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0条新政促消费 老住宅小区装电梯财政可给补贴

2016-08-24 08:05:00 来源: 济南时报 作者: 赵云龙

  推进供给侧改革,消费起到引领作用,为了加快培育新供给新动力,推动经济进入良性循环,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运用综合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消费的意见》,40条意见中提出,将采用“住户拿一点、财政补一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当补偿”的多方出资方式,每个市、县(市、区)选择有条件的小区或部分楼栋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这也意味着,旧楼加装电梯的难题有望解决。

  红包1>>试点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财政给补贴

  说起旧楼加装电梯之难,家住乐山小区的孙先生眉头紧皱。“像我们这种七层楼的老楼,想装电梯太难了,首先你得说服同楼的住户们同意装,就算大家都同意,这么一大笔装电梯的钱怎么出?谁来出?这些都是问题……”年过六旬的他如是说。资金难题,也难住了不少想在旧楼加装电梯的居民们。

  下一步,旧楼加装电梯所遭遇的资金难题有望得到破解。记者了解到,山东将加快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其中,就将展开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具体来说,山东将按“政府组织、试点先行、财政奖补、逐步推开”的原则,采用“住户拿一点、财政补一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当补偿”的多方出资方式,由每个市、县(市、区)先选择有条件的小区或部分楼栋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

  但是,就算是解决了资金问题,旧楼想要真正装上电梯,还需要迈过多道“槛”。据了解,旧楼加装电梯一事涉及多个部门,但济南尚没有关于老旧楼房加装电梯的审批规范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政策空白。居民想要给旧楼加装电梯,往往找不到部门牵头拍板“是否能装,应该咋装”。

  红包2>>机关事业人员房改后无房,可领一次性补偿

  在“支持扩大住房消费”方面,此次,山东提出,对未享受过房改政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建立无房职工一次性补偿和无房职工长效补贴机制。另外,各地新启动的棚改项目总体上货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50%,商品房库存较多、消化周期较长的市、县(市、区)原则上应全部采用货币化安置。

  想提取公积金用来付房租、物业费甚至装修的钱?这个可以有。记者了解到,山东将支持缴存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和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而且,有条件的城市还可以开展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另外,山东还提出,将按照低门槛、广覆盖的原则,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工作稳定的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满足进城新市民的住房消费需求。

  红包3>>单位不安排休年假,得折算现金发放

  为了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山东提出,从今年起,会建立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财政补助制度,对家政服务机构按照每人每年120元标准为劳动年龄内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由注册地财政部门按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除此之外,上述意见中还提出,将把新建、改扩建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提高20%,按入住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数,将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360元、600元、7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1200元、2400元。

  在推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方面,上述意见中提出,要将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应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在完善和落实离境退税政策方面,上述意见中提出,将在青岛市先行先试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推动济南市、烟台市、威海市开展离境退税工作,促进和扩大境外旅客在我省旅游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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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随迁子女也有补助

  自2016年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将城市学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免费教科书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

  健身——能刷医保卡啦

  将在医保基金个人账户结余额比较多的地区,开展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大众化、基础性健身消费试点。

  危房改造——贫困户有补助

  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6万元,五保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4万元

  养老——上门医疗能报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符合规定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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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者看这里:

  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逐步提高基层工资待遇水平

  低保户看这里:

  2016年各县(市、区)低保线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线,2018年低保线达到省定扶贫标准线

  房东看这里:

  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年底前免征增值税,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关链接

  济南市直单位员工,无房可领住房补贴

  房改,是机关单位干部职工们普遍关注的一个焦点话题。自1997年省直机关实行住房制度货币化改革后,共有640多个省直部门和单位、省属高校、中央驻济单位参加了房改,大量人员的住房问题得以解决。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有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参加房改,没享受过房改政策。

  没有享受过房改政策的这部分人员,还有一次性补偿可以领。早在2014年,《关于深化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和处理好干部职工住房问题的意见》便已出炉,驻济省直单位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得以全面实施。另据了解,在2014年,省有关部门就集中展开了驻济省直单位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资格审核工作,这项工作在2015年进入了收尾阶段。

  很快,房改时无房或不达标职工,如愿领到了货币补偿。在2015年,省直单位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挂账就已经兑现,符合条件的588个单位、两万多户职工共兑现资金3亿多元。

  今年,济南也将全面开展市直事业机关单位无房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出台瞄准无房职工的住房补贴、异地调动干部住房保障、周转房制度等总体方案。

  原标题:山东40条新政促消费 老住宅小区装电梯财政可给补贴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李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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