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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远光灯危害巨大一直为人厌恶,但由于取证等方面的困难,对其查处并非易事。为治理这一违法,济南交警在市区设置了3处电警设备专门抓拍滥用远光灯。
济南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远光灯抓拍设备已经试运行一月,其间其中一处就抓拍滥用远光灯违法800多起,有效率超过50%。
经十路与环山路交叉口的抓拍记录仪。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戴伟 摄
市区设三处设备
一路口一月抓拍800起
8日,济南交警官方微信公布了市区新增电警抓拍设备,其中最为引人注意的是3处抓拍滥用远光灯的电警。其中两处位于旅游路港九路路口,对东西双向来车使用远光灯的情况进行自动抓拍。另一处位于经十路环山路口,对东向西方向来车进行抓拍。
“点位的选择是根据我们前期调研的结果,在经十路环山路口设抓拍点是因为这里滥用远光灯违法比较突出。”济南交警支队科研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旅游路港九路设置抓拍是因为那里大型客货车通行量大,且滥用远光灯多发。在这3个点位设置远光灯抓拍设备,其根本目的还是希望通过电警设备解决执法取证难题,通过处罚的震慑作用减少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
在没有照明设施的乡间道路,远光灯的使用能让驾驶人看清路况,有其必要性,但是在市区频繁使用远光灯却危害不小。《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有照明条件的市区等禁止使用远光灯。
事实上,设置滥用远光灯抓拍设备的呼声由来已久。今年6月,济南交警召开的“科技,让交通违法无处遁形”的媒体通气会上,就提出将建设远光灯检测设备,对机动车违法使用远光灯进行号牌识别自动抓拍。
据介绍,这3处抓拍设备实际上在7月份就已经安装完毕,经过一个多月的测试运行,运行情况良好,三处设备抓拍有效率均超过50%。其中经十路环山路口的抓拍设备一个月就抓拍回传滥用远光灯违法800多起。
目前,济南交警已经通过官方微信对这些新增的抓拍点位进行公示,近期就将正式投入使用,而这也是省内首次出现专门抓拍滥用远光灯的电警设备。
识别光源和光斑
双重验证是否违法
虽然有明文规定禁止在市区使用远光灯,济南交警也明确对查处的滥用远光灯违法给予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但是,在济南市区滥用远光灯的现象依旧普遍存在,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
历城交警曾经通过实验证明,远光灯不仅能让人瞬间致盲数秒,而且会影响驾驶员对于车距和对方车辆宽度的判断。在一条没有路灯笔直的道路上,实验人员站在实验车前30米,在远光灯的照射下,完全无法看清实验车周边的情况,即使车旁站着一个人也完全看不到。距离30米、20米、10米,人在视觉上的感觉几乎是一样的,直到距离5米时才能看清实验车辆旁站立的行人。
虽然违法多发,但对滥用远光灯查处却十分不易。历城交警曾组织过专门查处,结果一晚上只查到了两起。查处少主要还是因为取证难。
那么,济南新上的远光灯抓拍设备是怎么实现对滥用远光灯的抓拍呢?济南交警支队科研所工作人员进行了解密。原来,远光灯抓拍的原理是通过识别车辆大灯光源个数和光斑大小确定是否启用了远光灯。简单来说,当车辆开启远光灯时,光源个数比开启近光灯时更多,光斑也更大。一般的摄像探头是无法看清车辆大灯细节的,而经过特殊处理的摄像头则可以同时抓拍车辆的光源和光斑照片,然后通过两张照片的对比,来判断车主是否滥用远光灯。
为保证抓拍的准确性,在系统成功抓拍后,还要通过人工审核,把其中确实存在滥用远光灯行为的选出来,才能上传录入交警违法处理平台。
哪些情况下不能用远光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禁止使用远光灯: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实习生 孟焕然 段淞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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