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3日讯(记者 侯月 通讯员 李朝霞)身为医护人员,本应救死扶伤,然而一名乡村医生却销售假药以谋取利益。近日,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销售假药案件,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悉,金某在长清区某村经营卫生室。2011年10月、2013年2月,金某通过电话联系、银行汇款、邮寄的形式,两次从河南省濮阳市购买“复方咳喘灵胶囊”150瓶。经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认定,这种药必须经批准才能生产。而未经批准生产即销售,系假药。金某明知该药是假药,仍在其卫生室内将该药销售给张某、宋某等人,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查获“复方咳喘灵胶囊”81瓶。
长清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金某明知是假药而进行销售,其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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