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QQ领养群:为求子加30个群!送养者很多未婚妈妈

2016-07-14 07:57:15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揭秘QQ领养群:为求子加30个群!送养者很多未婚妈妈

  人贩子借QQ群贩卖婴儿,广东民警解救出一名被贩卖的男婴。(资料片)

  拥有一个健康孩子是每个家庭的梦想,可不少家庭却因生育或意外等因素与孩子无缘。复杂的收养程序、条件和有限的健康孤儿,让不少家庭难以看到希望,而不受监管的网络就像“捷径”一样,将抱有团圆之梦的残缺家庭卷入其中。

  这种现状值得重视。我们刊发这组报道,希望引起社会的关注,让合法合规收养成为主流,让每个收养家庭和被收养儿童能拥有看得见的希望和明天。

  正规领养程序复杂,“转战”QQ领养群私下“交易”却毫无门槛,网络领养这一“产业”正在不受监管的土壤上滋生壮大。交易里既有两厢情愿,也有陷阱和欺骗。虽然这种“收养”属违法行为,但急切的求子之心让不少家庭铤而走险。

  所有空闲时间,都用来聊天求子

  在和记者的QQ聊天中,李薇(化名)自称来自临沂,四处求子不得后将希望寄托在网络上。偶然间,她加入了一个母婴交流群,群里的成员都把名字改成以“领”字或“宝”字打头再加所在地的形式。新成员进群后,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其他成员是要送养还是领养。

  领养群都比较隐蔽,群名很少有“领养”字样,而是大多打着类似孕妈、母婴交流的名义。李薇透露,她也曾遇到因公安部门检查而把QQ群解散的情况。

  李薇所在的交流群中共有228名成员,其中“宝妈”(有送养意图的母亲)就有45个,很多还在待产之中。和李薇一样,群中的“领妈”(有领养意图的母亲)多是没有生育能力、多年求子不得的人,她们对孩子有着深深的渴望。

  通过这一个群,李薇又陆陆续续加了三十多个领养群。“一两个群成功率太低,想领养的人太多了,竞争太激烈。”刚入群时,李薇并不懂领养的“道道”,群里其他“领妈”也都不愿多说,于是李薇便自己摸索。

  她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用在从群里找宝妈聊天,常常聊到深夜两点多。四个多月来,李薇和上百名“宝妈”聊过。

  按照李薇的说法,有一个成员人数达上千的领养群,该群自2015年11月成立至今,已经“成交”了100多个孩子,而实际数量可能更多,“因为很多人领养成功后不会吭声的,直接退群走人。”

  与众多领养者不同的是,群里的送养者则少得多。“宝妈”中有自称离婚的,有自称瞒着家里私自怀了孩子的学生,甚至有人连孩子父亲都不知道是谁,还有自称养不起孩子或者干脆生孩子卖钱的。“但大多数都是迫于无奈,没有苦难和痛苦,谁也不想把孩子送人的,这是一辈子的牵挂啊!”李薇说。

  17岁的刘小玉(化名)自称和男友已经分手,却有了孩子,实在没有能力抚养。目前,她正在群中给腹中性别不详的孩子寻找“下家”。“对孩子好,给我补偿3万。”

  群中还有一名19岁的青海未婚女孩称,一个人在外面生活,瞒着家里人已经怀孕35周。这些“宝妈”大部分都要求三四万的领养费用。

  私自达成收养协议,是违法行为

  群里边,“领妈”们也知道风险,李薇说,私下可以签订协议,但并不受法律保护,日后还可能成为法院判决私下买卖婴儿的证据。“签了协议,只能证明孩子不是偷来的。”

  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要满足无子女、年满三十周岁,且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当送养人是生父母时,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应当依据重特大疾病、重度残疾、因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失去人身自由等三方面的证明,判断生父母是否无力抚养子女并决定是否为当事人出具。

  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嵘林强调,这种通过“非官方”的方式达成的收养协议是违法的,送养和收养双方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收养关系登记,否则会影响孩子办理落户以及今后上学等权利。

  宝贝回家慈善基金法律顾问张志伟也提出,父母私下收费送养孩子存在拐卖儿童的法律风险。他所接手的案件中,就有私下送养后悔了,转而告上法庭的,也有表面送养,实则拐卖的情况。此外,还可能被骗钱财。潍坊的一位“领妈”表示她已经被骗了很多次,对网络基本失去信心了。“我在一个贴吧里刚给‘宝妈’打完路费,人就没影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范佳 陈玮 实习生 李娜娜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刘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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