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试点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

2017-06-15 17:09:03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潍坊试点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

  力争年内建成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店”

  (记者 马媛媛)为进一步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打造放心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挖掘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近日,潍坊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率先试点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启动并推进潍坊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开展。

  放心消费创建是今年国家工商总局确定的消费维权工作重点。为推进创建工作落实,市工商局、市消协确定了“试点先行、摸索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工作原则,以试点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为抓手,在全市选取3-5个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知名度较高、消费集中的行业经营主体作为试点,力争年内建成一批各具行业特色的“放心消费示范店”,探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创建标准和机制,切实提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社会认知度和消费者满意度,达成“树立一批品牌示范店、建立一套创建工作机制、提升一个社会认知层次”的试点目标,并以此为基础逐步推开,不断扩大创建行业和区域,推动我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试点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为主要内容,为开展全面创建打造样板。一是健全创建工作机制。经营主体根据自身情况和行业特点,强化创建机制建设,确定创建条件和考核标准,成立创建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规范工作流程,推动建成一套可复制推广的创建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制度建设,一方面,完善内部商品质量准入和质量自我管控制度,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诚信经营和自律经营;另一方面,健全消费投诉工作制度,在落实国家规定基础上,鼓励进一步放宽退换货条件,简化退换货程序,加大售后服务力度,加强消费纠纷处理。三是强化消费维权措施。建立消费维权快速处理绿色通道,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消费侵权赔偿制度,畅通投诉和解渠道,提高消费争议解决效率,降低维权成本。四是落实消费维权责任。积极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产品质量首负责任制、消费纠纷先行赔偿制度,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社会承诺,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落实。

  目前,市工商局、市消协已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正按步骤有序开展试点创建工作。试点工作结束后,将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通报试点工作情况,公示创建标准、流程和渠道,推动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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