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老人不失保障 青岛推行长期医疗护理保险

2016-03-27 14:21:00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

  家住山东青岛的邵群,父亲今年77岁,脑梗塞后生活不能自理。去年夏天,老人病情反复被送去住院,8天就花了近万元医疗费。得知市里推出长期医疗护理(以下简称长护)保险制度后,邵群便把父亲送到市北区红十字老年护理院。到去年底,148天的住院费共计8223元,自付金额仅为822元。“医院住院费用太高,我又每天上班,没时间照顾老人。如果没有长护保险政策,不知有多麻烦。”邵群说。

  青岛比全国提早12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何解决失能老人“医养两难”?推行近4年的长护保险制度有效地满足了失能患者的医疗护理需求,减轻了他们的家庭负担和医疗成本,使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成功发展起来。

  810万参加基本医保的城乡居民都是长护对象

  曾有报告预测,2015年全国失能、半失能老人达4000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9.5%。其中,大多老人长年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家庭负担沉重。如何解决他们的医养两难问题?

  青岛在4年前发布了建立长护保险制度的意见,同年7月份开始实施。2015年,随着医保城乡统筹推进,又及时出台《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管理办法》,实现了长护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城乡居民,都是长护保险的保障对象,目前共覆盖810万城乡参保人员。因病、伤常年卧床完全失能的,参保人在定点护理机构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由护理保险基金支付。据悉,目前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钱从哪儿来?青岛市社保局护理保险处处长张雅娟介绍,本着不增加政府财政负担、暂不增加个人和单位缴费负担的原则,调整医保基金支出结构,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一定比例划拨,单独建账、专项管理。每年城镇职工长护资金可筹集约5亿元,城乡居民长护资金可筹集约3亿元。从运行情况看,基金是稳定可持续的。

  根据不同的医疗护理需求,青岛市设计了4种护理服务模式,医疗护理费用实行定额包干管理。一是针对居家失能老人,依托社区医疗机构建立登门服务的“居家护理”模式,包干标准为每天50元;二是针对终末期及临终关怀老人,依托养老护理院建立“护理院护理”模式,标准为每天65元;三是针对重症失能老人,依托二三级医院建立“医疗专护”模式,标准为每天170元;四是针对农村失能老人,依托村级卫生室建立“社区巡护”模式,标准为每年800—1600元。

  这个标准,是护理机构与社保机构结算的人均包干标准,不分解包干到每个患者。对失能人员发生的医疗护理费,职工统筹支付90%,个人负担10%;学生、儿童和按一档缴费的居民,统筹支付80%;按二档缴费的居民只享受巡护,统筹支付40%。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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