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治理建设工程扬尘 房企三次违规将被暂停预售证办理

2017-01-17 11:30:00 来源: 济南日报 作者: 王彬

  在16日召开的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暨工地扬尘防治专题会议上,我市下发了《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我市明确,建设单位是扬尘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再三违规的建设单位予以约谈负责人、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等问责;对施工、渣土运输单位,依法依规暂停工程投标资格或运输业务,直至清出济南市场。

  工程开挖、渣土清运有了硬杠杠

  此次新规提出的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包含房屋建筑和道路、市政、水利、拆迁、绿化六大工程,并明确了工程建设中每一个环节扬尘污染治理的标准,从工程招投标开始,到围挡设置、土石方开挖、渣土运输以及日常施工等环节都要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施工。

  为从源头解决渣土车号牌不清晰、一路跑一路撒等问题,新规这次也作出明确标准:渣土运输必须采用经城管、交警等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及车辆,号牌必须保证清晰,密闭化率、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均达到百分之百,新购车辆必须全部符合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辆有关技术规范;原有渣土车必须严格密封密闭后,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无扬尘要求才能上路。

  建设单位是治尘第一责任人

  此次新规明确,包括投资单位、发包单位在内,建设单位是治尘第一责任人,对工程施工、渣土运输扬尘防治负总责。作为建设工程工地治尘工作的实施主体,施工单位重点做好施工现场的治尘工作,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和工地内渣土扬尘污染的全部责任。今后治尘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治理措施。

  在扬尘治理监管上,市住建委为全市建设工程工地和工地内渣土治理的监管主体,负责查处建设工地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市城管局为建设工程渣土运输和渣土倾倒场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管主体,一旦渣土车上路撒漏将启动倒查机制,对涉及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一并处罚;市交警部门负责查处渣土车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市环保局将对建设工程治尘重点督查并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房企三次违规将被暂停预售证办理

  对违反规定的,不管什么单位,新规将全面落实追责问责措施。建设单位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第一次发现,责令限期整改;再犯的,予以停工整改、实施处罚并约谈负责人;发现三次的,监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仍未整改到位的降低信用等级,暂停其新办房屋预售许可手续,并限制其参与土地竞买。建设单位系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由监察部门视情堵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问责。对于再三违规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除通报批评,还将暂停其6个月以上的工程投标资格,直至清出济南建设市场。

  渣土运输及倾倒过程中发现违反规定的,第一次就停运整顿,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再犯的,除了停运整顿并处罚,还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纳入征信“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第三次违规的,将被暂停6个月以上运输业务,直至清出济南渣土运输市场。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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