设施工管理,防止扬尘产生;督促恒邦铅厂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烟台恒邦泵业有限公司采用过滤棉过滤+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方法对异味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已安装完毕。该公司已采取隔音、减振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06 823-152     1.潍坊市昌邑市地下水开采量大,污染严重,有自备井的企业有:荣源印染厂、大有印染厂、同大印染厂、富鹏印染厂、华丽达印染厂,玺丝达印染厂、源祥印染厂、大海天印染厂及昌邑市李家埠2000多台喷水织厂。2.昌邑市城西和城北污水处理才排水不达标。3.以上企业均已煤为燃料,烟尘排放浓度超标,大气污染严重。4.潍坊市昌邑市水利局、环保局不作为。 潍坊市 水、大气、其他     1.因昌邑无地表水利用工程,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全部由地下水解决,因而地下水开采量大。我市生产生活污水已全部收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态湿地净化后达标排放。

 

    2.信访人反映的8家印染企业均有自备水井,除山东同大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外均有取水许可证,李家埠2000多台喷水织机厂共有17眼自备井无取水许可证。同大纺织印染和李家埠2000多台喷水织机厂的自备井已纳入我市2017年自备井整治范围,将于9月中旬全部予以封闭。

    3.城西、城北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能够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出口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已与环保部门联网并通过环保验收。经日常监测及在线数据显示,外排废水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4.一是昌邑市荣源印染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煤炭为燃料,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外排废气达标排放;二是山东大有印染织造有限公司、山东同大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潍坊金丝达印染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煤炭为燃料,因清洁能源改造,处于停产状态。通过调阅在线监测平台历史数据,显示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昌邑华利达印染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生物质为燃料,目前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正在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处于停产状态。四是昌邑福鹏染织、昌邑源祥印染、山东大海天纺织公司3家企业燃煤锅炉已在10吨以下燃煤锅炉集中整治行动中被取缔,正在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处于停产状态。

    5.通过对上述问题的调查,昌邑市水利局、环保局已履职尽责,不存在不作为的问题。

           

关停取缔、问责     筹建地表水厂,计划于2019年峻工投产;加大执法力度,确保9月10日前关停取缔非法自备水井;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诫勉谈话1人
107 823-153     1.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胡庄村村民使用农用地及住宅用地违法乱建养鸡场、养猪场,养殖粪便随意堆放到自家地里,异味难闻,养殖噪声也很大,养殖污水随意排放污染了土壤。

 

    2.税郭镇胡庄村龙山附近有大型焦化厂和钢铁厂,浓烟污染空气,废水污染了地下水,严重影响了龙山的生态环境。

    3.经过该村的206国道每天有大量运输车辆扬尘污染严重。

枣庄市 大气、噪声、水、生态、扬尘     1.关于养殖污染问题。该养殖区域内共有养殖户 11 家,其中蛋鸡养殖户1家,肉鸭养殖户1家,生猪养殖户9家。其中,1家肉鸭养殖户和1家生猪养殖户已于2017年4月关停。养殖用地原为村集体果园,属农用地范畴,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另外,该区域除1家养鸡场外,其余均为养殖散户(未达到养殖场及养殖专业户标准),距离胡庄村居住区均200米以外,属于控制养殖区。经调查发现,个别养殖户确实存在将粪便堆放在自家地里作为土杂肥使用的行为,但总量不大;也存在靠近村庄的蛋鸡养殖户安装水帘排气扇的电机发出声响,产生一定噪声的问题。

 

    2.关于焦化厂和钢铁厂污染问题。信访反映的大型焦化厂为枣庄联丰焦电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公司现有2组4座LRJ-2000型清洁热回收捣固式炼焦炉,环评手续齐全。联丰焦电实业有限公司属于国控源,配套在线监控设施,日常监管中以定期和不定期抽查为主,并分别针对日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具体提出整改要求。2013年以来,先后对其进行现场检查112次,累积征收排污费400余万元,并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实施了行政处罚,累计行政处罚10件,合计金额137.5万元。8月25日,执法人员到枣庄联丰焦电实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脱硫工艺水、生活污水均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雨水口未发现有废水外排,未发现冒黑烟现象,在线数据均显示未超过排放限值。信访反映的大型钢铁厂为枣庄联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经核实发现,该公司铸锻件、特钢合金制造项目已于2017年2月10日停产,2017年5月初进行拆除,2017年5月底彻底拆除完毕,目前该项目已经不存在,不具备生产能力。

    3.关于206国道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问题。信访件中反映的206国道税郭段是枣庄市东部连接临沂市的重要交通干线,人流量、车流量很大,部分运输车辆存在清洗不彻底、蓬盖不标准问题,加之市公路局正在对206国道税郭段进行大修,有时道路清扫不及时,存在落实“6个100%”不到位问题,造成一定扬尘污染。

责令改正     1.关于养殖污染问题。8月25日,召集相关人员在现场逐户核实,责令散养户自行清运粪污并及时跟进消杀作业;对水帘换气扇风机逐个进行拆除,清除噪音污染源;对于蛋鸡养殖户,现场清理蛋鸡存栏,已于8月26日全部清理关停完毕;对个别散养户粪污外排墙外的,连夜组织人员进行彻底清理,已于8月26日前全部处理完毕。下步,区委、区政府责成税郭镇按照上级畜牧养殖关停取缔总体要求,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整治、改造提升控养区内养殖场(户),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停任务。

 

    2.关于焦化厂和钢铁厂污染问题。区委、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加大对联丰焦电实业公司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大气污染物超标,立即立案查处;同时,限期完善雨污分流改造,杜绝厂区雨污混流外排。

    3.关于206国道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问题。区委、区政府责成税郭镇、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依托206国道联合治超执勤点,组织好“两客一危”、扬撒扬尘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运输车辆的检查整治力度。同时,积极与206国道税郭段道路施工方对接,对道路施工现场进行围挡,对物料进行覆盖,加大对路段的清扫力度和洒水频次,有效遏制扬尘问题。

 
108 823-154    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西朱杲村村委主任于某某在海边收取倾倒垃圾费用,倾倒的生活垃圾、工厂废弃物、化工垃圾、医疗垃圾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于某某为金兴化工公司提供堆放金矿硫酸污泥土地,污染了海域,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烟台市 垃圾、固废、海洋     1.2016年9月2日,西朱杲村村委主任于某某主持召开村民代表组长会议,表决同意海庙姜家村姜某将个人承包的拆迁工程建筑垃圾倾倒在本村海边荒地,并以村集体名义向姜某收取卫生费5000元。

 

    2.西朱杲村海边荒地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地,城港路街道办事处已将该地块列为绿地规划项目,现场堆存的均为建筑垃圾,占地约10亩、2700立方米,由于该地块低洼,所有建筑垃圾已就地用于填方整平。建筑垃圾来源为:2016年3月西朱杲村旧村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2016年9月海庙姜家村姜伟倾倒的建筑垃圾,未发现信访反映的生活垃圾、工厂废弃物、化工垃圾、医疗垃圾。

    3.该信访反映涉及金兴化工的问题与第一批41号转办件相同,已按时办理上报。经查:西朱杲村租赁给金兴化工的地块位于金兴化工厂区以北,面积约48亩,2016年6月28日,该村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以每年1.5万元的价格租赁给金兴化工用于构建防潮坝,防止海水涨潮影响企业堆场,租赁期10年(2016年—2026年)。目前,租赁区域已建成坝长650米、坝顶宽4米,坝底宽16米的防潮坝,现场未发现工业固废。

责令改正     1.聘请省环科院编制金兴化工北晾晒场清空封场专业指导意见和细化整治方案,并责成企业严格落实。8月19日,专家向莱州市提交了《莱州金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渣堆场处置方案》。

 

    2.城港路街道办事处已将堆存建筑垃圾地块列为绿地规划项目,项目启动前,街道将联合环保、公安等部门加强巡查管控力度,严禁继续倾倒任何垃圾。

 
109 823-155     枣庄市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未按国家环保要求对日产2500吨旋窑生产线进行技改便继续生产。该厂违反采矿许可证要求,将只能用于制作水泥的石灰岩破碎成建筑石料进行销售。该公司暂时停产,躲避中央环保督察组检查。 枣庄市 其他     1.2014年1月3日,该公司在区经信局备案了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SNCR脱硝系统工程技改项目(峄经信改外资核[2014]001号),2014年2月24日取得该项目环评批复(峄环审字[2014]1号),2014年8月28日取得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批复(峄环验字[2014]2号)。2015年4月8日,该公司备案了电收尘技术改造项目(峄经信改核[2015]001号),2015年4月20日取得该项目环评批复(峄环审字[2015]7号),2016年8月12日取得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批复(峄环验字[2016]06号)。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日产2500吨旋窑生产线不在淘汰之列。

 

    2.矿山现场调查:矿山现已停止开采,仅留值守人员,采矿机械设备定点停放;无破碎加工设备;矿山道路雨后冲刷较清洁,未见运输车辆碾压痕迹。

    水泥熟料生产线现场调查:水泥熟料生产线也已停产,料场有备用石灰石堆放,石灰石原料破碎机械设备停产,破碎加工设备工艺未变化,石灰石破碎后直接传送至石灰石均化库内,现场未见破碎成的建筑石料。

    根据调取该公司的矿山石灰岩装车统计、进货过磅统计、6-8月石灰石入库统计表、6-8月石灰石破碎消耗量统计表、8月1日石灰石盘库说明及6-8月熟料产量统计表(数据如下):矿山石灰石装车6117车;石灰石进货过磅6115车;计289914.70吨,6-8月石灰石入库289944.70吨,(进货过磅与入库统计仅差30吨);6-8月石灰石破碎消耗量227277.60吨,8月1日石灰石盘库库存119797.32吨,6-8月熟料产量169274.69吨。经核查对照,石灰石从矿山装运、到进厂过磅车数少2车,原因是车辆运输途中发生故障,未运至厂内;充分说明石灰石运输途中未运往他处。石灰石消耗量与库存量之和比入库量多57130.22吨,原因是2015年12月停产时留存。也说明该公司未将进厂石灰石破碎成建筑石料销售。生产熟料169274.69吨,消耗石灰石218080.49吨,符合水泥行业生产1吨熟料需1.3吨左右石灰石原料的合理范围。经调查核实,该公司不存在将用于制作水泥的石灰石破碎成建筑石料销售的情况。

    3.2017年8月16日该公司向区环保局申报了停产报告,需进行停产检修,检修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15:00—2017年8月19日15:00。公司在8月19日对原料系统选粉机检修作业中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导致一人中毒死亡,四人因施救不当中毒死亡,枣庄市峄城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对该公司做出了“所有生产环节立即停产整顿”、“查清事故原因并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等决定((峄)安监现决[2017]3001号)。 该公司因安全生产事故已被安监部门查封,处于停产状态。

     
110 823-156     济南市章丘区黄河镇北房村村民谢某某在耕地上挖土,圈占耕地5亩建有违章房屋数十间出租。投诉人多次向章丘区国土局、黄河镇政府举报未处理。 济南市 生态     1.被举报人谢某某为村卫生员,经实地测量,被举报人房屋占地面积1.3亩,建有房屋10间,房屋用途为北房村卫生室,不存在出租行为。

 

    2.此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章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属于违法占地。

    3.2017年以来黄河镇政府共接到3次举报,黄河镇政府及黄河国土所调查核实后作出回复:因该处房屋为北房村卫生室,涉及民生和公益事业,为了方便群众就医,鉴于北房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中,此处暂不列入拆违拆临范围。区国土局8月3日接到举报,调查后确认该宗地无合法用地手续,于8月10日立案调查。

    4.经调查,被举报人建房屋时在旁边地块取土垫地基,用地面积约为1.3亩,该处土地类型为一般农田,其行为属于非法取土。

    5.北房社区是由中建集团投资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61036平方米,建设楼房47栋,涉及北房村、刘元村、大王常村、油坊村、西李村及东李村,容纳群众1222户、4493人,其中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面积为260平方米,截至目前项目的立项、环评、规划审批、项目建设招投标均已完成,现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北房社区及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于2018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  

立案处罚     1.区国土局已于8月28日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章国土罚听告字2017-3036号)》,进行立案处罚,罚款0.7335万元。

 

    2.黄河镇北房社区及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将于2018年5月建设完毕,北房村卫生室并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到时该处房屋全部拆除,复垦成耕地。

    3.黄河镇责令被举报人谢某某对取土地块恢复原貌,8月27日已经完成。

           

 
111 823-157     菏泽市鄄城县黄河路17号山东鲁西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硫酸多粘菌素B原料药,产生的菌渣处置去向不明。 菏泽市 固废     群众反映的山东鲁西药业有限公司位于菏泽市鄄城县黄河路17号,目前该公司产品为硫酸多粘菌素B1000公斤/年。经鄄城县环保局现场核查,该企业硫酸多粘菌素B项目在2015年7月份,至2016年6月份生产期间(2016年6月底以来未生产),共计生产成品672.497公斤,通过调阅该企业销售发票显示销售总量为668.497公斤,库存为4公斤。通过查看硫酸多粘菌素B项目环评报告书,生产1吨产品产生“菌渣”量为50吨,根据该企业实际产品生产量,“菌渣”产生量应为33.62吨。通过对该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现场核查,危废贮存规范,台账齐全,显示危险废物“菌渣”记录产生量为33.6吨,与产污系数吻合,产生量与贮存量相符。      
112 823-158     泰安市东平县环境污染问题:1.有很多化工企业、肉食加工厂直接将污染物倾倒至东平湖。2.戴庙乡桑园村直接将厕所粪便、生活污水及垃圾直接排放到东平湖。3.东平县大量山林植被造假,远看是山林,实际为绿色伪装网。4.东平县瑞星化工厂、光大肥业随意排放空气污染物和污水,致周边大量村庄土地污染,农作物死亡,污水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影响居民健康。5.东平县重污染企业圣都南水泥厂粉尘、噪声污染严重。6.东平县梯门乡高沟村、老湖镇九女泉村、南山头村一带开垦山林用火药开凿石子,噪音、空气污染严重且加剧了水土流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7.东平县环东平湖一带各个乡镇大批开采河沙,造成了河床塌陷,影响了南水北调工程东平湖的枢纽作用。8.东平县省道255.250等道路,大车行驶量及超载情况严重,道路上烟尘弥漫,严重污染空气。 泰安市 水、大气、垃圾、生态、扬尘、噪声     1.经排查,沿湖8个乡镇(街道)五公里范围内共7家一般化工企业(4家轮胎厂、1家密胺餐具厂、1家有机肥厂、1家橡胶助剂厂),其中2家轮胎厂因无合法经营手续于2016年6月和2017年3月关停,2家轮胎厂未进行生产,有机肥厂和助剂厂因无合法经营手续分别于2017年3月、2016年6月被责令停产,密胺餐具厂正在进行停产整改,排查确认化工企业均无危险废物和污水外排,未发现向东平湖排污现象。排查共发现8家肉食加工企业,均已停产。其中1家因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于2016年11月28日停产,2家因经营和市场原因长期停产,5家正在进行提升改造,屠宰粪污水与当地农户签订协议,由农户收集后还田利用,未发现向东平湖倾倒行为。

 

    2.戴庙镇桑园村为22个湖中村联合搬迁组成,村北部房台四面环水,交通不便,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垃圾随意存放现象。

    3.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腊山林场对全县山林拉网式排查,未发现山林造假现象。

    4.调取瑞星集团废水、废气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污现象,实地查看厂界周边及排污渠两侧,农作物长势良好,未见死亡现象,经监测该地地下水水质,未发现地下水污染,东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据分析显示,瑞星集团附近与周边乡镇肿瘤死亡率无明显差异。光大肥业正停产整改,2017年8月17日,对该公司及周边张庄、孟村、井峪村、鑫海山庄小区地下水进行了取样监测。除硬度超标外(硬度超标与地质岩层有关,属于自然原因),其他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未发现地下水污染现象。

    5.圣都南水泥厂名为东平嵛阳粉磨水泥有限公司,该公司自2017年3月26日停产至今。2016年以来,对该公司进行过多次噪声监测,均符合标准,但运输道路途经居民区,会产生一定影响。该公司对堆存物料进行有效覆盖,未发现粉尘污染现象。厂界无组织粉尘。经监测,总悬浮物颗粒物浓度为0.334mg/m3,达标。

    6.梯门镇高沟村有两家石料开采加工企业、老湖镇九女泉、南山头附近有三家石料开采加工企业 ,均按照国土部门划定的采矿区开采,并由公安部门监督爆破过程,2017年2月和6月县环保局分别对老湖镇、梯门镇部分石料厂粉尘污染问题进行处罚并责令该改正,要求石料厂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标准,封闭生产线,设置围网及绿化带降低噪音。同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矿区开采完成后对废弃场地进行复垦。水利部门对5家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石料厂进行查处,并责令其编制并组织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目前上述5家石料厂正按照山石企业整治方案进行停产整治。

    7.2013年4月,《全国江河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将大清河、东平湖纳入采砂规划,《东平湖入湖口、湖心两地段河砂开采对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经专家评审不会引发地质灾害,采砂会增加库容,使水流畅通,不会影响行洪和调水。

    8.道路整治之前,220、255等道路存在超限超载、道路扬尘现象,2017年6月8日东平县下发《关于全县山石资源开采企业规范装载、降污除尘的通告》,7月10日下发《实施方案》,对全县道路进行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车辆57辆,罚款64000元,目前各主要道路超载和扬尘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治理效果良好。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经信局已对7家化工企业关停、提升整治。

 

    2.对戴庙镇桑园村进行综合整治,清理堆存的垃圾,并制定污水处理方案。

    3.水利局已对5家石料厂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5家石料厂于2017年9月14日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

    

 
113 823-159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经济开发区东营市兴通橡胶有限公司非法地下排污,广饶县环保局严重渎职不作为。 东营市     1.东营市兴通橡胶有限公司位于大王镇王永槐村。2015年,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县人民法院查封,已不具备生产条件。

 

    2.公司地势低洼,降雨时胜利路周边城市污水管网溢流,污水倒灌造成厂区浸泡,不存在非法地下排污现象。

    3.接到信访举报后,县环保局、大王镇政府立即到达现场依法处置,并与举报人联系,不存在不作为现象。

     
114 823-160     潍坊市潍城区符山镇大元混凝土有限公司夜间粉碎石子,粉尘、噪声、烟尘污染严重。 潍坊市 大气、噪声   1.大元混凝土公司主要以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外加剂产品为主,设置了除尘器、喷淋装置和隔音设施等。

 

  2.该信访反映夜间粉碎机加工石子,属实。8月22晚,该企业对留置的检测混凝土强度的试块进行粉碎,时间约1小时,有噪音产生。

  3.企业建设了全封闭车间、料场,除尘、喷淋等设施正常。

责令改正   1.加强监管,保证该企业除尘降噪等环保设施安装到位,正常运行。

 

  2.要求该企业粉碎机作业时间改为白天,禁止夜间生产。

 

 
115 823-162     日照市五莲县云龙化工有限公司在不具备与其危废经营许可证相匹配的危废处置能力的情况下,低价采购锌渣锌灰倒卖至江苏、河北等无危废资质的个人及厂家。 日照市 固废     五莲县云龙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五莲县洪凝街道同俗村南,该公司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于2016年1月12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号:〔鲁危证29号〕),核准经营方式是收集、贮存、利用,经营范围是含锌废物(HW23:346—102—23,346—103—23),核准经营规模1200吨/年,有效期2016年1月12日至2019年1月12日。2016年7月,其法人代表按照转型升级及规划、环保要求,决定停产搬迁至五莲城北工业区,并新注册了日照市自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后,该公司停产搬迁,对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已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该企业于2017年7月份递交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并由日照市环保局报至山东省环保厅,待山东省环保厅现场核查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8月25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生产设备已经全部拆除,无原料及产品。检查组调阅、核查了该企业的危险废物接收利用台账、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月报、季报表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资料,依法对该企业法人代表(管理采购)、财务主管进行了询问,并走访了部分民工及该企业工人,调阅了该企业的财务往来账册,并对该企业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调取了该企业的交易明细。针对查询的结果,又与该企业的财务人员就交易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核实。经查,无证据证实该企业存在锌渣锌灰倒卖无危废资质的个人及厂家的行为。

           

     
116 823-163     临沂市罗庄区金九路与俄黄路交汇处南1公里罗西塑料制品厂排放异味影响附近居民。投诉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处理。 临沂市 大气     1.关于“排放异味影响附近居民”问题。举报人反映的临沂市罗庄区罗西塑料制品厂位于高新区罗西街道西朱隆村,主要生产塑料脚垫,有环保审批手续。该企业贴膜、印花生产线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增建一条贴膜、印花生产线,无环评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异味。8月21日,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废气进行检测,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1.4mg/m?,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标准》,企业周边无明显异味。

 

    2.关于“投诉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处理”问题。经梳理,我区共收到反映该企业存有异味的信访件2件,分别为2017年8月17日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时限为8月25日)和8月21日的“市级环保信访”(办理时限为8月24日)。8月21日,高新区环保分局对该企业新增贴膜印花生产线未验先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罚款40000元,并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因两次信访举报均为匿名举报,无法向举报人反馈,已按程序办结。

停产整治     高新区环保分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并尽快健全贴膜、印花生产线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手续,在相关手续未完善之前,不得擅自生产。  
117 823-165     济南市历城区董家街道办事处董家村845号,原济南第二纺织机械厂职工家属楼距离西侧齐鲁制药厂防爆车间不足百米,受到空气污染。齐鲁制药厂曾发生过爆炸事故,投诉人担心有安全隐患。周边小区、学校均有搬迁计划,但纺织机械厂职工家属楼却没在搬迁范围之内。 济南市 大气、其他     济南第二纺织机械厂职工家属楼与天和惠世五车间相邻,该车间项目2008年获得了环评手续(济环建审【2008】37号)。根据区安监局委托第三方出具的《文兴苑5号楼、6号楼、7号楼拆除工程与周边环境相互影响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对二纺机宿舍人员、车辆、构建筑物等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的甲类厂房与民用高层建筑防火间距应不小于50米的规定。原济南第二纺织机械厂职工家属楼在安全防护距离(90米)之外。区环保局通过委托第三方及驻厂检测,各项污染物均符合标准。根据郭董片区规划,董家街道办事处已成为济南临港开发区新区所在地,二纺机在规划范围内,将与董家街道办事处,同规划,同建设。 其他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区安监局、董家街道办事处采取如下措施:

 

    1.区环保局继续实行驻厂监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进行查处。对群众的投诉举报,立接立查。

    2.区安监局加强对该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3.董家街道办事处统筹考虑包括二纺机宿舍楼在内的国有土地的征迁以及其它已建成小区拆迁搬迁安置需要。

 
118 823-166     东营市东城东四路夜间大中型货车交通噪声影响附近居民休息,投诉人向市长热线反映多次未解决处理。 东营市 噪声     1.2006年,市政府将东四路全路段列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拖拉机禁行路段,并在东四路与南二路、北二路与东四路交叉路口设有禁行标志,设置电子卡口1处。

 

    2.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在办理辖区中心城区禁区通行证时,明确东四路全路段禁行。

    3.通过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视频监控分析以及民警现场执法,在夜间22:30至第二天6:30,东四路存在运送混凝土的商混车和部分大中型货车司机为图方便直接通过东四路禁行区域进入城区现象。

    4.市交警支队曾接到对该问题的投诉,公安民警均及时到达现场依法处理,先后查处闯禁行26起。

其他     1.对交管指挥中心视频监控对历史数据分析研判,掌握东四路闯禁行的规律,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2.约谈大货车违法行为较多的运输企业负责人和货车司机,提高守法自觉性。

    3.对东四路与南二路路口的电子卡口升级改造,实现对闯禁行大货车的自动抓拍,将违法行为录入违法数据库,通过技术手段加大对大货车闯禁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4.组织实施交通违法行为严打整治行动,开展多警联动、专项整治、交叉整治、常态整治等方式严把路面管控,严查大货车无牌上路、冲闯红灯、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119 823-167     济南市高新区汉峪中路与华奥路夜间渣土车交通噪声、扬尘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投诉人多次向市长热线投诉未解决处理。 济南市 扬尘、噪声     转办件中反映的路段周边有中铁逸都二期、凤凰国际、普利置业在建项目,凤凰路南延、花椒山路市政道路施工工地等,此路段为渣土运输车辆、建筑材料大货车以及外区过路大型车辆的必经之路,存在交通噪音、扬尘问题,按照济南市规定,渣土运输时间为晚九点至次日凌晨五点,白天不允许运输。 其他     为解决此处大货车运输扰民的问题,高新区城管局、高新区交警大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对渣土运输车辆和大货车管理常抓不懈,对区内所有道路每天进行巡查,发现违规车辆立即查处。

    2.自8月13日起,由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联合办事处执法大队及服务外包保安队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建筑渣土运输行业集中整治行动,对渣土车辆违法违规运输进行24小时不间断整治。

    3.在集中整治行动基础上,成立由区城管局牵头、区国土规划建设局、高新环保局、辖区办事处、区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联合执法行动组,每周夜间开展2次联合整治行动,其余时间由各部门根据职责要求进行管控,重点查处违规施工和违

    4.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的同时,安排保安人员白天巡查晚上蹲守,严厉查处违规运输行为,一并倒查追究相关运输、施工、建设单位,一经核实将从重处罚。

    5.联系保洁公司对汉峪中路、华奥路加大保洁力度,对沿途撒漏及时清理并洒水降尘。

 
120 823-168     烟台市莱阳市龙大集团存在环境问题:1.粪便不经处理随意堆放晾晒,堆场无防渗处理,未设置防雨、防扬尘、防臭措施,离居民区很近污染严重。2.冲洗废水未经处理排入河内或者渗入地下。3.屠宰场所环境脏乱差。4.植物油加工时添加有害化工品,含高度危化品的生产残渣用于牲畜养殖饲料。5.该公司汽车运输队机械维修废旧机油等危废非法处置。6.食品加工添加剂跑冒滴漏进入下水道。7.厂区内下水系统未实行雨污分离,有害物质随雨水排入雨水管道,严重污染地下水。8.龙大的燃煤电厂监测数据严重造假,无环评手续超标排放。煤场没有防尘防水防污染措施,厂区危险废物和固废未合理处置,影响周边居民。 烟台市 扬尘、水、垃圾、固废、大气、其他     1.龙大集团肉食品公司,将屠宰过程中产生的猪粪连同生产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莱阳市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配备专用车辆对产生的脱水污泥随时产生、随时清运,对脱水污泥出口处地面进行了硬化,并安装了遮雨棚。部分污泥就近运送到龙大集团食品工业园的200亩蔬菜基地旁堆肥场,经发酵后用作有机肥料,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有臭味产生,因距离东方名城小区较近,对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龙大工业园工厂的冲洗废水全部集中到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出口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在线系统和人工检测均显示污水不超标,不存在未经处理排入河道问题。通过对龙大集团周围四个村庄村民自备井取样检测,与龙大集团废水特征污染物相关的监测指标数据均不超标;龙大莱阳市食品工业园工厂产生的冲洗废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莱阳市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在线系统和人工检测均显示污水不超标。

    3.龙大集团肉食品公司采用机械化密闭屠宰车间,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毛猪收购处每天对宰区进行冲刷并喷洒生物除臭剂,冲刷水排入配套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4.龙大植物油公司,花生油加工工艺为国内通用工艺,产品为花生油和花生粕,皆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添加有害化工品,含高度危化品的生产残渣用于牲畜养殖饲料问题。

    5.龙大集团自1998年就解散了运输队,全部通过招标雇佣社会车辆运输;现有行政用车43辆、通勤班车2辆、学生班车2辆,全部到4S店或指定汽修厂进行维护保养,没有废旧机油等危废品。

    6.龙大集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从采购进厂、验收入库、生产加工各个环节都不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7.龙大集团厂区内2008年进行了雨污分流。通过对周围四个村庄村民自备井取样检测,与龙大集团废水特征污染物相关的监测指标数据均不超标。

    8.龙大集团热电有限公司经环保部门审批,并于2015年11月通过了验收,,3台35t/h锅炉于2015年11月通过了除尘脱硫系统提标改造项目验收。经人工检测与在线监测比对,烟气达标排放,不存在监测数据造假问题。热电公司配套建设储量8000吨的煤棚一座和储量6000吨的露天煤场一处,全部使用蓬布进行覆盖,并安装了喷淋设施,定期进行喷淋防尘(露天煤场有无防风抑尘网,是否全封闭)。热电公司无危险废物产生,固废为粉煤灰和炉渣,公司与莱阳市博莱建材有限公司签定销售合同,全部进行综合利用,不存在影响周边居民问题。

责令改正     1.针对污泥堆放造成影响问题,公司已于2017年5月后将污泥运往远离村庄的望石庙山品种核桃基地堆肥场,并用塑料薄膜覆盖发酵后还田。

 

    2.要求龙大集团严格落实环保要求,全面加强各个环节的精细化管理;环保部门和龙旺庄街道办要切实加强监督,督促企业抓好整改,杜绝堆肥场气味问题。

    

 
121 823-169     济南市章丘区普集街道办苏家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陈某某与章丘区明水镇李某合伙在位于苏家村东岭山蓝星矿业矿界外100米处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花岗石,将矿渣排在盗采点西南处600米左右的山林处,毁坏了壮年树4500棵左右,填埋绿色植被12000平方米。投诉人多次向山东省公安厅、章丘市公安局、章丘市林业局、章丘市信访局等部门举报未处理。 济南市 生态     1.章丘区普集街道苏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陈某某,自2005年至今担任苏家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无开采与合伙开采矿山的历史。

 

    2.2005年,李某(章丘区双山街道办事处人)与普集镇东岭花岗石矿和苏家村村委签订了协议书,在苏家村原东陵花岗石矿范围内开采花岗石,2008年东陵花岗石矿和盘峪花岗石矿合并为普集盘峪花岗石矿,李某又与盘峪花岗岩矿签订了在原点(3号采区)继续开采的协议。2011年6月盘峪花岗石矿证件到期,不再开采。

    3.2011年6月前,李某承包矿山合法开采期间,曾在开采点西南处600米左右的地方排过矿渣,但由于地处偏僻,无从查实毁坏树木和填埋绿色植被的具体情况。

    4.经查阅章丘市公安局2014年《苏某某等人反映李某非法开采花岗岩情况的调查报告》,2014年章丘市地质矿产服务中心、普集镇政府回复章丘市信访局《关于苏某某信访事项情况的报告》,章丘市公安局、信访局、地质矿产服务中心已根据群众举报进行处理。经调查了解,2014年章丘市林业局会同普集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投诉人员现场进行勘察,并当场就相关情况向投诉人作出了回复说明。

     5.目前该处存在部分石材和荒料,周围遍布低矮的灌木丛和杂草。从矿山开采点至该处的路途中荒草丛生,无车辆过往痕迹。

责令改正     章丘区政府责令普集街道办事处,督促石料存放企业组织挖掘机、叉车、拖车、洒水车,于9月12日前清理存料,将石料存放在矿区料场。9月15日前将此地块恢复地貌。  
122 823-170     临沂市兰陵县金岭镇东坊上村原村书记张某某在违章建筑内加工蒜米,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废水未经处理外排。投诉人向当地环保部门及12345反映,至今没有取缔。 临沂市 水、其他     1.关于“金岭镇东坊上村原村书记张某某在违章建筑内加工蒜米,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问题。金岭镇东坊上村原村书记张某某,2013年12月已不再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反映的蒜米加工厂位于东坊上村南,为张某某建设,现使用者为姜某某。该厂建设有2个棚体,东部棚体占地1.38亩,南部棚体占地2.63亩,均属于违法占地建设。县国土局已于2016年10月28日对南部棚体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兰陵国土资罚字第461号),并于2017年6月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编号2017-208)。对东部棚体违法占地建设行为,县法院因材料不完善未予裁决,2017年8月25日县国土局补充旁证后移送县法院。8月30日,县法院作出裁决,责令其退还非法占地、限期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由金岭镇政府负责执行,罚款由县法院执行。该蒜米加工厂无环保等审批手续,未见加工蒜米行为。

 

    2.关于“废水未经处理外排“问题。该蒜米厂有污水处理设备,该厂无废水残留,未发现废水外排。

    3.关于“投诉人向当地环保部门及12345反映,至今没有取缔”的问题。2017年3月13日金岭镇政府对该厂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 2017年3月19日接到市民12345热线举报后,金岭镇政府于3月23日组织人员对蒜米加工设备进行拆除,但未彻底移出厂房。3月24日,向信访人将联合执法情况进行了回复。金岭镇政府多次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和夜间突击检查,均未发现该蒜米厂存在生产迹象。为防止其私自生产,7月19日,金岭镇组织联合执法时,将该蒜米加工厂蒜米池彻底拆除,该蒜米厂无生产迹象。

关停取缔、约谈     2017年8月26日,该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未彻底拆除的设备彻底清理完毕。  
123 823-171     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办刘家三岗店子工业园山东丽美特家具有限公司油漆气味大,粉尘、噪声、垃圾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临沂市 大气、噪声     1.关于“油漆味”的问题。

 

    2017年8月25日,接到的转办单(受理编号823-171)与8月23日接到的转办单(受理编号1415)是同一问题引起的信访案件。举报人反映的山东丽美特家具有限公司,原名为临沂市丽美特镜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付某某,位于罗庄区盛庄街道化武路与罗七路交汇向北约1000米西侧巷内。该企业生产工艺不涉及油漆。8月17日该企业停产检修,更换袋式除尘风机,停产期间部分车间粉刷了地面漆。8月23日现场检查时,有的车间地面漆未干,车间内有油漆味;8月25日再次现场检查时,该企业采用放置活性炭等方式,消除油漆气味,车间内无明显异味。

    2.关于“粉尘”的问题。

    该企业生产工序全部在密闭厂房内进行,推裁机、四面刨、隆铣机、打磨机等都配套建设了除尘设施,不存在粉尘问题。

    3.关于“噪音”的问题。

    该企业西侧为空地,其余三侧均为厂房,四周无居民区等敏感点。企业现已停产,经随机走访询问11人(走访现场有录像和走访记录),均称该企业没有噪音问题。

    4.关于“垃圾”的问题。

    该企业的下脚料为木材条、锯末、玻璃碎片,均分类集中存放,定期销售处置。厂内设有2个专用生活垃圾桶,现场发现存有部分生活垃圾。

责令改正     责令企业及时清运各类垃圾,生活垃圾及时转运到环卫一体化周转方箱。  
124 823-172     临沂市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白家岭村莒南县鑫洋石材有限公司建石材加工场破坏集体土地,生产时粉尘、噪声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投诉人多次向各级环保部门反映未得到处理。 临沂市 生态、大气     1.基本情况。莒南县鑫洋石材有限公司,位于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白家岭村西北400米,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该公司于2016年11月取得矿区范围批复,2017年3月,办理生产规模为年产60万方建筑用花岗岩矿(扩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批复。

 

    2.破坏集体土地情况。鑫洋石材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于2014年8月起擅自占用十字路街道白家岭村集体土地建设石子加工场,造成耕地被破坏。县国土局执法人员经现场勘测,破坏耕地面积4.42亩。2014年12月25日,县国土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莒南国土资罚决字〔2014〕59号),责令鑫洋石材限期1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耕地开垦费2倍的罚款,计8.84万元。2015年1月9日,鑫洋石材足额缴纳罚款。因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县国土局于2015年4月12日申请莒南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莒南国土资执申字〔2015〕56号)。

    3.粉尘、噪声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情况。2015年7月20日,因未取得环评批复,擅自开工建设石材加工项目,县环保局对鑫洋石材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石料加工项目立即停止建设,待取得环评批复后方可恢复建设,并给予5万元的行政处罚。自责改之日起,鑫洋石材始终处于停产状态,并向供电部门报备停用变压器设备。2017年3月,鑫洋石材取得环评批复,5月起开始调试设备。调试过程中,鑫洋石材于7月1日委托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对厂界无组织废气及噪声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8月1日,因未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县国土局责令鑫洋石材停产整顿。8月25日,经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无产品存放,正在维修相关设备。不存在粉尘、噪声严重影响周边村民情况。

    4.多次向各级环保部门反映未得到处理情况。2015年7月29日,接县信访局转国家信访局来访事项(莒南信访交字[2015]第68号),反映“白家岭村石子厂产生大量粉尘,导致村民农作物减产,要求给予污染赔偿、关闭石子厂”等问题;2015年9月,接县信访局转李某某(十字路街道白家岭村人)进京反映“本村石子厂非法占用土地50多亩开采石子,粉尘污染环境”等问题。鑫洋石材处于停产状态,县环保局要求该公司在未取得环评批复情况下不得擅自开工建设生产。信访人均对处理答复表示满意。

    2017年5月27日,接莒南县12345办理通知单,反映莒南县十字路镇白家岭村北侧石子厂每天夜间加工,噪声扰民严重。鑫洋石材正处在调试设备阶段。县环保局要求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举报人对回复处理结果表示满意。7月1日,鑫洋石材委托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对厂界无组织废气及噪声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                                                                                                  

停产整治     责令企业停产整治。  
125 823-175     威海市文登市昆嵛酒店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审批手续情况下侵占他人房屋西墙搭建违章建筑用做酒店厨房,厨房外墙安排有2个排气筒,油烟影响居民生活。投诉人向当地执法局反映该问题,昆嵛酒店有限公司将投诉人水电关停。投诉人要求恢复供水供电并恢复房产原貌。 威海市 油烟、其他     1.2017年5月下旬,威海昆嵛酒店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酒店裙楼楼顶隐蔽处建设两层砖混房屋,面积约60平方米,并在违建房屋的东墙设置2个管状排气筒。经现场勘验,该违法建筑一层房屋空闲未用,二层房屋作为酒店厨房使用,但近段时间该厨房没有使用,现场未发现油烟污染现象。目前,当事人已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城管执法局正在按照相关法律程序依法查处中。

 

    2.经查,没有停止供水情况,停电情况属实。通过现场了解酒店管理人员,停电问题系线路老化导致。

责令改正     目前,2个管状排气筒已拆除,投诉者门店已恢复正常用电。城管执法局已于8月31日向昆嵛酒店下达《权利告知书》,办事处正在做酒店工作,于9月5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逾期城管部门将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拆除。  
126 823-177     淄博市沂源县大张庄镇北宅村村办公室北边100米处有一家养鸡场,距离村居仅100多米、河道10多米,离村里的水井不足20米。该养鸡场异味很大,鸡棚洗刷废水、粪便外排至河道,污染水质。目前该场停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 淄博市 大气、水     1.该养殖场位于大张庄镇北宅村村办公室北292米;距离北宅村最近住户280米;养殖场西侧有一条宽2米左右的季节性河沟,汛期多雨时有水,平时干枯;养殖场南24米处有一眼大口井,是北宅村农业灌溉用井。

 

    2.该养鸡场今年3月份已停养,没有产生粪便,没有异味,养鸡棚铺设管道至三级沉淀池,冲刷废水全部进入沉淀池,沉淀物由当地群众用作农田肥料,水再循环利用,养鸡场产生的粪便全部使用专用粪盘清运至储粪棚,不存在废水和粪便外排至河道、污染水质的情况。

    3.该养殖场已于今年3月份停养,并非是为应对中央环保督察而停养。

     
127 823-178     德州市平原县王庙镇王木匠村赵某某在后街东头路北有养鸡场、厂房3处,距离居民住房不足20米,距黄干渠不到100米。距东小干渠几十米。鸡粪运至王木大桥西100米处路北杨树地,严重污染周围环境。 德州市 大气、土壤     该养鸡场位于平原县王庙镇王木匠村后街北侧东首,距引黄干渠155米,距东小干渠50米,邻近居民区(鸡舍建于1997年,民居建于后期),现有4排鸡舍,养殖蛋鸡1.5万只,养殖户为赵某某。现场发现养殖场内有2处粪便露天堆放、王木大桥西100米杨树地内有粪便摊铺,均有异味,该问题属实。根据平原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标准,南三排鸡舍属于限养区,最后一排属于禁养区。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约谈、问责     1.平原县立即安排农用机械,将王木大桥西100米处杨树地内鸡粪进行就地翻耕施肥,将养殖场内鸡粪运至王庙窑厂新复垦地及有关林地进行翻耕施肥,并调用土方将存粪现场垫平,截至8月26日,已全部清理到位。

 

    2.8月26日上午,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盯靠现场,指导养殖户对粪便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将养殖场原刮粪池进行密封,搭设钢结构塑料棚,防止气味扩散,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同时,新建150立方米防渗、防雨、防溢、防味的粪便四防池1处,确保1周内完成。

    3.待产蛋期结束后,对处于禁养区的鸡舍进行关停,对其它鸡舍进行规范化提升,确保今年12月10日前完成。

    4.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诫勉谈话2人
128 823-180     泰安市泰山区荣疗东路瑞海假日酒店在楼顶平台上设置有大功率电机,产生严重噪声扰民。投诉人多次向泰安市12345反映未处理。 泰安市 噪声     1.泰安瑞海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位于荣疗东路,经营面积3500平方米。来电人反映的大功率电机是酒店水循环加压泵,设在六楼楼顶,功率为2.2千瓦。泰山区城管局、泰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于8月25日下午和夜间到现场进行了检查、监测。经监测,循环泵设备昼间噪音52.9分贝,夜间噪音49.9分贝,均未超标。

 

    2.经调查,财源街道城管办前期曾收到12345市长转办件,泰山区环保局监测站于6月15日到现场进行监测,噪音未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财源执法中队要求酒店进一步采取科学的降噪措施。

           

      泰安瑞海假日酒店已于6月22日更换了新式加压泵,避免噪声扰民现象。  
129 823-181     淄博华润凯旋门小区邻近华润万象汇商场,小区与商场中间道路的井盖,行车时产生巨响,商场空调风机设备,商场饭店换气设备产生噪音,万象汇商铺和小区沿街房设饭店、酒吧,油烟、噪音扰民。 淄博市 油烟、噪声     1.凯旋门小区与商场中间道路的井盖为铁制,车辆经过时,井盖与井沿产生碰撞声音较大。

 

    2.华润万象汇商场空调风机及换气设备距离居民楼约40米,已安装隔音墙,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为合格。

    3.凯旋门小区商住房于2014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建有独立烟道,有餐饮业户10家。其中,2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家无环评手续。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责成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对所有井盖加装橡胶垫,防止井盖与井沿直接撞击发声扰民,现已加装完毕。

 

    2.责令证件不全和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业户停业整顿,待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3.责令华润万象汇增设相关隔音设施,进一步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130 823-182     临沂市莒南县联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莒南县城西环路与北环路交汇处),有一台4吨燃煤蒸汽小锅炉和一台导热油燃煤锅炉,无环保设施。有几个露天污油储存池,下雨天污水乱排,污染地下水。 临沂市 水、大气     1.该公司有一台4吨燃煤蒸汽小锅炉和一台导热油燃煤锅炉,无环保设施情况。莒南县联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原有的一台4吨/h燃煤蒸汽锅炉和一台2吨/h导热油燃煤锅炉,配套建有碱液脱硫多管除尘设施。2015年6月,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该公司新上4吨/h燃气锅炉一台,2吨/h燃气导热油锅炉一台,淘汰原4吨/h燃煤锅炉和2吨/h导热油燃煤锅炉。原有燃煤锅炉已拆除引风机,排气筒屋顶以上部分已切除,落实去功能化措施。

 

    2.有几个露天污油储存池,下雨天污水乱排,污染地下水情况。厂区内现有下脚料皂角收集贮存池、消防水池、冷却塔循环水池各一座,其中皂角收集贮存池内有少量废水,未发现外溢、外排现象。县疾控中心对该公司井水及厂区外北侧另一井水进行取样检测,根据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份水样检品各分析21项,各项指标全部合格。

    3.其他情况说明。因经济债务纠纷,2016年11月25日,该公司被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将土地、生产设备查封,停产至今。根据人民法院规定,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处理被查封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目前,该公司暂时无法对剩余燃煤锅炉设施进行拆除。

责令改正     责令莒南县联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前,妥善处置皂角贮存池内现有废水。  
131 823-184     烟台市福山区凤凰山路烟台宜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大量排放刺激性气体,和有毒污水。多次举报,但是依然我行我素。 烟台市 大气、水     该公司产生的废气包括:聚合釜超压排气、储罐呼吸有组织废气和装置区、罐区无组织废气,其主要污染物包括苯乙烯、丙烯酸丁酯等有刺激性气味气体。有组织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无组织废气自然排放。

 

    2017年8月24日,福山区环保局委托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企业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达标排放。2017年8月26日,福山区环保局委托烟台净朗测试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有组织排放苯乙烯、臭气浓度和无组织排放苯乙烯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经现场检查,存在轻微异味。

    该公司生产过程均在密闭的反应釜中进行,生产全程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2017年8月26日,福山区环保局委托烟台净朗测试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区污水排放口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

   经查,自2016年1月企业通过审批建设至今,福山区环保局未接到有关该企业的群众投诉。

停产整治     针对该企业装置区、罐区无组织废气排放问题,福山区环保局向该企业下达责令停产整治通知,要求企业对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进行收集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132 823-185     青岛市平度市新河化工园区山东威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制氢废分子筛、吸附剂、催化剂、氧化铝球、废活性炭、导热油非法处理,蒸发釜尾气处理不规范,危废处理台账造假。 青岛市 固废、大气     山东威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已通过环评审批和验收。1.该公司自2012年投产以来,制氢装置只于2017年1月份更换了一次制氢催化剂,制氢废分子筛、吸附剂、氧化铝球、废活性炭等四种物质均未产生;制氢导热油炉运行正常,未更换导热油,没有产生废导热油。除了制氢催化剂外,该公司实际产生的危废主要还有非制氢工艺废活性炭、非制氢废分子筛等,均严格按照危废标准贮存和处置。2.信访人所称的蒸发釜是该公司溴化物生产车间的设备,车间内共有4台蒸发釜,2台已于2015年停止使用,只有2台用于生产。溴化物生产车间的蒸发釜外排物只有水蒸汽,直接通过高度15m的排气筒排放。因市场原因,该公司的溴化物生产车间已停产3个月。3.经调阅该公司三年来的危废处理台账、危废处置单位相关合同、危废处置单位资质文件、危废处置五联单、处置单位收费发票等资料,检查结果账物相符。      
133 823-186     潍坊市临朐县辛寨镇卧龙硬质合金厂排放刺鼻气味,废水排到大烟囱下的深井里。 潍坊市 大气、水     临朐县卧龙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通过县环保局验收,生产过程中,电解车间产生酸雾废气,废气经水喷淋后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制钴车间内氯化钴溶液氨化除铁过程挥发产生的废气和草酸铵合成挥发的废气,收集后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轻微异味。执法人员检查时,除破碎还原车间处于生产状态外,其余处于停产状态,经咨询现场负责人,因近期原材料紧张,厂里已于23日停产检修设备,整个厂区无明显异味,不存在刺鼻气味现象。厂区内现有自备井3口,对整个厂区进行检查时,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入深井现象,经对3口水井取样检测,均未超标。 责令改正     对异味产生源加强管理,减少异味产生。  
134 823-187     青岛市平度市田庄镇石墨厂滥采滥挖,只排不治,造成地下水污染,露天污水排放面积不断扩大。向各级环保部门反映多次,但是平度市环保局在回复措施中流于形式,市镇村与石墨厂勾结在一起,问题无法解决。 青岛市 水、其他     1.信访人反映的石墨厂滥采滥挖问题情况不属实。平度市田庄镇共涉及石墨开采企业5家,均有采矿及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2.信访人反映的只排不治,造成地下水污染问题,部分属实。一是“地下水污染”问题属实。2017年8月25日晚,平度市环境监测站对矿区周围选取四个点位分别取水进行化验。其中,青岛黑龙石墨有限公司尾矿库残存水,只有全盐量一项超标,西石岭村西南农灌井全部检测指标均达标,但刘戈庄村西南700米海达石料堆放场水井氨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硫酸盐五项超标;南坦坡村水井检测结果为:氨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硫酸盐五项超标。二是“只排不治”问题不属实。平度市田庄镇5家石墨选矿企业均无生产废水外排,选矿废水均循环利用。近年来,平度市开展了石墨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断电停水、关停限转、经济处罚、刑事追责等措施督促企业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对16家污染重、治理达标无望的涉水石墨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同时督促企业建设或完善污水处理设施30套、扬尘和废气处理设施73台套。3.信访人反映的露天污水排水面积不断扩大问题情况不属实。石墨企业选矿浮选后的水和矿砂排放到尾矿或副坝顶部沉淀,沉淀后的水实行再循环利用。为保证坝体安全,各企业严格控制坝顶存水量,并且近年来天气干旱,坝顶存水量呈逐年下降趋势。4.信访人反映的向各级环保部门反映多次,但平度市环保局在回复措施中流于形式,市镇村与石墨厂勾结在一起,问题无法解决情况不属实。经核实,近年来,5家石墨企业周边,只有平度市田庄镇刘戈庄村一名村民曾多次反映该村地下水被污染,土地破坏问题严重问题。2016年5月对其家地下水井进行了取样化验,地下水常规指标只有总硬度超饮用水标准,化验结果已反馈该信访人。2017年3月31日,平度市环保局再次联系该信访人,拟再次取水进行监测,其本人称没必要。近年来,平度市对环保问题一直高度重视,对群众反映问题均及时处理。自2015年以来,曾5次对群众投诉的环保问题立案处罚并责令企业及时进行了整改。 责令改正、约谈     1.开展专项整治。9月4日前完成《石墨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制定,对镇域石墨企业全面排查,督促企业不断优化工艺流程,选矿废水严格实行“闭路循环”,做到零排放,计划10月底前完成整治。2.合理引导石墨企业整合发展,逐渐淘汰规模小、技术相对落后的企业。通过总体规划,引导企业探索新的生产模式,实现清洁发展、绿色发展。3.加大监管力度。以本次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严格依法处理环境违法问题,严格控制新增排污企业,杜绝产生新的污染源。3.调查认为,本案件无问责情形。拟依据《平度市环境保护约谈办法(试行)》(平政办字〔2017〕24号)有关规定,对平度市环境保护局明村环保所所长进行约谈。

 

           

 
135 823-188     日照市莒县刘官庄塑料有限公司在省下达停产决定书后,仍生产,废气治污设备不正常,偷排废气,偷排污水,固废违规处理。该厂属于违法建设,没有国土、规划手续,其环评手续存在造假行为,随意增加设备,采取闭门锁户逃避检查,其污水处理厂没有按环评要求建设,也没有相关手续,多次要求停产,拒不执行。当地政府坐视不管,一有检查提前通知。 日照市 大气、水、固废、其他     群众反映的日照市莒县刘官庄塑料有限公司实为莒县刘官庄柳河塑料有限公司。

 

    1.关于公司手续问题。2016年11月,该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的第三方编制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由企业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技术评估通过后,莒县环保局对该项目备案(莒环评函〔2016〕14号),环评手续不存在造假行为。但该公司存在土地手续、规划选址手续不完备的问题。

    2.关于污水处理厂没有按环评要求建设、随意增加设备的问题。该公司污水处理厂按照环评备案要求建设的脱泥机设备为板框压滤机,而实际建设了带式压滤机,2017年 4月16日该公司已按环评备案要求购买、安装2台200平方米板框压滤机。前期,刘官庄镇政府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私自增加44条违规生产线的行为,已责令该公司2017年6月全部拆除。

    3.关于废气治污设备不正常,偷排废气,偷排污水,固废违规处理的问题。2017年4月28日,因废气处理设备运转不正常,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莒县环保局对莒县刘官庄柳河塑料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莒环罚字〔2017〕108号),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0万元。4月29日,因该公司各造粒车间存在的废气收集不全面、未实现雨污分流等问题,刘官庄镇政府督导企业进行了整改,目前,各造粒车间均对集气罩进行了改造,生产废水实现了雨污分流,并纳入了污水处理管网。2017年4月,该公司与有固废处理资质的诸城市昌邑康洁环卫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产生的固废统一定点存放,由诸城市昌邑康洁环卫有限公司清运,无违规处理行为。

    4.关于省下达停产决定书后,仍生产;多次要求停产,拒不执行;采取闭门锁户逃避检查等问题。经查,省从未对该公司下达过停产决定书。2017年7月,因刘官庄镇政府对塑料产业进行转型升级,完善环保措施,对该公司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对各造粒车间采取断电停产措施,至今未恢复供电,并且刘官庄镇政府安排专人每天监控比对该公司用电情况,每晚安排巡查组进行轮班巡查,在巡查中未发现“多次要求停产,拒不执行”和“采取闭门锁户逃避检查”的情况。

    8月25日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所属生产车间的动力电表均已摘除或报停,未发现生产迹象。经县纪委调查,刘官庄镇政府对造粒行业污染治理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并督导企业采取了安装集气罩、雨污分流等行之有效的治污措施,对上级各种检查也始终积极配合,不存在“政府坐视不管,一有检查提前通知”的问题。

停产整治、问责     莒县政府责成环保、住建、国土、消防、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莒县刘官庄柳河塑料有限公司进行验收,对完善相关手续且整改完成验收达标的生产线,允许复工生产,对不能完善相关手续和不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线,责令其关停或搬迁。同时,全力加快刘官庄塑料产业园区建设,引导聚集区内的造粒业户转型升级,入园发展。 诫勉谈话1人;行政警告1人。

 

           

136 823-190     青岛市市南区青田路中诚嘉汇6号楼2单元下水道安装不合理,致使举报人家灌满污水粪便,臭气熏天。 青岛市     中城嘉汇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青田路19号,中城嘉汇6号楼共29层,有2个单元,共116户,现入住率三分之一左右,2017年8月25日晚,市南区八大湖街道办事处到现场向中城嘉汇物业了解情况,因6号楼2单元1楼和2楼居民都不在家,无法入户调查。8月26日上午,再次到中城嘉汇调查核实情况,据中城嘉汇开发商负责人介绍,中城嘉汇6号楼2单元在2017年6月27日因前期楼上居民装修,将杂物倒入下水管道,将1楼下水管的立管和横管交叉处堵塞,造成污水从2楼201户卫生间冒溢,物业公司在6月28日将1楼污水管道打开,发现了暖气温控阀、内墙腻子等杂物,清理后再没有冒溢现象。开发商及物业反馈,整个小区污水管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并提供了6号楼负一层和一层竣工图和青岛市城建委对专用排水设施竣工验收备案材料。 其他     一楼污水管道已经疏通,没有再发生堵塞现象。青岛市商业网点物业有限公司表示进一步加强装修业户的管理,防止再次因人为原因造成下水道堵塞现象的发生,并与该住户就其家中因污水冒溢造成的损失,协调楼上居民进行协商赔偿事宜。  
137 823-191     烟台市招远市齐山镇超达化工(2个厂子)在无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另开一处化工厂,环保不达标,排放废气,废水直排到水塘里,致使土壤也受到破坏。另一化工厂将水排到北面40米的深沟里,污染地下水。 烟台市 水、大气、土壤、其他     1.招远市超达化工有限公司有旧厂、新厂两个厂区,旧厂区1990年因经营不善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新厂区只有己二酰氯一个生产项目,2003年10月30日,该项目环评报告通过烟台市环保局审批,2004年9月10日通过招远市环保局验收。8月25日现场检查,旧厂区设备陈旧老化,无生产用电和生产原料,已不具备生产条件,处于停产状态。新厂区由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2017年7月5日起,企业已自行停产,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迹象。

 

    2.(1)由于企业停产,现场无法对生产及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经查档案,该企业2017年5月委托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对企业废气进行过检测,生产废气中二氧化硫、氯化氢排放浓度和生物质燃料锅炉废气达标排放。但厂区内确实存在异味,综合分析,与挥发性有机物有关。(2)己二酰氯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未发现厂区周边有废水外排迹象,厂区外西北方向距离厂区最近(约300米)的灌溉水塘无废水排入。招远市环保局对灌溉水塘提取水样检测。对周边土地提取土壤样品四份,委托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灌溉水塘指标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要求,土壤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3.经对两个厂区周边检查,均未发现厂区北面40米有深沟,招远市环保局对周边地下水取样监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Ⅲ水质标准。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     1.责令招远市超达化工有限公司对旧厂区的废旧生产设备进行拆除,8月29日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毕。

 

    2.责令该企业按照招远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通知》要求,限期10月底前完成VOC治理任务。

    3.超达化工在交办单下发前已经停产,不存在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138 823-192     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永益纳长石加工厂,尾渣污染严重,污染地下水。 烟台市 水、固废     1.该加工厂自8月5日,一直处于停产整治中,现场沉淀池旁有水洗沉淀渣,无“三防”措施,易产生粉尘污染和雨淋流失情况发生。

 

    2.该加工厂从事的钠长石破碎、水洗加工项目,属物理性加工,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8月25日,对厂区内地下井采样监测,水质达标,不存在污染地下水问题。

责令改正     将厂区内堆存的水洗沉淀渣清运处置,防止产生污染,并建设规范的沉淀池及沉淀渣堆存场所,达到“三防”要求,整改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139 823-193     枣庄市滕州市威尼斯三区26号楼业主,举报物业要求业主将封闭式厕所改成开放式,导致楼道臭气熏天。 枣庄市 大气     因近期国内高层住宅火灾频繁发生,市城建开发公司于7月份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对已上房的高层住宅小区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在检查中发现威尼斯小区3区26号楼走廊窗不符合2015年5月1日颁布的新的消防验收标准(威尼斯小区为2010年开始图纸设计、消防审查,2013年年底验收合格后上房,消防验收执行2015年5月1日前的标准),为杜绝安全隐患,公司自筹资金免费为业主更换带温控闭合器的防火外平开窗,在改装期间,因只考虑满足消防要求未征取建筑专业人员的意见,在全角度开启的情况下安装安全窗,致使安全窗的进风量大于卫生间室内变压式排气管道的吸风量,引起卫生间异味外溢。 责令改正     经与设计院专业人员研究后,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卫生间改造窗在温控闭合器上增设限位器,限制卫生间防火窗的开启角度(开启角度小于15度),以进风量不大于室内变压式排气管道预留洞口(φ150)的吸风量,并在限位器调节阀上安装固定旋钮,禁止住户私自更改开启角度,杜绝卫生间内异味外溢。

    2.积极和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140 823-194     威海市荣成市大疃镇南石耩村荣成市惠隆养殖有限公司在村上游办海带加工厂,污水横流,污染地块,污水流入两个平塘,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没有解决。土地有20亩没有手续。 威海市 水、其他     荣成市惠隆养殖有限公司,位于大疃镇南石耩村,主要从事海带切丝、系扣加工。企业已被列入“散乱污”企业限期完善类。该企业于2014年改造投产,每年5-10月份进行季节性海带加工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少量盐水,经厂内沟渠排入厂区南侧沉淀池晒盐,不对外排放。企业今年从5月初开始生产,6月20日停产。现场检查,该企业厂房内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已经处置,剩余设备锈蚀,未发现生产痕迹。经了解,企业年初已主动进行产业转型,计划利用现有冷风库发展仓储物流,不再从事海带加工,目前原库存海带产品已经基本处置完毕。

 

    举报的污水流入平塘问题,2016年7月曾有群众反映过,荣成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部分废水排入平塘,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企业按期完成整改任务。8月25日,市环保局监测站对该厂周边两处平塘取样监测,离厂较近平塘COD为38mg/L、氨氮为0.73 mg/L;离厂较远的平塘COD为33mg/L、氨氮为0.46 mg/L,两处平塘均为农灌用水,不超标。

    关于举报土地有20亩没有手续的问题。经查,该公司占地面积14.7亩,已于2016年办理了不动产权登记,属合法用地。

责令改正     由市环保部门和大疃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企业不再从事海带加工。督促企业转产过程中,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141 823-196     莱芜市莱钢焦化厂北面两个厂子(双泉路)里面有几个做瓷砖釉的几个厂子违法生产排放有毒气体、烟雾粉尘、严重污染环境。有检查的来了就停产,检查的一走又开始生产。 莱芜市 大气、扬尘     1.经调查核实,钢城区陶瓷釉料生产企业共7家,现阶段,已全部停产整治。

 

    2.2017年3月,钢城区陶瓷釉料企业全部停产,对配套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优化配置。5月,为了检验大气治理设施的效果,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企业先后投入试运行,但经试验运行一个多月的时间,企业配套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出现故障率高、风机风量配置不合适、烟气温度过高等问题,企业停产整改。不存在“有检查的来了就停产,检查的一走又开始生产的情况”。

           

责令改正     1.聘请环保专家对该类企业实施全方位评估,分析工艺过程及产排污环节。

 

    2.协调莱钢集团,停止对该类企业供应煤气。在企业停产整治完成后,聘请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若不达标,将立案查处,若治理无望,实施关停。

 

           

 
142 823-197     聊城市冠县斜店乡养殖业周围臭气熏天,苍蝇满天飞,老鼠乱窜,污水横流,严重污染环境。 聊城市 水、大气     经调查,斜店乡共有畜禽养殖场户137家,均处于限养区和适养区。自今年3月份以来,冠县畜牧局、环保局及乡党委政府多次开展辖区内畜禽养殖粪污整治工作。通过采取及时清运粪便、强化舍内喷雾消毒等措施,减轻了对周边环境污染,群众举报的臭气熏天,苍蝇满天飞,老鼠乱窜,污水横流等现象已得到控制,有关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目前,乡政府要求正在整改的养殖场已采取规范建设“防雨、防渗、防溢流”粪便储存场所、场内墙壁粉刷、圈舍内外清理、防臭剂喷洒和添加肠道益生菌饲料喂养等措施,消除环境影响。目前,已整改完毕52家,其余85家正在积极整改中,将于9月10日前全部整改完成。 责令改正     目前,正在整改的养殖场已采取规范建设“防雨、防渗、防溢流”粪便储存场所、场内墙壁粉刷、圈舍内外清理、防臭剂喷洒和添加肠道益生菌饲料喂养等措施,消除环境影响。已整改完毕52家,其余85家正在积极整改中,将于9月10日前全部整改完成。

 

           

 
143 823-198     枣庄市滕州市姜屯镇种寨村有一个垃圾处理站,臭气熏天,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枣庄市 大气     该垃圾处理站(中转站)位于姜屯镇种寨村南,济枣路路南,建于2012年12月,2013年4月投入使用至今。垃圾中转站使用情况:每天早3点半至9点使用;9点至9点半采取清洗地面、喷洒消毒液等措施进行清除异味,然后关闭停止使用。为彻底消除异味对群众生活的影响,镇党委政府已经在7月28日重新选址,正在建设新的垃圾中转站,目前主体工程已竣工,如无异常天气因素影响,9月20日之前投入使用。 责令改正     1.姜屯镇党委政府安排种寨村两委按程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把种寨村垃圾中转站目前使用情况及新的垃圾中转站建设、使用情况向村民通报,征得群众理解。

 

    2.责令保洁公司强化环境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减少污染。

    3.责令施工方加快新建垃圾中转站的施工进度,力争9月20日之前投入使用。

 
144 823-199     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铁路储运货场北临罗庄村前200米处、联创公司矸子石山张荣德非法晾晒煤粉和硫磺粉,没有任何环保设施。 枣庄市 扬尘     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铁路储运货场北邻罗庄村前200米处存有晾晒的煤泥约2000吨,露天存放,无任何防护设施。联创公司矸子石山场区存有晾晒的煤泥约3000吨,露天存放,无任何防护设施。以上两处煤泥临时存放点系张某某一人使用,均坐落在陶庄镇尚马村,现场有临时存放的煤泥,未发现硫磺粉。 关停取缔     目前,罗庄村前200米处煤泥晾晒场的现场煤泥已全部清理完毕,并全部进行复垦;联创公司矸子石山场区煤泥存放点的现场煤泥、煤矸石已全部清理完毕,场地已平整、恢复原状。  
145 823-200     枣庄市市中区中心街办事处中兴社区三合小区有6家烧烤排放大量油烟、刺鼻烧烤味、噪音。 枣庄市 油烟、大气、噪声  

 

    信访件反映区域共有10家烧烤店,其中有2家同时经营小炒餐饮;离三合小区最近的有6家烧烤,其中1家同时经营餐饮。10家烧烤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家同时经营小炒餐饮的店铺正常营业,但是仍然存在油烟、噪音污染问题。

责令改正     2017年8月14日,中心街街道已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市中区鲁南商城管委会对10家烧烤店予以停业整顿。8月18日,已联系有资质的山东三益环境监测分析有限公司,对“老地方烧烤”、“王利烧烤”现场监测(监测结果目前未出报告,正积极与公司联系尽快出检测报告)。8月25日,对10家烧烤商户靠上做好思想工作,并再次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书。同时,自8月26日开始,继续委托山东三益环境监测分析有限公司对剩下的8家经营业户进行检测,合格一个经营一个,不合格的继续停业整改。区政府责成中心街街道、区城市管理局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该区域进行全天候监管,防止问题反弹。区委责成中心街街道党工委对街道行政执法中队小队长进行了约谈,责成区住建局党委对市中区鲁南商城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同志进行了约谈。  
146 823-201     泰安市新泰市洋流镇李官庄韦某某塑料颗粒厂、夏某某养猪场、韦某某养猪场、韦某某养猪场排放废水、粪便、刺鼻异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 泰安市 水、大气     1.8月25日现场调查,羊流镇李官庄韦某某塑料颗粒属于“散乱污”企业,已于2017年5月25日被羊流镇彻底取缔。

 

    2.夏某某、韦某某等人的养猪场在禁养区,正在自行拆除中。养猪废水排入沉淀池内,有外溢现象,粪便气味刺鼻。

关停取缔、约谈     1.截止8月27日3家养殖场已拆除,畜禽粪便已清运并堆土覆盖沤肥,待充分发酵腐熟后用作农家肥生态还田,现场无废水、粪便和刺鼻异味。

 

    2.已对羊流镇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147 823-202     泰安市新泰市翟镇玥庄村有一个砖厂、陶瓷熔块厂排放烟雾粉尘,翟镇一洗煤企业严重污染环境;新泰市环境监察大队三中队长和某充当上述企业保护伞。 泰安市 扬尘     1.经调查,信访反映的砖厂为相彬经贸,因未完成高架源安装要求,已于8月初停产。该砖厂存在厂区地面未完全硬化,路面扬尘污染;粉碎车间未完全密闭;在线监控设备未联网运行等问题。

 

    2.陶瓷熔块厂名称为龙泉工贸,该投诉与11批821-108部分重复。龙泉工贸于2015年11月5日通过新泰市环保局审批,2017年3月试生产,未验收,有脱硫除尘设施。2017年8月8日新泰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进行现场监测,二氧化硫超标,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该厂已于8月13日停止生产,8月25日现场检查时,路面存在扬尘污染。8月25日经新泰监测站监测,二氧化硫达标排放。

    3.因信访人没有明确哪一家洗煤厂,翟镇对辖区内洗煤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洗煤厂35家,主要污染物为洗煤废水、扬尘。现已对25家存在问题的洗煤厂进行了取缔。

    4.通过与企业座谈以及相关调查,监察大队三中队长和某不存在袒护、庇护及为企业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责令改正、约谈     1.相彬经贸:已对地面进行了硬化,防止路面扬尘污染;粉碎车间进行了全密闭;已向三方运营提出在线监控联网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新泰市龙泉工贸有限公司:处理和整改情况同821-108号转办件。8月23日新泰市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新环罚告字[2017]97号),对该公司超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环境作出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停止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该厂已对地面进行硬化防止路面扬尘污染。

    3.要求洗煤厂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对物料进行覆盖防扬尘污染。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

    4.已对翟镇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148 823-203     菏泽市鄄城县闫什镇散煤经营企业、石料厂排放大量烟雾粉尘、废水,严重污染环境。 菏泽市 水、扬尘     经调查,鄄城县阎什镇共有五家沙石料厂、煤场,具体情况分别为:

 

    1.韩燕梅煤厂,位于阎什镇贾庄村东南,已于2017年3月份自行拆除,并转行经营粮食收购。

    2.八一煤厂,位于阎什镇刘楼村东、鄄巨路南,已于2017年3月份自行拆除。

    3.苏某某砂石料厂(曾用名贾庄砂石料厂),位于阎什镇贾庄村东,旅游路西侧,于2017年7月15日自行拆除。

    4.朋顺沙石料厂,位于阎什镇阎什村北,属于小散乱污企业,已于2017年7月10日拆除完毕。

    5.董某某煤厂,位于阎什镇贾庄村东、鄄巨路北,已于2017年3月份自行拆除。

    以上5家散煤、砂石料厂属零售经营户,没有污水产生,经营时有粉尘产生。

     
149 823-204     聊城市阳谷县七级镇刘西村阳谷天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直排废水、粉尘、噪声,严重污染环境。 聊城市 水、扬尘、噪声     山东天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有节钢筋混凝土供排水管和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项目,环评现状评估报告于2016年6月通过阳谷县环保局备案。

 

    1.关于该公司直排废水的问题:该公司生产废水为混凝土搅拌机组和罐车的清洗废水,通过循环泵输送到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清洁用水,不外排。经排查,该公司未设置污水排放口,企业周边也未发现可疑水体。

    2.关于该公司粉尘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该公司原料堆场未按照规定建设密闭的库房,建设了部分围挡,使用遮盖网进行覆盖且有损坏现象,厂区内存在未绿化未硬化的裸露土地,现场存在积尘现象。

    3.关于噪声严重污染环境问题。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改状态,该厂生产车间距离居民区约200米。经调查,8月23日至8月24日,该公司密闭料仓施工,地面硬化施工机械存在噪音直排的现象,施工现场距离居民区约40米。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针对该公司未按规定建设围挡,厂区内局部裸露土地未硬化,存在积尘现象的行为,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10万元罚款;

 

    2.针对“噪声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截至8月27日,该公司原料堆场损坏的遮盖网进行了更换,厂区裸露土地进行了硬化,部分施工机械采取了隔音降噪、严禁夜间作业等措施。目前正在停产整治中。

           

 
150 823-205     滨州市沾化区大高镇南大村韩某某宰杀生猪排放臭水、噪声;村主任耿某某养牛场排放刺鼻异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 滨州市 水、大气、噪声     1.该处原为大高镇生猪定点屠宰点,屠宰过程产生的废水排入村内沟渠。经核实,该屠宰点已于2017年3月份停止屠宰,沾化区畜牧局已于8月18日撤销该生猪定点屠宰点。

 

    2.养牛场污染问题。该养殖点距离最近住户100米左右,自繁自育黄牛20头,该位置不属于禁养区范围。该养牛户正常运行过程中粪便能够日产日清,由于近期降雨较多,粪便清理不及时,产生异味影响。

责令改正     针对养牛场异味问题,一是降低养殖规模。养殖数量控制在5头以下。二是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做到日产日清,降低环境影响。  
151 823-206     德州市禹城市十里望乡南营村西南有1个大型养猪场直排污水、刺鼻异味气体,东侧有一个石料厂直排粉尘、噪声,东北方向有1个饲料加工厂排放粉尘、戎某某家西侧有一臭水坑囤积多年没人清理。 德州市 水、大气、扬尘、噪声     1.“南营村西南有1个大型养猪场直排污水、散发刺鼻异味问题”:南营村西南养猪场建于2014年9月,占地20亩,建有8栋猪舍,现存栏生猪2000余头。2014-2017年猪场产生的粪污都经过场北的化粪池沉淀发酵后,除用于自己160亩农田施肥外,排放到西侧的普天河里。2017年5月安装新的污水处理设施,因处于调试阶段,污水直排到养猪场西侧的团结河里。养猪场北侧的粪污堆积发酵池因未进行密闭处理,产生了刺鼻气味。该问题属实。

 

    2.“东侧有1个石料厂直排粉尘、噪音”问题:经查该厂为永恒沙石料场,占地5700平方米,因无环评手续,2017年8月1日被十里望政府关停。在清运剩余物料过程中,产生扬尘和机械噪声。该问题属实。

    3.“东北方向有1个饲料加工厂排放粉尘”问题:该饲料加工厂为禹城广利工贸有限公司,建有一条年产6000吨喷浆纤维生物添加剂生产线,有环评手续及除尘设施。现场检查时未生产,厂区周围有逸尘现象,车间地面、原料袋上溢出物料较多。该问题属实。

    4.“戎某某家西侧有一臭水坑囤积多年没人清理”问题:该处坑塘约55平方米,存有附近村民日常倾倒的生活垃圾。该问题属实。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停产整治、关停取缔、约谈、问责     1.根据国家《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养殖场处以5万元罚款;对排污口进行封堵,全面清理周边环境卫生;对粪污堆积发酵池进行密封处理,并对已损坏的防雨棚更换。已整改完成。

 

    2.责令永恒沙石料场将地表遗留物料及生产设施全部拆除清运出场。已整改完成。

    3.对饲料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立即停产整治,更换原料袋,将物料区进行密闭,确保粉尘不外逸;对厂区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干净整洁。8月29日已完成。

    4.十里望镇政府组织人员机械,对涉访坑塘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后填土整平,在现场增设垃圾桶,方便村民投放垃圾。已整改完成。

    5.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党内警告3人
152 823-207     滨州市惠民县姜楼镇马家村有几十家从事各种化纤布条、各种塑料条废料打绳的企业,产生的废料乱堆乱放,排放烟雾粉尘,严重污染环境。 滨州市 固废     1.举报反映的为惠民县姜楼镇南马村,该村现有打绳户25户,打绳为南马村支柱产业。目前25户打绳户环评审批手续齐全。

 

    2.打绳生产工序分为分捡物料、人工捋布条、电动合绳、手工打捆四个工序,不排放烟雾、粉尘。但是由于打绳户环保意识淡薄,生产物料存在乱堆乱放现象,固废处置不规范。                           

停产整治     责令停产整改,清理乱堆乱放的物料,设置料棚。目前,生产物料乱堆放问题已整改到位,各打绳户正在设置料棚。  
153 823-208     临沂市临港区壮岗镇芦山风景区以南200米有许多小化工厂,一有检查的就停产,风声一过就生产;芦山西北角支部书记粘土砖厂一直违法生产。 临沂市 其他     1.关于“临沂市临港区壮岗镇芦山风景区以南200米有许多小化工厂,一有检查的就停产,风声一过就生产”的问题。

 

    群众反映的“芦山风景区”,其实是临港区壮岗镇驻地东约6公里处的一个小山丘,名为“芦山”,并非风景区。芦山以南约1公里处,有3家小型化工厂,分别为:临沂鑫成化工有限公司、临沂市扬子化工有限公司、临沂鑫旺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临沂临沂鑫成化工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31日由莒南县环保局审批(莒南环函﹝2009﹞92号),2009年9月建成投产,2009年9月20日由莒南县环保局验收;临沂扬子化工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日由临港区环保分局审批(临港环函﹝2012﹞93号),2013年10月建成投产,2013年12月26日由临港区环保分局验收(临港环验﹝2013﹞9号);临沂鑫旺化工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日由临港区环保分局审批(临港环函﹝2012﹞94号),2013年10月建成投产,2013年12月26日由临港区环保分局验收(临港环验﹝2013﹞6号)。2014年8月14日,临沂鑫成化工有限公司、临沂市扬子化工有限公司2家企业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责令停止生产,一直未再生产。临沂鑫旺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在今年6月份停产,至今未生产。

    2.关于“芦山西北角支部书记粘土砖厂一直违法生产”的问题。

    芦山西北角砖厂名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景程新型建材厂”,以煤矸石、页岩、粉煤灰为原料生产建筑用砖, 2011年7月15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临港环函﹝2011﹞59号),2012年10月13日完成环保验收(临港环验﹝2012﹞11号)。

    临港环保分局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未按期完成提标改造任务,于2017年6月19日对其进行立案处罚(临环(港)罚字﹝2017﹞24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8月25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其他     1.加强对临沂鑫成化工有限公司和临沂市扬子化工有限公司的巡查力度,严防擅自恢复生产。

 

    2.根据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四个一批”要求,2017年7月,我区将临沂鑫成化工有限公司、临沂市扬子化工有限公司、临沂鑫旺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列为关闭淘汰类,下一步将逐步关闭。

    3.严格执法监管,督促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景程新型建材厂加快整改,达不到页岩砖行业整治标准要求,严禁恢复生产。

 
154 823-209     临沂市临港区坪上镇坪上村王某某在村南20米深挖白云矿石,建滑石粉厂,排放粉尘、噪音。 临沂市 扬尘、噪声     1.关于“坪上镇坪上村王某某在村南20米深挖白云矿石”的问题。

 

    该白云矿位于坪上镇坪上三村南岭,属莒南县坪白石粉有限公司,露天开采建筑用白云岩,矿区面积0.4204平方公里,2010年7月27日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3713002010077130071231),有效期至2018年8月27日。2012年3月25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临港环函﹝2010﹞59号),2015年因项目扩建,再次报批环评手续,临港区环保分局于2015年9月7日予以审批(临港环审﹝2015﹞36号)。根据2016年12月、2017年6月该矿区范围影像图显示,该矿点没有越界超采违法行为。2017年5月24日,该公司向临港区国土分局提报《关于对坪上南岭建筑用白云岩矿进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申请》,6月8日临港区国土分局批复同意。6月28日,该公司委托资质单位编制治理设计并签订协议。7月27日,临港区国土分局、环保分局联合下达《关于严格做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尽快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积极进行矿山生态修复。8月25日,经现场检查,该矿已撤离开采设备停止开采。

    2.关于“建滑石粉厂,排放粉尘、噪音”的问题。

    矿区南侧和东北侧各有1处滑石粉生产线,均隶属莒南县坪白石粉有限公司。2017年7月3日,因未按期完成行业整治工作,仍然存在粉尘外溢和噪声污染现象,被责令停止生产。7月12日,由区供电部对滑石粉生产线予以断电。8月25日,经现场检查,滑石粉生产线仍处于停产状态。

其他     1.8月25日,坪上镇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做好莒南县坪白石粉有限公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坪政发﹝2017﹞63号)。截至8月26日,已完成矿区机械设备撤离工作、矿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矿区安全措施。矿区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工作在8月29日前完成。下一步按照设计方案要求,将现有矿点打造成景观湖,配套建设防护围挡、环湖路等设施。

 

    2.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防2处生产线未经许可擅自恢复生产。

 
155 823-210     临沂市临港区崔家顶子村有个垃圾填埋场用于填埋全镇生活垃圾、电瓶拆解废物等,严重污染环境。 临沂市 垃圾、固废     1.关于“临沂市临港区崔家顶子村有个垃圾填埋场用于填埋全镇生活垃圾”的问题。

 

    群众反映的垃圾填埋场为壮岗镇垃圾暂存点,位于崔家顶子村东北约200米处,约6亩荒地。2017年5月10日,壮岗镇政府与莒南县临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业项目承包合同,委托该公司负责全镇垃圾收集、清运和村镇道路保洁工作。莒南县临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崔家顶子村该荒地承包人达成协议,把该处作为生活垃圾暂存点。因达不到生活垃圾暂存要求,2017年7月,该暂存点被责令停止收集转运。同时,壮岗镇政府在潘家岭村东南1500米处规划建设一处标准化生活垃圾临时存放点,8月25日达到使用要求,8月26日,原暂存点的垃圾已全部清理转运至该存放点。8月25日,对原垃圾暂存点邻近的李家河子村地下水取样,委托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检测结果为:高锰酸盐指数0.38mg/L、氨氮<0.02mg/L,满足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高锰酸盐指数≤3mg/L、氨氮≤0.2mg/L)。

    2.关于“电瓶拆解废物”的问题。

    2017年8月25日,临港区环保分局、城管局联合壮岗镇政府现场未发现电瓶拆解废物。

其他     1.2017年8月4日,临港区城管局与莒南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垃圾处置合同,待9月该公司投入运营后,暂存垃圾将全部运往该公司焚烧处理。

 

    2.2017年8月25日,壮岗镇政府开始对该暂存点进行复垦,预计8月28日前全面完成。

 
156 823-211     临沂市费县胡阳镇马庄村王某某养猪场直排粪水、刺鼻异味气体,多次举报,一直未处理。 临沂市 水、大气

 

           

    1.临沂市费县胡阳镇马庄村王某某养猪场直排粪水、刺鼻异味气体的问题。群众反映的胡阳镇马庄村王某某养猪场位于养马庄村内,建有养殖棚一座、猪圈9间(已拆除1间),位于禁养区内。经清点,现有存栏生猪122头,其中母猪10头。养猪场建有约400立方米的沼气池和储粪池各一个。该村下水道于2017年8月21日破损,由于下水道穿过该养殖户猪圈地下,为修理下水道,拆除该户第6间猪圈导致该养殖户西南侧的5间猪圈的少量冲洗废水排入南侧的自然坑塘内,造成直排。现场确有刺鼻异味情况。该自然坑塘位于村内地势最低处,面积约1亩,无任何功能。

 

    2.多次举报,一直未处理的问题。费县环保局、畜牧兽医局及胡阳镇政府、畜牧站、环保办、信访办均未接到关于养马庄村王某某养猪污染的信访举报。

关停取缔     王某某已于 8月25日晚将生猪全部清栏。目前,王某某养猪棚内已断电,棚内设施已清除,沼气池内沼液已抽空。  
157 823-213     枣庄市滕州市官桥镇太平庄村孙某某养殖场、前掌大杨某某养殖场、魏某某养殖场、李某某养殖场、渠村渠某某养殖场、西郑庄村王某某养殖场、前公桥李某某养殖场、北韩村张某某养殖场、金马庄马某某养殖场排放粪水、刺鼻异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 枣庄市 大气、水  

 

    1.太平庄村孙某某养殖场,经查,为养殖户孙某某,属于控养区,现存栏蛋鸡3000只。目前,污水池和干粪池均已建成。没有直排粪水现象,但有粪便臭味。

    2.前掌大杨某某养殖场,经查,为养殖户杨某某,属于控养区,已清栏2100只,现存栏蛋鸡900只。建有污粪沉淀池,同时,正在积极清栏。没有直排粪水现象。

    3.前掌大魏某某养殖场,经查,为养殖户魏某某,属于控养区,现存栏蛋鸡2000只。目前,污水池已建设完成,干粪池正在建设。没有直排粪水现象,但有粪便臭味。

    4.前掌大李某某养殖场,经查,为养殖户李某某,属于控养区,已清栏5000只,现存栏蛋鸡9000只。已建连体干湿池3个,同时,正积极清栏。没有直排粪水现象,但有粪便臭味。

    5.渠村渠某某养殖场,经查,该村渠姓养殖户共有3家,属于控养区,分别为:渠某甲,现存栏生猪38只、散养鸡300只,目前,沉淀池、干粪池均已建成。渠某乙,现存栏生猪60只;目前,干粪池、沉淀池均已建成。渠某丙,现存栏肉鸡1500只;目前,干粪池、沉淀池均已建成。没有直排粪水现象,但有粪便臭味。。

    6.西郑庄王某某养殖场,经查,该村王姓养殖户共有2家,属于控养区,分别为:王某某,现存栏生猪59只,干粪池、沉淀池均已建成。王某某,现存栏生猪6只,其中小猪30只,沉淀池和干粪池均已建成。没有直排粪水现象,但有粪便臭味。

    7.前公桥李某某养殖场,经查,为养殖户李某某,属于控养区。现存栏蛋鸡10000只,原有污水沉淀池面积较小,已扩建粪污处理设施,并建成使用。没有直排粪水现象但有粪便臭味。

    8.北韩村张某某养殖场,经查,该村无张姓养殖户,应为中韩村养殖户张某某,属于适养区,现存栏蛋鸡12000只。目前,污水池、干粪池均已建成。没有直排粪水现象,但有粪便臭味。

    9.金马庄马某某养殖场,经查,该村马姓养殖户共2家,均属于控养区,分别为:马某甲,现养殖肉兔26只,已清栏,不再饲养。马某乙,现存栏蛋鸡1200只,污水池、干粪池均已建成。没有直排粪水现象,但有粪便臭味。

           

责令改正     1.对养殖户整治标准再明晰,对整治慢、标准低的养殖场户,明确专人靠上指导,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达标;

 

    2.加强对辖区内养殖场户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督导养殖场户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完成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任务。

 
158 823-216     枣庄市山亭区老水泥厂院内、山亭新汽车站紫荆花苑职业中专学校对门院内石料厂夜间生产;石子厂遍布山亭各个乡镇,非法开采山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排放大量烟雾粉尘、噪声。 枣庄市 其他     1.山亭新汽车站紫荆花苑职业中专学校对门院内石料厂,实际位于山城街道办事处西山腰社区北、职业中专东侧,有1处私自违法生产的石子加工点,8月21日山亭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局、山城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实施关闭停产,拆除了部分设备。

 

    2.经全面排查核实,目前山亭区存在经批准生产的石子加工厂3家(山东连银山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山东亿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市永胜建材有限公司),关闭拆除不彻底的石子加工厂2家(山城街道原宇龙水泥厂1处,山城街道办事处西山腰社区北、职业中专东侧1处)。

    3.经区林业局查实,近年来,没有发现开山毁林情况。

关停取缔、约谈、问责     1.8月25日,区政府成立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监察局、城管局、经信局、林业局、开发区建环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连夜开展排查核实。

 

    2.各镇街和国土资源分局立即开展老水泥厂采石加工石子及非法开采山石情况排查核实工作,即查即改;

    3.区国土资源分局、林业局、经信局连夜查阅案卷资料,开展处理工作。2013年9月,山亭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采取“拆除线路、拆除开采设备、拆除看管棚、封堵道路”的“三拆一封”措施,关闭露天开采矿山36处。自2013年9月以来,山亭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强监管,对所发现的10起非法开山采石行为均已立案查处。

通报批评1人
159 823-217     泰安市宁阳县城七贤路1133号建筑安装总公司家属院内王家羊汤馆排放大量油烟、噪声,严重污染环境。 泰安市 油烟、噪声     2017年8月25日,宁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对交办件进行调查、监测。该业户已于8月2日安装了静电式油烟分离器。

 

    现场检查时,该羊汤馆未进行炒菜、烧烤等行为,不具备对油烟进行监测的条件;现场要求其打开炉具和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时,对其噪声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数据为64.8dB(A),超标4.8dB(A)。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8月26日,宁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业主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业进行治理,如治理后仍不符合噪声排放标准,将责令其关闭或搬迁;

 

    2.8月28日,宁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业主下达《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拟处罚金5000元。

    现该羊汤馆正在进行停业整治,恢复经营时将对其产生油烟进行监测。

 
160 823-218     莱芜市钢城区里辛镇南朱家庄村有一水泥厂排放大气、粉尘、噪音,严重污染环境,之前举报过;环保局来检查时通风报信,企业停产,检测没问题,一走又开始停产。 莱芜市 扬尘、噪声、大气     8月25日,钢城区环保局对里辛街道朱家庄村村委支部书记、2名村民代表及村文书进行了集中询问和现场调查,南朱家庄村从来没有存在过水泥厂。      
161 823-220     临沂市莒南县十字路镇大埠南村养殖小户很多,在门口周边存放大量猪粪,污染环境。 临沂市 其他     1.养殖小户很多情况。十字路街道大埠南村位于限养区内,现有生猪养殖户83户,存栏生猪约1500头、年出栏约3000头,其中养殖专业户4户、散养户79户。

 

    2.在门口周边存放大量猪粪的情况。79户散养户中有72户建有沉淀池、7户未建设沉淀池;4户养殖专业户建有沉淀池和沼气池。现场发现有21户散养户将干粪堆积在大门一侧。

    3.污染环境情况。4户养殖专业户建有沉淀池和沼气池,未发现粪污外排;21户散养户将干粪堆积在门外,影响了村庄环境卫生。

责令改正     1.门口存放干猪粪的21户散养户已于8月28日将干粪清理完毕。

 

    2.要求未建沉淀池的7户散养户于9月5日前建设沉淀池。

    3.要求所有83户养殖户尽快建设粪棚,完善粪污处理设施,严禁粪污外排。

    4.责成十字路街道党工委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62 823-221     杨某某与莱芜市绿兴商贸有限公司(孟某某砂场)达成一致,将孟某某砂场迁至苗山镇五色崖村后,新建苗山镇黄崖村砂场,用一个开采证开设两个砂场。黄崖村砂场开采山砂造成污水排入淄河上游崮山村段。杨某某在王鲁山水库西岸挖耕地、毁树林、破坏环境。 莱芜市 水、生态     1.来件反映的五色崖村砂场、黄崖村砂场均属莱芜市绿兴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7年12月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分南、北两个矿区),因南矿区距离辛莱铁路较近,经批准将该矿矿区范围变更至五色崖村、黄崖村。2015年2月,该公司取得五色崖矿区和黄崖矿区的两个采矿许可证,目前,两证已过有效期。问题反映的用一个开采证开设两个砂场不属实。

 

    2.该砂场位于王鲁山水库上游,距离崮山村约1.5千米,该砂场因进行升级改造已停产,设备已拆除,现场未发现排污口,该反映情况不属实。

    3.在王鲁山水库西岸未发现挖耕地、毁树林,破坏环境的问题,该反映情况不属实。

 

           

     
163 823-222     郓城县郓城北外环顺通二手车市场进门东边有一排非法加油站,无油气回收装置,无任何合法手续,离居民区很近,未达到安全距离。 菏泽市 其他     群众反映的非法加油站点位于郓城顺通二手车交易市场院内东侧一个移动铁皮屋内,有加油机两台,铁皮屋东侧有2个埋地汽油罐。经调查,该加油站点无油气回收装置,无任何手续,属于非法买卖、储存汽油。该加油站点所在的顺通二手车市场位于郓城县北环路,周边为商铺,周边50米范围内无居民聚集区。 关停取缔、立案侦查、问责     郓城县政府组织县经信、安监等部门和唐塔街道办事处,依法对该非法加油站点进行了拆除。截至8月26日早上8点,该站点加油机、油罐已经全部移除,加油站点已经清除完毕。因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郓城县公安局对该加油站点业主孟某某实施了十五日行政拘留。 通报批评1人
164 823-223     滕州市以下养殖场建在禁养区内,且无牌无证违法经营,粪便污水到处是,臭味刺鼻,蚊蝇乱飞:滕州市张汪镇:小于村户某某养殖厂建在村内东边,户某某养殖场健在本村西南角44米处基本农田内,于某某养殖场建在本村内。陈楼村:张某某、张某某养殖场建在陈楼小学墙东14米处基本农田内,张汪镇第二中学蒋庄中学南邻郭某某养殖场,西边90米处是杨某某养殖场,段楼村东头王某某养殖场建在基本农田紧临村庄,段楼村东90米处基本农田分别是王某某养殖场和丁某某养殖场、邓寨村柴某某养殖场紧邻邓寨村东小学学校旁边、圈里村胡某某养殖场位于村东头河上崖魏楼村,刘某某养殖场紧临村北河东崖、立庄村现名薛庄李某某养殖场位于村西74米基本农田内、李某某养殖场位于村西32米基本农田内、李某某养殖场位于村南头、张汪镇辛庄村程某某程益养殖场分别在村北210米处基本农田内、新村张某某养殖场在村庄东头、张汪镇后坝桥村钟某某养殖场在村北边缘。贾楼村王某某养殖场紧邻村南头西邻河道。高庄村周某某养殖场建在村东70米河道西崖。陈某某养殖场在五所楼村北100米处、皇殿岗村渠某某养殖场位于村庄南头20米处、渠某某养殖场在村东20米处、皇殿岗村渠某某养殖场紧邻村庄南边学校东60米处。陈塘村陈某某养殖场紧邻村庄东头30米处基本农田内。小宗村宗某某养殖场位于小宗村南165米、石庄东170米344省道北188米处基本农田内。鲍沟镇:孙岗村姜某某养殖场位于村庄南240米得声学校东345米、铁路货场北110米道路旁边。羊庄镇:两河村侯某某养殖场位于枣滕省道边缘、侯某某养殖场位于枣滕省道边缘、后毛堌村韩某某养殖场在村前边缘孙殿元养殖场位于村前缘。前沙冯村:杨某某养殖场在村前缘、张某某养殖场位于村前缘、孙某养殖场位于村东北边缘。大北塘村:刘某某养殖场位于薛河西岸村庄东边。庄里村:黄某某养殖场在村西边缘。下黄沟村:鲁某某养殖场位于村南边缘。 枣庄市 水、大气、垃圾、其他  

 

    1.鲍沟镇涉及1处蛋鸡养殖场,存栏量4208只,不在禁养区内,已经按照标准化养殖场的标准开挖了沉淀池及临时储粪厂,但有粪便臭味。

    2.羊庄镇涉及10处养殖场,均为蛋鸡养殖场,存栏量在1200只至4800只不等,均不在禁养区范围内。其中,有8处位于控养区、2处位于适养区,10处养殖户均已按照“三防(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建设了储粪池、污水池、沼气池等处理设施,但有粪便臭味。污染物每隔2-3天集中收集处理与外运,用于农田施肥,基本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利用。

    3.张汪镇涉及25处30家养殖户,均建在控养区域内,蛋鸡存栏量4000至8000只不等。其中下魏楼村刘某某、邓寨村柴某某养殖场已关停;有2家已建设治污设施,粪便污水未直排;26家治污设施不全;其中距离村庄学校较近的养殖户有14家,,养殖场均有粪便臭味。

    4.按照相关规定,蛋鸡养殖存栏量1万只以上认定为畜禽养殖场(小区),信访件所反映3个镇的养殖户均从事蛋鸡养殖,都未达到此标准,不能认定为“养殖场”,均为“养殖专业户”, 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要求养殖户办理有关牌证。

责令改正     1.鲍沟镇:督促其进一步完善提升污染物处理设施,确保沉淀池、储粪场、雨污分流等治污设施达效运行;8月26日计划将北排1235只蛋鸡进行淘汰出售。

 

    2.羊庄镇:进一步规范完善转办单所列养殖场的相关设施,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确保废水、粪渣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3.张汪镇:对14家距村庄相对较近的养殖户,逐步缩减规模,确保10月31号前实现关停,在关停前,做好粪污的及时清理清运,确保粪污不直排;对14家粪污治理措施不完善的养殖户责令严格按照防水、防渗、防溢流的要求建设储粪池、污水池、沼气池等污染物处理设施,确保8月31日前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将立即采取关停取缔措施。

    4.进一步督促规范完善养殖场的相关设施,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确保废水、粪渣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对辖区所有养殖场进行再排查整治,确保全部达到污染防治要求。全面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健全养殖业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确保养殖业依法依规发展。

 
165 823-224     平原县环保局及龙门开发区抓环保工作简单粗暴片面,只抓有无环评手续,不看实际生产污染情况。对小企业不给予整改机会,对大企业采取保护措施。反映平原光明街山东信宜制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刚投入运行,周围树木接连死去。 德州市 水、其他     经调查,来信人反映情况与平原县实际情况不符。

 

   1.关于“平原县环保局及龙门开发区抓环保工作简单粗暴片面,只抓有无环评手续,不看实际生产污染情况”的问题:平原县在抓环保工作中,充分结合产业政策、产业规划以及土地、工商、质监、环保等政策要求,有无环评手续只是整治标准的其中一项。开展工作时,依法依规严肃执法,未发现工作简单粗暴片面的问题。

   2.关于“对小企业不给予整改机会,对大企业采取保护措施”的问题:在环保工作中,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不分企业大小,只要存在环保问题,均依法依规处理。在“散乱污”企业治理中,将1024家目标企业划分为清理取缔类327家,限期整改类697家(绝大部分为小企业)。2016年以来,确定对14家大型企业35台10吨以上燃煤锅炉进行改造。2016-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对13家大型企业实施了阶段性限产或停产。因此,平原县不存在来信人反映的“对小企业不给予整改机会,对大企业采取保护措施”的问题。

  3.关于“平原光明街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刚投入运行,周围树木接连死去”的问题:该企业成立于2013年4月,由原平原制药厂与上海信谊药厂合资组建,原平原制药厂2000年7月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通过了“一控双达标”验收。2017年3月,按照山东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部署要求,该企业对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造,8月25日通过县环保部门验收并投入运行。来信人反映的死亡树木早在7月份便已死亡,经县城管执法局园林处现场勘验确定,系自然病虫害所致。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废气和废水经检测均合格,公司东墙外相比死亡林木更接近污水处理设施的一排树木长势良好,可以确定,树木死亡与污水处理设施无直接关系。

     
166 823-226     东营市垦利区民丰湖东北角,建了一个打着书画院名义的饭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要求问责城建、环保相关部门。 东营市 其他     1.项目为东营市红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建设的黄河口文化艺术创作基地。取得了垦利县环保局批复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6年1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

 

    2.项目室外雨水、污水管线由建筑东侧分别接入民丰路市政排水管网,油烟净化设备齐全,未发现违规排水、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3.该场所一楼设有文化艺术产品展览室、茶室,二楼餐饮包间4个。该场所在区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餐饮经营单位两个,分别是垦利区垦利街道明轩饭店和垦利区垦利街道秋月饭店。取得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部分房间未按规划审批使用性质进行经营。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     1.东营市红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建设黄河口文化艺术创作基地时,部分房间未按规划审批使用性质进行经营。根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罚款7万元。

 

    2.对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3.责令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67 823-227     阳谷县紫石街17号的山东阳谷景阳冈酒业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数百个发酵池无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直接排放。 聊城市 水、其他     经调查,山东阳谷景阳冈酒业有限公司,位于阳谷县紫石街17号,该公司主要从事白酒酿造、销售,属国有企业。

 

    1.关于“无环评手续”的问题。该公司“基酒生产”项目始建于1950年,2000年10月取得山东省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属山东省“一控双达标”企业。该生产线是在环评法实施前建设的,2000年之后没有扩大基酒生产规模。该公司2009年6月新上年产5000吨白酒灌装车间,环评现状评估文件于2016年6月通过阳谷县环保局备案。2.关于“数百个发酵池无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直接排放”问题。该公司基酒酿造车间共有发酵池416个,216个正在使用中,200个长期闲置。发酵过程中产生的黄浆水(每天约产生0.12m3),出窖时收集储存,全部用于窖泥培制不外排;蒸馏过程中产生的底锅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达标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废水不存在直排环境的情况。

     
168 823-228     淄博市太公湖附近有一个烧烤城,废水从牛山路桥那里排到河里,附近臭气熏天。下游有多个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污泥沉积,臭气熏天。太公湖内大量蓝绿藻死亡,有恶臭。群众反映很大,无人解决。 淄博市 水、其他     1.所提烧烤城为新天齐美食广场,有经营业户26户,废水全部经排水管道进入配套建设的废水沉淀池,由区环卫局负责定期清运。

 

    2.排污口问题。经查,太公湖周边共有3处污水处理厂(站),排水口处确实存在淤积现象,且清理周期较长,存在异味问题。目前,新建泵站、敷设管道已完成。

    3.蓝绿藻异味问题。自2015年临淄区在春夏两季对水草、蓝藻进行清理,并成立了太公湖管护队伍。但存在清理后清运不及时问题,产生异味。

责令

 

改正

    1.责令污水处理厂对沉淀池处淤积进行清理,9月2日前完成;加快污水处理泵站提升改造进程,确保10月底完工;增加处理厂排水口处淤积的清理频次,有效解决异味问题。

 

    2.责成区河道管理处对蓝藻随时清理、随时清运,杜绝产生异味。

 
169 823-229     微山县养殖场有90%建在村庄内、村庄边、道路边、学校边及医院养老院等人口集中区域附近。养殖场均无牌无证经营,周边粪便污水随处可见,臭味刺鼻蚊蝇乱飞。部分禁养区养殖场如下:夏镇:李唐村养殖厂;欢城镇栾庄村满某某养殖场,于桥村满某某养殖场,大王庙村朱某某(尹某某)养殖场,田陈村丁某某养殖场、丁某某养殖场;蒋庄村满某某养殖场。韩庄镇、塘湖镇大小60多家养殖企业均建在村庄边及微山湖旅游区内。 济宁市 水、大气、垃圾、其他     1.目前全县97家规模场(户),其中9家在国省道和县乡道路边,23家在村庄内和村庄边。学校、医院及养老院等人口集中区域内不存在养殖场。在村庄内和村庄边的养殖场大部分建场较早,建场时距村庄较远,后因村庄规模扩大,逐渐靠近场区。考虑这部分养殖场在控养区内,又是传统养殖的老场,基本是老百姓的生活来源,故暂时保存。

 

    2.已查找到40家规模养殖场进行工商登记,其中30家有环评手续,仍有部分规模化养殖场还存在证件不全的问题。其余散养户不属规模化养殖,不需办理审批手续。

    3.信访件反映的养殖场都能做到粪便及时清运,不存在“粪便污水随处可见,臭味刺鼻蚊蝇乱飞”的问题,但发现韩庄镇塘湖社区存在74个散养户,是农民在自家院内或者自留地上散养,环保意识薄弱,化粪池建设不规范,粪便清理、场区清洁不及时,有粪便积存和臭味。

    4.经核实,所反映养殖场均在限养区内,不在禁养区内。

    5.信访反映的是韩庄镇塘湖社区,位于国道104以东区域,不在微山湖风景区内,距离微山湖风景区约3.5公里。该社区有大小养殖点76个,其中2个规模化养殖场、74个散养户。现存养殖场均是几十年来生存下来的,建设之初都是远离村庄,随着农村人口的增加和村庄的扩大,村庄逐渐向养殖场靠近,因而形成了养殖场都在村边的状况。

责令改正     1.微山县已经责令距离村庄较近的养殖场提标改造,加强管理,加大粪便的清运次数,减轻对周围群众和环境的影响。

 

    2.微山县畜牧兽医局将按照“一控两分三防两配套一基础”建设方案的要求,全面调查核实村内村边养殖场分布情况,一场一个整改方案,对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不达标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场指导立即整改,确保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对养殖场条件落后、环境差、整改条件达不到的的限期关闭或搬迁。

    3.微山县畜牧兽医局对排查出的无证规模养殖场,督促办理相关证照,并对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不达标的立即整改,确保达到标准化养殖场建设要求。

    4.微山县畜牧兽医局督导各乡镇对禁养区养殖场进一步核实清理,严防漏报,做到即查即清,不留死角,并加强对已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户的日常巡查和监管,严防反弹和复养;对控养区内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不达标的立即整改;对可养区内新上养殖场,严格审批标准,严控小、乱、散企业。

 
170 823-230     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社会管理部门在生活区内私搭乱建随意改变建筑物性质对外出租,造成了商贩在生活区内随意摆摊设点,油烟、污水垃圾噪音扰民。向临淄区政府反映,未解决。 淄博市 水、油烟     齐鲁石化分公司职工生活区中两处便民市场,均是自发形成的,已有多年。齐鲁石化分公司社区管理部按照入口食品禁止露天经营的有关要求,于2013年至2014年搭建了简易板房,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虽方便了周边居民生活,但因管理不到位,出现了占道经营,油烟、噪音扰民,垃圾清理不及时,个别商户随意倾倒污水问题。 责令

 

改正

    1.责令对两处便民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已停水停电,待业户搬出后开始拆除,全部板房预计9月10日前可拆除完毕。

 

    2.责成齐鲁石化分公司社区管理部加强对整治后便民市场的管理。

 
171 823-231     淄博市博山的铸造厂所有环保手续齐全,但政府要求停工。现要求工厂复工。 淄博市 其他     博山区194家铸造企业在“散乱污”治理活动中被确定为治理提升类(手续齐全,但污染治理设施落后或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需停产治理。目前已安装电炉除尘设施的190家,已安装VOC治理设施的32家。这些企业整改完成后,均需通过验收,确定为环保、工商、安监等各类手续齐全,治理设施到位并能达标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责令

 

改正

    成立由环保、安监和经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项验收组,对于环保、安监、工商手续齐全,完成环保治理任务,污染物可以稳定达标排放的铸造企业专门组织复产验收。完善一家,验收一家,尽快合法恢复生产。  
172 823-232     济宁市金乡县南店子村拆迁现场工地无人管理,垃圾乱放,气味严重,向县里反映,未处理。 济宁市 垃圾、大气、其他     1.该问题与第十三批1559号转办件反映问题相同。南店子村拆迁现场即金乡县中心街商业街拆除现场,为金乡县“老供电局家属院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2015年3月16日经山东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等四部门批准实施。2017年3月27日开始进行房屋征收。2017年6月27日,房屋拆除完毕。该项目由中标公司潍坊市建筑责任有限公司具体实施,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房屋拆除结束后,及时对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并落实了建筑工地防尘措施,用防尘网对片区进行了覆盖,同时在片区周边设置了6米高的高标准围档。8月24日,金乡县政府组织调查组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建筑垃圾有部分残余,残余建筑垃圾由防尘网进行了覆盖,但防尘网有部分破损。调查组现场安排人员进行了清理。

 

    2.该拆迁项目靠近清镇街菜市场的建筑围挡下部及预留建筑工地大门处有商贩遗弃的垃圾,产生异味问题。8月24日,金乡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已对遗弃垃圾物进行了收集转运。金乡县对负有监管职责的金乡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副主任刘某某、金乡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征收二科科长周某某约谈;对负有企业主体责任的潍坊市建筑责任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某某约谈。

    3.2017年以来,金乡县未接到过群众反映南店子村拆迁工地问题的信访投诉。

    4.8月25日,调查组再次到现场进行调查,金乡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已经整改落实到位,对破损防尘网进行了修整,对预留建筑工地大门进行了暂时封闭。金乡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在拆迁片区周边设置多处生活垃圾桶,加大了卫生保洁力度,没有垃圾乱放现象。

责令改正     金乡县政府责令金乡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加大工作力度,督促该棚户区改造项目承建单位尽快进场,形成良好工程进展形象;对拆迁片区周围道路做好安全提示标志;责令金乡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加大该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卫生督查力度,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73 823-233     临沂市平邑县明德花园小区西北角和小区北区东南角各有一个小广场,有商家占用广场私自搭建舞台,高音喇叭噪声扰民。县城管队、文化执法单位、当地12345均未解决。 临沂市 噪声、其他     1.关于“有商家占用广场私自搭建舞台,高音喇叭噪声扰民”问题。明德花园小区西北角和明德花园北区东南角各有一处小广场。其中,明德花园小区西北角小广场属于绿地休闲区,面积狭小,未曾发现私自搭建舞台,高音喇叭噪声扰民问题。明德花园北区东南角广场分为路南路北两部分,为住宅小区沿街商业区,曾有不同商家雇佣民间临时演艺单位在该场所进行宣传促销。

 

    2.关于“县城管队、文化执法单位、当地12345均未解决”问题。县城管执法局于2017年7月27日巡查执法时发现明德北区东南角有私自搭建舞台现象,执法人员当即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警告教育。6月17日、7月5日、7月31日、8月14日、8月20日、8月21日分别有市民通过12345工单反映该区域噪声扰民问题,县热线办均及时进行了转办,县城管执法局接到工单后均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及时处理;8月23日,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区域问题,立即派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未发现商业演出等噪声扰民现象。对之前接到的信访举报,相关单位均及时向举报人反馈了处理结果。8月22日开始,县城管执法局加大了对该区域的巡查频次,至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单,未发现该区域再次出现私自搭建舞台,高音喇叭噪声扰民问题。

其他     县城管执法局、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加大巡查力度和检查频次,对文艺演出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出现高音喇叭噪声扰民现象。  
174 823-234     济南市高新区孙村办事处东港沟209号的华牧天元饲料公司,场内石粉加工、拌料,粉尘污染严重。官庄办事处一塑料厂被查封,在北面东面偷偷生产。 济南市 大气、其他     1.高新区孙村办事处东港沟209号场地为山东华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一部分租赁给为刘某某做石粉加工生产,场内石料加工时产生大量粉尘,污染严重,该石粉厂为“散乱污”企业,当场责令其停产停业。场地内另一租赁方为华牧天元饲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有环评手续,但未经验收投入生产。

 

    2.官庄街道办事处官庄村从事塑料板材加工的企业为济南东升塑料板管有限公司,该企业有环评和验收手续;2017年7月16日,环保部第十五督查组在对章丘区热点网格督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问题,区环保局会同官庄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7月18日对该企业实施了断电停产,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并非查封;2017年8月2日,企业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现未验收和恢复生产;现场核查同时发现在该公司东北约300米处一空闲院落内有塑料板材生产线一条,未生产,有原料和产品存放,经核实为该公司所有,无环评审批文件。

立案处罚、关停取缔、问责     1.8月26日,石料加工厂已按“散乱污”取缔完毕;对华牧天元饲料有限公司未经验收投入生产立案处罚,拟罚款4万元(济环立字[2017]第G049号)。

 

    2.官庄街道办事处责令对生产设备、现场原料及产品进行清理。2017年8月26日,现场生产设备已全部拆卸并移除,原料及产品已清理完毕。

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1人
175 823-235     临沂市兰山区和沂南县交界处有一石英砂加工厂,无环保手续,粉尘污染严重。执法人员到达前企业提前停产。 临沂市 大气、其他     1.反映临沂市兰山区和沂南县交界处有一石英砂加工厂。在两县交界处沂南县境内有1家石英砂加工企业,为沂南县鑫石石英砂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石英砂干粉加工。

 

    2.关于无环保手续的问题。该处企业因投资人变更,公司名先后由沂南县金河石英砂加工厂变更为沂南县宇河硅砂有限公司,2016年11月7日,变更为沂南县鑫石石英砂有限公司,现法人代表曾某某。2009年9月1日,其年产10万吨优质硅砂项目经沂南县环保局环评批复(沂环函〔2009〕53号);2012年7月16日,通过验收(沂环验〔2012〕48号),环保手续齐全。

    3.关于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该企业未生产。现公司正在对生产线和厂区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拟将生产线全密闭,目前未投入生产。

    4.关于执法人员到达前企业提前停产的问题。沂南县鑫石石英砂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0日起进行改造,生产设备和治污设施至今未完成改造,不具备生产条件。无信访人反映执法人员到达前企业提前停产问题。

           

     
176 823-239     临沂市莒南县十字路镇张家官坊村村西,村民张某某养猪场,无任何手续,粪便排到官坊河里,污水外排。 临沂市 水、垃圾、其他     1.临沂莒南县十字路镇张家官坊村村西,村民张某某养猪场情况。十字路街道张家官坊村村民张某某,在村西100米处自家庭院中饲养母猪3头、仔猪21头,共计24头,为养殖散户,该区域为限养区。

 

    2.无任何手续情况。该养殖户为家庭散养户,无需养殖手续。

    3.粪便排到官坊河里,污水外排情况。该养殖户西侧70米处为官坊河,西侧围墙外有简易粪污池,池内有少量粪水,现场未见外溢。

责令改正     责令该户建设粪棚、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严禁粪污外排。

 

           

 
177 823-240     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东环路与圣海东路路口有个小型火力发电厂,该厂没有任何手续,没有发电许可证,未完成超低排放,多次向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均未落实。 潍坊市 大气、其他     寿光市华景热力有限公司实际违规建设了“1×12MW机组热电联产项目”,已作为违规项目列入了山东省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名单,寿光市环保局于2016年9月15日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该违规项目于2017年3月2日在山东省环保厅进行备案。2017年6月21日,潍坊市环保局对该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根据电监会9号令第八条规定,该公司发电机组属自发自用性质,没有并网运行,可不办理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根据寿光市人民政府及寿光市环保局的超低排放完成时限任务要求,该企业应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虽然目前未完成超低改造,但企业外排烟气除烟尘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前期寿光环保局接到过对该公司的信访投诉,已全部按期办结,及时回复并联系了信访人,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责令改正     该公司已于今年7月委托北京中航天业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及技术方案,现在正按照工期有序开展改造工程。8月26日,寿光市环保局又对寿光市华景热力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快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的函,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逾期完不成改造任务,坚决对其实施停产整治。  
178 823-242     潍坊市寿光市台头镇北台头村东1000亩地严重污染,良田被企业垃圾覆盖。 潍坊市 土壤、垃圾     寿光市龙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包了北台头村1050亩土地:其中200亩建设了污泥生态循环种养项目(利用晨鸣纸业集团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养殖蚯蚓,产生的蚯蚓粪用于改良土壤);100亩用于种植绿化树木;750亩经蚯蚓粪改良后用于种植农作物(现种植玉米)。污泥生态循环种养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情况时,该项目正常生产。该公司自2017年2月27日至6月1日期间未运进污泥生产, 6月2日起运进污泥养殖蚯蚓,今年至今共进污泥约4.4万方,均用来养殖蚯蚓,未发现不规范处置行为。寿光市土壤肥料测试与研究中心于6月19日、7月20日两次土壤、原泥检测和潍坊市方正理化检测有限公司于6月21日、7月22日两次废气、地下水、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179 823-244     潍坊市寿光市田柳镇田某某纸厂的一台小纸机,无任何环保处理设施,环保局说此厂有环评手续,举报人认为此厂不应该获得环评手续,认为环保局失职渎职,不作为。 潍坊市 其他     “田柳镇田某某纸厂”全称为“寿光市伊思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按照省环保厅对违规建设项目处理的相关文件,该公司委托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蔬菜包装纸项目编制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寿光市环保局聘请了3位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分析、论证,2016年8月5日,寿光市环保局按程序对该项目进行处罚后,出具环保备案意见。本项目产品为低档蔬菜包装纸,对用水水质要求低,生产废水可以不经处理后回流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项目使用新龙电化热电厂蒸汽。环保部门不存在失职渎职,不作为的行为。      
180 823-245     烟台市海阳市开发区海阳龙凤热电厂粉尘污染严重,距离居民区很近;磐石镇虎山村海阳市美丰机械有限公司重金属粉末严重,粉尘四处飞扬;磐石镇虎山村养鸡场在村北最高处,没有粪便污水处理设施,随意排放;市工业石人泊村海阳市和光金属有限公司有毒重金属液体随意排放,渗到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海阳市嵩潜村书记毁林毁田,破坏山体植被,卖土石填海。 烟台市 生态、大气、水、扬尘、垃圾、重金属、其他     1.海阳龙凤热电厂,建有粉磨站项目、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该公司距离居民区较近,龙凤热电及其附属的水泥粉磨站和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附近环境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2.美丰机械有限公司,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电熔化、抛丸等工艺中均有粉尘排放,对附近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粉尘污染。

    3.虎山养鸡场,未建立无渗漏的发酵池、沉淀池,没有做到粪便与污水干湿分离等,鸡粪有两处露天堆积点,一处在鸡舍东院墙外,另一处在大门西墙外,雨后粪水随地形渗、流到下游村中沟里、路上。

    4.和光金属有限公司,由于企业建厂早,投产初期管理水平低,车间防渗措施不到位,确实存在污水跑冒滴漏的情况,但不存在随意排放情况。企业于2012年实施了镀锌生产线及其废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安装了总铬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一直稳定达标排放;2017年该企业对原有的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效果。8月26日,振德环境监测公司对含铬车间排污口、工厂污水总排口和地下水进行了取样监测,总铬、锌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级标准。

    5.嵩潜村东有一取土场,开采前已进行了征迁补偿,有档案资料可查。2006年威青高速二期工程取土结束后,工程队将采挖区域进行了简易平整,就交由嵩潜村委进行管理,现场能看到裸漏山体,确实存在破坏山体植被现象。采挖的所有土石方均用于威青高速二期工程建设,无外运填海情况。该取土场已废弃多年,进出取土场道路均已损坏、无法通行,可以确定近年来该处再无取土行为。

责令改正     1.龙凤热电于8月29日已更换布袋除尘器布袋,8月30日对煤场加装防风抑尘墙及自动洒水喷淋设施,并在脱硫石膏储存场地建成了钢结构石膏储库。同时,安排企业购置洒水车、雇佣保洁员对厂区道路每天清扫、洒水(4—6次),严格落实“三防”要求,确保有组织粉尘能够稳定达标排放,无组织粉尘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2.加强对美丰机械的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8月26日美丰机械投资10万元购置了洒水车、扫地车等设备,不间断地对落地粉尘进行清扫、洒水,更好解决地面扬尘污染。

    3.8月26日,盘石店镇给养殖户王某某下达了“10日内彻底清理养殖污染物并关停养殖场”的通知,要求8月29日前完成养殖污染物清理,9月10日前自行关停,如果预期未自行关停,将采取强制措施给予关停取缔。8月29日上午,盘石店镇政府已将养殖污染物清理完成。

    4.加大对和光(烟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生产,对该企业污水排放、危险废物等环节加强管理,确保不出问题,及时掌握周边地下水总铬、锌等指标的状况,确保不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

    5.海阳市政府责成碧城区管委尽快对嵩潜村裸漏山体进行植树覆绿,并加强该区域巡查监管,确保不发生违法开采行为。

 
181 823-246     潍坊经济开发区玉清街以北,文化路以东怡乐园南门西侧有一家“回家吃饭”的饭店,油烟直排。 潍坊市 油烟     8月20日该饭店油烟净化设备发生故障,由于设备厂家一直没有到店进行维修,近几天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油烟存在直排现象。 责令改正     责令该饭店停止食品制作,更换油烟处理设施。新设备现已安装到位,并通过验收,投入正常使用。  
182 823-248     潍坊市昌乐县朱刘镇钱家庄村距离村一公里有个昌乐屹立化工有限公司晚上排放刺鼻气体,地下水污染严重。厂内还有两台十吨以下燃煤锅炉没有拆除,偷偷运行。 潍坊市 大气、水     该公司主导产品为混合型二元酸二甲酯(DBE),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异味产生于精馏射水泵抽真空环节和污水处理环节。污水处理环节,采取对污水处理站“加盖收集+喷淋洗涤+引风机抽送”的工艺减少异味排放。夜间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治污设施运转正常,厂界外未闻到刺鼻气味。近期,县环保局委托潍坊优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厂界外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排放标准。该企业建设了污水处理站采用铁碳微电解反应物化处理和生化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中水部分回用于车间洗釜,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冷却循环水使用,所有污水均不外排,不存在污染地下水问题。2017年4月2日,该企业与无锡锡能锅炉有限公司签订了600万千卡燃气有机热载体炉供货合同,7月10日停产对接, 7月30日安装完毕试运行, 责令改正     8月12日,已对原有的两台10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了彻底拆除。  
183 823-250     潍坊市安丘市凌河镇关王庙村雄鹰纤维素有限公司乱排污水废物,造成污染土地,污水排向汶河河道,散发臭气,当地环保部门及其其他部门涉嫌失职。 潍坊市 水、固废、其他     1.安丘市雄鹰纤维素有限责任公司因更换天然气炉,已于6月30日停产。根据以往检查情况,废水主要包括生活废水、酒精回收废水和循环冷却水,均经处理清运或回收,无废水排放口,无生产及生活废水排放。

 

    2.“乱排污水废物,造成污染土地”问题,2017年4月18日,有网友举报该问题,市环保局聘请潍坊环科院专家对该公司论证监察,未发现网友反映的情况;2017年5月18日,接类似举报后,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人员进行了调查,亦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情况;2017年8月26日,执法人员再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

    3.“污水排向汶河河道”问题,该公司所属的区域汶河河道两侧无污水排放口。

    4.“散发臭气”问题,该公司酒精蒸馏车间蒸馏过程中有少许酒精溢出,现场该车间散发轻微酒精气味。公司厂区西侧有旱厕,化粪池位于厂区外侧,因前期化粪池封堵不严,外加夏季高温,造成臭味散发。

           

责令改正     1.加强管理,完善相关生产制度,完善生产车间通风、除味措施,杜绝气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针对该公司化粪池气味问题,我市责令该公司加强密闭封堵措施,加大清运频次,有效消除异味;

    3.由我市环保部门责令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验收要求生产操作,切实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4.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其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84 823-251     弥河镇黄泥沟村周围有八九个养鸡厂,离水源很近,村民反映,但是没人管,镇政府工作缓慢,不作为。 潍坊市 水、其他     1.弥河镇黄泥沟村共有养鸡场7处,为1995年政府鼓励养殖业发展时期村里划定的养殖区,7处养殖场均未办理养殖手续,其中,村东有3处养鸡场,村西有4处养鸡场,其中许某甲、张某甲已经停养。黄泥沟村驻地不属于水源地保护区,村内饮用水井位于村庄东南角,距离最近养鸡棚约40米。2.8月17日,我市弥河镇、环保局及畜牧局等工作人员对刘某某、许某乙、张某乙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8月20日对朱某某、许某丙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8月25日对刘某某、许某丁、张某乙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肉鸡出舍后停止养殖,并进行了处罚。青州市畜牧局于8月17日对该7户养殖户下达了禁养通知书。3.8月25日19点,弥河镇闫刘管区到黄泥沟村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邀请部分村民代表参加,对信访问题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支部党员及群众代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了处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未发现有没人管,镇政府工作缓慢,不作为的情况。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     已对7家养殖户下达禁养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拆除,并对7家养殖场立案处罚,罚款8.55万  
185 823-252     烟台市芝罘区玺萌小区北面有几个大煤场,扬尘严重,不远处有个搅拌厂,气味很大,空气受到污染,500米外有个化工厂。以上问题反映过,始终未解决。 烟台市 大气、扬尘、其他     1.玺萌小区北面煤场,8月17日只楚街道已经对辖区内煤场进行封存、覆盖、处置,8月25日现场检查,玺萌小区北侧2个煤场,均处于封存覆盖状态,没有发现扬尘现象。

 

    2.玺萌小区北面搅拌厂,共有3座搅拌设施,分别为烟台瑞德建材有限公司1座、烟台市市政养护管理处道板砖加工厂2座。

   (1)烟台瑞德建材有限公司位于玺萌小区北约400米,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厂房关闭,现场未闻到异味。厂区内建有1座小型搅拌设施,原料砂堆放于厂区南北两座厂房内。

   (2)烟台市市政养护管理处道板砖加工厂,厂区内建有2座搅拌设施,主要从事市区道板砖的生产加工。现场检查时,处于生产状态,现场存在一定粉尘污染问题,未闻到异味。

    3.反映化工厂为烟台清恒能源有限公司,现场无气味,8月27日,检查时,由于未办理环保、安监、等相关审批手续,已责令企业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停止经营。

    4.芝罘区经信局经过核实,未接收过涉及举报内容的投诉。芝罘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1日曾接收过反映“玺萌橘子洲小区北煤场粉尘污染”内容的投诉电话,8月2日芝罘区环保局到现场核实后,提出整改建议,下发只楚街道办事处予以整治,并将该区域煤场及环境脏乱差问题列入全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中,予以彻底解决。

           

责令改正     1.玺萌小区北面煤场问题整改情况:持续做好现存散煤封存工作,并按照燃煤禁售专项行动的工作计划,于8月28日将散煤运往发电厂,目前全部散煤已处置完闭,2个煤场已关停。。

 

    2.搅拌厂问题整改情况:芝罘区环保局已对烟台瑞德建材有限公司下达《环境监察现场调查处理单》,要求企业停止生产,对现场物料做好防扬尘措施。目前,该企业已停止生产,现场物料已封盖。

    针对烟台市市政养管处的两座搅拌设施,芝罘区环保局已对其下达《环境监察现场调查处理单》,要求停止生产,并提供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目前,企业已停止生产,准备搬迁。

   3.玺萌小区北500外化工厂整改情况:芝罘区环保局已对烟台清恒能源有限公司下达《环境监察现场调查处理单》,要求停止经营。目前,企业已停止经营。

           

 
186 823-253     烟台蓬莱市蓬莱阁街道登州府第小区西面山顶上有个鱼虾晾晒点,晾晒鱼虾有恶臭,影响居民生活。 烟台市 大气     2017年8月15日,蓬莱阁街道、市海洋与渔业局对该晾晒场进行了规范,责令停止晾晒鱼虾行为。8月16日,再次组织人员到现场查看并发现仍有晾晒少量鱼虾行为,随即促其现场进行清理,至今再未发现晾晒行为。8月26日上午,调查组决定对该晾晒场关停,不再向水城渔民开放。

 

   

责令改正     1.晾晒场地已关停,不再晾晒鱼虾。

 

    2.市城管委办公室组织蓬莱阁街道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实施24小时监管,确保不再发生影响群众生活的晾晒行为。

 
187 823-254     烟台市芝罘区发电厂夹河施工原因造成河床坍塌,大量有毒泥浆流到夹河中,导致君越湾小区门口东垃圾很多,夹河属于水源保护区,遭到破坏很严重。 烟台市 固废、水、生态     投诉人反映的烟台市芝罘区发电厂夹河施工项目为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热力管道建设工程,2016年12月已完工,经现场检查,已不存在举报中反映的问题,且君悦湾小区门口未见垃圾堆放。

 

    2016年12月29日,山东省环保厅转办烟台市环保局“近期夹河宫家岛附近水域遭到污染,前几个月烟台500供热公司在夹河施工,施工完造成夹河中部部分水质变黄,从表面上看是黄色的疑似泥浆物,不知黄色混合物当中含有化学物质是否有毒”的信访件,烟台市环保局经现场核实给予回复:烟台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反映的现场展开了勘查,并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了采样监测,同时调取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11月和12月对该区域水质监测数据,经对监测数据的对比,未发现数据有明显变化,并责成施工企业分析该泥浆悬浮区产生的原因,以及施工过程是否存在污染问题,经监测数据以及施工单位的原因分析表明,此次泥浆悬浮不会对夹河水质造成污染,泥浆悬浮属于河床下钻孔过程中,泥浆通过河床探孔溢出所致,加之河道内无水干枯,形成了泥浆悬浮区,进入丰雨期后,随着水体流动,该泥浆悬浮区随即逐渐消失。8月25日,芝罘区农发局、只楚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召集大沽夹河管理站负责人、水务科相关人员进行研究,并赶赴现场调查落实。

     
188 823-257     潍坊市青州市峱山经济发展区有大量化工企业不符合规划,污水厂未建设,但是园区已开工,废水去向不明。北侧井山等地石灰石开采矿区,非法开采 潍坊市 水、生态、其他     1.峱山经济发展区占地14平方公里,于2006年11月开始筹备建设,于2010年聘请哈尔滨工业大学规划设计院编制了《青州市峱山经济发展区总体规划(2010-2030)》, 2011年8月23日市政府批复同意成立峱山经济发展区。目前,峱山经济发展区有涉化工生产企业4家,上述化工企业在发展区总规批复之前均已落户。2.青州市峱山污水处理厂于2011年建成投入使用,设计处理能力2万吨/日,目前已建成与污水处理厂相连投入使用的污水管道共9公里,园区内有生产废水排放的三家企业已经全部接入管网,但生活污水管网不完善。3.峱山经济发展区北侧原有石灰石开采矿区一处,2010年底已关停。截止2017年6月1日,邵庄镇辖区无开采手续企业已全部关停。 责令改正     2017年市政府已通过PPP方式招标重力自流污水管道28.5公里,污水压力管道5公里,污水提升泵站3座,管网建设于6月份开工,完工后可实现峱山经济发展区排污管网全覆盖。  
189 823-258     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三岔沟村的干部组织建立合作社,非法开山挖石,破坏生态环境 潍坊市 生态、其他     1.信访中涉及合作社为三岔沟村临朐县康泰生猪养猪专业合作社,2014年12月23日成立,业务范围为组织成员进行生猪养殖;收购、销售成品养殖的生猪;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饲料、猪苗、养殖设备等,该合作社不存在开山挖石问题。

 

    2.信访中涉及的非法开山挖石问题,县砂管局、县国土局、东城街道7月12日进行了查处并立案,查扣挖掘机2台,责成当事人立即停止偷采行为,并进行整理修复。

关停取缔     8月1日县砂管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26000元,罚款7800元。目前,该处正在整平修复。  
190 823-259     潍坊市青州市和淄博市交界处有很多排污企业不管不顾,黑烟滚滚,村民多次反映未给答复,相关官员不作为、乱作为。庙子镇工业园乌烟瘴气,尘土飞扬,扬尘很严重,废水废物乱排乱放,置于河道。 淄博市 大气、水、固废、扬尘、其他     1.庙子镇工业园属于潍坊市青州市整治范围。

 

    2.交界处共涉及临淄区9家企业。其中,2家企业正常生产,无燃烧设施装置,企业环评手续完善,烟尘收集设施齐全,并经过第三方检测合格;其余7家均处于停产状态。

停产

 

整治

    针对该区域内停产治理的企业,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一律列入“散乱污”企业实施关停取缔。  
191 潍坊市 大气、水、固废、扬尘、其他     1.淄河河道自南至北属青州市庙子镇管理企业共有16家,全部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配套环保治理设施,但部分企业有加热或者煅烧工艺,在点火初期,会因操作控制不当,会有短时黑烟。2.经调查,村民曾通过举报方式反映砖瓦厂存在无环评手续污染严重问题,青州市庙子镇政府配合环保局针对反映的砖厂、瓦厂环评手续进行逐一梳理核对,企业手续均齐全。但企业在日常生产中存在管理不规范,生产厂区环境和厂区周围美化、绿化投入少,存在脏、乱情况。3.庙子镇工业园位于庙子镇区北部,西与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以淄河相邻。园区总占地2760亩,现园区内共有企业11家,主要以建材加工生产为主,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但因处于两市交界处,常有外地车辆倾倒建筑垃圾,管理难度较大。 责令改正     加大对园区内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和服务工作,加大巡查力度。要求各企业配备洒水车辆和保洁人员及时对厂区及周边进行喷洒和清扫,并对园区路两侧进行绿化树木栽植,对企业生活、生产垃圾及时清运,杜绝垃圾废物随意倾倒。  
192 823-260     烟台市莱山区台湾村小区东侧违法挖山,导致防护林自然保护区生态遭到破坏。 烟台市 生态     该项目2005年基础施工,相关手续齐全,存在开挖山体情况。根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图》规定,该项目开挖山体区域不属于林地,也不属于防护林自然保护区。分析为受理编号820-122反映的莱山区红旗东路10号佳隆山庄问题。经落实规划、国土部门,该项目为佳隆山庄5#楼。佳隆山庄土地使用者为佳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栾鲁闽。用地手续为烟台市土地管理局烟土用偿字[1994]19号批复征收,烟台市人民政府烟政土[1994]682号文件批准使用,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编号为[1994]烟地合字(94)号,土地证号为烟莱国用2005字第2103号,面积13702平方米,2005年6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佳隆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1日提出申请,对1#—4#楼和5#楼的土地证进行了分割,分割后的佳隆山庄5#楼土地证号为烟莱国用2009字第2499号,佳隆山庄5#楼实际建设未超出土地证范围。2010年3月佳隆山庄申请区规划分局办理规划手续,同年5月份,佳隆山庄5#楼办理规划工程许可手续。

 

           

     
193 823-261     潍坊市诸城市瓦店镇瓦店村村里有一个养鸡场(管某某),距离居民区很近,臭味熏天,下雨天粪水流到路上。 潍坊市 大气、水     在瓦店村南约400米是管清密的蛋鸡养殖点,存栏蛋鸡1万只。该养殖户将部分鸡粪在鸡场围墙外靠墙堆放,且有时清运不及时,有臭味,下雨天会有鸡粪被雨水冲到路边较浅的水沟内,雨水大时,会流到路上。 责令改正     对该养鸡户的粪污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在鸡场西北角正在建设20立方米的防渗漏储粪场和42立方米的三级粪污沉淀池。对养殖小区及周边的所有粪污进行全面清理,封堵粪污外排口。截至8月27日10点,上述整改已经完成。  
194 823-262     烟台市芝罘区珠玑路12号烟台富野机械集团厂区内有金属热加工厂房,排放臭气,往下水道排放废水,居民反映多次未解决。 烟台市 大气、水     1.该公司链轨分厂浸漆废气无组织排放,热处理设备开启炉门时废气无组织排放,现场存在异味。

 

    2.露天堆放的废链轨节粘带的淬火剂及废旧设备内的废油流失进入下水道,热处理工段冷却水外溢直排。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人员同时对厂区的空气质量、恶臭气体及处排废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苯、甲苯、二甲苯浓度超标;下水道污水COD、悬浮物、石油类浓度超标。

    3.关于居民反映多次未解决的问题,经核实未接到过相关投诉。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针对反映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浸漆废气和加热炉废气进行收集处置;打磨时应关闭打磨房门窗和除尘设施的排灰口;对厂区内废桶、废旧设备进行收集清理和无害化处置;对下水道周边的油泥进行清理;封堵热处理工段冷却水外溢口;建设规范化排污口。至目前,企业已对打磨时关闭打磨房门窗和除尘设施排灰口、对厂区内废桶废旧设备进行收集清理和无害化处置、封堵热处理工段冷却水外溢口的问题完成整改。针对违法问题已下达并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烟环责〔2017〕60、61号),并依法立案,同时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烟环函〔2017〕66号),  
195 823-263     潍坊市安丘市凌河镇川里院水库受到严重污染,原水库管理所被承包给马某某搞化工生产和热处理项目,刺鼻气味严重,排放不明污水,噪声污染也很大,水库现在承包为个人的养鱼塘,网箱遍布,污染水体。水库周围遍布养殖场,粪便随意处理。 潍坊市 大气、水、噪声、其他     1.原水库管理所由马某某于2004年承包至今,机械配件处理车间1个,名称为鸿杰机械配件厂,生产机械配件,不属化工,无刺鼻气味,不排放废水;该厂属“散乱污”,于8月24日前由凌河镇“两断三清”;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化工项目,未发现排放废水、噪音污染。

 

    2.水库原有潘某某、周某某等人放置养殖网箱47个,其中空置网箱9个,其余网箱主要养殖花鲢、白鲢;8月20日,因养殖户未办理养殖手续,网箱已全面清除;前期监测水质达标。

    3.水库周围共有养殖户5家,其中两处已关闭腾空。凌河镇于8月22日对其余3家养殖户下达《关停通知书》;畜牧局督促该3家养殖户在关停期间,及时按要求清理、处置粪便。8月26日,畜牧局再次到现场进行畜禽污染防治技术指导。

关停取缔、问责     凌河镇政府已于8月22日对养殖中的三养殖户下达了《关停通知书》,责令限期关停;畜牧局督促该三户在关停期间,及时按要求清理、处置粪便,确保不影响环境质量。 诫勉谈话2人
196 823-264     潍坊昌邑市平安中街公安局对面有一个加油站,处于水源地,没有环评手续,因为建设单位是政府持股。 潍坊市 水、其他     1.信访人反映的潍坊昌邑市平安中街公安局对面加油站实际在昌邑市公路局对面,是山东路畅油品销售有限公司昌邑市第一加油站。该加油站位于水源地内,无环评审批手续,昌邑市环保局已对该加油站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昌环责改字〔2017〕114号)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昌环罚〔2017〕114号),责令该加油站成品油销售项目立即停止使用;罚款捌仟肆佰元。2017年6月19日该加油站缴纳了罚款。

 

    2017年8月25日检查时,该加油站正常营业,昌邑市都昌街办立即对该加油站采取了关停措施,鉴于目前该加油站储罐中还剩余部分成品油,出于安全考虑,待该加油站将剩余成品油移走后再对其设备进行拆除。

    2.山东路畅油品销售有限公司昌邑市第一加油站是山东路畅油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有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和山东华邑实业有限公司两个股东,其中山东华邑实业有限公司股东有三个,分别是昌邑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隶属财政局)、潍坊福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浩信集团有限公司。

关停取缔、问责     加强执法措施,确保违法加油站关停取缔。 诫勉谈话1人
197 823-265     潍坊市高密市柴沟镇徐家楼子村原书记张某某违建黑工厂,有害金属及化学物渗入地下,在村里挖了很多池子,堆放很多铁丝和废金属,潍坊市环保处将池子挖掉,但是其他设施没有拆除。 潍坊市 重金属、水、固废、其他     1.柴沟镇徐家楼子村原书记张某某,于1984年至2011年期间在徐家楼子村任支部书记。其子与人合伙在该村南侧建设一家电解金属的小企业。2009年接群众举报,高密市环保局对其关停取缔,并依法对生产设施和原料进行了清除。

 

    2.对距原电解加工点最近的村民芦某某家中水井进行取样并委托潍坊益生检测评价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铜<0.05gm/L(未检出)、锌<0.05gm/L(未检出)、铁0.044gm/L、铅<2.5×10-3gm/L(未检出),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

    3.8月26日现场检查时,整个院子内无生产原料、产品及生产设备。执法人员对该村周边进行了勘查,未发现来件反映的“在村里挖了很多池子,堆放很多铁丝和废金属,其他设施没有拆除”的情况。

     
198 823-266     潍坊市高密市井沟镇逄家庄村有个山东昊宇鞋业有限公司,散发刺鼻气味,每晚焚烧废旧垃圾,打过市长热线但是没有结果,工厂负责人隋某某跟市里的关系很铁,问题一直不能解决。 潍坊市 大气、固废、其他     来件反映的高密市昊宇鞋业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废气处理设施,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5米排气筒直接排放,PU边角料外售。近两年,高密市环保局未接到举报反映密市公司焚烧废旧垃圾的投诉。经现场勘查,厂区周围未发现焚烧垃圾的痕迹。反映的“工厂负责人隋某某跟市里的关系很铁”问题查无实据。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责令高密市昊宇鞋业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处六万元罚款。

 

    2.环保备案完成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199 823-267     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央子片区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不符合规定,但是老板给开发区环保局刘某送了几万块钱,局长马上派副局长提供保、靠服务。当地有一姓张的老板每次吃饭都送三千到五千元的礼金,致使环保手续畅通无阻。 潍坊市 其他     1.反映“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和“张某某项目”审批问题:滨海区环保分局在审批过程中按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对审批过程的受理、拟审批等进行了网上公示,不存在违规办理审批手续问题。

 

    2.经向滨海区环保分局及京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邦华化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核实,京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邦华化工有限公司的项目审批业务按照正常程序办理,没有打招呼要求提供特殊照顾的情况,未发现滨海区环保分局有关人员收受企业贿赂违规审批的问题。

     
200 823-268     潍坊市青州市大郇水源地企业未彻底关停;邵庄镇孙车村南违法建设搅拌站,进出车辆扬尘严重;邵庄村饶王山及周边区域,大薛山北非法建设墓地;邵庄镇铭鼎仓储物流公司开山卖石,造成粉尘污染,山体遭到破坏;邵庄镇一些领导收受好处,纵容企业炸山采石。 潍坊市 扬尘、生态、大气、其他     1.大郇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共涉及6家企业,所涉企业生产设备均已拆除,动力电源全部切断。2.反映的搅拌站为山东鼎诺工程有限公司的搅拌站,因存在未验收投产问题,市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立即停工,并进行立案处罚。目前,该沥青搅拌站已停产。企业防尘措施比较规范,对进出道路进行洒水作业处理,物料进行防尘网遮盖。3.邵庄镇尧王山周边区域因历史原因都存在集体土地对外承包现象,主要用于荒山绿化。经现场检查,承包期内确实存在承包业主擅自建设墓地现象。针对已建墓地,我市已督促尽快整改,同时按程序及时向民政、规划、国土等部门补办手续。4.山东铭鼎仓储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属于过去矿山开采的废弃矿坑,要求企业将整平的石料石渣原地填坑,不准加工、销售或外运。目前,没有发现对外卖石现象.5.我市辖区内到期的采矿企业均严格按照矿管部门的要求予以关停。始终对非法炸山采石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并没有发现有领导干部收受好处,纵容企业炸山采石的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确保不发生擅自开工生产问题。2.青州市环保局对山东鼎诺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对其进行顶格处罚。同时加大监管巡查力度,确保整改期间措施落实到位,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3.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土地流转的通知》,严格规范土地流转和荒山荒坡的开发利用工作。4.加大矿山执法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开采、运输石料行为,进行查处,扣押违法工具。  
201 823-269     潍坊市青州市猱山经济发展区英科医疗公司租用玉皇庙水井,污染地下水源。 潍坊市     1.山东英科医疗制品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产品为PVC手套、丁腈手套。2.该公司用水来源为位于邵庄镇玉皇庙村的水井,办理了取水许可证,经青州市水利局批复了水资源论证报告,与玉皇庙村签订了相关的用井租赁协议。3.8月25日,我市邵庄镇政府联合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该厂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安装了污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查阅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未发现超标现象。污水处理达标后经峱山经济发展区管网进入峱山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存在信访人反映的污染地下水源问题。4.但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青州市环保局对其下达《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对所排放的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责令改正     青州市环保局对其下达《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对所排放的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202 823-270     潍坊市诸城市百尺河镇岳沟村靠近220省道有很多养殖户,粪便乱堆放,很多冲入河内,臭气很大。 潍坊市 大气、水、垃圾     该处共有11个养殖户,主要以养猪为主。现场检查时发现部分养殖户未建设规范的粪便暂存池和尿液暂存池,产生的养殖粪便在养殖场墙外堆存,且有时清理不及时,遇到雨天,养殖粪便被雨水冲洗到220省道东边的泄洪沟内,附近没有河流;现场有臭味。 责令改正     对养殖户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指导养殖户配套安装统一购买的防渗漏的玻璃钢粪污储存池、沉淀池.封堵粪便排放口,对养殖场及周边的粪污全面清理,对沟底的淤泥清理干净后用新土覆盖,现在臭味消除。截止8月27日11点,上述整改已经完成。  
203 823-272     潍坊市临朐县晨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没有污水设施,污水直排地下,距离居民区很近,附近还有幼儿园,气味很大,没有相关手续,当地环保局局长充当保护伞,多次举报都不解决。 潍坊市 大气、水、其他     该公司主要从事四甲基胍项目,2004年11月4日通过审批,于2009年6月4日通过验收。生产用碱水经静止分离罐,分离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异味。因燃煤锅炉于6月30日前拆除,正进行燃气锅炉安装和设备升级改造,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前期,县环保局现场监察时,发现企业存在扩产、新建项目,无环评手续问题,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不得私自生产。经对厂区及周边进行勘验,未发现有向地下排污的迹象,厂区及周边未闻到有明显异味。经对厂区水井采水样检测,未发现地下水污染情况。另经调查,未发现县环保局局长充当保护伞问题。

 

           

停产整治     责令停产整治,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异味产生源进行整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204 823-273     烟台世茂海湾小区违规在主体休闲平台上设置大型空调外机,噪音污染严重,打过12369举报,至今未解决。原世茂小区5楼平台违规施工,破坏绿化。 烟台市 噪声、生态、其他     1.世茂海湾小区5层是一个用于放置高层配套设备的露天平台,位于T1综合楼和R3住宅楼之间,有2组大型空调冷却塔机组,正在运行,噪声较大;平台西北侧有1台大型排风机,是希尔顿酒店厨房风机,开启时噪声较大;T1综合楼与R2住宅楼之间、R2住宅楼南侧有6组地下停车场排风机,平时不开启。监测人员分别对其场界、敏感点源进行了昼间和夜间的环境噪声监测,由于该项目三面临城市主干道,道路噪声存在一定影响,从监测结果来看,位于该项目西北侧噪声点源存在昼间和夜间噪声超标情况,西侧排气管附近存在夜间噪声超标情况,东南角冷却塔存在夜间噪声超标的情况。

 

   2.2017年6月16日,芝罘区环保局接到世茂五楼平台风机噪声污染的举报,经与投诉人联系,因风机未再使用,投诉人不再投诉;8月3日,芝罘区环保局收到世茂五楼设备噪声污染的举报,经现场调查核实,下达了《环境监察现场调查处理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前停用产噪设备,投诉人表示满意;8月20日芝罘区环保局接到世茂五楼风机噪声污染的举报,经现场调查核实,系世茂商铺装修开启消防风机,芝罘区环保局责令立即关闭风机,投诉人表示满意;以上3起产生噪声污染的信访投诉已结服。

    5.所反映的违规施工问题为建设单位拟将小区五楼平台东南角的冷却塔移至平台西南角所做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场拆除了原有景观建设,正在铺设2条冷却塔专用管道。因小区业主反对,建设单位放弃该方案,现场未施工,未发现破坏绿化现象,将冷却塔仍旧放置在五楼平台的东南角原来位置。

责令改正     1.芝罘区环保局于8月26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烟芝环责字〔2017〕78号,责令其:限期于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厨房风机的降噪治理工程,目前已完成静音风机的购买到货;限期于2017年9月10日前,完成对空调冷却塔机组的降噪治理工程,制定了降噪治理方案,目前已完成降噪工程的70%;在完成治理前,停用2组空调冷却塔机组,减轻噪声影响。

 

    2.市规划局规划执法支队和东山街道办事处就违法施工问题对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建设单位抓紧整改,并恢复原状。目前,企业已将铺设管件拆除完毕,并对原有楼面修复完毕。

           

 
205 823-274     潍坊市高密市柏城镇堤东村书记欺压百姓,受贿,逼迫百姓卖地,倒卖沙子,没有任何手续,现在书记宫某某倒卖土地,非法开采河道,破坏生态。村头有个银丰玻璃加工厂,废液横流,距离水源地很近。 潍坊市 水、其他、生态     1.银丰玻璃有限公司位于杏坛东街东首,未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正在备案中),未经环保审批即投入生产。已于2016年12月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完善环保手续阶段。该企业厂内建有沉淀池一座,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外无排水管道,排水不畅,雨季时,厂区的雨水流到该厂东北侧水沟内。经对厂外水坑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水质无异常。该企业距离胶河最短距离约470米,胶河为农业用水区,并非饮用水水源地。

 

    2.反映“堤东村书记欺压百姓,受贿”问题,查无实据。柏城镇政府目前正在与高密市交运集团协调征用土地,不存在倒卖土地问题。堤东村位于高密市文体公园南,村东村南是胶河,域内河流3.2公里。现胶河已修砌整齐,不存在非法开采河道、倒卖沙子问题。

责令改正     已于2016年12月责令银丰玻璃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并处罚款,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完善环保手续阶段。  
206 823-276     济宁市金乡县食品园区安泰污水处理厂,无手续、违法建设、污水处理不达标、排放灰尘,严重污染环境。向县里反映无人管。 济宁市 水、扬尘、其他     1.该转办件反映的问题与8月14日中央环保督察第三批273号、8月23日第十二批821-112号转办件反馈的有关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问题基本相同,属重复案件。

 

    2.济宁市金乡县食品园区安泰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由金乡县环保局于2016年5月审批,同年10月验收。2017年8月14日,金乡县调查组发现该企业未批先建4个水池,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建设,并处3万元罚款。目前该企业未批先建项目已被责令停止建设,限期完善手续,未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建设。

    3.该企业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已完成验收,并向县、市实时上传数据。8月24日,调查组调阅该企业近期历史在线监测数据,发现除2017年6月25日在线数据氨氮日均排放浓度超标外(该违法行为已于7月11日由金乡县环保局进行处罚,罚款35106元),其余数据未发现超标。该企业为污水处理厂,生产工艺中不产生灰尘。8月25日,收到本次转办件后,金乡县对8月14日中央环保督察第三批273号、8月23日第十二批821-112号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企业违规建设的4个水池已按要求停建,并已联系环评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4.金乡县调阅了2016年以来的各级环境信访档案,没有关于该企业的信访记录,仅在本次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受理了关于该企业的第三批273号、第十二批821-112号转办件,并进行了回复上报。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针对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污染有关问题,在第三批273号转办单中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2.对于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相关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责令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确保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出水稳定达标。

 
207 823-277     临沂市北城新区汤河路与广州路交汇处向南的汤河路段受损严重,致使过往车辆噪音很大。 临沂市 噪声     8月26日,市城管局对该路段路面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并委托山东北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技术检测。根据该公司《临沂市汤河路道路检测报告》,“汤河路综合评定指数(PQI)总体处于较好状态,评价等级为A级,需正常保养小修”。 责令改正     严格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责令养护专业单位临沂市城市道路管理处于9月30日前对该段道路进行保养小修。  
208 823-278     临沂市经济开发区芝麻墩街道芝麻墩村杜某某企业每天直排污水、臭气、严重污染环境。 临沂市 水、大气     举报人反映的“杜某某企业”系临沂市天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芝新材料),2004年8月成立,生产硅酸铝耐火保温材料,利用陶瓷纤维棉经粉碎后按照100:1的比例与玉米淀粉混合,经搅拌、压制、烘干等工序成型。2012年6月26日,年产50吨硅酸铝耐火保温材料项目经环保分局批复,尚未进行环保验收。2017年6月,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新建一条硅酸铝耐火保温材料生产线并投入生产。西侧厂房由临沂天芝工艺品有限公司使用(以下简称天芝工艺品),天芝工艺品由杜某钦与杜某凯合资于2008年成立,利用聚氯乙烯糊状树脂通过滴塑生产线生产汽车挡泥皮,无环评手续。

 

    企业废水为陶瓷纤维隔热材料生产压制环节产生,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对循环水池、厂区门前水渠及厂区周边水样进行取样监测,各项指标均无异常。经询问周边业户和现场勘验,未发现废水直排现象。天芝新材料公司生产过程中,烘干工序因淀粉糊化会产生一定臭味,因企业停产无法进行数据监测。

    另两家“杜某某”企业分别为杜某珍的木门生产厂和杜某欣的铝合金门窗加工厂,两家企业均生产工艺简单,生产规模偏小,无生产废水排放,无环评手续,已按“散乱污”企业清理。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问责     1.8月27日,对天芝新材料新上陶瓷纤维隔热材料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行为做出以下行政处罚:(1)立即停止生产;(2)罚款人民币1.8万元整。

 

    2.8月27日,对天芝新材料年产50吨硅酸铝耐火保温材料项目未验先投行为做出以下行政处罚:(1)立即停止生产;(2)罚款人民币4万元整。

    3.8月27日,对天芝工艺品滴塑项目未验先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立即停止生产;(2)罚款人民币4万元整;(3)立即恢复原状。

诫勉谈话1人,另2人与受理编号820-184号案件合并追责。
209 823-279     1.淄博市周村区柳园路两侧沿街房由于水空调漏水,形成了臭水沟,屋后小巷杂草丛生、蚊蝇很多。2.周村区山东北岳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虽停产,但仍有化工异味。3.周村步行街丝织三厂宿舍门口麻辣烫冰糕摊点制作产生的垃圾污染了路面,夏季蚊蝇多。4.周村区人民公园晚上有人唱歌噪音扰民严重。5.周村区恒星路烧烤城少数摊点油烟治理不彻底;同时烧烤地周边机动车乱放,妨碍交通。6.淄博市高青县经济开发区山东北岳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虽停产,但仍有化工异味。7.淄川区罗村镇大窎桥夜间·气味难闻,靠近社区北边有很多小型个人工厂,偷偷生产,气味难闻。8.淄川区般阳路街道体育场北侧晚上有人跳广场舞,噪音扰民。9.淄川区小顶山焦化厂夜间偷排废气,举报多次,说有合法手续。10、淄川区山川路山水缘小区周边饭店多,油烟污染严重,要么直接从后窗排入小区,要么排放到楼顶,要么直接通过地下管道排放到人行道,一到下午整条路都是油烟味。11.淄川区金域华庭小区前面的青炉里烤鱼原来的烟道直冲松龄路排放,现在改冲小区排放,油烟污染严重。12.淄川区开发区建设路新庄村中石化石油加油站对面到处违建长期存在,违建租给收破烂的,一到晚上就烧废旧电线,黑烟滚滚,空气污染严重。13.淄川区般阳路街道般阳生活区西区586-3号楼南小区内,堆放大量化纤及施工工具,每天早晨及中午装卸材料,噪音扰民严重。14.淄川区华洋陶瓷(双杨)未按散乱污标准进行治理,在厂区西侧外道路上堆放废弃原材料、残次品,存在扬尘污染,影响市容。15.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查王村的顺利家具厂附近闻到喷漆的味道,附近除了他们没有其他类似企业,喷漆味道哪里来的?此手续是否齐全?16.博山区青龙山北路39号百合春天4号楼一楼商户饭店油烟直接排放到小区,影响居民生活。17.淄博市住建局在“各区县棚改现场环保措施不到位问题”问题上表现出对生态环保工作推进落实不够有力到位。该单位日常工作中落实不到位,漠视群众诉求,环保责任不落实,监管、履职不力,解决问题只局限于文章,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只局限于答复中,不落实在实际工作中,环保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一岗双责方面不够重视。各区县棚改现场均未按照公示环评等该现场公示的材料,地方区县在棚改环保工作中工作导向存在偏差,存在“走捷径”做表面文章问题。 淄博市 大气、水、油烟、噪声、固废、其他    1. 商业街屋后管道因年久失修,造成部分商户下水道堵塞,水空调及部分污水直排屋后,造成污水积存。因津贴学院内偏僻区域,造成早草丛生,加之垃圾随意丢弃,卫生状况差,造成蚊蝇滋生。 其他     1.已制定改造计划,对该污水管道进行改造,预计9月30日完成。

 

    2.加大管理力度,及时清理随意丢弃垃圾及杂草,防治蚊蝇滋生。

 
    2.实际位于高青县。该企业现处于停产状态,厂界外、厂区内无明显化工异味,但合成、干燥车间内确有化工异味。另外,发现企业存在污水处理站厌氧及好氧工段未进行密闭棚盖、生产车间引风量匹配不够合理导致废气有逸散、原料仓库废气未进行收集处理等问题。 责令改正     责令企业加强异味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对污水处理站厌氧及好氧工段进行封盖,将废气引入异味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合理匹配生产车间引风量,确保车间保持微负压状态,减少废气逸散;对原料仓库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进一步降低车间内化工异味。  
    3.确实存在麻辣烫和冰糕摊点,其中,麻辣烫摊点因乱摆摊点、产生垃圾污染路面、夏季蚊蝇多等问题,已于2017年8月11日被周村区城管执法局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取缔。冰糕摊点按照周村区城管执法局要求规范经营。 责令改正     1.加强对步行街摊点的规范管理,要求各业户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出摊。

 

    2.由区城管执法局加大巡查力度,组织5名执法人员进行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4.周村区人民公园晚上有6处群众自娱自乐唱歌、唱戏行为,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     1.在人民广场内增设游园须知和文明宣传牌。

 

    2.组织巡查人员加强巡查,延长巡查时间,进行宣传、教育,劝导活动人员降低音量,要求每日21:00点前撤离。

 
    5.周村区恒星路烧烤城全名为“长行烧烤美食城”,入驻烧烤餐饮经营业户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少数摊点因油烟设备清洗不及时,造成油烟治理不彻底。同时,部分顾客为图方便,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对交通造成一定影响。 责令改正     1.责令业户立即对存在问题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2.在该路段增设LED宣传车,引导市民按要求停放车辆。

    3.安排民警,加强夜间巡查力度,确保机动车按规定停放。

 
    6.企业现处于停产状态,厂界外、厂区内无明显化工异味,但合成、干燥车间内确有化工异味。另外,发现企业存在污水处理站厌氧及好氧工段未进行密闭棚盖、生产车间引风量匹配不够合理导致废气有逸散、原料仓库废气未进行收集处理等问题。 责令改正     责令企业加强异味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对污水处理站厌氧及好氧工段进行封盖,将废气引入异味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合理匹配生产车间引风量,确保车间保持微负压状态,减少废气逸散;对原料仓库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进一步降低车间内化工异味。  
    7.罗村镇大窎桥村周边有小型企业13家,均纳入“散乱污”治理范围。其中,3家已“两断三清”,1家拆除锅炉设备,剩余9家企业均已落实断电贴封停产措施,现正完善手续和提升治理,未发现有生产迹象。      
    8.淄川鲁泰体育场北侧广场有一下沉式舞池,但远离居民区。管理部门已安排人员每晚现场巡查,晚9点停止供电,未发现噪声扰民现象。      
    9.小顶山焦化厂实为山东宝塔新能源有限公司,经环保部门审批并验收,该企业已于2017年6月25日停产,近期未发生相关投诉。 停产整治     严格落实化工行业治理要求,不得私自恢复生产。  
    10.山川路山水缘小区周边山川路两侧共有餐饮饭店12家,11家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1家已停业半年,现场检查发现,确实存在楼顶排放和地下风道排放的情况,且存在个别油烟设备清理不及时情况,但无从后窗排入小区情况。 责令改正     逐户下达通知,清理油烟净化器。  
    11.青炉里烤鱼油烟净化设施齐全,油烟排气口未见明显油烟污渍;群众举报“冲小区排放的烟道”实际是该餐馆的餐厅通风管路排气口,该通风管路排气口无油烟污渍。      
    12.该处建筑为1997年左右辛庄村建设的养猪场,2002年左右又建设了房屋,属于违建。经查,没有发现燃烧废旧电线痕迹;有7户租住户从事捡拾垃圾,存在废旧品堆积现象,已组织对堆积的废旧品进行了清运处理。 责令改正     对辛庄加油站附近环境问题。对7户租住户人进行规劝,在1周内搬离,不再租住。群众反映的违建房屋,将依法拆除。  
    13.般阳生活西区586-3号楼上有3户居民从事建筑装修行业,在自家车库及周边堆放着相关施工工具,搬运时有时出现声响。 责令改正     堆放工具杂物等已清理完毕,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不再反弹。  
    14.淄川区华洋陶瓷公司,在厂区西侧外道路 上堆放废弃原材料、残次品,存在扬尘污染,影响市容。 与中央环保督察第十二批822-125号相同,反映属实。 责令改正     1.已清理完毕;

 

    2.加强企业监管巡查,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5.淄博顺利家具有限公司2013年4月26日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014年5月29日通过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企业自2017年8月10日已停产,正实施内部环境提升治理。 责令改正     责令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在现有治理设施基础上,全部改用水性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6.青龙山北路39号百合春天4号楼一楼营业房东面部分为独立营业房,西面部分为商住楼。该楼经营餐饮商户共计6家,均无环评手续。其中,在独立营业房经营的场所有3家,均无油烟问题;商住一体饭店有3家,因无油烟分离设施和专用烟道,经营过程中产生油烟造成油烟扰民现象,目前两家已订购油烟净化设施,正在等待安装中。 停产整治、关停取缔     1.对无环评手续的3家独立营业房经营餐饮场所,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于9月1日前补办环评手续,待手续齐备后,方可准许恢复营业。

 

    2.对于商住一体的3家餐饮场所,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并拆除主要生产设施、烟道、店面牌匾等。

 
    17.淄博市住建局8月26日上午召开会议,要求区县对棚户区扬尘情况展开自查,并进行抽查。通过对11个区县的现场抽查,全市49个在建安置蓬盖项目中,3处项目存在未安装冲洗设备,扬尘防治公示牌人为破坏,物料覆盖不到位,道路、车辆冲洗不到位的情况。 责令改正     1.对2个未全部达到“六个100%”要求的在建项目,制定方案,按照“六个100%”要求,9月5日前整改到位。

 

    2.对1个现场扬尘公示牌遭破坏的在建项目,按照扬尘防治公示要求整改,现已整改到位。

    3.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扬尘防治督导力度,坚持区县日巡查和市级周巡查,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

 
210 823-281     章丘区曹范路潘家埠村南边的世纪鑫源制管厂距离村庄太近,污染大,粉尘多,落后产能工艺,属于小散乱污企业,存在与政府部门利益勾结,强烈要求关停。 济南市 大气、水、其他     1.该企业主要生产住宅装配构件,2017年6月项目获章丘区环保局审批,7月6日1号生产线竣工,各生产环节均配套建设了布袋除尘器;1号生产线自7月21日至8月6日进行了设备调试,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车间地面留有少量粉尘,进厂道路和厂区地面已经全部硬化,由于清扫不及时存在扬尘现象。

 

    2.项目位于曹范镇高家埠村东,根据环评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本项目生产车间距最近敏感点为潘家埠村,经核查组实测为110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符合环评核定要求。

    3.该项目于2017年3月28日经章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备案,属于国家允许类发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小散乱污企业。

    4.经区纪委调查,未发现企业与政府部门利益勾结现象。

责令改正     1.针对车间地面少量粉尘问题,曹范街道办事处责令企业立即清理,并加强管理,随时清理。

 

    2.针对进厂道路和厂区地面扬尘现象,曹范街道办事处责令企业立即改正。企业已于8月28日前购置洒水车、雾炮等设备,安装车辆冲洗平台,防止扬尘污染。

 
211 823-282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茅茨村村民反映相公街道国土所所长蔡某某包庇村书记李某某违法占用良田15亩建设钢结构大棚用于塑料加工,石料厂污染严重,村民都反对建设,该企业没有土地手续,没有环评手续。李某某的四弟李某某在村南汪塘里抽沙卖,多次反映给蔡某某,他不管不问,收了李某某的钱,明显渎职。并且蔡某某在相公国土所工作5年期间受贿很多。 临沂市 生态、其他     1.关于相公街道大茅茨村书记李某某违法占用良田15亩建设钢结构大棚用于塑料加工,石料厂污染严重,村民都反对建设,该企业没有土地手续,没有环评手续的问题。

 

    反映的地块位于相公街道大茅茨村村北,地类为建设用地。2017年3月,该村村民李某某(村支部书记李某某的二哥)未经批准占用集体土地11亩建设塑料布厂,厂房已建成,尚未安装设备、采购生产原料。今年3月15日,相公国土所巡查发现后,当即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区国土部门依法立案调查,并于5月1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李某某违法占地行为作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110010元罚款。

    反映的石料厂实为石料临时存放点,位于大茅茨村火车站旧址,2017年2月作为该村实施“户户通”硬化工程使用,非李某某个人所有,现已清理完毕,现场未发现污染问题。

    2.关于“李某某的四弟李某某在村南汪塘里抽沙卖”的问题。

    该汪塘位于大茅茨村村南,地类为坑塘水面。为村民李某某(村支部书记李某某四弟)转包朱某某承包的集体汪塘,用于养鱼。因该汪塘形状不规则且淤积严重,2016年11月,经村委研究同意,李某某对汪塘进行清淤治理,将清出的淤泥及沙土用于回填和规整汪塘,未发现有卖沙行为。

    3.关于“相公街道国土所所长蔡某某包庇、渎职及受贿”的问题。

    经河东区纪委调查,关于李某某违法占地行为,区国土部门已立案查处并作出了处罚决定。经调取国土部门相关案件卷宗,并与3名当事人谈话落实,未发现蔡某某存在包庇、渎职及受贿问题。

关停取缔     1.对塑料厂、石料临时存放点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已达到“两断三清”标准。

 

    2.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212 823-283     沂源县南鲁山芦芽村紧邻国家鲁山森林生态公园,附近有一中型水库,附近有人建设了多家铸造厂,粉尘及铸造垃圾严重,并将大量铸造垃圾倒入水库南北侧的沟里和公路两侧,并用土覆盖,造成严重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 淄博市 生态、大气     1.南鲁山镇芦芽村的芦芽水库,属小(一)型水库,并非所说的中型水库,该水库水用作农业灌溉。水库周边共有三家铸造厂,分别为沂源县宾晟铸造有限公司、沂源瑞天工贸有限公司、山东省沂源县康宏金属工艺制品厂。

 

    2.三家企业均有环评手续、验收手续,粉尘均能达标排放,不存在“粉尘严重”问题。

    3.共发现1处铸造垃圾倾倒点,为沂源县宾晟铸造有限公司倾倒,地点位于南鲁山镇芦芽村芦芽水库北侧。

    4.倾倒的铸造垃圾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并用土覆盖。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问责     1.责令沂源县宾晟铸造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罚10万元。

 

    2.责令宾晟铸造公司2017年9月5日前将该处铸造垃圾交临沂黎光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3.南鲁山镇已选定固废填埋场地,正在组织专家考察论证。

诫勉谈话2人
213 823-285     反映博兴仍有地方在焚烧玉米秸秆,污染周边空气。 滨州市 大气     1.目前,我县玉米尚未成熟收获,仅有极小面积的春玉米开始收获,且近日连续降雨,秸秆难以燃着。但2017年夏季秸秆禁烧期间,仍有焚烧秸秆行为,有2处被环保部通报,已问责。

 

    2.近年来,博兴县高度重视玉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2017年博兴县玉米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制定,正在与各有关单位会签,将于8月底前印发,并召开全县玉米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今年,我们将采取更加科学合理的工作措施、更加严格的问责机制,确保全县“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同时,通过不断完善奖惩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坚决杜绝因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问题的发生。

责令改正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秋季禁烧工作。  
214 823-285     反映广饶仍有地方在焚烧玉米秸秆,污染周边空气。 东营市 大气     1.广饶县组织各镇街、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对辖区内田间地头、沟渠、生产路、路域林带等可能存在焚烧玉米秸秆地点进行了地毯式排查。目前广饶县春玉米处于成熟期,夏玉米处在灌浆期,还未收获,全县范围内未发现焚烧玉米秸秆现象。

 

    2.根据广饶县往年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由于个别群众认识以及目前的秸秆综合处置利用技术原因,秋季可能会发生个别农户焚烧秸秆现象,主要污染物为烟尘、颗粒物,会对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责令改正     1. 各镇街在“三夏”、“三秋”期间组织实施秸秆禁烧工作,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完善县、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实行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部门、纵向到村,全面夯实禁烧责任。

 

    2. 县农业局成功申报《2017年广饶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整县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3. 县环保局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做好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4.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215 823-285     1.青州市邵庄、文登工业园,青州市与淄川区交界地带淄河滩两侧及淄河滩内,开设多家山石场、水泥厂、沙场、料场、养殖场等无手续的小散乱污企业,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众多,污染淄河,影响临淄水源质量,很多烟囱冒烟,使得临淄夜间空气异味严重。 淄博市 垃圾、大气、水、其他     涉及企业10家,环保手续齐全的企业有2家,剩余8家企业均已落实“两断三清”措施。对新摸排出的3家养殖场进行果断处理,1家实施全面提升改造,2家已于8月24日外迁完毕,经查未发现向河道排污迹象。收到此转办件后,组织近200人执法队伍再次开展集中取缔行动,对淄河滩内的水洗砂厂进行了集中拆除,对区域内建筑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外运。此转办件举报内容同第十批820—131号。 责令

 

改正

    1.加强对淄河滩两侧及淄河滩内的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私开滥挖、破坏环境行为发生;

 

    2.加强与青州市联系沟通,探索建立联合巡查机制,发现一处,打击一处。

    3.加快推进该区域生态修复治理进度,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216 潍坊市 垃圾、大气、水、其他     1.淄河为青州市与临淄区的界河,在青州市邵庄镇与临淄区金山镇段的淄河两岸,插花地较多,2015.2016年我市统一部署,对河道及沿岸的水洗砂厂进行了全面集中关停、拆除,共拆除13家,其中强制拆除9家。经现场检查,属于青州市区域范围内的河道及沿岸并没有水泥厂、山石场、沙场等设施。2.因处于两市交界处管理难度较大,有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现象,已及时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清理。3.邵庄镇淄河河道内无养殖户,但淄河河岸外中文登村现有6户养猪户(原文登镇1995年规划的养殖小区),存在干粪场、污水池建设不规范的问题;西台头村有1户养殖户,按规定建设了干粪场、污水池。4.邵庄镇辖区内10吨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完成拆改任务,剩余2家企业均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 责令改正     对相关养殖户逐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及时清理粪污,并按规定规范建设干粪场及污水池。对淄河及沿岸采取整治与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管理。  
217 823-285     1.淄博市淄川区溡源路两侧、102省道清源路至杨坡路路段两侧有很多无证经营的汽车维修点,还有很多在附近的于家村、矮槐村、曹家庄等村里,造成机油、喷漆等方面污染。2.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与乙烯路交叉口经常积水,有异味。3.淄博市临淄区溡源路与老102省道交叉口处往西至临淄大武热电厂路段,以及溡源路与乙烯路交叉口附近经常停放大量油罐车,气味难闻。 淄博市 大气、水     1.溡源路两侧、102省道清源路至杨坡路路段两侧共有13家维修点,6家汽修点已关停、停业1家。

 

    2.3家轮胎维修点不涉及废机油,3家汽修点与有资质的危废回收企业签订了清运协议,定期清运,不存在机油污染问题。所有维修点都无喷漆房,不存在喷漆污染。

    3.下雨时存在路面积水现象,不存在异味问题。

    4.有少量车辆停放情况。因部分车辆罐口密闭不严,略有异味。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关停取缔无证经营的3家汽修点、3家轮胎维修点,目前已整改到位。

 

    2.加快道路施工进度,确保9月底道路建成投用,彻底解决积水问题。

    3.责令企业加强车辆管理,严禁车辆敞口停放。

 
218 823-285     反映青州仍有地方在焚烧玉米秸秆,污染周边空气。 潍坊市 大气     经调查走访,确实发现在我市个别地方存在过焚烧迹象,但不是焚烧玉米秸秆,因为现在玉米正处于灌浆成熟期,收割时间大约要到9月中下旬。前期我市在巡查中也发现,因个别镇、街由于监管不到位,确实存在过焚烧蔬菜秸秆、小麦秸秆和生活垃圾的现象,青州市纪委已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通报。 责令改正     加强对城市周边、重点交通干线两侧等重点禁烧区域的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焚烧行为。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加快作物秸秆收集点、配套项目建设进度,疏堵结合,实现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  
219 824-02     潍坊市昌邑市柳疃印花厂使用的锅炉经过了审批,采用了先进的脱硫除尘,废水按规定处理,但仍被关停。 潍坊市 其他     柳疃镇政府按照《昌邑市燃煤小锅炉“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柳疃镇区内8家印染厂建设的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进行了关停取缔,部分印花厂因未按期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在燃煤锅炉关停取缔后无法生产,不存在被强制关停的现象,待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完成后将重新开工。      
220 824-04     泰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张某某采取修改数据的方式造假空气质量、水质监测数据。同时反映张某某与第三方运营汇力公司、泰安环保技术开发中心存在经济往来,在监测仪器采购招标过程违规。 泰安市 其他     1.关于修改监测数据,空气质量造假问题。

 

    泰城目前共有7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所有站点全部安装了室内外高清摄像头,视频实时上传环保部和省环保厅,与运营无关人员无法干扰、修改监测数据。截至目前,未发现擅自干扰、修改空气自动监测数据的行为。

    2. 关于修改水质监测数据问题。

    泰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在水质监测过程中,按照“采测分离”的原则。现场科2人以上负责采样,样品交由质量管理科将采样点位改为统一编码。整个分析检测过程中,分析人员不知晓样品来源,只对样品负责,交接过程各科2人以上在场,原始数据层层把关,采取平行样、盲样、加标回收、留样复测等控制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在水质人工监测过程中,未发现修改数据的造假行为。

    3.关于与汇力公司经济往来的问题。

    山东汇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泰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第三方运营单位。泰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每年根据监测维护运营任务完成情况定期支付监测维护运营费用,所有费用均通过泰安市财政局集中支付系统转账支付。2013年至今,主要经济往来费用有4项,分别为:黄前水站日常维护费与在线自动监测设备保养及配件更换;2015年12月支付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运营维护费;2015年12月支付全市县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营资金补助;2017年8月支付浮标式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费,总计60.78905万元。经问询,汇力公司与张某某个人无经济往来。

    4.关于与泰安环保技术开发中心经济往来的问题。

    泰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与泰安环保技术开发中心经济往来包括2项业务:车辆维修及职工食堂就餐。泰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现有9辆公车,2013年1月至2017年7月监测站支付车辆维修费共计42.556万元。2013年1月至2017年8月支付就餐费50.2537万元。经问询,泰安市环保技术开发中心与张某某个人无经济往来。

    5.关于仪器采购招标过程违规的问题。

    泰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在监测仪器设备采购,具体由设备管理科按照《泰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操作规程》来操作。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后,同时填写相应的“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表,报市纪委派驻组备案。历次采购招标中未发现违规情况。

     
221 824-07     德州市宁津县山东瑞弘化工厂排放刺鼻气味气体、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投诉人之前已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此问题,但当地环保部门处理问题走过场,投诉人对当地环保部门处理意见不满意,认为该企业是以暂时停产的方式躲避中央环保督察组检查。 德州市 大气、水     1.关于“当地环保部门处理问题走过场”的问题。8月14日接到投诉人反映山东瑞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信访件(受理编号:第三批813-24),宁津县快速响应、迅速行动。(1)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组织环保、安监、公安、经济开发区等单位人员到瑞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苍白村村前河道进行了实地查看,并深入调查。(2)针对企业异味问题,8月22日聘请山东化工研究院2名专家现场评审,专家意见如下:① 年产10000吨甜菜碱盐酸盐项目生产过程所需原料为三甲胺、氯乙酸、氢氧化钙、硫酸,其生产工艺包括中和、季铵化、酸化等化学反应过程,分析其化学反应原理,在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氨味。②对该项目生产车间进行了现场巡查,车间内有鱼腥味(类氨味)。③ 对三甲胺装卸区进行了现场巡查,三甲胺的装卸采用封闭式大循环,并配备应急吸收处理装置,不存在三甲胺泄露的风险。(3)针对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问题,县环保局每季度对该企业排污口污水例行监测,数据显示能达到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标准。(4)在收到824-07号信访件后,当天夜间(8月25日23时),市政府督导组与宁津县委、县政府及县环保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对山东瑞弘化工厂及其周边区域进行督查,现场未发现排放刺鼻气味气体和偷排污水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2.关于“该企业是以暂时停产的方式躲避中央环保督察组检查”的问题。该企业向县环保局提出停产报告,并于2017年7月31日停产检修。目前正在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在生产车间内增设除味装置。在设备安装完成之前不允许企业私自生产,确保各项生产环节全部达标、不出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222 824-08     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东路青岛宝昌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车间距离居民小区不足300米、距离城阳第十中学不足100米,夜间排放有毒气体扰民。投诉人多次向青岛市环保局、城阳区环保局、惜福镇政府未解决。 青岛市 大气     青岛宝昌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19日,环评手续齐全,注册地址是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百福路208号,主要从事“宝昌”牌摩托车轮胎销售业务,其轮胎生产主体为青岛富东轮胎有限公司分厂,两家公司为同一厂址。富东轮胎分厂西北侧车间院墙距离城阳第十中学南院墙87米,北侧车间院墙距离怡馨苑小区南商业网点390米。城阳环保分局于2017年3月和5月两次对与燃煤锅炉进行监督监测,结果均达标;2017年8月24日,城阳环保分局对该公司检查发现其硫化、成型生产车间大门未关闭,工艺废气无组织散溢。2017年以来,青岛市环保局未接到对该公司夜间排放废气的投诉件。城阳环保分局和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共接到反映该公司夜间排放废气投诉件1件,及时进行了处理和回复。按照富东轮胎分厂承诺,该公司计划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关停搬迁。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8月24日,对此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改正;8月25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10万元。该公司表示因总厂生产负荷不满,废气收集净化处理投入较大,承诺于2017年10月底前关停分厂合并到总厂。8月25日城阳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  
223 824-10     潍坊市昌邑市柳疃镇印花厂被关停,但昌邑市柳疃印花厂和柳疃开发区的小煤油炉却正常生产。 潍坊市 其他     柳疃镇印花厂28台小型燃煤锅炉和开发区19台小型燃煤锅炉全部被纳入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范围,目前,已全部拆除移位完毕,不存在仍正常生产的现象。      
224 824-101     聊城市临清市尚店乡尚店东村杨某某的种鸡场距离居民区过近,粪便排入附近水沟,气味熏天。当地镇政府庇护其生产经营,市环保局存在失职渎职行为。 聊城市 水、大气、其他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种鸡场为临清市宏昌禽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蛋鸡养殖,现蛋鸡存栏量2万只,位于控养区内,距离最近居民点270.6米,符合《临清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修定稿)》有关规定。

 

    1.关于粪便排入附近水沟调查情况。经调查,由于该种鸡场未进行雨污分流,在今年7月27日至28日下大雨时,造成部分粪便外溢,尚店镇政府发现情况后,及时组织人员周边沟渠进行了清理、平整打扫,已清理完毕;目前,该公司与聊城市东昌府区华凤养殖合作社签订了粪便处理协议,每天将蛋鸡产生的粪便送至养殖合作社沼气池进行资源再利用,已杜绝污染隐患。

    2.关于气味熏天调查情况。该公司在养殖过程中,粪便没有做到日产日清,没有做到雨污分流,场内污水蓄积过多,造成群众反映的气味熏天的现象。临清市环保、畜牧部门责成该场加强场区内卫生管理,采取每天喷洒除味剂等措施,控制气味的产生。

    3.关于市环保局失职渎职和当地镇政府庇护其生产经营调查情况。经调阅举报记录,8月8日、8月15日,接到群众举报后,临清市环保局第一时间赴现场调查处理,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责令改正、问责     目前,该公司对现有粪污贮存场所已进行改造,硬化地面、修砌防溢流矮墙,搭建钢结构防雨棚,流出雨水通道。对产生的粪污及时清理,每天喷洒除味剂等,控制气味的产生。 党内警告1人。
225 824-104     临沂市莒南县涝坡镇殷家岳河西南角水库边村书记殷某某私自搭建养牛大棚,污染水源。粪便直排到水库里,臭气熏天。 临沂市 大气、水     1.基本情况。莒南县涝坡镇殷家岳河村位于该镇东南7公里处,155户、388口人。反映的水库实为塘坝,位于该村西南角60米处,水面面积约5000平方米,用于农田灌溉。

 

    2.水库边村书记殷某某私自搭建养牛大棚情况。殷某某自2004年9月至今担任该村支部书记,养牛大棚始建于2007年,共2栋,共计1300平方米,位于该塘坝东北侧60米处,有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现场调查为空栏,经走访群众了解,该户自2012年起未在大棚内进行牲畜养殖,已转做仓库使用。

    3.污染水源情况。该户原来建有沼气池,自2012年停止养殖后无任何排污行为,现场也没有发现排污现象,不存在污染水源情况,经取样检测,水质未超标。

    4.粪便直排到水库里,臭气熏天情况。该户自2012年停止养殖,没有粪便排到塘坝,现场没有异味。

           

     
226 824-12     临沂市兰陵县鲁城镇政府驻地有一家养鸡场,坐落在学校教育区和居民区内,养殖场臭气熏天、下雨时污水横流。异味影响学校师生、周边住户学习和生活。投诉人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未得到解决。 临沂市 大气、水     1.关于“临沂市兰陵县鲁城镇驻地有一家养鸡场,坐落在学校教育区和居民区内,臭气熏天、下雨天污水横流,异味影响学校师生、周边住户学习和生活”的问题。

 

    该养鸡场户主为高某。养鸡场东距鲁城中学100米、东南距雷雨口村150米,根据《兰陵县畜禽养殖几加工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镇驻地、学校及外延500米以内属于禁养区的标准,该处位于禁养区。养鸡场有2个养鸡棚,占地1.5亩,共400余平方米。

    该养殖场东侧设有1个沉淀池,未封闭,加之鸡棚内的气味直接外排,导致周边臭气严重。入汛以来,沉淀池内的污水外溢,对周边群众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2.关于“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未得到解决”的问题。

    鲁城镇政府未接到反映该养鸡场污染环境的信访事项。2017年7月19日,接到县“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举报后,鲁城镇政府立即进行核实处理,该养殖场当时两个养鸡棚共存栏8600只蛋鸡,考虑到立即停养损失过大,对该养鸡场下达了养殖场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其于2017年7月31日前关停整改。8月25日现场检查时,该养鸡场已出栏蛋鸡5000余只,仍有3600只未出栏。

 

 

关停取缔、约谈、问责

    1.8月26日,所有蛋鸡已全部清理销售完毕,养鸡棚内部设备已拆除完毕。

 

    2.养殖户签订保证书对养鸡棚转产使用,由鲁城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不再复养。

诫勉谈话1人
227 824-13     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华龙路999号锦绣泉城小区垃圾桶位置设置不合理,尤其12号楼楼下有多个垃圾桶,垃圾杂乱、异味很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济南市 垃圾、大气     锦绣泉城小区规划设计垃圾收集点83个,12号楼楼下是其中之一,共3个分类处理垃圾桶,垃圾桶内存有少量生活垃圾,散发轻微异味。 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经责成东风街道办事处经与小区物业沟通协调,小区物业于8月25日将12号楼楼下垃圾桶撤走,取消了该垃圾收集点。  
228 824-14     济南市商河县检察院家属院1号楼4单元、5单元楼下香满楼大酒店、商河县法院家属院1楼沿街餐饮(共7家)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分离机,私自安装大功率排气扇,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油烟排放口距离天然气管道仅几公分存在安全隐患。上述饭店排放污水造成居民楼下水道常年堵塞。同时反映商河县广播局家属院永安街沿街1楼门头房薛某电气焊不锈钢加工噪声扰民。 济南市 油烟、噪声、水     1.该区域内共有各类饭店、小吃店10家,其中产生油烟的饭店有3家,分别为香满楼酒店、东北菜馆、荣食坊,只有东北菜馆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其余2家饭店未安装。3家饭店安装了大功率排气扇,存在噪声扰民及油烟污染问题。油烟排放口距离天然气管道30厘米左右,存在安全隐患。未发现上述饭店排放污水造成居民楼下水道堵塞问题。

 

    2.薛某电气焊不锈钢加工业户为商河县海涛电焊经营部,经营范围为电焊加工及维修服务、水暖管材、管件销售、不锈钢门窗加工销售。产生噪声的原因是在营业部门口辅路上进行门窗料的切割。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商河县城管局针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香满楼酒店、荣食坊进行处罚(处罚文号分别为2017第028号、2017第029号,各罚款0.6万元),目前上述2家饭店已停业整改。责令上述2家饭店于2017年8月31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恢复营业。

 

    2.2017年8月27日,责令3家饭店大功率排气扇已拆除,对油烟排放口进行了改道,远离燃气、供暖管道,消除了安全隐患。

    3.责令3家饭店经营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废水按照《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置,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目前,香满楼酒店正处于停业整改状态。

    4.现有7家不含灶头的小吃店已于2017年8月27日完成整改,采取了安装油烟净化器、家庭式抽油烟机等防护措施,消除油烟污染,防止扰民。

    5.2017年8月25日,商河县海涛电焊经营部已将切割工具移走,彻底不再进行切割加工门窗料,噪声污染已消除。

 
229 824-15     潍坊市昌邑市华腾印染私自使用锅炉,偷排废水。 潍坊市 大气、水     1.信访人反映的潍坊市昌邑市华腾印染全称应为潍坊华腾印染织造有限公司,该公司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准许建设1台100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和2台50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目前,该公司2台50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已在“10t及以下燃烧锅炉清零”行动中被拆除,100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被列入潍坊市超低排放改造任务范围,不存在私自使用锅炉的问题。

 

    2.潍坊华腾印染织造有限公司生产废水通过专用管网排入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不存在偷排废水的问题。

     
230 824-17     烟台市招远市开发区温泉街道办事处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金银冶炼生产(氰化焙烧等生产工艺)、硫酸化工生产中产生的二氧化硫及氧化物、粉尘、污水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致农作物果品减产,同时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 烟台市 大气、水     1.8月25日现场检查时,国大公司冶炼一公司停产,冶炼二公司、硫酸发电公司正常生产,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招远市环保局委托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冶炼二公司一车间尾气吸收排气筒排放废气进行了检测。26日上午,招远市环保局委托山东天辰检测技术服务公司对该企业冶炼二公司二车间和硫酸发电公司尾气吸收排气筒进行了检测。两次尾气吸收排气筒检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2017年1-7月,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均显示达标排放。现场检查,企业存在应急事故池和雨水收集池内积水过多问题。经温泉街道办事处对近3年周边部分果园产量进行了调查,并未出现减产情况,但该公司最初治污设施简陋,废水废气简单治理,对附近环境和农作物生长产生过影响。

 

    2.8月26日,招远市卫计局对该公司周边5个村近5年因病死亡情况开展了调查。5个村5年共因病死亡115人,死亡率8.63‰;其中,与二氧化硫、氧化物、粉尘、污水关系密切的疾病死亡人数104人,死亡率7.8‰;死亡率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持平,无证据表明该公司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

责令改正     1.环保部门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加大对国大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企业于8月27日将应急事故池和雨水收集池内的积水抽调至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 

 
231 824-18     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4号宿舍楼2单元103室,在居住房屋内经营餐馆和烧烤,无任何手续露天经营,油烟扰民严重。同时反映桑园路64号院内有大量违建至今未拆除,投诉人多次举报未得到处理。 济南市 油烟     桑园路64号宿舍楼2单元103室确实存在住宅楼内违法经营餐馆和露天烧烤、摆放经营桌椅,油烟扰民等问题,经排查桑园路64号院内有违建4处。 关停取缔     1.8月25日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全福街道办事处对桑园路64号宿舍楼2单元103室的违法经营餐馆进行了取缔。

 

    2.4处违建已于2017年8月28日自行拆除完毕。

 
232 824-20     济南市历城区凤歧路奥东花园小区西40米鲁冠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和运输车辆撒漏的混凝土造成严重的粉尘污染。投诉人要求搬迁该企业至绕城高速外。 济南市 噪声、大气     该单位环保手续齐全,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20日、21日、26日分别对该公司进行检测,济历环监(声)字2017年 第010号、济历环监(声)字2017年 第011.济历环监(声)字2017年 第016号,虽符合排放标准,但因天齐奥东花园居民楼西侧40米凤歧路交通噪声与60米外鲁冠进出车辆噪声的叠加对天齐奥东花园西南侧楼居民有一定影响。

 

    该公司粉尘的污染源主要有原料仓、上料口、水泥存储罐及厂区地面无组织粉尘,原料仓采取了全密闭防尘,上料口已安装布袋除尘器,原料水泥罐顶部呼吸阀装有布袋除尘器。

    为防止生产运输车辆撒漏的混凝土造成扬尘污染,该公司厂区地面每天冲刷清扫两遍,厂内建有雾炮6台、扫地机1台、喷淋装置多处,并设定每隔15分钟至30分钟自动喷淋五至十分钟,2017年8月26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厂界外进行了检测,济历环监(气)字2017年 第095号。符合《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经区城管局和港沟街道调查核实,所有搅拌运输车尾部均加装了环保接料斗,运输砂石原材料车辆送料时平槽全覆盖,未发现鲁冠混凝土搅拌站运输车辆撒漏的问题。

责令改正、限制生产     历城区政府责成:

 

    1.区环保局对济南鲁冠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临港分公司加强管理,每日20时至次日6时停止生产和车辆运输,确保降噪措施落实到位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2.港沟街道每天20时至次日6时巡查落实企业停产工作。

    3.该企业暂无搬迁计划。

 
233 824-22     济南金鼎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过程中因设备维护不及时,使设备出具的数据存在偏差,检测结果不合格。监管部门未进行处罚,监管不力。 济南市 其他     经调查,截止到目前,金鼎公司共运维144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其中60套企业停产、关停),正常运行的84套设备中,运行率99.15%。运维的站点经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考核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均合格,经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招标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抽查比对,已出具的监测报告合格。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保部令第19号)第八条规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应当在发生故障十二小时内向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报告并及时检修,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经考核,目前未发现金鼎公司在运维中超过国家规定时限的情况。

    按照《济南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第三方运维公司应在 1 小时内响应,2 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检修,在故障开始的12 小时内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规定按季度单站考核得分发放补贴资金:单站 90 分及以上的发放全额补贴资金,单站85-89分的发放95%补贴资金,单站 80-84 分的发放 90%补贴资金,单站 80 分以下的取消单站补贴资金。

    2017年上半年,经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考核,金鼎运营公司在对裕兴化工废水、裕兴化工锅炉等18个站点运维时存在运维不及时的情况,其中有五个站点被扣10分以上。                      

其他     1.市环保局按照上述《考核办法》扣发了相关站点运维补贴共计1005元。`

 

    2. 济南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运维公司考核力度,重新组织修订《济南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考核办法》,加严考核标准,使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更加及时、准确,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更加可靠的依据。

 
234 824-24     潍坊市昌邑市柳疃镇开发区富丽恒家纺未办理环评手续,私自安装天然气罐,存在安全隐患。 潍坊市 其他     1.信访人反映的潍坊市昌邑市柳疃镇开发区富丽恒家纺全称应为山东富丽恒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按照“10t及以下燃烧锅炉清零”行动要求,实施了天然气清洁能源替代改造,配套建设了天然气罐,此改造工程将在公司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时一并评估完善相关手续。

 

    2.该公司天然气罐正在安装尚未完成,不存在安全隐患。但存在安装单位山东四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未及时办理开工告知的问题,8月25日,昌邑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安装单位立即补办了开工告知手续。

           

     
235 824-25     潍坊市坊子区潍坊新方热电有限公司打着利用废物煤矸石发电的幌子骗取国家优惠政策,实际燃烧散煤,粉尘污染严重。该公司每天都外排大量或成百上千吨浓缩后的生产废水,排放口位于蒋家一村南一片水塘的最东端,污水外排至鱼塘鱼死亡。同时,该厂经常用水罐车拉着脱硫环节产生的酸性或碱性废水沿厂周围的路喷洒,污染庄稼。 潍坊市 大气、水、其他     1.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自2005年以来连续被省经贸委(省经信委)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区国税局根据该公司资源综合利用资格认定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退税申请审核退返增值税。2017年4月后,该公司因煤矸石用尽,已停止申请退税。因此,此问题不属实。

 

    2.查阅潍坊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统计数据,该公司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线污染物达标。接到转办件后,我区安排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的边界颗粒物浓度进行了监测,符合相关标准。因此,此问题不属实。

    3.经查,该公司化水车间净水设备产生的浓水、部分蒸汽疏水和射水箱溢水共约400吨利用排水管道向南排入蒋家一村水塘。经取样检测PH8.03.化学需氧量12毫克/升、氨氮0.384毫克/升、全盐量1380毫克/升,低于《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标准和排放限值。因此,此问题属实。

    4.经到现场实地查看,并向当地蒋家一村、土楼子村民了解,近年没有发生鱼塘死鱼事件。因此,此问题不属实。

    5.经查,该公司目前采用工艺不产生碱性废水;脱硫弱酸性废水排入专用沉淀池,经中和沉淀达标后铺设专门管道用于煤场喷淋,确保此水不外排。该公司使用罐车对厂区及周围道路进行扬尘治理,水源采用矿井水。因此,此问题不属实。

责令改正     要求该企业将脱硫废水和浓水进入坊子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确保不再出现污水直排问题。我区也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整改到位。  
236 824-27     济南市仲宫镇道池村村北侧有一家养猪场,共养猪200多头,产生的粪便通过水冲到卧虎山水库,严重污染了水库的水源。该猪场产生的气味影响村民生活。投诉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和12345热线反映,至今未解决。 济南市 水、大气     1.该养猪场位于仲宫街道刘家村和稻池村交界处,建设时间为1999年,现存栏量200头,其中母猪10头、大猪80头、仔猪110头。

 

    2.养猪场建有储粪池,未发现粪便污染污水直排;养殖场距锦绣川河道500多米,未对河道造成污染;但现场周边有异味,对村内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3.今年7月28日和8月9日,市民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过该养猪场污染环境的问题,仲宫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已于8月14日对该养殖场下达了《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通知》,责令该养殖户8月30日前搬迁或关闭。8月24日仲畜牧站工作人员对该养殖户的关闭搬迁再次进行督促。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8月25日,仲宫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养殖场按照要求连夜对存栏的生猪进行处置,彻底消除居民环境污染隐患,该养殖户已于8月26日上午处置完毕。

 

    2.仲宫街道办事处责令养殖户做好猪圈及储粪池的现场清理工作,该养殖户已于8月26日下午清理完毕。

    3.该养殖场关闭后,仲宫街道办事处引导养殖户转产,进行食用菌种植。

 
237 824-29     青岛市即墨市污水处理厂每日将几百吨污泥运往青岛毅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污泥卸车后未经处理,夜间再次装车运往异地倾倒;青岛市污水处理厂每日将几百吨的污泥运往青岛南方国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卸车后未经处理再次装车运往青岛五湖新能源有限公司,五湖新能源有限公司对污泥进行简单搅拌倾倒在蔬菜基地和苗圃地。上述公司倾倒的污泥中含有有害物质及超标重金属,造成严重污染。 青岛市 固废     1.青岛毅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9月开始处理处置我市污水厂产生的污泥约160t/d,主要采用生物发酵工艺,处理后的产品用于园林绿化肥料,公司环保审批与验收手续完善。2.该公司每月对处理后污泥产品进行现场抽样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每月的现场抽样检测表明,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标准要求。处理后的污泥产品一般选择白天运至灵山、田横等周边苗圃,偶尔因交通管制等客观因素影响,有时选择夜间运送,可能给周边群众造成误解。现场调阅该企业污泥处置台账及污泥去向、用途、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齐全,运行较为规范,污泥处置过程及产品去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南方国能公司2010年在即墨市店集镇上街村设立,主要采用厌氧消化工艺处理对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屠宰废料、生活污泥等有机废弃物进行处理处置;该企业自2014年通过政府采购流程中标对市内三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处理处置至今,目前处置量约150吨/日。8月26日上午,市城管局现场核查,调阅今年以来污泥接收处置凭证、沼渣外运台账及现场监控录像记录等资料。市内三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至南方国能厂区,污泥接收处置量与产品外运量基本匹配,不存在卸车后未经处理再次装车外运的情况。青岛五湖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移风店镇上泊村东,2016年5月起将场地设备出租给青岛泉顺新能源有限公司。青岛泉顺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对畜禽粪便、屠宰污泥、生活污泥等进行处置,现场核实,上述两家公司生产经营期间均未接收和转运南方国能污泥进行处理处置不属实。4.经核实,市内三区污水处理厂出厂污泥均经过检测合格并送往污泥处置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青岛市排水管理处委托青岛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每月对处理市内三区污泥的处理企业污泥产品进行抽检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自2017年1月至今,未发现粪大肠菌群值、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超标,不属实。      
238 824-33     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1-2号烧烤饭店,自制锅炉,排放黑烟,露天摆饭桌,油烟严重,噪声很大。污水横流,属于违章建筑。 济南市 大气、水、油烟、噪声     1.8月23日,历下区趵突泉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核查整治,青年东路1-2号烧烤饭店为独立院落,四周无相邻居民建筑,现场未发现有锅炉,不存在冒黑烟现象,未发现露天摆饭桌经营现象。

 

    2.8月13日,居民通过12345热线反映该店油烟扰民问题,根据《历下区餐饮业油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趵突泉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时,发现经营者于8月14日自行关门整改。因停业多日,已不存在油烟、噪声扰民、污水横流问题。

    3.此建筑物是否属于违章建筑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中。

其他     该处院落所在区域为山东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待拆除建设区域,因现房屋使用人与山东省中医研究院存在房产法律纠纷,待法律程序终结后,省中医将所属院落一并拆除并建设医疗综合楼。                
239 824-34     济南市天桥区生产西路湖滨苑小区建在铁路边,业委会把铁路边当成垃圾场,气味很大,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济南市 垃圾      1.湖滨苑小区南墙外与铁路之间有装修建筑垃圾及大件旧家具。

 

    2.经调阅2017年8月12345热线举报,收到举报案1件,因此处属于济南铁路局管辖范围,已按程序转交处理。

责令改正     8月25日,天桥区政府责成区环卫管护中心、纬北路街道办事处对反映的问题照单全收,连夜清理现场垃圾。8月26日,全部清理完毕。

 

   下一步,天桥区将进一步加强与济南铁路局的联系沟通,做好周边区域的监管治理。

 
240 824-36     济南市千佛山南路噪音扰民,没有安装隔音墙,车辆通过声音很大。多次向12345反映,但是交警、政府等部门都不予解决。 济南市 噪声、其他     1.千佛山南路的居民楼于1993年左右建成,道路于2005年由两车道扩建为四车道,建成后该道路长1305.59米,断面宽28.5米,扩建后道路北侧有2栋居民楼距离道路不足2米,道路南侧有2栋居民楼距离道路不足5米。此段道路东高西低坡度较大,道路面层为沥青砼,车辆由东向西下坡时车速较快,噪音较大,反映情况属实。

 

    2.8月26日,千佛山街道组织社区干部对千佛山西路28号、千佛山南路5号院住户进行入户调查,四栋楼72户居民中62户建议安装隔音板,3户因影响通风、采光等原因不同意安装隔音板,5户空房,8户无法联系。

    3.经查询热线工单记录,共接到反映该问题的工单15件,其中区市政局、区环保局、千佛山街道办均予以回退。

责令改正     8月31日,区市政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协商,实行限速来降低车速,减少噪音方案。

 

    8月31日开始,历下区交警部门负责安装限速抓拍设备,并安装相关的降速提示标识,9月10日前完工。

 
241 824-37    “济南市跑马岭动物世界北门往北几百米往西,有一西南方向的小路,直至一个院子,进了院子继续往里走,右转弯有个‘老鼠洞子沟’的地方,有一个规模很大的违建,是一个豪华私人会所。有片林地私自转给李某某个人违法建设,毁坏林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向12345反映多次,但是官官相护,敷衍了事”。 济南市 生态、其他     1.此建筑位于柳埠街道马家峪村“泉源谷”项目区内,系济南市泉源谷生态农业开发公司所建,法人李某某,非法占用马家峪村2607.4平方米集体土地建设违法建筑。

 

    2.2016年5月20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以济南市泉源谷生态农业开发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马家峪村东北角集体土地进行违建,作出济国土资罚字(2016)第5389号行政处罚决定,主要内容:一是限泉源谷生态农业开发公司15日内拆除上述2607.4平方米违法建筑;二是对公司处以罚款77116元。

     3.2016年12月15日,历城区人民法院出具出行政裁定书 [(2016)鲁0112行审246号],准予执行济南市国土局作出的(2016)第5389号行政处罚决定,泉源谷公司必须于裁定送达10日内自行拆除,本案拆除部分的执行由柳埠街道办事处(原柳埠镇人民政府)执行。

     4.目前该公司已经缴纳罚款,但违建没有拆除。

     5.经调阅12345工作记录,举报人于2017年7月13日、19日、24日,8月24日、26日共5次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该问题,柳埠街道办事处及时给予答复。

责令改正     根据历城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6)鲁0112行审246号]的要求,南部山区管委会责成柳埠街道办事处在2017年10月5日前,依法拆除济南泉源谷农业开发公司的违法建筑。

 

    1.移交法院后,协调了解法院对下一步的进展情况,明确法定程序的推进情况。2.虽无执法授权,但如何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工作的,明确一下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协调后相关部门的工作计划。

    根据历城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6)鲁0112行审246号]的要求,管委会责成柳埠街道办事处在2017年10月5日前,依法拆除济南泉源谷农业开发公司的违法建筑。

 
242 824-39     青岛市黄岛区海尔大道南段,开城路最东端南侧,有几家企业排放有毒气体,此地段卫生很差,路边有临时房违规搭建的情况。 青岛市 大气、垃圾、其他     1.该区域位于黄岛区昆仑山路南段,开城路最东端南侧。现状有东西两个大院,厂房门头分租给10家个体户,该区域两个院内共有5家经营业户。东院内3家经营业户分别为鑫丰源船务全称为青岛鑫丰源船务有限公司,主营销售船舶配件及钢材,切割和焊接钢板,目前已经停产,无环评手续,切割车间已经拆除;天皓瑞再生资源全称为青岛天皓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营废旧物资回收,散热器配件机械加工,无环评手续,目前已经停产;板式家具个体户全称为青岛鸿源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主营室内装饰及板材家具加工,无喷漆工艺,无环评手续,目前已经停产。西院内2家经营业户,为迈杰精密机电,主营牙刷制造,无环评手续,2017年7月5日停产至今;一处储存矿泉水的仓库全称为黄岛区石万刚饮品配送部,该处用于食品转运仓储,无加工工艺。2.经现场深入排查,未发现排放有毒气体企业,现场无异味。区环保分局委托青岛皓宸环境卫生监测有限公司于8月25日、8月26日连续两天对该区域周边的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七项污染物进行现场检测,检测报告显示七项污染物检测值均未超标。3.该问题路段为老王安路,路边有十余方生活和建筑垃圾,有临时板房一处(面积约6.4平方米),目前由一轮胎经营部作为厨房用。 其他     1.由区环保分局责令青岛天皓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4家业户进行整改,依法办理环评文件,在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及验收监测合格前不再进行生产。2.灵山卫街道对该处违章板房进行拆除,8月25日已拆除完毕。下一步将加强违章巡查。3.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组织保洁人员对该路段进行保洁清理,于2017年8月26日将堆放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同时加强对该路段的日常保洁。  
243 824-40     青岛市胶州市洋河镇冷家村村前有养鸡养牛的,破坏环境,地下水受到污染。村南2.5公里有个化工厂,夜间作业,污染空气,污水直排地下。后边还有个炼油厂,也有污染。

 

           

青岛市 大气、水

 

           

    1.胶州市洋河镇冷家村村前有养鸡和养牛各1户。养鸡户已按要求配套鸡粪贮存池防渗防溢,遮雨棚防雨,鸡粪作为绿肥销售给用户无害化处理;养牛户牛粪日产日清,运至附近田地资源化利用。现场该区域未发现污水排放现象,存在一定气味。2017年8月26日,胶州市环境监测站对养殖点周边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要求。2.青岛东湖新材料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但未验收,该公司已于2017年7月中旬停产。经现场检查及夜间巡查,未发现该公司恢复生产。目前,该公司厂区内已无生产原料,动力电系统已办理报停手续,不具备生产条件。8月26日,胶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周边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要求。但在2017年7月停产前,山东省开展“三评级一评价”行动中,该企业被评为“差”等级,说明以往在排放废气、废水方面存在问题。3.青岛胶洋化工有限公司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具有山东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因受原料因素影响,该公司间断生产,每年生产4个月左右。现场检查,该公司已于2017年7月份停产至今。经调阅2015—2017年监测报告,该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标准。2017年8月26日,胶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周边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要求。 其他     1.胶州市洋河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养殖户做好畜禽养殖粪便的清理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对周边的影响; 2.胶州市环保局加大对青岛胶洋化工有限公司监管力度和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危险废物规范收集、贮存,妥善处置利用;3.加大对青岛东湖新材料有限公司巡查频次,确保其办理完毕环保验收手续并通过化工企业“三评级一评价”复审之前,不得恢复生产。  
244 824-41     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河南宋家村村东沙场大车拉沙、尘土飞扬、汽车噪音很大,严重污染环境。 烟台市 扬尘、噪声     该沙场实为混凝土搅拌站,现场堆放的沙石等物料未苫盖,可见扬尘;运输车辆出入时会有扬尘和噪音。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责令该搅拌站停止生产,消除污染,罚款6万元。

 

    2.8月25日晚,该搅拌站停止生产。目前,现场物料和4个粉料仓均已清理完毕,并对场地进行了洒水降尘。

启动问责程序
245 824-42     青岛市平度市灰埠镇三堤西村村西三百米路南养殖大棚,污染环境。 青岛市 其他     1.现场发现该养殖棚内,养殖设施较为整洁,地面因刚冲刷存少量洁净积水,室内异味较小。但养殖棚南存在一处约6平方米的污水池,无防渗措施,内有部分浑浊污水,用于浇灌自家果树;污水池旁有部分粪便薄层,因天热发酵,散发异味。2.平度市环保所执法人员现场对外排污水和空气做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检测结果显示:本次污水检测结果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磷酸盐不符合《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26-2007)表3 二级标准限值及鲁质检标发【2011】35号文要求及鲁质检标发【2016】46号第一时段B等级要求,本次无组织排放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建标准限值要求。 责令改正     1.即查即改,立即清理养殖垃圾。新河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养鸡场棚外粪便、污水进行清理,彻底清除污水、粪便。已于8月26日上午清理完毕。2.加强督促指导。安排专人靠上,督促指导养殖户立刻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达到合格标准,目前已完工。3.加大监管力度。平度市将以本次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环境保护法》、《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狠抓畜禽养殖监管,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群众的环保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工作。4.2017年8月25日,平度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对该养鸡场存在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停止违法排污,规范粪便贮存场所,建设废水收集处理池,最大程度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46 824-44     烟台市莱阳市城区小荆河一直又脏又臭,河道两边堆着很多生活垃圾、食品垃圾,严重污染环境。 烟台市 垃圾、水     1.近年来,莱阳市持续开展小荆河综合整治工作,共实施了以下项目:①污水管道建设。2010年对小荆河进行污水治理,敷设污水管道4665米。②河道整治。2015年开始分段对小荆河河道进行整治,主要实施河床清淤、铺砌、堤坝砌筑等工程。当年完成铁路桥至扁壳桥北段工程,全长560米。2016年完成富水路至富水小区段工程,全长958米。2017年实施了五龙路至九中北校段河道整治工程,全长546米;九中北校至龙虎街段正在开展设计工作,整治工作将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③污水管网整治。2016年,针对管网破损等问题,实施了污水管网整修工程,维修破损点24个,增设管道130米,改造管道4处。

 

    2.因前段时间莱阳持续暴雨,部分生活垃圾和漂浮物随雨水冲入河道,虽经环卫人员集中清理,但个别河道中仍有生活垃圾和漂浮物。

责令改正     要求莱阳市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加快推进小荆河治理工程,确保尽快完工;同时,要继续加大河道垃圾清理力度,尤其是对雨后漂浮物要及时发现、及时清理,保持河道干净整洁,目前沿河垃圾已清理完毕。  
247 824-46     聊城市茌平县温陈乡办事处北同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已改名德通生物)违法生产,向鱼池直排污水,产生的固废、危废私自处理,排放有毒气体,同时还存在安全隐患,多次到乡政府反映,一直不予处理。 聊城市 水、固废、大气     1.关于同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已改名德通生物)违法生产的问题:茌平县同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位于聊城市茌平县温陈工业园,山梨醇项目和玉米淀粉项目,有环保手续。调查组现场调阅了该公司的相关手续,并依照环评手续对各生产环节逐一调查,该公司不存在违法生产行为。

 

    2.关于向鱼池直排污水的问题:该公司废水经本厂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博平镇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后达标外排,不存在向鱼池直排污水的情况。

    3.关于产生的固废、危废私自处理的问题:该公司产生的一般固废为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年产200吨左右,全部由茌平县新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置,并签有协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催化剂和废活性炭、过滤残渣,均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并建有标准的危废暂存间。

    4.关于排放有毒气体的问题:经对环评描述和生产工艺分析并取样监测,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值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但现场检查时,感官上在污水处理站附近有异味。

    5.关于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茌平县安监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之前检查整改的各项安全隐患均未出现反弹现象,未发现新的安全隐患问题。

    6.关于多次到乡政府反映,一直不予处理的问题:经调阅近年来接访记录,未发现有群众关于同创公司(德通生物)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来信、来电及来访的记录。

责令改正     针对污水处理站异味问题,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248 824-48     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镇矫义庄村汽车垫加工厂经常非法燃烧塑料垃圾。村西洗浴厂用废塑料做燃料,严重污染环境。村内面粉厂、厕所、养殖户严重污染环境。

 

           

青岛市 大气、其他

 

           

    1.矫戈庄村位于李哥庄镇驻地北8.5公里处,东靠即墨市贾戈庄,北邻即墨市七级镇,南与北张家庄接壤,西邻大沽河。2.矫戈庄村汽车垫加工厂2017年8月从异地搬迁至该村,主要从事缝制座套,尚未正式投入生产。该项目环评登记表已在网上备案。项目无裁剪工艺不产生塑料垃圾,现场未发现燃烧过塑料垃圾的痕迹。3.矫戈庄村西浴池主要在秋冬季节对外营业,现处于停业状态。现场未发现废料,也未发现燃烧过废料的痕迹。但经询问周边群众了解,该浴池经营期间存在燃烧废料情况。4.经现场勘察,该面粉加工点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家庭作坊,生产设备配套粉尘收集设施。年加工面粉400吨左右,面粉加工点及周边未发现排放污染物情况;近年来,李哥庄镇已对农村旱厕进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矫戈庄已完成375户,未发现厕所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村内有1户养殖户位于非禁养区,养殖生猪60多头。由于畜禽养殖粪污清理不及时,畜禽粪污气味较大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责令改正     1.因该村洗浴锅炉未取得锅炉使用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胶州市李哥庄镇已于2017年8月26日当场予以拆除清理。2.要求该村面粉加工点加强管理,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村民生活的影响;3.李哥庄镇8月26日完成了村内养殖粪便的清理工作,要求该养殖户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日产日清,减少畜禽粪污气味的影响。  
249 824-49     济南市元首针织股份有限公司偷采地下水用于漂染、排放有毒气体、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生产剩余燃料未经处理直接冲入水池的下水道,公司不定期将未经处理的有毒有害黑臭污水通过暗道直接偷排。 济南市 水、大气、其他     1.关于偷采地下水问题。该公司用水来源分为两种,市政自来水和山东美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人防干道水。经对比供水发票用水量和该公司排污口所安装的“济南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显示的污水排放量,两者总体匹配。现场勘查也没有发现私自开凿地下水井使用地下水迹象,不存在偷采地下水现象。

 

    2.关于排放有毒气体的问题。2017年8月1日,该单位委托济南金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排大气污染物进行检测(报告编号:JH20170495),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排放。

    3.关于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问题。该公司从采样点到分析仪管路有一约5米长的明管,无其他管道接入,分析仪数据与数采仪平台一致。数采仪对现场仪器参数动态监控,未发现参数有异常变动。站房和排污口均安装监控摄像头,实现实时监控。初步检查,未发现企业相关人员接触仪器。区环保局从监控中心调取该单位的监控数据,无异常。

    4.关于生产剩余染料未经处理直接冲入水池的下水道的问题。该企业生产的所有废水均排至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执法人员未发现漂染废水或染料冲入下水道的痕迹。

    5.关于黑臭污水偷排问题。该企业的两个漂染车间和一个补贸车间,有生产废水产生,通过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偷排现象。随机抽查该企业5月份的水报表显示,该企业当月生产新鲜用水总量为29771吨,按照污水排放系数(0.85)转算污水产生量约为25305,污水处理设施实际处理量26246吨,污水处理设施实际处理量大于生产污水产生量,说明该单位没有私设暗管偷排,执法人员现场也未发现偷排现象。

     
250 824-50     潍坊市诸城市龙都街道办事处指挥社区指挥4村100多亩山岭地被苗某某转包给祝某某做洗沙厂,该厂无手续,把山上的树木和草全给毁坏,向水库直排废水。 潍坊市 生态、水、其他     1.指挥四村和村民把34亩多地租赁给诸城市鑫汇建材厂经营者葛某某进行建材原料加工,祝某某只是葛某某的合伙人。

 

    2.该厂有营业执照,原料供应商有采矿许可证,项目有发改局立项,但没有占用土地手续,没有环保审批手续。

    3.“把山上的树木和草全给毁坏” 反映部分属实。

    4.“向水库直排废水”反映不属实,该厂区及周边无水库。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诸城市国土资源局责令诸城市鑫汇建材厂5日内搬走设备和存放的原材料,退还压占的土地,限期整改到位。2.诸城市环保局对该厂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51 824-51     聊城市茌平县西环路北永兴路与龙山北街交汇往北150米茌平信利达木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大量木屑尘垢随风四处飘散、排放刺鼻异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 聊城市 扬尘、大气     茌平县信力达木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中高密度板制造企业,有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1.关于生产过程中大量木屑尘垢随风四处飘散问题:该公司所有生产线均采用集尘罩收集方式,对粉尘进行集中收集,经引风机引入旋风分离器,将粉尘集中回收。铺装线及运输线全部密封,通过吸风口收集,经过风机吸入布袋除尘器,在原有旋风除尘器的基础上,增加二次旋风除尘装置,有效的将粉尘全部收集,用作原材料回收利用。

 

    2.关于排放刺鼻异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问题:该公司产生异味的工序主要是铺装、热压工序,该公司所有产生废气的工序之前均经集尘罩收集,引风机吸入旋风除尘系统进行分离,通过水膜喷淋系统降解甲醛气味。因未安装VOCs治理设施,产生异味,茌平县环保局已于7月份责令企业停产整改。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正在安装UV光氧处理设施,整改工作已进入尾声。

停产整治     该企业已停产整改,正在安装UV光氧处理设施。  
252 824-52     青岛市即墨区段泊岚刘家庄中心社区沽河二路王某某养鸡场直排污水、鸡粪,最后流到五沽河,严重污染环境。 青岛市     1.即墨市段泊岚镇沽河二路两侧无养鸡场,因前期降雨,两侧水沟内部分区域有雨水积存,未形成径流,也未发现排污情况,且不汇入五沽河。2.距离沽河二路东端(末端)400米处有一养殖场,为即墨市群鹏养殖场,距五沽河直线距离2.8公里,已办理工商经营许可证和环保备案手续,粪污经沼气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当作肥料用于自家种植场的浇地浇树,不外排,经现场排查,未发现污水、鸡粪外排现象。      
253 824-54     济南市凤凰路机动车流量大,交通噪声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凤凰里龙园小区西南有一个十几米高的渣土场,国华印象小区学校对面信号发射基站辐射数值较高,污染环境;小汉峪沟有好几处污水直排口,严重污染环境。 济南市 噪声、扬尘、水     1.凤凰路为交通主干道,车流量大,噪音污染严重,交通噪音源于山东信息产业研发基地、圣大渣土运输工地(舜华路办事处)、卫星产业园工地等渣土运输车。

 

    2.龙园小区西南有一个十几米高的渣土堆,位于高新区舜泰北路济南圣大文化产业基地项目地块内, 2016年11月,由舜华路街道办事处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已确定地表渣土清运施工单位,该地块地表渣土约33.8万方,目前已运出约25万方。

    3.发射基站位于凤凰路东侧,距离小学约80米。环保分局委托济南戈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基站进行检测。经检测,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标准要求。学校不存在辐射数据高,环境污染问题。

    4.环保局高新分局局执法人员从小汉峪沟上游源头东支沟和西支沟分别查起,沿龙园小区、国华印象小区一直向下排查至济南市中科成污水处理厂,该河道除有少量雨水积存和下游中水景观水外,未发现排污口排放污水,无臭味(前期河道养护单位在巡查过程中曾经发现国华印象小区周边小汉峪沟段有4处污水流入河道,立即进行污水源头排查,发现是小区内单位私自将污水管道接入雨水管道,有雨污水混流现象,当日要求排污单位立即截污并进行了管道整改,把小区内的污水接入到市政道路污水管道,8月21日整改完毕)。

其他     1.目前只有山东信息产业研发基地严格按照施工报备出石头,车辆均按照规定办理渣土运输通行证,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运输,且每次运输车辆不得超过3辆,严禁鸣笛。且由区城管局渣土办在工地门口安排专人进行监督管理。其余两个工地已经停工。

 

    2.为降低扬尘污染,前期该渣土已进行过无缝隙全覆盖,同时区国土部门已设置围挡。由于个别密目网老化和破损,8月25日现场安排施工单位进行再次无缝隙覆盖。因受雨季影响,外运施工受限,下一步加快清运进度,确保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该项目内渣土外运工作。

    3.8月21日已将相关单位污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已不存在污水直排现象。

           

 
254 824-55     烟台市龙口市北马镇村南有一电镀厂直排污水、刺鼻异味气体,违法扩建,多次举报,一直未得到处理。 烟台市 水、大气、其他     1.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检修状态,无废水、废气排放,未闻及异味。

 

    2.该厂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其生产废水分类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8月1日,龙口市环保局进行了取样监测,达标排放;配套建设了9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2016年4月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厂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面监测,达标排放。

    3.7月19日,龙口市环保局发现该厂未经环保审批建设了3条手提镀锌生产线,已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3条手提镀锌生产线生产并拆除生产设施,并处罚款4.2万元。8月25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生产线拆除不彻底。

    4.前期处罚情况:2015年6月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厂进行了查处,依法查封其镀锌、镀铬电镀生产线各1条,针对废水超标排放问题,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治,并处罚款。

责令改正、约谈     1.责令该公司立即彻底拆除3条手提镀锌生产线。截至8月27日17时,已彻底拆除完毕。

 

    2.8月25日下午,龙口市级分管领导对该厂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55 824-56     济宁市曲阜市尼山镇大烟村、小烟村村南有十几家采石场无证开采,长时间滥采滥挖导致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尘土乱飞,严重污染环境。 济宁市 生态、扬尘     1.曲阜市尼山镇大烟山原有5家采石企业,小烟山原有2家采石企业。分别为:(1)曲阜市南辛镇豪霖石材厂,位于大烟山东侧最南首,与邹城市的采矿企业接界,于2013年11月28日采矿许可证件到期。(2)曲阜市南辛镇三和石料厂,位于大烟山东侧北首,于2013年12月31日采矿许可证件到期。(3)曲阜市南辛镇恒丰石料厂,位于大烟山北首,于2014年6月16日采矿许可证件到期。(4)曲阜市振玉石材厂,位于大烟山西侧北首,于2013年4月30日采矿证件到期。(5)曲阜市天佑石材厂,位于大烟山西侧,于2014年6月17日采矿许可证件到期。(6)曲阜市南辛镇小烟瑞峰石材厂,位于小烟村南,于2014年8月4日采矿证件到期。(7)曲阜市圣安石材厂,位于小烟村南,于2014年5月27日采矿证件到期。以上7家采石企业矿产资源开采,均符合《曲阜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7家采石企业的采矿许可证件到期后,未再为其办理采矿许可手续。为防止各企业无证开采,乱采滥挖,2015年8月12日、8月20日,曲阜市政府组织公安、国土、安监、供电、属地镇街等部门对到期的矿山企业采取了强制断电措施,拆除了主要生产设备,予以关停。

 

    2017年8月21日、25日,曲阜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分别对大烟、小烟村的7家采石场残存的采石加工设备予以彻底拆除。调查组对大烟村、小烟村村民进行了随机调查走访,并调取尼山供电所的供电证明,均证实以上采石企业没有生产迹象。由于前期开采,部分山体已破损。

    2.邹城市距离曲阜市尼山镇大、小烟村较近的矿山企业为原大束镇凡金石料厂和原永宁石料厂二矿区。凡金石料厂采矿许可证于2014年4月到期,之后停止开采。永宁石料厂二矿区原采矿许可证于2015年10月到期,之后停止开采。2017年8月26日,邹城市调查组对两家采石企业进行了调查,两处矿点无开采加工迹象。调查走访当地村民,并调取大束供电所的供电证明,均证实以上采石企业没有生产迹象。由于前期开采,山体已破损。  

责令改正     1.曲阜市政府按照《曲阜市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订方案,落实区域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实施生态修复。责成曲阜市国土资源局和尼山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强化网格化包保,继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已开采区域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确保不出现非法开采行为。

 

    2.邹城市凡金石料厂于2014年2月28日提出了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2017年5月缴纳了各项规费,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该矿区2016年6月编制了《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在6月16日通过了专家评审。永宁石料厂所处山体破损较重,治理难度较大。根据邹城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邹城市对该区域进行了非煤矿山整合,目前还处于整合阶段,因该采矿权人家庭变故等原因导致该矿点的整合工作一度滞后,目前该矿点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邹城市将进一步加大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对已开采区域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不断提升非煤矿山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好地方生态环境。

 
256 824-58     济南市经十路历下区14626号南侧省安装公司技工学校学生实习,排放大量噪音、多次拨打济南市长热线反映,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济南市 噪声     山东省安装工程技工学校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一所重点技工学校,常年开设焊工、电工、钳工、管道工等专业。有在校生140人,从事焊接实习学生约30人,有4台焊工实习设备,实习车间面积约150平方米。学期内,平均每周实习两天,时间安排在早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6月29日至8月28日因放假,该场地未使用。经查询热线工单记录,共接到反映该问题的工单1件,已进行回复。 责令改正     1.历下区政府责成山东省安装工程技工学校决定10月5日前把实习场地转移到室内,杜绝噪音传出,并加强对实习学生管理,防止学生大声喧哗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2.整改期间,燕山办事处负责定期督查整改进度。

    3.整改完成后,山东省安装工程技工学校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噪声排放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实习场地教学。

 
257 824-59     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孟家栏村昌乐鑫源五金电器设备厂排放烟尘酸雾,影响环境。 潍坊市 扬尘     1.昌乐鑫源五金电器设备厂注册资本200万元,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工艺为:铁件酸洗—水洗—助镀—热浸锌—冷却—入库。

 

    2.该企业产生含酸废气的环节为铁件酸洗工序,配套建设了酸雾吸收塔2套、酸池密封罩、布袋除尘设备、喷淋除尘等设施。2017年2月26日,经潍坊祥和职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污染物排放达标。

    3.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发现违法排放问题,但铁件酸洗等环节因管理不到位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是  责令改正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环保标准,持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出现,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258 824-60     济南市历城区鲍山办事处殷陈南路南头康泰混凝土有限公司私开搅拌站多年,排放灰尘、废水,严重污染环境。 济南市 大气、水     1.私开搅拌站多年问题。该公司于2003年4月28日在济南市历城区发展计划局(现历城区发改委)取得了《商品混凝土公司基建计划的批复》(济历城计投资【2003】第95号);2003年5月22日在济南市建设委员会取得《关于对成立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批复》(济建工字【2003】15号);2003年4月11日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镇殷陈村村民委员会同意该公司在承包土地上建设商品混凝土搅拌场,签订了《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2012年5月16日在历城区环境保护局补办了环保审批手续,审批文号是济历环报告表【2012】

 

    2.排放灰尘问题。该公司建设了容积约3.5万立方米的料仓,目前储存石子约1000立方米、沙子约800立方米。料仓西侧上方通风口处未完全密闭,在进出料过程中存在粉尘外溢隐患。

    3.排放污水问题。该公司在清洗罐车和搅拌机过程中产生污水,清洗罐车的污水和清洗搅拌机的污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化粪池沉淀,由周边农户定期清运用作农肥。2017年8月25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雨水排放口有水流出。经落实,该公司在厂区路面降尘过程中因洒水量过大通过雨水排放口流出,进入济南炼油厂院内的沉淀池沉淀后排入西北方向的泄洪沟最终截污进入水质净化三厂。      

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采取如下措施:

 

    1.要求该公司立即进行了料仓西侧上方通风口处的密闭。于2017年8月26日完成了密闭工作。

    2.控制厂区路面降尘洒水量,避免因洒水量过大导致的雨水排放口溢水现象。

 
259 824-61     济南市高新区小汉峪村花椒山被私自开挖建设坟墓,山体植被遭到严重破坏,同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济南市 生态     1.经调查,该处位于汉峪海风小区正南偏东方向,为小汉峪村集体土地,山体已平整出一块空地,经过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认定,此处不是林地,不存在破坏山体植被问题,临近山体竖立一块泰山石,该泰山石长8米,高4米,宽1.5米,重约120吨,底座牢固,无安全隐患,现场无人员施工。该处山体东南侧原已存在部分小汉峪村民墓地,因翠玲小学项目占用了该村十余座村民原有墓地,小汉峪村委会计划安置这部分墓地迁移在此,所有建设行为均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2017年7月7日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合对现场进行了调查落实,各部门根据职责要求小汉峪村委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下达了《关于立即纠正违法行为的函》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小汉峪村委会当即停止了修建行为,但迟迟不对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治理;

     3.2017年7月19日,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根据有关规定,将违法行为分别向高新区纪工委、济南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等12个共同监管责任制单位成员进行了抄告;请求各部门单位结合各自职责督促小汉峪村委会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貌;在此期间,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多次督促该村委会尽快对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

责令改正、问责     1.8月24日及25日,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会同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再次向小汉峪村委会送达了《关于立即纠正违法行为的函》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在8月26日前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貌;8月27日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赴现场进行查看,山体仍未恢复。

 

    2.2017年8月28日,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将违法行为移送高新区纪工委进行调查处理。责成小汉峪村立即整改,小汉峪村表示9月4日前恢复土地原貌;因近期大型机械不好寻找,雨水较多,小汉峪村明确表示9月15日前移除泰山石。

    3.高新区管委会纪工委责令相关党组织做出书面检查。

诫勉谈话1人
260 824-62     潍坊市奎文区行政街东段有很多坑,雨天污水横流,晴天尘土飞扬,同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潍坊市 其他     行政街东段(鸢飞路至潍州路段)长700米,宽7米,为沥青砼路面。该道路因在鸢飞路施工期间为大型材料运输车的主要通道,致使路面存在沉陷、破损,存在雨季排水不畅和沉陷破损处有积水等问题。7月中旬,针对该道路状况奎文区政府安排区住建局制定了维修方案,但因鸢飞路工程尚未完工,且正值汛期,无法对行政街路面整修。 责令改正     决定8月26日施工队伍进场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27日起对道路实施围挡封闭施工,计划9月中旬对道路完成整修。  
261 824-63     青岛平度镇南的公园改造后成了一个石料厂,环卫工人烧垃圾冒黑烟。 青岛市 气、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青岛平度镇南的公园”没有说明哪个镇,具体位置不明、难以确定。收到交办案件后,在没有确切地址的情况下,平度市立即组织综合执法局会同18个镇(街道、园区)逐个镇处进行排查落实。经排查,截止2017年8月27日,均未发现“青岛平度镇南的公园改造后成了一个石料厂,环卫工人烧垃圾冒黑烟”问题。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262 824-64     举报济宁利源纺织有限公司和济宁伊诺尔用品有限公司(亿佳伊诺尔)违法生产镀银纤维和镀银布料,没办理环保。 济宁市 其他     1.济宁利源纺织有限公司,网络搜索显示地址为山东省济宁市中区开发区香港路1086号,联系人为郭言贺。经查无香港路1086号,实地调查也未发现该公司,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查询不到该公司。经询问郭言贺,利源纺织有限公司不存在,其公司为济宁伊诺尔妇幼用品有限公司,没有实体销售店,主要通过网络销售产品,为显示实力强、生产规模较大、产品多样,迎合网络销售,进行了不实宣传。

 

    2.济宁伊诺尔用品有限公司实际名称为济宁伊诺尔妇幼用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郭言贺,企业工商注册地址为任城区观音阁街道车站东路38号新华大厦,该企业外购了镀银设备和技术,工艺为:布料浸湿→沾上胶水溶液→放入硝酸银水溶液中浸泡→加入甲醛后布料结晶→晾干。该企业共试验三次,均未成功,因联系不到卖方,设备处于闲置状态。

    3.2017年5月4日,因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在火炬南路原福莱沃电源厂院内建设妇幼服装加工项目,任城区环保局向济宁伊诺尔妇幼用品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济任环违改字〔2017〕922号),观音阁街道将其上报为“散乱污”整改提升类企业,要求企业负责人按照时间节点尽快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4.8月14日,该企业在济宁环境网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1737081100000140,但登记地址为任城区观音阁街道车站东路38号华新大厦(原厂址),与实际地址不符。8月25日,区环保局对该企业排水管网内的污水,生产车间的布料、服装成品等进行取样,委托第三方进行化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企业排放污水中含银量0.14mg/L,符合城市下水道管网进水的指标。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8月27日,针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任城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0.5万元。该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不再生产经营,已于8月29日自行拆除完毕。  
263 824-65     反映黄岛区珠山东路100号的德枫丹(青岛)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械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危废(废磨削等危险废物)。该公司将产生的危废交由当地一家不知名企业私自拉到黄岛区大场处理了,不能执行一车一单的管理方式,多次数据造假。多次向当地环保局反映其违法,相关的管理人员还协助其企业违法。 青岛市 危废、其他     德枫丹(青岛)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胶南街道办事处光大路637号,属于德国独资企业,从事机械加工,产品为用于风力发电的回转支撑轴承,年产量13000套。1.该企业已建立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有机溶剂、废切削液、废淬火液、废清洗液、废锌粉、含危险废物的包装物(桶)等。该企业自2007年成立至今,一直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有资质的企业进行规范化处置。截至今年8月26日,该公司2017年共产生各类危险废物502.49吨,其中转移处置486.91吨,库存28.11吨。该公司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五连单制度进行转移安全处置。2.该公司产生的磨床废料(即信访人反映的废磨削)成分为石英砂粉尘(砂轮尘)和金属粉末,不属于危险废物,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3.2017年以来,黄岛区环保分局已通过随机抽查、日常巡查等方式对该企业进行过6次现场监察,未发现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8月25日,黄岛区组成联合调查组再次到企业现场调查,未发现有环境违法问题。调查该公司自2016年11月8日起与青岛博华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与签订了磨床废料(废磨削)处置协议,截至2017年5月,青岛博华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分多次转运磨床废料(废磨削)共178余吨,其中的10余吨废料运至大场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另有168余吨废料运至青岛博华船舶服务有限公司院内使用焚烧炉焚烧。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大场镇政府牵头负责,督促企业对焚烧炉焚烧的废渣进行清理,2017年8月30日前清理完毕。2.由环保分局负责,已于2017年8月26日对青岛博华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8月29日下达告知书,罚款4万元。3.由区环保分局负责,督促德枫丹(青岛)机械有限公司严格规范承担其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的第三方的行为,并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督,确保固体废物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置。  
264 824-67     反映济阳县永康苑小区旁边的济阳新华热电厂夜间经常闻到刺鼻难闻的味道,是否存在数据造假的情况,另外没有储存煤灰的装置,煤灰露天堆放,粉尘污染严重。投诉过多次,至今未解决。 济南市 大气、粉尘、其他     群众来信反映的济阳新华热电厂实为济阳新华能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承担城区部分供气供暖任务,是国控重点废气排放企业。

 

    1.该公司安装有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且与国家、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在线监测设施由第三方山东向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行,县环保局定期进行有效性审核。从审核情况看,该公司在线监测数据真实有效,未发现数据造假现象。现场也未闻到刺鼻难闻的味道。

     2.环评文件要求该公司建设灰库和临时灰渣场,并对临时灰渣场做防渗处理,采取防尘措施。该公司建有一座容积约800立方的灰库和一处长、宽均为29米的临时灰渣场,并已对临时灰渣场做防渗处理,安装有喷淋和雾炮等降尘措施,且厂区周边安装有防风抑尘网。产生的灰渣大部分直接外运综合利用,特殊情况(如冷渣器故障)少量贮存于临时灰渣场。

     3.该公司厂外西侧约50米处和西南侧约300米处发现两处煤灰堆,合计约10万立方,灰堆均已使用防尘网覆盖,路面比较干净。

     4.县环保局监察人员接投诉后多次进行现场调查,并走访附近居民,未发现有“刺鼻难闻的味道”现象。且该公司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责令改正、约谈     济阳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县市政园林局等单位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1.县环保局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环境空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于9月3日前上报。

    2.新华热电厂正在制定煤灰堆外运方案,确保10月30日前清运完毕。由县市政园林局监督落实。

    3.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265 824-68     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山后陈村主任,书记陈某某,把村民200多亩地承包出去,把工厂的废渣埋在村民的可耕地里。2017年年1月至5月,估计埋的废渣有几百万吨。给当地环保局举报过,2个多月没有结果。 济南市 生态、固废、其他     1.来信提到的“工厂废渣”,是济南市污水厂(站)污泥无害化处置后制作的肥料。该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后制肥项目由济南联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已于2015年通过济阳县环保局批复(济阳环报告表[2015]20号),并于2016年通过项目验收(济阳环建验[2016]1号)。

 

    2.2017年4月,济南联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山后陈村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租赁其约200亩土地栽种百香果。为改善土壤,该公司将污泥无害化处置后制作的肥料运至此处填埋,共填埋大约7000多方的肥料。

    3.2017年上半年,天桥区环保局曾4次接到群众对该情况的举报,均依照权限进行了处理。

           

其他     8月26日,天桥区环保局现场对该处填埋的肥料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含量不超标,该处土壤符合一般农业用地标准。  
266 824-69     反映泰安东平县旧乡县旧县村辖区内有5家石料有限公司,下辖12家采石场,其中2家未批先建。举报问题:1.在生态防护林区违法违规设置采矿区,违法违规审批延续采矿权,山体景观、荒山自然植被遭严重破坏,水土流失。2.采石场生产期间排出的白色粉尘漂浮在大气中,造成严重的大污染。3.督察组来之前,8月9日22时东平县通知境内的所有采石场全部放假。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泰安市 生态、粉尘、其他     本件为重复投诉,案件基本调查情况部分同第5批814-33号交办件。

 

    经查,旧县乡五家石料公司分别为东平顺康沙石销售有限公司、东平县荣发石料有限公司、东平县长盛石料有限公司、东平县昌隆石料有限公司东平县达顺石料有限公司。

    1.其中东平顺康沙石销售有限公司下辖的两条生产线未批先建的情况属实,国土局分别于2015年2月16日和2016年6月11日对东平顺康沙石销售有限公司下辖的两条生产线的违规使用土地问题共罚款17.429万元。2016年8月,环保局已对东平顺康沙石销售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行为处罚12.75万元,并责令企业补办手续,企业已办理环评手续。

   2.五家企业中的东平县荣发石料有限公司、东平县长盛石料有限公司、东平县昌隆石料有限公司东平县达顺石料有限公司存在粉尘污染问题,2017年3月31日,环保局对四家石料厂粉尘污染问题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共罚款18万元。

   3.五家企业中的东平县荣发石料有限公司、东平县长盛石料有限公司、东平县昌隆石料有限公司东平县达顺石料有限公司存在破坏林地的行为。2015年12月31日,林业局对四家石料厂破坏林地的行为进行处罚29.861618万元,并责令改正。

   4.采矿区和延续采矿权符合相关规定。

   5.经查,旧县乡五家石料公司(12条生产线)依据《东平县山石资源生产加工及“小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于2017年3月开始停产整治,目前正在按照《泰安市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东平县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进行停产整改,期间一直未恢复生产,不存在通知停产,躲避中央环保督察的情况。

停产整治     本件为重复投诉,处理和整改情况同编号814-33号交办件。

 

    石料厂现按照既定整改方案停产整治中。

           

 
267 824-70     反映自玉函路高架桥施工以来,济南市中区舜耕路伟东新都小区及周边后半夜大车行驶中产生了极大的噪声,噪声污染日趋严重,严重干扰了居民休息。多次向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反映,均没得到解决。 济南市 噪声、其他     1.顺河高架南延二期工程于2017年3月16日正式开工,该项目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按照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济南市城市管理标准》中建筑垃圾运输时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21:00至次日5:00;4月1日至10月31日为22:00至次日5:00)执行,符合建筑渣土运输规范。

 

    2.经调阅12369热线记录,环保部门未接到该类投诉。

责令改正     市中区政府责成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市中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1.2017年8月10日,市中交警大队约谈顺河高架南延二期工程施工项目部负责人,要求进行整改。8月17日,该项目部作出了书面《整改报告》和《施工保证书》,承诺杜绝大货车鸣笛扰民、超速超载、遮盖不严、结队行驶等违法行为。

    2.2017年8月26.27日夜间,市中交警大队在伟东新都附近设立检查点,对违章货车进行查处,共查处8起货车交通违章,其中1起因鸣笛被处罚。

    3.区城管执法局进一步规范在建工地渣土运输秩序,确保依规装载,严密覆盖。

    4.市中交警大队加强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268 824-71     反映青岛李沧区延川路以东、中崂路以北,一大型文艺广场内,东南角建了三个约五、六平方米的铁皮屋,大拇指、白头翁、老字号、老哥俩露天烧烤,油烟扰民。 青岛市 油烟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青岛市李沧区延川路以东、中崂路以北,一大型文艺广场内,东南角建了三个约五、六平方米的铁皮屋的情况属实。文化广场内的3处铁皮屋始建于2016年9月份,未办理相关手续。正在建设时被城管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当场予以制止。查处过程中获悉:1.该地块已于2009年4月份由部队与李沧区政府签订了土地置换协议;2.该地块位于盛世德农贸市场总规划红线内。3.该铁皮屋建设前,建设人称曾与部队进行沟通,部队已同意。由于涉及到部队,情况复杂,执法行为从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暂时中止。2017年3月初,区行政综合执法局获悉双方的土地置换协议未实际履行,立即重新按照法律程序,启动案件查处工作。于2017年3月3日下达了《限期拆除告知书》;于2017年3月15日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限期拆除公告书》,责令当事人于2017年3月23日前自行拆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接到《限期拆除决定书》后有60天的行政复议和6个月的行政诉讼申请权利期,2017年9月15日时限到期。8月25日、26日,九水街道办事处、区行政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单位两次现场核实情况。经现场检查,4家烧烤店均未存在室外露天烧烤情况,且均有排烟设施。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在长期检查中,未发现文艺广场内的3家经营业户存在室外露天烧烤行为,均在室内进行烧烤。 关停取缔、问责     1.8月26日上午,九水街道通知在集装箱和铁皮屋内营业的大拇指、白头翁、老字号三家烧烤店于8月26日下午3点前自行搬离,并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该违章建筑予以搬迁拆除。2.8月27日再次现场核实情况,三家烧烤店人员、设备已全部拆迁搬离。 通报批评2人
269 824-73     反映济南历下区经十路12906号的精工汽车修理厂,将绿化带的树砍掉盖板房,绿化带损坏严重。该厂职工食堂的污水直接排入绿化带。 济南市 水、其他     该汽修厂对主体房屋出具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名称为办公楼,建设规模1200平方米,在绿地内,精工修理厂共修建板房3处、硬化地面2处,共计占用城市绿地面积255.99平方米。板房无相关手续,属违章建筑。现场查看,该职工食堂,堂炉灶设备均已清空,工人正在清理卫生,绿地内未发现污水。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姚家办事处组织拆除队伍于8月28日对板房进行了拆除,及时清运了垃圾。

 

    2.区执法局对该汽修厂违法建设行为下达了济城执历下处字[2017]658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处罚81.59万元。

    3.区园林局责成该汽修厂于9月5日前恢复绿地功能。

 
270 824-74     1.反映有村民在济南市中区兴济河河道修建房屋等设施,侵占河道,影响了济南市五库联通工程保泉效益的发挥。

 

       2.市中区兴隆南的玉泉山体被开采,破坏生态。

济南市 生态、其他     1.市中区市政局、市中区农发局共同对兴济河沿线进行核查,仅在兴仲路与规划河道交叉点发现规划河道施工单位正在进行夯基施工,未发现村民在河道上修建房屋侵占河道情况。

 

    2.兴济河河道断面宽窄不等,根据华润综合体片区开发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治理的需要,市中区农发局对此段河道进行规划调整,重新修建河道。目前正在进行征地拆迁,计划2017年底前完工。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治理工程竣工后,兴济河河道将充分发挥五库连通保泉补源功能。

    3.兴隆南没有玉泉山,实际为泉子山,华润综合体片区供水加压站配套项目正在泉子山东侧山坡施工。根据片区用水规划,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向济南市规划局申请了项目用地面积规划,该项目规划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拟建设清水池两座,配套吸水井两座,泵房一座,变电室一座,变电室一座,消毒间一座以及机修仓库一座。因加压站规划位置在山坡上,前期对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山体进行清坡场地平整,并非开采山体。

     
271 824-75     潍坊市昌邑市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在举报人果园内新建一个排污口,严重污染整个果园。多次上访至市、省、国家环保部门,都没有解决。 潍坊市 其他     1.举报人反映的新建排污口是指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2005年10月份建成的火炬,火炬和举报人的果园有一墙之隔,未在举报人果园内。反映的严重污染果园问题是指2007年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火炬排污污染了举报人种植的4.85亩苗木,造成了损失。

 

    2.自2007年发生苗木污染纠纷以来,举报人曾多次到昌邑市、潍坊市、省及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反映,针对污染损害赔偿问题环保部门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因在补偿金额上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最终调解未果。其后,举报人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2014年8月8日,昌邑市人民法院进行了民事判决。由于举报人对昌邑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举报人于2014年9月23日又上诉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2月28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2014)潍民一终字第1274号),一是撤销山东昌邑市人民法院(2007)昌民一初字第2817号民事判决,二是发回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法院重审。目前,该案件正在重审中。

其他     由法院审理  
272 824-76     济宁市嘉祥县大张楼镇宏岭门业,由于环保部门检查又建了一个新厂,宏领门业。企业长期使用磷化池,排放废水、废气,喷漆散发有毒气体。废水直接排到下水道里。多次举报均未解决。 济宁市 大气、水、其他     1.嘉祥县宏岭门业原加工点位于嘉祥县大张楼镇张东村,原加工点主要生产加工金属门,存在喷塑、磷化工艺,无喷漆工艺。

 

    2.经核实,2016年以来嘉祥县仅于2017年5月8日接到过一次信访举报,反映宏岭门业夜间生产,有喷漆,气味刺鼻”。接到举报后,嘉祥县政府组织大张楼镇政府、县环保局等单位对该门业原加工点的喷塑、磷化、烘干炉等生产设施进行了强制拆除。该加工点被拆除后,大张楼镇政府多次组织人员对该加工点进行复查,均未发现死灰复燃现象。

    3.新厂全名为嘉祥县宏领门业加工厂,位于嘉祥县大张楼镇矿柱林场北临(汶金线路东)。2017年5月,委托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5月23日由嘉祥县环保局审批(嘉环报告表[2017]31号),主要生产金属门、木质门。生产工艺为:铁皮→剪板→冲压、折弯→焊接→胶合→热压→喷塑→烤箱→成品,新厂没有磷化、喷漆工艺。

    4.嘉祥县宏领门业加工厂金属门生产加工项目于2017年6月15日开始建设,目前已安装了剪板机、折弯机、冲床、热压机等设备,喷塑房、烤箱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在安装中,尚未投产;木质门生产加工项目尚未启动建设。调查人员现场检查时新厂不具备生产条件,未发现废水、废气排放及喷漆等现象。

     
273 824-77     淄博市淄川区区人大代表冯某某在任职洪山镇马家村期间违法侵占土地,将集体砖厂转化成“特耐厂”,无土地、住建、环保手续。该厂建于将军大道洪铝大桥上游,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村民举报至相关各个部门,但是各部门只是象征性地进行罚款。 淄博市 生态、其他     1.冯某某,原马家村党总支书记,成立的淄博双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非法占用9.08亩建设用地问题。

 

    2.该公司有环保部门备案意见,但无建设、土地手续。

    3.该企业建有完善的污染治理设施,不会“严重影响生态环境”。

    4.国土部门2015年6月按每平方米30元顶格处罚;环保部门2014年以未批先建对其进行了处罚,2016年该企业取得环保审批备案意见,并非象征性罚款。

责令

 

改正

    该企业正在停产整修。责令该企业结合检修进一步完善各项环保设施和制度,加快相关手续办理,经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274 824-79     青岛市胶南隐珠乡姜家洼子村青岛金隽铭船舶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环保设施不合格,排放的烟尘、酸雾污染环境,其生产设备与环评不符。 青岛市 大气、其他     1.青岛金隽铭船舶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原位于电镀园区,2015年9月10日,经青岛市环保局黄岛分局审批,整体搬迁至黄岛区大珠山北路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内。公司建设热浸锌生产线2条、酸洗磷化线1条,2016年12月26日,该项目通过了青岛市环保局黄岛分局的验收。2.经调查核实公司配套建设了3套酸雾吸收塔、2套锌烟吸收塔,环保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不存在环保设施不合格问题。根据检查和监测情况,企业在管理松懈、门窗偶尔关闭不严的情况下,会导致废气收集率下降,出现废气浓度超标现象问题属实。2017年8月16日,针对群众举报青岛金隽铭船舶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周围白烟较大问题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氯化氢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监控浓度限值。2017年8月25日联合调查组再次到企业现场核查。企业为全面查清超标原因,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已从2017年8月25日8:00起主动停止生产,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自查。3.在日常监察过程中,未发现生产设备与环评不符,为进一步核实该问题,区环保分局聘请三位专家于2017年8月26日进行进一步核实评估,确认该企业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废气污染物收集、处理和排放设施与环评文件和批复无明显变更,符合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责令改正、限制生产     1.区环保局进行了立案调查,8月22日下达了《责令限制生产听证告知书》。2.约谈要求企业:进行精细化管理,确保生产期间采取门窗封闭等措施,提高废气的收集率;利用停产期对设施自查,并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严格执行限产整治要求,限产到期后,环保部门将组织进行监察和监测,如果达到要求,解除限产整治,如果仍达不到要求,将依法实施停产整治。3.区环保分局将持续跟进,督促企业落实专家评审意见,同时强化对该企业日常监督。  
275 824-80     青岛市黄岛区珠海办事处大溧水村富泽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在院内用渣土洗沙,污染环境,噪声很大,污泥乱堆乱放。厂院内的渣土遇到大风扬尘很大,村民多次拨打12345和上级部门,均没有解决。 青岛市 大气、噪声、扬尘、其他     1.富泽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珠海街道办事处大溧水村西南方向,距离大溧水村约600米。公司于2007年1月23日成立,主要从事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循环综合利用,以建筑垃圾、粉煤灰等为原料,经过破碎、筛分、搅拌、自然成型程序加工建筑材料,年产砂6000立方米、石子15000立方米、石屑10万吨、粉煤灰砖和路面砖89万立方米。2011年7月29日经原胶南市环保局审批, 2013年5月24日通过原胶南市环保局验收。2.2017年8月25日接件后现场核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洗砂项目停用,渣土、泥沙采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噪声源作业设备已进行密闭,厂区四周设置了3米高的围挡。但是,2017年4月至2017年8月共接到过6次此问题的投诉件,黄岛区环保分局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均发现有扬尘和噪音污染问题,并做出处罚,责令改正。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 责令改正     1.由珠海街道办事处牵头,会同区环保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洗砂项目于2017年10月底前依法进行关闭。2.由区环保分局负责对企业噪声进行检测,若出现噪声超标将依法进行立案处罚。3.区环保分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增加监管执法频率,督促该公司对易产生扬尘及噪声的生产作业环节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76 824-81     日照市莒县招贤镇梁家春生村村委大院里有一家塑料造粒厂,产生大量粉尘,气味刺鼻,污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村民多次反映均未解决。 日照市 大气、水、其他     群众反映的塑料造粒厂为莒县招贤鼎天塑料颗粒销售部,位于莒县招贤镇梁家春生村南侧,在梁家春生村老村委大院内。该销售部塑料色母料加工项目采用成品塑料颗粒,经筛选-搅拌-加热-揉色-挤压成型等生产工艺,制作塑料(填充)色母料,无环评审批手续、无粉尘及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味典型的“散乱污”类加工项目。

 

    2017年4月24日,五莲县环保局针对该项目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就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该企业当日停产。县经信局通知国网莒县供电公司对该销售部进行了断电。

    8月25日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所有生产设施、设备均已拆除,现场没有加工生产迹象,厂区及车间内无粉尘、污水直排和异味刺鼻现象,但企业仓库内有原料和半成品塑料颗粒物等物资未清运完成。

关停取缔、问责     责成国网莒县供电公司对该企业生产用电线路实施强制拆除措施。同时,责令莒县招贤鼎天塑料颗粒销售部负责人加快对仓库内原料和半成品塑料颗粒的清理进度。

 

    目前,该企业生产用电线路已经拆除,仓库内原料和半成品塑料颗粒等物品已全部清运完毕,已达到“两断三清”的取缔标准。

           

诫勉谈话1人
277 824-86     烟台市莱阳市沐浴水库,周围果园喷洒农药严重污染水库,雨季大量泥土流入水库,生活垃圾及塑料制品、药瓶飘落到水库里。 烟台市 水、垃圾     1.烟台市水文局今年1-7月份的检测结果显示,沐浴水库水质始终符合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莱阳市环保部门今年连续4次监测数据显示,沐浴水库水质各项监测数据均符合标准。

 

    2.沐浴水库周边村庄果园种植以苹果为主,近年来,农业部门严格执行《莱阳市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清单》,大力推广中低毒和生物农药,不存在果园喷洒农药严重污染水库的情况。

    3.流域内各村庄均配有专职管理员,督促群众将农药空瓶、药袋及时进行集中处理,并定期沿河道、沟渠进行巡查,发现农药空瓶、药袋及时进行清理,但仍会有个别农药空瓶、药袋随洪水进入水库上游区域。

    4.莱阳市水利部门严格加强上游河道管理,严禁在河道内采砂、取土等违法行为。但由于水库上游河道流域面积大,雨季确实有泥沙随着洪水进入水库上游区域的情况。

    5.沐浴水库管理局在水库上游距离大坝4公里处设立了横向拦截网,并加强巡查,发现漂浮物会立即组织人力和船只打捞外运。每次大雨过后,水库来水确实会带来一些垃圾漂浮物。

责令改正     1.结合自然保护区的划定,对沐浴水库周边农业种植结构进行调整,以公益林种植为主,逐步减少果树等经济林种植面积。

 

    2.持续开展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杜绝库区村庄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加大对水库水面巡查力量,严厉打击危害水质行为,发现垃圾漂浮物,第一时间予以打捞清理外运。

    3.加大水库水质监测频率,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水库水质状况实时监控,随时掌握水库水质动态。

    4.加强库区生态治理,在水库保护区内大力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措施,切实减少泥沙入库。

 
278 824-87     东营市广饶县稻庄镇段河三村徐某某,长期在村里加工汽车钢圈,噪声很大,除锈设备产生废水通过排放口往胡同里直排;在院子里进行喷漆,气味很大,村民反映多次都未解决。 东营市 水、大气、噪声、其他     1.广饶县稻庄镇鑫鼎维修部2006年以来在自家院内从事轮毂、钢圈维修加工,无环评手续,生产时会产生噪声及塑粉粉尘,不产生生产废水。

 

    2.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直排废水,未发现喷漆行为,无明显异味。

    3.4月29日曾接到过12369举报反映该问题,县环保局、稻庄镇立即到现场进行了处理,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

责令改正、问责     1.广饶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对其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行为立案调查,并加大对该处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2.稻庄镇已对鑫鼎维修部采取了断电措施,正在拆除设备,对违法项目进行取缔,同时,不断加强对该处日常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诫勉谈话1人
279 824-88     临沂市莒南县石莲子镇大多数村均有在靠近河流水库的区域搞养殖,粪便露天堆放,有的直接流入河沟。镇政府不作为,失职渎职,没有按要求对相关养殖场进行拆除。 临沂市 水、垃圾、其他     1.基本情况。石莲子镇辖13个社区(村),73个自然村,全镇现有养殖场和散户共750户,其中禁养区有16户、限养区734户。

 

    2.大多数村均有在靠近河流水库的区域搞养殖情况。石莲子镇境内共有沭河、汀水河、柳峪河、石莲子河、候疃新河、九曲河、梁子沟河、马沟河共8条河流,河流总长度64.4公里,流域经过50个自然村;有西北庄水库、东石杭水库、西石杭水库、范家柳峪水库、陈家白崖水库等5个小二型水库,重点塘坝22个,全部用于农业灌溉。按照《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调整方案〉的通知》(莒南政办发〔2017〕46 号),截至2017年8月25日,河流水库流域禁养区内有养殖户6户,已清栏5户、正在清栏1户;限养区范围内有养殖户41户,正在改造提升粪污处理设施。

    3.粪便露天堆放,有的直接流入河沟情况。石莲子镇为平原地形,大棚蔬菜种植户较多,个别种植户习惯于将粪便在大棚周边晾晒后用作有机肥料,存在粪便露天堆放现象。没有发现粪污直接流入河沟现象。

    4.镇政府不作为,失职渎职,没有按要求对相关养殖场进行拆除情况。自2016年9月份以来,石莲子镇党委政府开展了环保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全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石政发〔2016〕20号)、《关于在全镇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石政发〔2017〕1号)、关于开展石莲子镇环保问题治理的实施方案》(石政发〔2017〕15号)、《石莲子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石政发〔2017〕22号)等文件。至2017年7月,全镇共依规拆除禁养区内养殖专业户20户。

    今年8月份,石莲子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环保问题治理指挥部,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集中攻坚月行动,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情况实行每天调度、通报、督促。整治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不搞“一刀切”,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专业户)以及非禁养区内群众反映强烈、不具备治理条件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场(专业户)限期关闭拆除,对非禁养区的畜禽养殖进行全面治理,做到规范管理、达标排放。先后下达整改通知书700余份,依法依规拆除养殖专业户3户,清栏5户(包括河流区域禁养区内养殖户),清栏鸡鸭40000余只、生猪1500余头,签订禁养协议10户;在限养区、适养区内完成粪污处理设施整改提升276户。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责令该镇对所有养殖户露天存放粪便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对发现露天存放粪便的,立即进行清理转运至蔬菜大棚进行消纳利用,8月28日前完成。

 

    2.责令石莲子镇在10月31日前,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其他区域内的养殖场(专业户)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粪便及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确保养殖粪污不外排。

 

           

 
280 824-89     青岛市即墨区青岛市大世脚轮有限公司烟囱外排粉尘,气味刺鼻。 青岛市 大气     1.青岛大世脚轮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铸铁轮及零部件,年产500吨铸件,该公司通过即墨市环保局对年产3000吨万向轮及新增铸造流水线(年产500吨)项目合格验收。2.产生粉尘的环节分别是清砂、喷砂,以上两个工艺分别使用布袋和滤芯除尘设施,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2017年8月26日即墨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对两个排气筒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浓度达标。3.生产过程中的气味主要来自密闭车间内的注塑和浇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于车间密闭不严有机废气通过门窗溢出,对外界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2017年8月26日对厂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进行了现场监测,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责令改正     即墨市督促该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及时更换除尘设施布袋、滤芯增加除尘效果,增加净化设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无组织排放。即墨市环保局8月26日对其下达了现场监察通知书,要求该企业9月底前对注塑和浇塑工艺加装挥发性有机气体的收集与处理设施,达到国家及地方有机废气治理要求。  
281 824-91     威海市乳山市海大塑胶有限公司未搬迁到化工园区,继续生产,并且使用的燃煤锅炉没有环保措施,废水不达标就排入污水管网,有时还有刺鼻气味,地面上只有一台小型污水处理设备以备检查用。反映多次都未解决。 威海市 大气、水、其他     1.该公司始建于1994年,当时未有化工企业进区入园的相关规定,我市于2016年12月正式批复《乳山市精细化工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公司不在乳山市精细化工集中区范围内。

 

    2.该公司现使用15蒸吨燃煤锅炉一台,主要采取水膜加旋风除尘、碱法脱硫工艺。2016年10月签订了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合同。2017年1月份开始对锅炉安装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2017年8月3日安装完毕。

    3.该公司建厂初期主要采取酸碱中和的方式,建设了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2014年进行了升级改造,增加了反渗透处理工艺,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排放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后,全部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4.该公司在氯化聚乙烯合成过程中,有时因添加乳化剂和分散剂不足,导致反应不彻底,在出料时造成少量气体外泄,无组织排放,产生异味。

责令改正     1.针对少量废气外泄问题,责令该公司在反应车间加装一套废气收集和处理装置,对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进行收集和处理,减少异味排放。通过加班施工,已于8月29日完成安装。

 

    2.由乳山市环保局负责,对该公司环保改造提升工作实施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和指导服务,及时会诊帮解难题;对企业正常生产后进行烟气监测,确保达到超低排放要求,促进企业规范生产。

    3.由乳山市经信局和经济开发区负责,积极引导企业转产或尽快研究确定搬迁计划,确保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届时若未完成,将依法依规对企业进行关停处置。

 
282 824-92     滨州市博兴县京博园区内山东科源化工有限公司违规排污,气味刺鼻,博兴县环保局对此视而不见,袒护企业。 滨州市 大气、水、其他     1.山东科源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博兴县经济开发区,生产项目年产3000吨橡胶助剂,其现状评估报告于2017年7月27日经市环保局备案。

 

    2.2017年3月,博兴县开展了全县涉气企业综合整治,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对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该公司于4月20日整改完成,5月12日,该公司委托三方进行了监测,厂界废气监测达标。根据博兴县全面开展化工行业VOCS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县环保局于7月24日,对该企业下达了VOCS治理整改通知书,要求9月底完成VOCS治理设施的安装。该公司于8月8日提交了停产申请,对VOCS治理设施进行安装。

    3.8月25日,现场检查时,两套采用光解处理工艺的VOCS治理设施正在安装;废气收集管线正在更换,周围有异味,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该企业厂界4个点位恶臭进行了检测,其中污水处理厌氧池点位存在超标现象,均值为26.6。

           

立案处罚     针对厂界臭气监测数据超标,县环保局立案调查(罚款10万元)。  
283 824-94     济南市章丘区文祖镇三德范驻地永固混凝土公司违法粉碎石料,破坏周围山体,噪声污染严重,政府要求停业,但仍正常运行。 济南市 生态、噪声、其他     1.2013年3月章丘市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14年8月进行了环保验收,现场核查时,因章莱路交通管制限行暂停生产。

 

    2.企业按照文祖街道办事处石料粉碎设备拆除要求,已于8月14日开始自行拆除石料粉碎设备,现场核查时一台石料粉碎设备正在拆除中,已不具备石料粉碎生产条件。

    3.企业无自备矿山,现场核查周围山体,并检查企业提供的原料采购清单,该企业生产原料来自于淄博、莱芜,进货渠道合法,不存在破坏周边山体情况。

    4.因检查时该企业处于暂停生产状态,无法对噪音指标进行监测。

责令改正     8月26日对无手续的石料粉碎设备已彻底拆除,进料口已用石料渣土进行填封,进料门口已封死;拆除设备恢复生产后,经监测,公司东、南、西厂界噪声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昼间排放标准(企业夜间未生产)。

 

           

 
284 824-96     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前十里铺村日照市恒大服装制衣厂和张某某的海蜇厂,对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多次向村委及区市反映没有得到解决。 日照市 水、其他     群众反映的日照市恒大服装制衣厂实为日照鸿大服装有限公司,位于前十里铺村,主要从事服装加工销售,通过了环保审批和验收。主要生产工艺为来料经裁剪、缝制为成品,包装后外售,生产工艺中无水洗工序,不涉及生产用水。

 

    前十里铺村无张某某投资建设的海蜇厂,存在李某和王某某投资建设的日照嘉瑞食品有限公司和日照金三岛食品有限公司,其项目均通过了环保审批和验收。日照嘉瑞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即食海蜇生产,工艺为海蜇半成品经分割、纯净水清洗后采用臭氧消毒包装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生产废水。日照金三岛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鱼、虾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生产废水。恒大服装制衣厂和嘉瑞食品有限公司,分别于今年8月10日、8月15日停产整治,金三岛食品有限公司因经济问题停产2年。

    群众多次曾向村委和街道反映过村内污水直排问题。对此,2016年6月,日照街道组织前十里铺村建设了污水管道,将该区域生活污水及企业生产废水汇入污水管道,进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解决了污水直排问题。

    8月25日现场检查时,3家企业均停产。在恒大服装制衣厂检查时,发现厂区内宿舍区因未硬化,少量生活污水溢流至未硬化的地面上,存在影响地下水隐患。东港区委托日照市环境监测站对日照鸿大服装有限公司水井、日照嘉瑞食品有限公司水井和前十里铺村村委水井地下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区域地下水PH、氨氮、高锰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挥发酚、阴离子和六价铬等20项主要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III类水质标准,受地质和农业生活影响,锰和硝酸盐氮2项指标未达到地下水III类水水质标准,未发现地下水被严重污染问题。

责令改正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联合调查组责令日照鸿大服装有限公司对厂区内未硬化的地面进行硬化,确保污水全部纳入污水管网进行处理。8月27日,日照鸿大服装有限公司已联系施工人员,计划7日内完成地面硬化,解决生活污水溢流问题。8月30日,该企业已完成地面硬化。

 

           

 
285 824-97     滨州市邹平县黛溪街道代一村贾某某在居民区办厂,污染环境。 滨州市 其他     1.举报反映的企业为邹平县嘉鑫静电粉末有限公司,位于邹平县黛溪街道办事处黛一村,该企业主要从事热固性静电粉末涂料生产。该项目工商、环保手续齐全,不存在违规用地行为。

 

    2.经相关部门核实,该公司年产100吨热固性静电粉末涂料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并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配套建设布袋式除尘器,车间内已设置隔音板等噪音防治设施,根据前期检查情况,企业正常生产时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

    3.县供电公司邹平供电所出具了证明材料,该企业自8月8日停产至今。

责令改正     责令企业进一步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粉尘及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286 824-98     威海市环翠区望海园永安里小区8.9号楼一楼沿街饭店(恒达饭莊、威旺喜洋洋烧烤火锅、丛家菜馆、鲜菜园海鲜饺子馆)油烟污染严重,露天烧烤气味、噪声很大,多次反映都没有解决。 威海市 油烟、大气、噪声     1.经城管部门利用便携式油烟检测仪现场对四家饭店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四家饭店油烟排放最高值为1.66毫克/立方米,均不超过2001年国家颁布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油烟排放量不超过2毫克/立方米),油烟排放达标。

 

    2.四家饭店中仅喜洋洋1家烧烤店,其在店外放置一台未使用的破旧烧烤炉,已现场将该烧烤炉搬离;该烧烤店在室内烧烤,不存在露天烧烤,烧烤烟气经室内净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避开居民区排放,店外有轻微烧烤气味。

    3.8月25日当晚,环保部门委托威海市环境监测站对四家饭店进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恒达饭庄和丛家菜馆超标,已立即责令整改。

    4.经查阅信访记录,城管和环保部门于2016年3月至10月期间相继接到过2人、7次群众举报电话,反映2家饭店的油烟和噪声污染问题,接到举报后,城管和环保部门立即对其进行督导整改。其中,喜洋洋烧烤店更换了环保型烧烤炉具,风机及油烟净化器安装在室内,室外听不到设备运行噪声;鲜菜园海鲜饺子馆采取了安装隔音棉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回访时群众表示满意。2017年相关部门未再收到举报。

责令改正     1.8月26日,环保部门针对恒达饭庄和丛家菜馆噪声超标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8月30日,环保部门对恒达饭庄和丛家菜馆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仍然超标,责令其继续整改,不得恢复营业,由镇街、社区网格员加强巡逻检查。

 

    2.城管部门责令喜洋洋烧烤店烧烤过程中规范管理,加大对油烟设施的清理维护频率,最大限度消除烧烤油烟影响。

    3.组织四家饭店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加强与周围居民沟通,向居民做好解释工作。

 
287 824-99     烟台市招远市阜山镇阜山金矿西面有个庙口,里面有个三无的尾矿库,西观阵村西溝有个三无尾矿厂,污染环境。 烟台市 固废     1.案件提及的“庙口”实为“庙屋沟”,1990年中矿金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此处建有一处尾矿库,于2006年停止使用,该尾矿库无相关建设手续。2010年该尾矿库由阜山镇九曲蒋家村负责其治理。2014年4月,该尾矿库完成覆土治理,失去尾矿库功能。原址已复垦为该村良田并耕种至今,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存在污染问题。

 

    2.“西观阵村西耩有个三无尾矿厂”实为“原阜山镇西观阵庄村经营管理的尾矿库”。该尾矿库由阜山镇西观阵庄村于1994年建成,当时无相关建设手续。2015年6月,该村同招远市昌林实业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由该公司负责完成该尾矿库的覆土治理工作。2016年4月,完成治理工作。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四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04件。因3件涉及不同市和省直部门,实际交办307件。截至2017年9月3日已办结287件,正在办理20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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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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