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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上午9点,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国税局副局长孙成华和市地税局副局长马青,分别通报介绍了我市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与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主发布人?市国税局副局长?孙成华
▲发布人?市地税局副局长?马青
▲主持人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李伟
全市2016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评价情况通报
一、近年来全市纳税信用评价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兴。信用是每个人、每个企业的立身之本、事业之基、发展之源。纳税信用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综合反映,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信用中国、诚信日照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日照市国税局、地税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和管理为切入点,以提高纳税人的信用美誉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加快推进全市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守法经营、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自2004年开始,日照市国税局、地税局依托 “纳税信用管理系统”,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两个公告及《山东省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程序,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管理工作,累计进行了8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主要依据采集到的纳税人日常遵从记录,从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确定纳税人A、B、C、D四个等次的纳税信用级别。实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级别的纳税人分别提供不同的管理和服务。对A级纳税人进行激励保护,对B级纳税人进行鼓励提升,对C级纳税人进行鞭策督促,对D级纳税人进行限制惩戒。推行税务“黑名单”制度,将偷骗税、虚开发票超过一定数额的纳税人,直接评定为D级,并列入“黑名单”管理,加大与司法机关联合打击力度,增大涉税违法犯罪成本,提高惩戒威慑力。
二、2016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工作独具特色
全市2016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工作于2017年3月1日启动。
政策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两个公告。
评价范围是:在日照市内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
评价标准是:纳税人2016年度的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其中,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录;税务内部信息包括纳税人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纳税评估信息、税务审计信息、反避税信息和税务稽查信息;外部信息包括评价年度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等。
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为A级;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为B级;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为C级;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为D级。
这次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工作体现了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评价内容更加客观。今年纳税信用级别评价以纳税人日常税收管理信息数据为基础,对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法、接受税收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共涉及纳税人涉税申报信息等8类117个指标(具体包括:纳税人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纳税评估信息、税务审计信息、反避税信息和税务稽查信息等8类),其中83%以上的指标实现了信息系统自动采集、量化计分。其他指标采取由税务机关逐级审核确认的方式确定,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准确。
二是评价方式更加规范。今年的评价工作自始至终坚持国地税“联合评价”。双方联合下发文件,联合设立纳税信用管理委员会,及时通过联席会议沟通情况,共同推进纳税信用级别的组织、评定和管理工作,双方信息充分共享、过程控制严格规范。
三是评价手段更加科学。为实现各类纳税信用管理数据向大数据、高集成、低冗余的发展目标迈进,今年我市纳税信用评价管理工作首次全面依托金税三期系统,使各类涉税数据的利用更加高效,指标体系更加完善,信用评价工作质效更有保障。
目前,日照市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已基本结束,全市共评定纳税人13891户,总户数比去年增加了2271户,增长16.35%;A级纳税人1149户,比去年增加384户,增长33.42%;B级11461户, 比去年增加2955户,增长25.78%;C级725户, 比去年减少1083户,减少149%;D级556户,比去年增加15户,增长2.7%。具体评价结果将根据上级通知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对已经确定的纳税信用级别,我们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纳税人日常指标得分变化适时调整信用级别。
三、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的深度应用
对于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我们将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借助新闻媒体等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地向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按照“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原则,强化部门联动和分类管理,推进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增值应用,构筑纳税信用管理大格局。
(一)褒扬激励守信
一是在税收管理和服务方面,对守信纳税人,实施褒奖激励,使守信者处处得到褒奖、享受便利、获得尊重。如,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提供以下办税便利:(1)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2)普通发票按需领用;(3)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4)纳税信用A级出口企业可评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出口退(免)税优先办理等措施。对B级纳税人,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帮助其改进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依法纳税水平。对C级纳税人,依法从严管理,引导纳税人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
二是在部门联合激励方面,我们严格落实省国税局、地税局与29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署的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及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日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充分体现让守信者“一路绿灯”的导向。同时,建立纳税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定期向日照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纳税信用信息,供社会公开查询。2016年,共推送A级纳税人名单等纳税信用信息6353条。
三是在税银合作方面,我们与市银监局建立了“银税互动”机制,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16家银行签订了银税互动协议,实现了市级银行银税协议签约全覆盖,将纳税信用成功转化为企业的融资资本,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实现了“企业有发展、银行有效益、纳税更诚信”的良性互动。据统计,2016年,各协议银行累计为1217户企业提供贷款20.4亿元,其中为821户小微企业提供贷款6.5亿元。
(二)监管惩戒失信
一是在税收管理和服务方面,对失信纳税人,重点加强监管,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如,对信用级别较低的D级纳税人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从严控制发票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2)从严管理出口退(免)税。对出口退税资料实行严格审核;(3)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率,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4)列入重点纳税评估对象。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涉税资料;(5)列入重点培训宣传对象。在组织税收财会知识培训辅导的同时,重点加强对相关税收法律责任的灌输;(6)延缓晋级时限。D级评价级别至少保留2年,第三年最高信用级别也不得评价为A级。
二是在部门联合惩戒方面,落实省国税局、地税局与发改委、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签订关于税收领域、金融领域、农资领域、环境保护领域等12项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由相关部门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发挥协同监管威力。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其中,税务部门将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当事人全部列入纳税信用D级范围,依法采取更严格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和高频次税收检查等措施。对纳入税收“黑名单”的企业,将受到如下联合惩戒:(1)公安部门配合税务机关办理阻止欠税人出境边控;(2)金融机构采取消减授信额度、提前收回贷款、停止授信业务等措施;(3)国土资源部门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4)质检部门采取列为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D级等限制性管理措施;(5)财政部门限制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参与政府采购;(6)海关部门不予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7)证监会、保监会分别在证券期货市场和保险市场部分经营行为进行限制;(8)交通运输部门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9)发展改革部门限制发行企业债券;(10)商务、发展改革部门限制有关商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
总之,通过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使“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部门联合,继续深入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积极研究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纳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逐步建立涵盖所有纳税人的诚信评价体系。二是大力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让守法诚信纳税成为企业亮丽的“名片”,能够得到更多的机会和实惠;让违法失信纳税成为企业的“紧箍咒”,处处受限,事事难为。三是通过加强部门合作,实现纳税信用信息充分共享,扩大联合激励惩戒范围,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使纳税信用发挥更大的作用。
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报
一、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意义重大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以来,我市推出了一系列提速减负、简政便民的措施,全力打通纳税人办税的“最后一公里”。
(一)落实改革任务,需要“春风行动”拓展提升。2017年是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通过开展“春风行动”,持续围绕分工协作、聚力服务,把改革目标落准、把改革措施落细、把改革成效落实,让改革更加满足发展所需、基层所盼、税户所向。
(二)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春风行动”持续发力。良好的营商氛围离不开协同共治的税收合作环境、公平公正的税收执法环境和便捷高效的税收服务环境。通过开展“春风行动”,进一步深化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积极推进办税制度改革进程,让纳税人办税过程更简、办税方式更多、办税成本更低。
(三)满足纳税人期盼,需要“春风行动”常抓不懈。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纳税人期盼各级税务机关从纳税人需求出发,急纳税人所急,想纳税人所想。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固化措施,对症下药,逐类完善,逐级落实,让纳税人体验感更好、获得感更强、满意度更高。
(四)创响服务品牌,需要“春风行动”深化完善。近三年开展的“春风行动”打造了税务服务特色品牌,树立了税务部门良好形象。通过开展“春风行动”持续推出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切实实现成果转化,让全市税务机关服务品牌更响、管理效能更优、社会形象更佳。
二、近几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成效显著
近年来,我市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以纳税人为中心,用心打造“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得到不断提升。
(一)全面实施税收业务规范。全面推行《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税规范》和《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全市统一的《税收规范一体化操作指南》,为纳税人提供规范统一的税收管理和服务。
(二)全面构建“四位一体”办税模式。全力打造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四位一体”多元化办税服务模式。打通全流程网上办税通道,大力推广24小时自助办税,逐步扩大第三方代办业务种类和范围,推进实体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办税方式选择,有效解决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2016年,全市纳税人网上办税率达到51.3%,其中网上申报率达到96%;自助办税业务达到24万笔,占全部业务的11.8%;第三方代开发票9.8万笔,占到全部代开业务的51.1%
(三)全面推动国地税办税服务深度融合。市税务部门不断拓展联合办税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了“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有效提升了纳税服务效能。截至目前,通过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互设窗口三种方式,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全部实现了国地税联合办税。
(四)全面深化国地税办税事项全省通办。2016年7月1日起,实现了办税事项“跨区域、跨部门”省内通办,打造了“纵横交互、全域贯通”的全新服务模式,纳税人不再受部门、地域限制,可以选择全省任一国税、地税通办办税服务厅,办理国地税涉税事项。
(五)全面加强“银税互动”合作。市税务部门先后与16家市级银行共同签订了银税互动协议,实现了市级银行银税协议签约全覆盖,共享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帮助企业有效缓解了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六)全面扩展个性化办税服务举措。依托移动互联技术,推行发票代开“一扫通”和网上代开发票等业务,实现纳税人掌上填表、前台扫描录入和智能开票,纳税人填表时间、前台单笔发票代开时间大大缩短。探索推广“互联网+移动开票”系统,通过手机线上开票与自助办税服务终端线下打印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发票领购随办随走,极大方便纳税人。
(七)加强与房管部门合作。将二手房交易合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缩短了纳税人办税时间,解决了纳税人办理不动产业务多头跑的问题。
三、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总体措施更加实惠
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我市将定位大服务格局,市、县两级联动,推出5类20项44条便民措施,并将在全市陆续开展税务创响春风曲、多元办税送便利、调查整改促提升、快捷通道助维权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全面落实便民办税各项举措。
(一)提速减负,打造效能税务
1.减少办税等候时间。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推行预约办税,提供网上、掌上等多渠道预约服务。
2.简并涉税资料报送。简化发票代开、境外建筑服务证明、境外提供旅游服务证明等业务资料报送。
3.提速出口退(免)税办理。改进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4.提高纳税申报质量。优化网上申报系统,纳税人填写基础性数据后,由软件进行数据审核、逻辑计算、分类填写,提升申报质量。
(二)创新服务,积聚智慧税务
1.升级改造服务平台。升级改造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实现热线、网线、无线互联互通,统一整合办税服务入口。
2.优化发票领用方式。提供发票网上、掌上申请,物流配送或窗口及自助终端自取纸质发票服务,实现发票领用“线上申领、线下配送”。
3.拓展发票开具方式。提供增值税发票代开网上、掌上预申请功能,实现发票代开“线上办理、线下开具”。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行业范围。推进发票无纸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广电子发票。
4.推进外出经营管理电子化。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的网上申请,为其开具电子《外管证》并推送电子信息,取消电子《外管证》纸质打印和经营地报验登记,逐步实现《外管证》开具、信息传递和后续管理的电子化。
(三)精准发力,唱响便民税务
1.加速实名办税进程。加大实名办税推行力度,针对实名办税纳税人开展个性化服务,减少资料重复报送。
2.推进办税制度改革。促进分税种、分业务设置服务事项办税模式的转变,推动关联度高的业务事项归并整合。
3.扩大区域通办范围。进一步拓展同城通办和全市通办的业务范围,进一步提升业务通办的层级。
4.拓展热线服务功能。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第三方平台等新兴媒介,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咨询辅导服务。推进12366接受违法举报工作,建立涉税轻微违法行为“快捷处理通道”。
(四)公正执法,营造公平税务
1.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健全税务检查、处罚告知、处罚听证、集体审议等制度规定。严格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2.创新税收执法方式。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建立和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3.巩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完善税收征管配套措施,做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后续管理工作,加强效应分析,积极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4.强化纳税信用管理运用。持续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覆盖面,探索开展对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价。持续扩大“银税互动”受惠面,将守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入“银税互动”受惠范围。
(五)合力共赢,构建协作税务
1.加强缴税方式技术支撑。加强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技术支撑。试点居民企业网上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2.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全面整合国地税服务资源,推广办税服务厅“一窗一人”联合办税服务模式,实现涉税业务一窗办理。联合开展遵从合作、风险提示等大企业纳税服务工作。
3.扩大社会合作范围。增设自助办税设备离局部署,延伸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逐步委托邮政等机构代开发票、代征税款。
4.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结合“走出去”纳税人需求,继续落实和完善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各项税收举措。帮助纳税人尽可能多地了解国际税收基本知识,宣传讲解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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