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石慧
继11日ofo相关负责人首度发声,就小黄车在泰安多次“快闪”一事向泰安主管部门及市民和用户致歉后,12日下午,该负责人再度发声,承诺未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不会再向泰安市场投放单车。“我们会按照泰安相关部门的要求,积极与政府部门对接。”12日下午,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和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联合发布了致泰安市民的一封信,称ofo单车公司未依法报备核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属于违法行为。
“想先试运营再做方案,未料刚投放就被清理”
9日晚10时许,千余辆小黄车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泰安街头投放,一石激起千层浪。一边是泰安住建部门联合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上街摸排清收,另一边是ofo工作人员连夜再次投放。不少市民质疑称,泰安小黄车咋就敢和执法部门对着干?针对这些疑问,12日,ofo公司负责泰安地区业务的运营经理陈奕款对齐鲁晚报记者进行了回应。
“目前小黄车在泰安还是试运营阶段,当初我们想采取这样的方式,利用后台大数据和其他技术手段,做出一套符合泰安实际情况的方案,再拿到城市主管部门面前。没承想,小黄车在投放后不久,就被城市管理部门收走了。”陈奕款说,在前后投放环节上,相关工作人员没有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上报,导致出现了后期再投放。
“10日下午,在投放完第一批小黄车之后,泰安下起了阵雨,工作人员没有上街查看小黄车试运营情况,直到晚上,发现各投放点车辆较少,于是进行了再次投放。”陈奕款说,小黄车不能占用盲道、绿化带和机动车道,放置在人行道上的小黄车也不能影响行人正常通行。“在试运营期间,我们并没有收到影响市民通行的反馈,市民骑走之后再停下,有可能没有遵循相关停放原则。”陈奕款称,“我们之前不太了解入驻泰安的流程,也不知道政府的政策是怎么规定的,这才造成了小黄车在投放后给城市管理带来一些问题。”
投放的2000辆小黄车,已被清理1789辆
泰安小黄车的投放,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ofo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11日下午,陈奕款从天津赶过来,着手处理泰安小黄车投放的相关问题,并与主管部门进行了第一次对接。“我们已连夜制订方案计划,与住建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陈奕款说,由于出行匆忙,相关材料没有携带,被执法部门证据保全的小黄车,还没法进行处理。“小黄车进泰安,就是为了给市民提供便捷的出行服务,线下业务团队采取的这种方式引起了公司的高度重视,所以连夜制订针对泰安的运营管理方案和泰安市共享单车入驻申请方案。”
陈奕款称,据他了解,他们公司在泰安先后进行了两次投放,在泰安大润发门口第三次投放,相关情况他不是很清楚,如果真有,也不是公司授意的,他们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我们总共在泰安投放了2000辆左右。”陈奕款表示,未经泰安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公司不会再向泰安市场投放单车。
陈奕款说,被市民骑走的小黄车,他们并不会强制收走,如果在路上看到零散的小黄车,也会有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处理。“前期,一些工作我们做得不是很到位,下一步,我们会按照泰安相关部门的要求,积极与政府部门对接,让小黄车以合法身份,光明正大地出现在泰城街头。”齐鲁晚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执法人员在市级31条道路上证据保全了小黄车1789辆。
未经报备核准就进入,会带来潜在隐患
12日,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和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联合发布了致市民的一封信,回应近几日ofo单车公司未经泰安市有关部门报备核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一事。
该通报称ofo单车公司严重违反泰安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根据相关条例进行了说明。通报称,4月9日夜间-4月10日凌晨,ofo单车公司未经泰安市有关部门报备核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4月10日上午,泰安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对ofo共享单车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证据保全。4月10日晚10时,该公司仍继续投放运营共享单车,严重违反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山东省住建厅《关于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的指导意见》(鲁建城【2013】69号)的精神,按照“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公司运作、规范经营,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共享单车和城市公共自行车需经当地政府报备核准后,方可投入运行。目前,泰安市对共享单车持开放、接纳的态度,正在对共享单车和城市公共自行车运行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8号令)第二十七条之有关规定,ofo单车公司未依法报备核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属于违法行为。共享单车属于新兴事物,其投放运营涉及规划布局、交通安全、市容秩序以及资金风险等一系列客观问题。如未经报备核准,由共享单车公司单方运营,易造成监管缺失,并带来潜在的隐患和不便。下一步,泰安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研究完善相关运行机制,逐步引导建立符合泰安山城一体特点的公共自行车系统,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出行需要。
新闻链接
“规范管理已是大势所趋”
提起ofo小黄车,似乎总与“闪”字相关联。在济南摩拜单车入驻之前的1月12日,小黄车也曾在济南泉城路突然亮相,引来不少市民围观,但是不到半天就被主管部门劝退。知情人透露,ofo小黄车被拒是因为其在车锁方面的技术达不到相关要求,不能实现智能定位,不方便后期管理。
当时,共享单车迅速扩张,已经在20多个城市入驻,为市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乱停乱放、人为破坏、盗窃单车的情况。鉴于此,济南市政府出台了《济南市关于鼓励规范发展互联网单车的若干意见》《济南市关于互联网单车运营企业准入要求》和《济南市中心城区共享单车停放技术导则》等规定,要求对入驻济南的共享单车企业设立门槛,但只欢迎优秀、成熟企业,入驻之前要进行必要的门槛把关。对于想要入驻济南的共享单车企业在企业资质、运营管理、技术条件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我们会从技术、运维和服务等各方面严格落实市政府政策要求,严格准入把关、精细管理,切实维护市民公共利益。”济南市停车办相关负责人曾在摩拜单车入驻满月新闻发布会上如此表态。记者注意到,除ofo曾两次闪现济南,永安行也曾以同样的方式企图敲开济南的大门,但均以失败而告终。失败的原因就在于未能达到济南市在技术、运维等方面的要求。
实际上,对共享单车进行规范管理的并非济南一地。早在去年12月27日,深圳市政府就出台了相关意见,明确规定了投放的车辆规模应与全市的车辆承载能力相匹配;采取技术、管理等手段,保证车辆按区域和点位规范停放;为使用者提供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保险;建立车辆维保服务制度,配备专门的团队,对车辆进行日常维保,定期检修,及时更新淘汰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车辆等具体标准。
此外,3月24日,作为发展共享单车最早的城市之一的上海,就《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共享自行车技术条件第1部分:自行车》等标准征求意见。
在征求意见稿中,上海对于共享单车明确了三年强制报废期,规定必须按照投入车辆总数以不低于5‰的比例配备车辆维保人员等。
业内人士分析,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共享单车的发展目前正处在野蛮生长阶段,对于任何影响人数众多的新生事物的管理可能会滞后,但一定不会缺位,从目前表现出来的情况看,出台相关政策标准,对于共享单车的资质、运维、技术等进行规范管理已是大势所趋。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伟 张泰来 赵波)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石慧
4月10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省级政务服务投诉热线管理办法》,确定省级政务服务投诉热线号码是(0531)12345。根据管理办法,省直有关单位现有热线可暂时保留,与省级政务服务投诉热线并行接听,继续由有关单位进行维护和管理。[详细]
近日,山东省扶贫办会同山东保监局、省民政厅、财政厅等5部门出台《山东省2017年度扶贫特惠保险实施方案》,省级安排2.79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全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贫困人口购买扶贫特惠保险,构筑风险“防火墙”。[详细]
2016年3月和6月,济南市政府还曾分别印发《济南市“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构建电子信息产业体系和生态环境的具体要求。[详细]
昨天上午,济南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15位委员围绕推动实施省会战略,提升济南发展战略升级,加快老[详细]
目前,济南本土物业服务企业已达957家,行业规模急速增长,物业企业和业主的矛盾也在不断升级,因此,物业服务标准的制定也被提上议事日程。这15类标准涉及:项目经理工作导则、物业项目招投标、物业项目早期介入、物业承接查验、物业入住管理、装修管理、客户服务...[详细]
“自从地铁开通那天开始,上下班我就再也没有开过私家车。地铁一通,她家门口就是地铁3号线李村站,从家里出门加上下楼时间,她步行不到10分钟就能坐上地铁3号线,再用20分钟就能到达单位附近的宁夏路站。[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