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撞上妻子幽会丈夫持剑捅死情敌 网购仿古剑成凶器

2016-03-28 08:09:00 来源: 济南时报 作者: 陈彤彤

  上班后,临时决定回家拿车钥匙,竟意外撞上妻子与人幽会。冲动之下,济南一男子持剑捅刺情敌,导致对方肺部被刺穿后失血过多身亡……近日,该案件在济南中院开庭审理,诸多细节也在庭审中逐一被披露。

  庭审现场 曾以故意伤害立案 后以故意杀人案起诉

  24日,济南中院刑事审判庭。14:00,距离鲁峰(化名)故意杀人案开庭还有半小时,但通往法庭的狭窄过道上早已挤满前来旁听的市民。

  临近开庭,因旁听人员太多,十几名赶来旁听的法学院学生被阻拦在法庭外;另有一名自称当事人朋友的男子,原本已进入到法庭,却因法警闻到其嘴中有酒味,被责令立即离开现场。

  14:30,审判长宣布案件正式公开审理。一阵镣铐声后,被告人鲁峰被带上法庭。身穿灰衣灰裤的他,个头不高、身材偏瘦,虽然只是年近五旬,但头发已经花白。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2015年9月24日,被告人鲁峰出门上班,后因要拿钥匙临时返回家中,不想正碰上妻子黎红(化名)与情人钱海在卧室内幽会。见此情景,鲁峰到书房拿了一把工艺短剑,随后与钱海发生冲突,将其身上多处捅伤。事发后,鲁峰让黎红拨打120、自己则拨打110报警投案。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钱海失血过多不治身亡。随后,鲁峰被民警带走。

  根据法医鉴定报告显示,钱海身中三剑,其肺部被刺穿,后因失血过多、多脏器衰竭死亡。

  据公诉人介绍,最开始该案定性为故意伤害案,但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公诉方认为,该案更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遂以故意杀人案起诉。

  被告自述 当时并没有想杀人 挥舞短剑时不小心捅伤

  公诉人:你出门上班,因何返回家中?

  鲁峰:我出门骑着自行车,回家是想换电动车。

  公诉人:当时怎么进的门?

  鲁峰:我自己开门进去的。

  被告人自述,案发当天早上,他出门上班,妻子还给他做了早饭。后因工作要外出,觉得骑自行车路途太远,就打算回家换电动车。鲁峰进入卧室后,看到妻子与一陌生男子衣衫不整在幽会,随后与陌生男子发生打斗。后来,他才知道陌生男子是钱海。

  面对公诉人及审判长的讯问,鲁峰一再表示当时并不想杀死钱海。当时鲁峰感觉对方比自己高大,就想拿家中的木棍来防卫,但并未找到。这时,钱海拿起饮水机向他投来,鲁峰跑到书房看到桌上放着之前买的工艺短剑,在挥舞的过程中不小心捅伤了钱海。

  审理中,公诉人还提供了鲁峰妻子黎红的一段证词。其证明,她与钱海之前是同事,后来产生了感情,近几年二人一直保持着地下恋情,丈夫鲁峰对此并不知情。命案发生前,家中的下水管坏了,她跟鲁峰说了几次,但鲁峰一直没找人修理。

  网上买来仿古剑 不成想竟成了命案凶器

  审理期间,按照审判长的指示,法警将命案凶器进行展示——这是一柄仿古剑,双刃已开,约40厘米长。

  审判长:鲁峰,这把剑是你的吗?

  鲁峰:是我买的。

  审判长:为什么要买这把剑?

  鲁峰:我喜欢收藏,买剑就是为了收藏。

  据鲁峰解释,他平常爱好收藏,在网上偶然看到有销售这种仿古工艺短剑的,遂在2015年年初花400多元钱通过网购买了此剑。

  事发前一天,鲁峰将剑拿出把玩,随手放在书房的桌子上未收起,不曾想第二天这把剑就成了命案凶器。

  庭审辩论

  赔偿事宜可协商该案件将择日宣判

  审判长:案发前,你与死者钱海是否认识?

  鲁峰:我不认识他,从来没见过。

  审判长:你和妻子的感情如何?

  鲁峰:我们感情还好,平常没有矛盾。

  辩护人认为,鲁峰属于激情杀人,其之前与妻子的情人并不认识,甚至不知妻子私下出轨,案件不应是故意杀人,而应以故意伤害量刑。另外其认为,死者钱海作为婚姻的第三者,本身也有较大过错。同时,钱海的家人也提出附带民事赔偿,其中包含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等,其还介绍,钱海的父母亲年事已高,还需要相关赡养费用。对此,被告人的辩护人表示,鲁峰的家庭状况也不好,家中有老人多年患病,但可以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两个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择日宣判。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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