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提醒:车主切记车辆审验周期

2017-08-16 15:15:00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张泰来

  济南车管民警提醒,车辆一旦被强制报废,不论车辆实际车况如何,都不能再恢复成正常状态,若驾驶被强制报废的车辆上路被查,将面临吊销驾照的严厉处罚。

  可以说,已经被强制报废的车辆几乎没有上路的可能,对于这些车辆来说,唯一的出路就是联系报废企业自行报废。

  车管民警介绍,如果被强制报废的车辆不主动报废,除无法上路行驶外,在将车辆交给合法报废企业拆解报废后,车主无法继承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目前,济南市经过商务部门认可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有两家。一是山东省华嘉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二是济南泉汇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被强制报废的车辆车主可以联系这两家企业上路取车,将车辆合法报废拆解。

  为避免车辆脱审造成的隐患和损失,提醒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参加车辆检验,按时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济南交警每个月都会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向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所有人发送告知短信。但是,由于部分车主变更了联系方式,无法接收短信,还需要车主自行注意爱车的审车周期,以免因为连续脱审被强制报废。

  本报记者张泰来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王乐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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