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做什么事情都不要留下尾巴。不过,这次尾巴被我们发现了,有些事情必须要付出代价。你好好考虑一下,要想解决你的事情,今晚给我汇款40万!”当手机莫名收到这样一条恐吓短信,你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从2014年五月份开始,家住山东省潍坊市潍坊市寒亭区的王先生就连续收到这样的奇怪短信。
接连收到恐吓短信 竟是自己司机所为
王先生是潍坊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事业蒸蒸日上,家庭美满幸福,但从去年五月份开始他却遇到了一些“麻烦”。王先生的手机时不时便收到一些恐吓短信,短信的大体内容是说掌握到王先生一些丑事的证据,要求王先生打钱了事。而无论在生活还是工作上,王先生一直都是与人为善并未结过仇家,所以这些短信让王先生一时感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在家人的劝说下,王先生报了案。经过警方的细致摸排调查,终于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而这个恐吓王先生的人不是别人,正是王先生公司里的司机凌某。
犯罪嫌疑人凌某,山东省青州市人,初中肄业,是王先生公司里的一名司机。经审理查明,从2014年5月下旬开始,凌某为敲诈他人财物,以张东健的名义从潍坊市坊子新区一家超市内办理号码为18853606225的手机卡一张,并从互联网上以田世国的名义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储蓄卡,之后多次向他人发送敲诈短信,欲敲诈包括王先生在内的三名企业老板现金600000元,但因被害人均未向其汇款而未能得逞。
花钱大方工资入不敷出 司机选择恐吓老板
凌某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父亲肢体残疾,母亲则是先天性聋哑,家庭条件一直不是很好,全家仅靠凌某的工资收入来维持生活。而凌某本人并未考虑家庭的实际情况,花钱大手大脚,2012年在寒亭区交首付10万贷款26万买了一套楼房,随后在2013年交首付7万贷款16万买了一辆新帕萨特轿车,这让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而凌某的首付基本都是从亲戚、朋友那借来的,其中还包括8.8万元的高利贷。正好有一段时间工资迟迟没有发下来,巨大的经济压力让凌某有些吃不消,这才产生了敲诈老板骗取钱财的想法。
凌某从网上搜索有关潍坊“企业法人代表”的信息,记下几个老板的姓名、联系方式,便用假身份证办的手机号给他们发送恐吓短信诈骗钱财。由于几名被害人安全防范意识比较强,及时打电话报警,所以凌某的犯罪计划并未得逞。
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
近日,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对凌某短信恐吓敲诈案进行审理宣判,被告人凌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发送威胁短信的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涉案金额6000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惩处。
法院认为,凌某已着手实行犯罪,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因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凌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凌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其作案工具诺基亚手机一部、田世国居民身份证(假)一份、信用卡一张予以没收。(单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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