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海蔚广场入室约架凶杀案:20岁小伙被判刑14年

2016-09-01 11:08:00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万兵

济南海蔚广场入室约架凶杀案:20岁小伙被判刑14年

  去年11月份,一则“95后嫌犯为朋友出气连捅三人”的新闻曾经引起不少人注意。31日,该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扬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上午十点半,李扬进入审判庭,急切的目光不停向旁听席的亲友扫去。今年还不满21周岁的他看上去就是一个阳光大男孩,但如今却只能戴着镣铐站在被告席上。

  就在不久前,6月28日,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扬与其同事刘虎、贾振军均系济南一娱乐会所服务员。

  2015年11月24日晨,刘虎因琐事与济南蓝战士KTV服务员王新春发生争吵、谩骂并约架,后王新春想约刘虎面谈,但刘虎却不接其电话,所以王新春又打电话给贾振军,让贾振军带刘虎到其住处谈谈。

  而贾振军电话联系刘虎未果,又打电话向李扬了解情况,并让李扬通知刘虎到王新春的租住地济南市历城区海蔚广场3号楼。

  11月24日10点左右,王新春、赵鹏飞、孙德智、张俊泷等人先后回到租住的海蔚广场3号楼。而李扬通知刘虎后,担心对方人多打起来刘虎会吃亏,便先行来到海蔚广场3号楼探明情况。

  期间,李扬与王新春因言语不和,互不服气发生肢体冲突,打斗中王新春抓住李扬头发并向下按,被害人赵鹏飞、孙德智见状上去帮忙摁住李扬,李扬遂掏出随身携带的单刃折叠尖刀先后朝王新春左大腿前内侧、赵鹏飞右腹部捅刺,又持刀向周围挥甩,划伤被害人赵鹏飞左前臂、孙德智腹部,后李扬迅速逃离作案现场。

  经鉴定,被害人赵鹏飞系遭受单刃锐器捅刺右腹部致使腹主动脉大部断裂,大失血死亡;王新春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案件审理期间,经济南中院主持调解,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李扬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西坤、韩道峰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7万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均对被告人李扬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扬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扬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依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但由于李扬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认罪悔罪,取得了被害人亲属谅解,其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法院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李扬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李扬有期徒刑十四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万兵)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李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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