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11岁白血病女孩想做“陆亦可”,检察院帮其圆梦

2017-05-05 07:20:00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5月4日上午,11岁的绝症女孩小海燕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帮助下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检察院为她准备了一份惊喜——做一天“小检察官”。参与模拟法庭及不起诉宣告,在检察服务大厅内为人民服务等,这些平时只有电视剧中才能见到的场景,让小海燕兴奋不已。

  “如果我的病能治好,长大后我一定要当一名检察官”

  对于11岁的小海燕来说,她是不幸的,在十岁的年纪患上了急性髓系白血病,一年半的时间里接受了5次化疗,有时甚至需要将很粗的针管插入脊柱做腰穿。

  这一年半的时间,小海燕承受了身体和心理上极大的痛苦。

  在医院病房里,小海燕观看了最近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后,她被剧中检察官散发的正能量所感动,并且成为一名检察官的梦想开始在她的心底扎根。小海燕和妈妈说,“妈妈,如果我的病能治好,长大后我一定要当一名检察官。”

  “我觉得我今天很酷,虽然有点紧张,但很兴奋”

  历城区检察院的干警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便产生了帮助小海燕圆梦的想法。在“五四”青年节这天,全院干警积极配合,为小海燕精心设计了圆梦检察官系列活动,包括模拟审判、模拟检察宣告,让小海燕圆了自己的检察梦。

  上午10:00,小海燕到达历城区人民检察院,穿戴上梦寐以求的“检察官”制服和检徽。

  10:40,模拟法庭正式“开庭”。小海燕坐在公诉人的位置上,沉稳淡定。跟着法官宣布,“开庭审理被告人王志明盗窃一案,传被告人到庭”。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小海燕出庭支持公诉。

  审判长宣读完毕盗窃犯人王志明的情况后,小海燕在大家的陪同和媒体记者们的见证下,以公诉人的身份,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进行举证,并宣读了起诉书。“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王志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检察员海燕。”

  小海燕说:“我觉得我今天很酷,虽然有点紧张,但很兴奋。”宣读完毕后,小海燕迫不及待地跟检察院的叔叔阿姨和记者们分享自己的心情。

  “哪怕遇到再大的困难,也要为孩子积极治疗”

  随后小海燕在检察官的陪同下参观了检察院的检察服务大厅、“小荷工作室”及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等。孩子的妈妈说,“她真是太高兴了,从来没见她这么开心过。”小海燕的妈妈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体验结束后,检察院院团支部组织委员将全院干警捐助的9300元救助款交到小海燕妈妈手中。“感谢历城区检察院给孩子提供了这么好的机会,圆了孩子的梦想,也感谢检察官们的爱心捐助,哪怕遇到再大的困难,也要为孩子积极治疗,让孩子记住检察官叔叔阿姨的爱心和帮助。”孩子的妈妈感动的说。(齐鲁网)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姜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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