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多小区装居民无宽带选择权 垄断源于“进场费”

2016-08-06 07:55:00 来源: 水母网 作者: 盖鹏

  水母网8月5日讯(YMG记者 盖鹏)电信行业提速降费近期成为社会热词,然而记者日前调查发现,烟台不少小区存在“门难进”的现象,宽带运营商要“付费进场”,进入后却相对垄断了小区的宽带资源,形成了不充分的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在议价能力上处于弱势地位,运营商自身提速降费动力不足。

  装哪家宽带,居民说了不算

  “这样的小区,竟然连个宽带的自由选择权都没有。”家住开发区某新建小区的葛先生向记者表示,因为小区中原本配备的宽带网络网速太低,他转而报装市内某运营商的宽带网络,但是却被告知“无法安装”。

  据葛先生描述,因为家中网络速度过低,因而向某运营商申请报装其宽带,但却被该运营商的客服人员告知他无法安装,其给出的回复是因为“物业公司拒绝给该宽带运营公司的线路进行施工”。而后葛先生向小区物业方面求证也得到了相同的答案,除了小区现在配备的宽带之外,拒绝为其他试图进场的运营商进行铺设线路等工作。这也意味着,该小区内用户的宽带安装没有选择的余地。

  据悉,该小区内已经有多个用户向上述知名运营商提出报装宽带的要求,但是最终都失望而归。现在,几番争取无果的葛先生仍继续使用原有宽带网络,但其向记者表示,“一旦有机会一定要换其他运营商的宽带。”

  记者还发现,部分小区建成多年,也只能选择接入某一家宽带。位于莱山区观海路的某高端小区,是建成8年左右的较成熟小区,业主林先生反映,“入住多年,小区只能选择某一家宽带运营商,我一直想换其他的,也和物业反映过好多次,但是都没有反馈。”

  位于莱山区另一个宽带品牌的营业部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多年来,他们经常接到来自该小区的业主关于宽带接入的咨询,也和物业方面沟通过,但并没有结果。

  小区宽带垄断源于“进场费”

  记者从采访中获悉,用户在某些小区存在宽带网络无法自由选择的现象并不是个案。一位电信行业业内人士坦言,不止烟台,国内众多城市都存在上述问题。究其原因,是小区物业或开发商从中作梗收取“进场费”。葛先生所住小区物业的一名工作人员透露说,之所以只有一家运营商,是因为其缴纳了“进场费”,物业公司才会拒绝其他运营商。

  据一家宽带运营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宽带布线权对于运营商而言意味着庞大、稳定的客户群,“物业借口不让我们施工,通信线路无法铺设进入小区,用户无法报装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其表示市内有部分宽带运营商会和开发商、物业公司合作,排斥其他宽带运营商进入。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驻地网———物业管理以及产权关系的混乱情况是上述现象的根源所在。所谓驻地网是指从用户驻地业务集中的地点到用户终端的传输及线路等相关的设施,一般在一个楼房内。目前驻地网运营商主要分为三种模式:第一种是由运营商建设并运营;另一种是由开发商建设,驻地网运营商运营;第三种方案则是由第三方建设并出租给运营商运营。

  相比电信运营商的庞大组织架构,驻地网运营商多为民营资本,规模较小的甚至只经营有限的几个小区并形成垄断态势--最常见的做法是,驻地网运营商小区向开发商、物业支付高昂的“入场费”并同时签订排他性合约协议,联合抵制其他电信运营商的进入,其目的是获得小区宽带网络独家或优先接入的资格。随着竞争加剧,开发商、物业方对通信管道建设的“入场费”收取也水涨船高。

  禁止小区“宽带垄断”有法可依

  对于小区宽带业务垄断问题,其实并非无法可依。早在2007年,当时的工信部和建设部就下发通知,要求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同步建设,并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集中配线交接间,建成后统一移交给业主。

  2013年,工信部和住建部又联合印发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保障用户自由选择运营商的权利。 同年6月,烟台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召开了山东省通信行业协会驻烟台办事处运营商联席会议,现场签订了烟台市光纤到户通信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提出了“三方共同抵制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接入和使用、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等行为。”

  然而现实情况是,根据国家建筑标准,房屋验收前就要实现通信配套,也就说早在居民入住前开发商就已经指定了运营商预埋管线,居民根本无法介入。记者从市住建局等部门了解到,关于宽带业务进小区目前还没有统一的管理,业主入住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即使居民有意见也无法行使业主权利,督促物业准入其他宽带运营商。物业公司的职责是,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进行管理,在小区内铺设线路属于增加公共设施,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要经过全体业主大会同意。

  即便得到同意,物业和开发商也很难顺应民意。“因为我们在卖房时都会公示小区通信运营商是谁,购房合同里也都有,一旦你签了协议以后出现问题我们也无能为力。更不用说后续施工的成本问题了。”开发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经理胡新(化名)说。

  记者向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咨询小区宽带垄断问题时,该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确属电信公司的违法行为,会按相关法规处罚;若涉及物业或者开发商,则只能采取联合执法形式,各部门联合遏制小区电信业务垄断现象。

  专业人士指出,上海、北京的做法或许值得借鉴。目前针对小区“宽带垄断”这一现象,上海市的协调结果是将其纳入市政统一规划之中,并制定相关条例进行协调和监管。今年 6月13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新规,叫停居住小区的宽带垄断或排他乱象,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至少保证3家以上宽带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小区。目前,北京正在对6900个小区的宽带接入情况进行摸底,居民可以与物业公司联系,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物业企业签订垄断协议,以及不配合宽带运营商进行宽带接入施工,将责令其整改,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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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玥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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