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定于12月22日 名额将与上届相同

2016-09-20 08:12:00 来源: 济南日报 作者: 沙文婧

  记者今天在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上了解到,日前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于今年9月至明年1月进行,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日定于2016年12月22日(星期四)。

  《意见》明确,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于今年9月至明年1月进行,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日定于2016年12月22日(星期四)。各乡镇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召开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各县(市)区一般应于2017年1月27日前召开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并选出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根据选举法规定,地方各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截至目前,我市各县乡没有因为行政区划变动或者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鉴于此,新一届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将与上次换届确定的名额相同。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我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均有所增加。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依照人口不超过30万的31人,人口超过30万、不足65万的33人,人口超过65万、不足100万的35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45人这个标准确定,确定后在任期内不再变动。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刘美显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