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挺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时代

2017-07-06 14:58:00 来源: 水母网 作者: 杨春娜

  水母网7月6日讯(通讯员 邢晓宇 蔡江涛 YMG记者 杨春娜)昨日,市就业办传来消息:烟台市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通过评估正式运行———这标志着我市迈入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时代。

  公共就业服务是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由政府出资向劳动者提供的公益性就业服务。市就业办主任王念瑞说:“标准化是保障公共就业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借助标准化的手段,将公共就业服务实践中积累的一些经验做法加以提炼、总结、固化,可作为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准则在全系统推广应用。随着我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劳动者对公共就业服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建立规范、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势在必行。”他告诉记者,基于此,烟台高度重视就业服务效能的提升,积极探索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模式,不断加强标准化工作。

  据悉,2011年,烟台就业部门承接《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失业登记管理服务规范》两项国家标准的编制任务,两项标准于今年3月9日正式对社会发布,同期发布的8项公共就业国家标准中,我市占了2项。期间,《烟台市公共创业服务规范》、《烟台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烟台市失业登记管理服务规范》三项市级标准纳入全市标准化工作“十三五”计划,也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对社会发布,成为我市发布的首批公共服务标准。

  今年年初,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印发了《烟台市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以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为引领,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岗位职责、强化精细服务,进一步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资源配置标准、服务标准、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制定与应用。现阶段正式运行的《烟台市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由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和服务提供标准体系3大分体系组成。整个体系共有21大项,214个单项标准,涵盖了公共就业服务全部业务。其中,自主编制完成的标准178项,占全部标准的83%;收入国家标准31项、地方标准2项、法律法规3项,占17%。

  据悉,烟台下阶段还将根据就业服务及相关主体不断变化,适时调整质量标准,及时改进、改善服务环境,以适应就业需求变化,提升服务质量。同时,通过发扬“精”、“细”、“微”服务理念,不断完善服务细节,提高精细化服务水平,在“小细节”里践行“标准化”,有效提升群众对就业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机制,定期组织检查和自我评价,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定期总结工作中的方法、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推广应用,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订标准的建议,在不断完善标准中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高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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