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月4日讯(YMG记者 李俊玲 通讯员 常洪波 孔志伟 徐洪坤)夫妻本应同德同心比翼双飞,然而,烟台市牟平区一对夫妻“芳姐”与“东子”却搭档贩毒。在妻子王芳落网后,牟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其丈夫孔东也曾参与贩毒,将其追诉。
接受讯问时,两人竟互相推诿,最终落得个锒铛入狱琴瑟不调。近日,法院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5年。
夫妻搭档贩毒,先后落网
2014年10月25日下午,牟平警方根据前期侦查情报,在牟平区亨通热力公司附近一栋家属楼内将女犯罪嫌疑人“芳姐”一举抓获,在其租房处当场查获冰毒110余克及称重、分包毒品的仪器、包装袋等物品一宗。
2015年,案件转至牟平区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经审查,这起看似简单的案情后却疑点重重:贩毒大案仅由一名女子操办?还有没有同伙?经过仔细调查,检察官发现种种迹象表明,王芳的丈夫“东子”也涉嫌贩毒,便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追捕“东子”。
经过分析研判和缜密的跟踪守候,警方十余天后成功将潜逃在外的“东子”抓捕归案。经过讯问得知,“芳姐”与“东子”都有吸毒史,婚后二人育有一女,先后在牟平区不同地点租房生活。但从具体的生活细节到贩毒卖毒的法律事实上,二人的口风截然不同。
为逃避制裁,夫妻“互咬”推卸责任
“芳姐”供述说,她本人没收入、没存款,自己和女儿平时的花销都是“东子”给的。她平日里在家相夫教子、做家务,对“东子”的事她管不了太多。她还说,从她2012年怀孕到女儿出生,孔东一直借她的名义向外贩卖冰毒,而且毒客她也认识,她还愿意指认是“东子”买到冰毒后再卖给毒客的事实。“芳姐”交代:“我生孩子的时候,还没出院,就听说他在家卖冰毒,回家后我和他吵起来,当时他说卖冰毒出事了他全担着。”按她的话说,贩毒一事完全由孔东主导,自己并未涉及其中。
但孔东的供述恰恰相反。孔东说,婚后他一直无业、没有经济收入,都靠“芳姐”养活。连二人吸毒的钱都是“芳姐”给的。他再三强调对毒品的来源不知情,更没有贩卖毒品给任何人,银行卡里的钱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就这样,为了自证清白,夫妻俩互相推诿,最终反目成仇。可谎言终归是谎言,他们的伎俩被办案人员一一击破,种种迹象指向二人共同犯罪。
吸毒客多方指证,夫妻贩毒获刑15年
据多名证人证实,一些吸毒者吸食的毒品都是从“芳姐”手里买的。“芳姐”在贩毒活动中都是直接出面,所以她的话根本就是狡辩,远非自己说的那么清白。
办案人员发现,“东子”也并非无辜受害者,而是积极参与其中。一些吸毒者证实,找“芳姐”买毒时,“东子”有时也在场,“芳姐”不在的时候,就由“东子”卖毒品给他们。还有的时候,“东子”直接出面,卖给他们毒品。“芳姐”、“东子”夫妻二人行事非常谨慎,对买毒品的生人防备很重,都是约好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毒。待慢慢熟悉以后,才逐渐允许他们到租住的房屋附近交易。即便这样,也只是在家门口交易,吸毒客把钱隔着门缝塞进去,他们再隔着门缝将货递出来。他们也不允许毒客之间互相介绍,更不让吸毒客领人去买毒,所以到他们那买毒的吸毒客互相并不认识。
一位吸毒客回忆其中一次买毒的情景说道:“我去了之后,上楼就去她家敲门,‘东子’把门打开,把我拽进去,接着‘芳姐’跟‘东子’就堵在门口,看门外是否有人。”二人非常谨慎小心,生怕毒客们暴露了行踪,每次都神神秘秘。
就连吸毒客欠下的毒资,都要求以其它名义落款。比如,一位吸毒客欠他们7000元的毒资,“芳姐”、“东子”为了遮人耳目,就让吸毒者将毒资就写成了“买车款”。二人的贩毒卖毒活动,形成一个不小的“毒圈”,并经熟人间的口头相传,吸毒客越来越多。一位吸毒客说,他本来并不知晓贩毒人的名字,直到春节前收到一条群发的祝福短信,才晓得贩毒者原来是“芳姐”。
经查实,这些吸毒客来自不同的社会群体。其中有无业人员,也有开着奔驰车的富家子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尽管夫妻二人都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在充分的证据下,2015年年底,牟平检方对俩人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定,二人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