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给的权,“意见”都给了

2016-10-09 09:04:00 来源: 大众日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王亚楠

  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我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行部署。其中,对于如何激发科研机构创新活力,作为单独一部分出现。

  “该给的权都给了,就看你怎么用!” 山东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勇如是评价。“改革力度‘很大’。很多做法是没有前路可循的,束缚科研创新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基本都涉及到了,并给出解决办法。”省科技厅厅长刘为民说。

  “买烧瓶的钱不能买试管”、“研究要瞄准国际前沿,但科研人员出国却备受限制”、“工资待遇干和不干一个样”——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千差万别的科技创新对应僵化的经费管理,导致科研一线颇多诟病。现在,《实施意见》决定建立现代科研院所治理结构,尊重科研活动本身的规律,从经费、人才、成果转化收益处置等方面赋予科研机构更大的自主权。

  为了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实施意见》专门对技术转移机构等明确了扶持鼓励政策,并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允许提取不低于10%的成果转化收益用于机构绩效奖励。

  “这对高校的成果转化特别有意义”,山东建筑大学教授张明勤曾担任该校机电工程学院院长10年,深知高校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在与市场、企业对接时的困难,“以前科研处最多能有一个人兼职负责转化,其实这是需要一支专业化队伍才能干好的事情”。

  按照《实施意见》,到2020年,我省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6%左右,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左右,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产业产值翻一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20%左右。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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