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原副县长宋玉金等13人涉嫌职务犯罪被追究

2016-10-27 17:5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贺辉

  大众网济南10月27日讯 今天下午,山东省检察院公布了13名涉嫌职务犯罪被追究的公职人员。

  根据山东省检察院公布的名单,13人名单为:

  济南市商河县原副县长宋玉金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济南市长清区公路局治超站原副站长陈承勇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济南章丘市国土资源局刁镇所原所长刘举波涉嫌受贿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山东警察学院后勤管理处原副处级干部安世清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章丘市枣园铝土矿原法定代表人李应义犯受贿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淄博市齐都交巡警支队二大队原副大队长刁岐志(副科级)涉嫌受贿罪被依法批捕;

  淄博市沂源县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唐光通(正科级)涉嫌受贿罪被依法决定逮捕;

  淄博市周村区政法委原副书记张新业(正科级)因涉嫌受贿罪被依法决定逮捕;

  淄博市周村区畜牧局原副局长张福升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淄博市淄川交警大队双杨中队原协勤人员王健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淄博市淄川交警大队太河中队原协勤人员王爱华犯受贿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淄博市淄川区疾控中心原科长纪淑英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没收违法所得;

  淄博市淄川区疾控中心原科长司海霞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没收违法所得。(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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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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