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区被纳入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范围
快来看看,你那儿被划入禁放区没?
威海晚报讯(记者 姜佳明 通讯员 夏旭东)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修改后的《威海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出台。其中,文登区被纳入市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范围,并对临港区和文登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据了解,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除环翠区、高区、经区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处,又增加了文登区威青高速文登段以东、以南,虎山路以西,圣海路西、小嵛岭水库及沿线河道以北,圣海路以东、309国道以北区域。另外,还有临港区中韩路以东,江苏路以南,金华北路以西,303省道同青威高速公路连线以北区域。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在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五的每天6时到22时(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节日和重大庆典活动,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据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且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修订后的《规定》还明确,市区不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质量国家标准中的B级喷花类产品,在市区只能燃放C、D级产品。
此外,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市区设有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165个,比去年减少21个,其中,环翠区64个、经区49个、高区35个、临港区17个。
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扩大
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比去年减少21个
威海网讯(记者 王海潮)自1月25日起,市区2016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陆续开始。记者了解到,与去年相比,今年春节期间市区设有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165个,比去年减少21个,同时,文登区也被纳入管理范围,市区烟花爆竹限放区域扩大。
昨日下午,在市区庙jiang路的一个烟花爆竹销售点,记者看到,该商店的货架上摆放了不同类型的烟花爆竹,大多数外包装都印有“环保型”字样。该销售点的老板说,25日她刚领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26日便从市供销鞭炮有限公司购进了几百箱货物,这几天已有不少市民前来选购。
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市区设有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165个,比去年减少21个,其中,环翠区64个、经区49个、高区35个、临港区17个。
按照规定,今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销售时间为1月25日至2月22日(农历腊月十六至次年正月十五),总共30天,销售时间结束后,销售点须在3日内把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交给批发公司代存。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前,我市对《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除环翠区、经区、高区各街道办事处外,还将文登区纳入市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范围,同时对文登区、临港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予以明确。
按照规定,文登区威青高速文登段以东、以南,虎山路以西,圣海路西、小嵛岭水库及沿线河道以北,圣海路以东、309国道以北区域,以及临港区303省道同青威高速连线以北,江苏路以南,金华北路以西,中韩路以东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此外,修订后的《规定》还明确,市区不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质量国家标准中的B级喷花类产品,在市区只能燃放C、D级产品。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