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过一周3000㎡违建还没拆 长清区解释称涉民事纠纷

2017-06-26 10:20:00 来源: 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 周震 王铮

时过一周3000㎡违建还没拆 长清区解释称涉民事纠纷

  3000m违建仍然没有要拆除的迹象 记者王铮 摄

  6月19日,本报曾以《两度被要求停工 长清3000㎡违建仍疯长6年》为题,对长清区平安街道一处4层未完工建筑进行报道。一周过去了,这处违建仍无拆除迹象。就此,长清区政府、平安街道办事处解释称,该违建存在民事纠纷,法院正在审理。对于该说法,被该处违建侵占了土地的来先生提出质疑,纠纷和他并没有关系,有纠纷的是旁边刘先生的地,“那栋建筑不仅建在了刘先生的地上,还占了我的地,不能因为旁边的地有纠纷,就把我连累了吧。”

  ■毫无进展过去一周了仍无拆除迹象

  24日,记者再次来到经十西路与通发大道东北侧,这处4层违建依然看不出有任何要拆除的迹象。“我一直在找平安街道办和长清区政府,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队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我,这块地有纠纷,必须要等省高院的判决结果出来以后才能进一步处理。”来先生说,“我反映的是土地上的3000多平方米违法建设,和他们之间的合同纠纷没有任何关系,这种答复意见不和之前的说法一样吗?”

  记者电话联系长清区城管局经济开发区中队,一刘姓负责人表示,关于这个问题,需由区里统一回复。而长清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称,这件事由政府督查室负责。当记者联系到政府督查室负责人马彪后,他的答复与来先生所得到的回应如出一辙:区里专门开会研究过,涉及民事纠纷,省高院正在审理,得等到审理结果出来后才能继续处理。

  ■大呼冤枉隔壁土地纠纷致自家地被占

  对于长清区政府督查室提到的民事纠纷,来先生大呼冤枉,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土地权属图。“我的土地旁边是一涉及纠纷的地块,(4层)违建面积较大,横跨我们两处地块。”来先生说,旁边的地块虽涉及纠纷,但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不能因为土地有纠纷,就可以违法建设,就让我的合法土地被侵占吧?”

  在来先生提供的一本长清-国用(2011)第070002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记者看到,土地位于长清区经济开发区(经十路东侧晶恒路北),地号为0702629,地类(用途)是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53年11月18日,落款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土地证在我手里,说明我这块地权属清晰,根本不涉及纠纷。”来先生说,所谓的纠纷是隔壁土地的,与他无关联。

  ■是啥纠纷土地归属权无法落实 转让意向协议存纠纷

  究竟是什么样的纠纷导致违建迟迟没被拆除?记者经过多方打听,联系到了刘先生,他详细介绍了土地纠纷的来龙去脉。

  刘先生称,2003年,他以217万元的价格拍得来先生旁边的那块土地。随后,拍卖现场的一名男子找到刘先生,希望刘先生可以出售一部分土地给他,而这名男子,就是现在那栋4层建筑的建设者王某。

  在王某提出购买土地的意愿后,刘先生和他签订了转让意向协议书,后来王某向刘先生支付了部分预付款。不过,事情的发展出乎了刘先生的意料,他拍得的那块土地因为缺少相关资料,迟迟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2008年,王某提出,要在我准备转让给他的那块地上放点东西,我当时也没多想,就同意了。”刘先生说,没想到,王某用围墙把地圈起来,在上面盖起了房子,直到盖成了现在的样子。

  “虽然我们之间有转让意向协议,但直到现在我都办不出土地权证,更别说王某在上面盖的房子了,肯定是没有合法手续的,那不就是违建吗?”刘先生介绍,现在省高院将要审理的,只是他们之间的转让意向协议书是否有效,并不是土地归属权,更不是厂房违建民事诉讼。

  刘先生表示,所谓的纠纷土地,仍然登记在拍卖前具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司名下,也就是说,他从2003年6月拍地至今,一直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更无法将土地转让,“相关部门答复中的‘土地涉及纠纷’,并不影响地上违建的认定和拆除。我作为拍卖公司确定的唯一成交确认人,都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违章建设的王某是以什么手续建设的呢?”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姜晖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