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意见改进加强行政执法 首次轻微违法以教育为主

2016-01-14 16:03:00来源:大众网作者:马俊骥

  大众网济南1月14日讯记者 马俊骥)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大众网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1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对当事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劝诫为主,防止“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建立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和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强化对违法执法行为的责任追究。

  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府法制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周立军解读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并介绍了有关工作情况。

  周立军说,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我省一直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高,但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健全、执法形象不文明、执法监督不到位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粗暴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执法的情况时有发生。

  1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着眼于解决当前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实效性强的举措,对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意见》要求,改革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制度设计,研究制定山东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从源头上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劳动保障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增强“保护合法、服务守法、制裁违法”意识,对当事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劝诫为主,防止“以罚代管、只罚不管”。

  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今年要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确保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执法,并要建立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对已经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及时注销执法证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和保障,建立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坚决处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的氛围;强化对违法执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对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的,移送监察机关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毛德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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