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今冬供暖报停要赶在10月15日前 采暖费26.7元/平

2016-09-20 10:09:00 来源: 济南时报 作者: 丁国彬

  近日,记者从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济南热力有限公司处了解到,两家济南主要供热企今冬采暖费缴费以及供暖报停已经开始。

  今年采暖缴费政策与往年相差不大,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26.7元/平方米缴纳,非居民住宅(公建用户)按建筑面积39.8元/平方米缴纳。可通过相关热企微信公众号、公共网络、银行、服务网点、银行代扣缴费五种方式缴费。截止日期至2016年11月15日,逾期将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另外,济南东泰热力公司、山东黄泰热力公司将从10月1日起开交供暖费。

  同时,供暖报停也已开始,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24时。如果用户逾期将不予受理,没报停用户也将默认为今冬用热。

  根据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另外,上年报停用户至当年11月12日零时未缴纳全额采暖费的视为继续报停;上年报停用户至当年11月12日零时前缴纳全额采暖费的视为要求开通用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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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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