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姜晖
近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规划局联合启动中海城住宅小区第一批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组织200名执法人员、6台大型机械设备,对中海城住宅小区严重侵占公共用地的28户违法建设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这些住户私自圈起来的院子、私自搭建的建筑占用了公共空间,侵犯的是我们其他业户的合法利益,就应该拆掉!”在当天的拆违现场,有不少像王先生这样的业户对这次拆违行动连声称赞。
此次对中海城住宅小区违法建设采取的强制拆除,是我市开展的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一个缩影。为构建良好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打造优美的城市环境,我市将利用2至3年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计划 2017年完成60%以上治理任务,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既有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截至2017年6月底,全市共排查违法建设面积441万平方米,共治理存量违法建设2500余处、168.2万平方米,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63.57%;拆除各类新增违法建设7.28万平方米,实现了违法建设的“零增长”;全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任务。
对于城市违法建设,我市坚决说不。
违法建设侵占公共资源,全市排查出八大类共441万平方米
简单来说,在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都称为城市违法建设。
自去年11月起,我市对城市违法建设进行了彻底排查摸底,全市共排查出八大类违法建设、面积441万平方米。其中,比较典型的违法建设类型有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进行建设的,如低密度住宅区内常见的占用公共空间的乱搭乱建;擅自在建筑物顶部、底层或者退层平台进行建设的,如高层住宅区常见的楼顶加层;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面、海岸线、轨道交通、公共场地、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如城中村的违法建设等。
违法建设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其实质就是侵占公共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违法建设还违反了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破坏了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功能布局,严重损坏城市建设,影响了城市的品质与形象。
同时,由于违法建设没有经过正规的审批审核手续,其设计建设、用材用料往往不科学不合理,存在结构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侵占公共资源和空间的违法建设,影响了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和通行等,直接带来脏乱差和交通堵塞等问题,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管理,对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理
为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构建良好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打造优美的城市环境,自去年11月起,我市正式启动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对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内所有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以及未经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治理。
对城市违法建设坚决说不,这是我市治理城市违法建设的决心,更是目标。
在此次治理行动中,对于新增违法建设,我市通过建立巡查制度、加大遥感监测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等措施实施“零容忍”管理,实行即查即拆,坚决将新增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将依法拆除违法建设,即对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占用交通要道、侵占泄洪河床、存在安全隐患、妨碍重点工程建设、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由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对棚户区、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违法建设,依据改造规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分期分类予以拆除;对城市河湖海水边、山体周边和公路铁路两侧、住宅小区、街巷、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以及各类园区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结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和环境综合整治等活动,一并予以拆除。
对于其他违法建设,我市也将采取措施进行分类处理。治理时,还将坚持“拆改”结合,对拆除空地严格实施清场控违管理,超前规划设计,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安排部署建设项目的,要开辟绿色审批通道,规范建设程序,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截至6月底已治理存量违法建设168.2万平方米,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自全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启动以来,各县区都积极成立、充实各自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组织领导机构,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存量违法建设台账,坚持一手抓存量违建治理,一手抓新增违建控制。
在具体的治理行动中,我市各县区全力消除存量违法建设,其中滨城区、惠民县、博兴县等县区均开展了较大声势的集中治理行动,特别是滨城区组织开展了区、街道两级“霹雳”和“雷霆”行动,对积压多年的两处违法建设“钉子户”依法处理,同时结合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大违建拆除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同时,各县区坚决落实新增违建“零增长”、“零容忍”的要求,对新增违法建筑“冒头就打、动土就拆”,确保违建实现“零增长”。截至6月底,全市共治理存量违法建设2500余处、168.2万平方米,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63.57%;拆除各类新增违法建设7.28万平方米,实现了违法建设的“零增长”;全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任务。
城市违法建设量大面广,情况复杂,治理起来难度大、任务重。为再掀城市违法建设治理新高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各县区将进一步规范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任务,定期组织集中行动,同时加强部门配合、督导考核,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将带头开展好自查自纠,有违法建设行为的主动申报、带头整改;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是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责任主体,以侵占公共用地和典型案例为突破口,继续推动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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