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11人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追究责任

2017-04-26 19:19:00 来源: 大众日报 作者: 贺辉

  大众网济南4月26日讯   今天下午,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检察院获悉,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原主任杨德亭(正科级)等11人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追究责任。

  近日,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依法对历城区经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原主任杨德亭(正科级)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立案侦查,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依法对省立医院总务处后勤维修中心原主任金宗宝(副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立案侦查,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依法对历城区财政局企财科原科长刘希来(正科级)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立案侦查,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枣庄市台儿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忠喜(县处级副职)涉嫌贪污一案,经台儿庄区民法院一审判决孙忠喜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枣庄市台儿庄区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台儿庄区泥沟镇中心卫生院计划免疫科贾春章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日前,由滕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滕州市龙泉街道邾城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刘成胜贪污、受贿一案,经滕州市法院依法审理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对被告人刘成胜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日前,烟台市开发区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蓬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海东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于3月20日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莱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原莱州市环保局局长杨军(正科级),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阶段。

  日前,临沂市检察院依法以玩忽职守罪对沂水县人社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刘瑞波(副科级)决定逮捕。

  临沂市检察院依法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对沂水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主任杨文明(正科级)决定逮捕。

  近日,德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对原平原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朝虎(正科级)决定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贺辉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毛德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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