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16岁少年一次盗窃四家店 他说:家里没人管

2016-08-23 10:26:00 来源: 水母网 作者: 王轶

   水母网8月23日讯(YMG记者 王轶 通讯员 周福基)一名来自云南的不满16岁邓姓男孩,4月份来烟后两次盗窃成功,第一次被抓获因其年龄未满16周岁不能进行刑事处罚,警方进行了批评教育。这一次行窃被抓依然未满16周岁,民警发现他还带了一个大他10岁的“小弟”林某,据其交代,他打算教会林某盗窃后就各自单飞。

   20日上午,芝罘公安分局幸福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内一家彩票店被人破门而入,丢失了一个平板电脑和一些现金,同时报警的还有相邻的三家饭店,分别丢失了笔记本电脑、两条香烟以及部分零钱。民警接警后到现场勘查,发现有家临街饭店的窗户被撬开,嫌疑人从窗户进入偷走了东西,而这一幕也被监控拍下。随即,民警根据监控中拍下的画面展开布控,对嫌疑人进行抓捕。

   20日下午3点,民警在夹河附近将两人抓获,他俩随身还携带着偷来的笔记本和平板电脑。

   对于审讯流程,邓某似乎已经很熟悉了,他对自己的盗窃事实供认不讳,还非常流利地说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民警告诉记者,邓某到今年11月才满16周岁,他父母都在云南一乡村务农,4月份初中辍学,一个人从云南来到烟台。身上的钱花光了之后就开始盗窃,在6月份被福山警方抓获,但因其年龄太小,被行政拘留而不执行。邓某说因为父母不管他,只能四处流浪,身上没钱了就去偷点,能偷着值钱的东西就去卖掉。有钱了就去网吧里玩,他和同伙林某是在网吧里认识的。

   林某是栖霞人,今年25岁,曾经在莱山一家服装厂打工,后来因为工资太少就离职在社会上流浪,身上钱花光了就跟家里要,时间一长父母也很恼火,就不再提供资金,让林某自己解决。

   8月初,林某在上网时认识了邓某,看到林某落魄的样子,年龄还小10岁的邓某充当起了“大哥”,邓某说:“你跟我混吧,我教你怎么去偷东西,等你学会了我们各干各的。”

   8月20日凌晨两点,两人从网吧里出来,就去事先早已经踩好点的饭店进行盗窃,邓某带了一把螺丝刀,轻松撬开了饭店的窗户,他让林某在门口望风,自己爬进饭店偷了些零钱。不到一个小时,两人连续偷了四家店。“收工”之后,两人继续去了网吧,将偷来的烟分给网吧里的朋友抽,然后继续玩游戏。下午,他俩想继续寻找作案目标,没想到就被警方抓获了。

   邓某没有手机、住所、朋友,甚至连家人都不联系。这样一个“熊孩子”,小偷小摸成了家常便饭。他也知道自己还不到16岁,审讯时也一副满不在乎的态度,用他的话说“不偷,就没钱花”。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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