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防控紧盯大项目建设

2016-03-28 03:40:00 来源: 大众日报 作者: 贾瑞君

本报济南讯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多发高发的特点,我省检察机关创新大项目建设廉政防控机制,有效避免了建设资金流失风险,保障了政府投资安全。2014年以来,全省共有3890名检察官参与联系大项目1403个,涉及建设资金达8942亿元,协助完善制定措施2870余项,取得了良好效果。

青岛地铁项目是山东省内第一条开建的地铁线路,是青岛历史上投资最大的基础设施工程,仅一期工程总投资就近300亿元。如此大的建设项目,很容易被“污点”商家惦记。为保证“廉洁地铁”工程顺利进行,青岛市检察院把青岛地铁建设工程作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重点,帮助地铁集团公司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参与地铁招标现场监督118次,建议取消8个单位招投标资格,为地铁建设筑起了一道廉洁“防火墙”。

“在联系大项目过程中,检察官除了紧紧围绕查办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预防调查、犯罪分析等工作外,还就大项目建设利益关系交织点、社会矛盾易发点,深入做好法律宣传、警示教育等工作。”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徐安江介绍,省检察院先后会同省发改委、交通厅等联合下发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为重大设备和物资采购等招标廉洁准入审查建立了“防火墙”。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0807次,涉及被查询单位513307家,个人279025人,有290多个单位或个人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被取消资格或限制准入。

到位不越位,监督不代替,服务不干预,我省检察机关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预防监督工作的规范管理,同时探索大项目建设中设立预防特派员制度。2008年以来,烟台市每年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超过150个,新开工项目投资都在千亿以上。工程工期长、资金多,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烟台市检察院建立了预防特派员制度,对工程建设全程进行预防监督服务,取得了明显效果,省检察院对此经营做法予以总结推广,2003年起对全省事关国计民生的100个重点工程专项预防挂牌督办,全面落实预防特派员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共选派预防特派员1470人,建立预防档案1179份。此外,针对工程建设专业性强的特点,我省检察机关还创新推行了司法会计介入制度,对司法会计介入时机、介入程序和介入内容作出规范和要求,提升了预防监督的力度和实效。

社会化预防协作机制是大项目建设预防的关键。省检察院还与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等单位联合会签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意见11分,市、县(区)检察院与有关单位联合会签预防工作意见387份。在162个大项目建设单位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1864个重点岗位环节梳理排查职务犯罪风险点4877个,协助大项目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规章制度872项。通过深入工地检查、预防咨询、参与招投标等形式,与大项目主管单位实现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由“部门专查”转变为“综合检查”、由“单一检查”转变为“多项评估”。

徐安江介绍,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把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新常态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探索建立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预防监督工作长效机制,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不断把检察官联系大项目工作向深度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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