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前一天才知学区变了!济南一小区上小学没了着落

2016-07-14 08:03:23 来源: 生活日报 作者:

  7月12日到13日,是历下区2016年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提交材料审核的日子,可就在材料审核的前一天,历下区教育局网站发布今年历下小学秋季招生学区范围公示。看到公示后,数码港小区的业主炸开了锅,因为孩子们以前就读的学校突然由历下实验小学变成了山大路实验小学。业主们质疑教育局在变更学区之前没有和家长沟通而且也违反了当初的协议。

  就读的小学突然变更了

  数码港小区位于花园庄东路16号,13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在小区出入口等显著位置都悬挂着“要求历下教育局还我学区”的维权横幅。业主曲女士说,2003年小区建成后, 小区业主的孩子就一直在历下实验小学就读,可就在今年报名的前一天下午,小区的学区却突然变了,由历下实验小学变成了山大路实验小学。

  (山大路实验小学的大门上挂着汽车美容中心的广告招牌。)

  因为事发突然,业主们不能接受,纷纷聚集到历下区教育局讨要说法。记者从历下区小区今年秋季招生学区范围公示看到,历下区山大路实验小学(暂名)学区划分序列中确实包括花园庄东路16号1-7号楼。而历下实验小学学区则没有了花园庄东路16号。记者查询去年历下实验小学学区发现,当时该学区是包括花园庄东路16号的。

  业主称变更学区违反协议

  “去历下实验,我们和历下教育局是有协议的。”业主们提供了一份小区开发商和历下教育局签署的协议复印件,该复印件显示,协议由甲方(开发商济南舜华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和乙方(历下区教育局)在2002年7月22日签署,协议写明“托幼所”建成后开发商无偿转交给历下区教育局,历下区教育局接收“济南数码港”住宅小区内法定住户直系第二代适龄子女入学,并且小学入学仅限于济南市历下区实验小学,初中入学仅限于济南甸柳新村第一中学,并免择校费。

  协议盖有甲乙方公章,标明协议自签章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并约定小区子女上小学与初中以2003年9月1日为起点。协议第四条则对违约责任进行了说明,写明 “双方均需严格履行协议内容, 如有争议或违约,由法律部门负责处理解决。”“既然签署过协议,子女小学入学仅限于历下实验小学,教育局不应该不顾协议,自行擅自变更学区。 ” 业主们认为历下区教育局违背协议内容,挑战法律底线,而且也违反了相关政策规定。

  业主质疑是 “突袭”

  按照2015年4月山东省教育厅出台的《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 招生范围确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在下班时间公布,明天就开始报名,没有任何缓冲时间,明显是突袭!”业主们表示,7月12日到13日,是历下区2016年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提交材料审核的日子,但是历下区教育局是在11日下午6点多挂出来的学区变更公示。业主们称,自己根本就没有反应的时间。

  历下区教育局:确保孩子9月1日正常入学

  13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多次拨打“历下区2016年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材料审核工作通告”中提供的两个咨询电话, 均无人接听。记者联系上历下区教育局教育科科长贾艳霞,未听完记者的来意,便挂断了电话,后电话短信联系均未接听回复。

  不过,贾艳霞日前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解释,山大路实验小学和历下实验小学享受同等教育资源,并且在管理、设备、学科等方面还会优于那些传统的热点学校。贾艳霞表示,学校的教学装备和设置都会通过绿色通道,确保孩子9月1日正常入学。

  记者了解到,今年,历下区秋季招生的小学由去年的36所,增加至40所。新增的4所小学中, 其中的三所在东部新建小区,位于利农庄路的山大路实验小学今年秋季也将开学招生。

  (生活日报 记者杨璐)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刘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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