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求职被单位要求开无犯罪证明 派出所反需单位介绍信

2017-07-10 09:06:00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 张帅

  “我还没入职,哪儿来的单位?这也太矛盾了。”近日,市民周先生向党报热线反映,他在求职时被一家单位要求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但前往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时,却被告知该种证明一般不对个人开具,如需开具需要申请者工作单位出示介绍信。经历了一波三折,周先生虽如愿以偿,但记者了解到,这类被“禁开”的证明仍广泛“被需求”。

  市民周先生近日参加某单位招聘,该单位通知他,要想入职需先去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按照要求,他前往户籍地的派出所高新区遥墙派出所,但是对方却告知必须要有单位介绍信才能开。“我本来就无业,何来单位?”周先生说。

  在了解周先生情况后,遥墙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没有单位,也可通过村居开具介绍信,表明该证明的用途是求职,然后再来派出所办理。随后,周先生前往其所在村委会要求开证明,但村委会表示,只能证明他的户籍还在这个村里,没法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

  针对周先生提出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记者致电遥墙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得知,早在2015年,公安部就通过“打黑除四害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图文详解了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包括此前一直被群众吐槽的证明“你妈是你妈”,并在文中第十四条将“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也列在其中,明确要求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记者通过一位公安系统民警了解到,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大量无业求职者都像周先生一样被要求开具该项证明,出于服务百姓的角度,只要市民携带身份证,同时最好有村居证明用途的书面文件,一般派出所都会出具。据悉,目前周先生已经成功开出了证明。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姜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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