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训·补偿·注册 中外专家建言青少年球员法律保护

2017-07-31 09:41:00 来源: 新华社 作者: 吴书光

  ·补偿困局

  据了解,培训补偿是指首次注册为职业球员时,所在俱乐部应向球员21周岁前的培训单位支付相应标准的培训补偿费;以及职业球员23周岁赛季结束前的每次转会,新俱乐部应该依据其在转会前最后一家俱乐部效力的年限支付相应的培训补偿费。如果职业球员在合同到期之前转会,新俱乐部应向其在12-23岁期间的所有培训机构和俱乐部支付相应补偿费用,即联合机制补偿。

  中国足协本月25日发布的《关于限期支付拖欠费用的通知》指出,亚足联催收国际转会中拖欠的相关费用,要求包括13家中超俱乐部在内的18家国内各级联赛俱乐部及时补齐拖欠费用。随后多家俱乐部发声表态早已支付,主要就是涉及外援的联合机制补偿。

  亚足联法务官员基钦说,很多中国俱乐部恐怕不一定清楚联合机制补偿,要牢记的是:涉及到任何的国际转会,一般都要付95%的转会补偿给原俱乐部,剩余的5%是则属于联合机制补偿。

  中国足协竞赛部注册办马萌介绍,目前国内的青训补偿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缺乏诚信,获得准确的转会费数额困难;注册信息不完整,无法确认培训年限等。另外,国内业余培训单位可能在球员第一次业余转会而尚未成为职业球员时,已经收取了“转会费”,因此后期也不再主张补偿。

  1993年出生的中国球员王上源2013年加盟比利时布鲁日,布鲁日随后主动向曾培训王上源的单位支付了254520欧元的培训补偿。比利时布鲁日俱乐部青训总监帕斯卡尔说,俱乐部严格按照国际足联的规定支付了培训补偿。“应该鼓励和支持严格按照国际足联规定进行培训补偿。要引进新球员就要有投入,不可能没有投入就有产出。”

  中国足协规划法务部部长朱和元说,有球员通过各种渠道转会,或者有的机构到年龄就挖人,这导致的转会乱象和补偿不规范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中国足协非常重视也在不断组织研究对策。我们的俱乐部目前的等级认证、注册、球员转会等相关制度,确实存在不匹配。此外,各参与主体要厘清自己在青少年球员保护中扮演的角色和法律定位。

  只要在球员12-23岁期间对其有效培训,培训机构就有主张补偿的权利。朱和元说:“目前据我了解,只有极少数俱乐部或机构向中国足协提出主张补偿,但只要引进外援,外国俱乐部主张联合机制补偿的函马上就来了。这说明国内培训机构维权的意识还需要加强。”

  亚足联法务官员基钦认为,中国联赛需要更加透明化,比如信息除了要在媒体发布,还应通知利益相关方,同时需要建立一个良好的仲裁系统,帮助解决有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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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高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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