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重点打击6类虚假诉讼

2016-05-08 08:36:00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 冯瑜

  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有当事人竟然积极当被告,主动输官司。近年来,借助诉讼这一合法形式谋取不当利益的虚假诉讼现象多发。我省检察机关自2015年3月至12月集中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以来,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66件,其中我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4件,提出抗诉15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法院已再审改判5件。今年4月至2017年4月,我省检察机关继续开展为期1年的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重点打击民间借贷纠纷等6类虚假诉讼案件。

  恶意串通逃避债务是主要表现

  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一处处长贾富彬介绍,虚假诉讼案件主要体现为恶意串通逃避债务和非法获取不正当利益,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与企业有关的纠纷等领域,且在民事诉讼和执行环节常隐藏着渎职犯罪。

  “对此,山东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了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蒋万云介绍,专项活动重点打击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第三人或与司法工作人员之间恶意串通以及当事人单方采取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唆使他人帮助伪造、毁灭证据、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鉴定意见等手段,骗取法院法律文书来实现非法目的的行为;重点打击小额投资贷款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居间造假”、涉案人员众多的“规模性造假”以及审判人员为了个人利益主动参与造假等虚假诉讼行为。

  两名法官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在监督过程中,我省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和具体情况,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移送犯罪线索等方式开展监督,民事监督、刑事处罚双管齐下,探索建立公、检、法、司共建联动机制,同时发现虚假诉讼中存在国家工作人员、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移送自侦部门处理。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去年全省办理的166起案件中,提出抗诉52件,再审检察建议80件,检察建议31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9件,2名法官、15名案件当事人及其他人员被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当事人申请监督及案外人控告举报案件有83件,占50%。2015年,全省共办理虚假诉讼合同案件55件,与企业有关的纠纷22件,恶意串通逃避债务63件。

  再次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活动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介绍,为巩固活动成效,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山东检察机关再次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重点关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部分合伙人经手为由要求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不予认可的财产纠纷案件;以离婚诉讼案件一方当事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以资不抵债企业为被告的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改制中国有、集体企业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拆迁区划范围内自然人作为诉讼主体的分家析产、继承、房屋买卖、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等容易发生虚假诉讼的领域和案件类型。

  针对虚假诉讼背后的渎职犯罪,下一步的办案重点是:审判人员、执行人员与当事人恶意串通,相互勾结,帮助伪造证据,违背事实和法律,滥用职权,进行立案、枉法裁判、调解和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审判、执行人员明知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违背事实和法律,滥用职权,进行立案、枉法裁判、调解和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发生在“十三五”规划实施、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虚假诉讼背后的渎职犯罪行为;发生在国家惠农扶贫政策实施过程中,严重损害国家惠农扶贫政策实施、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背后的渎职犯罪。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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