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慰问第一书记贫困儿童家庭 山东红十字会医院践行公益

2015-09-26 20:51:00来源:大众网作者:徐玲 孙士龙

  山东红十字会医院中秋节慰问贫困儿童家庭

  大众网济南9月25日讯“谢谢叔叔阿姨给我带来好吃的月饼,今天很高兴,要是天天都能过中秋节就好了。”聊城阳谷县李台镇的贫困儿童开心的说着。为了使贫困儿童度过一个愉快的中秋佳节,让孩子们深切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9月25日,山东红十字会医院业务院长韩作锋在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一书记工作组组长方春林的带领下,带着粮油和月饼来到了第一书记们所在的帮扶村,看望慰问了8月28日接受首批“红会福娃娃”助学基金的9位受助贫困儿童,与孩子们共度中秋佳节。活动现场充满了孩子们的欢声笑语,洋溢着一派祥和喜庆的节日气氛。

  山东省卫计委派驻第一书记村留守儿童接受医院慰问品

  山东红十字会医院业务院长韩作锋告诉记者,希望通过这样的公益之举能够唤起社会对这些困难家庭的更多关注和帮助

  用爱温暖乡村 让贫困不再无助

  中秋节是合家团圆的日子,对于贫困家庭的孩子们来说,她们更渴望着美满、幸福,拥有一个平实、踏实的中秋节。

  山东红十字会医院的工作人员为孩子们送去粮油和月饼,并仔细询问他们的家庭状况、生活和学习情况,鼓励孩子们好好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成为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贫困儿童家庭困难、父母基本是去劳动能力,经济收入低,格外需要社会关爱。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让孩子们感受来自社会的关爱,感受中秋团圆的温暖,让他们知道自己并不无助,社会上还有许多爱心人士在关心他们、呵护他们,祝孩子们中秋节快乐!”山东红十字会医院业务院长韩作锋的一席话表达了医院对贫困儿童的深切关爱和祝福。

  省卫计委第一书记工作组组长方春林、山东红十字会医院业务院长韩作锋和困难家庭儿童孙元军交谈

  以仁爱之心助力 圆孩子们的求学之梦

  随后医院领导及工作人员又随同第一书记工作组组长方春林深入走访了两位困难儿童的家庭,他们分别是来自李台镇明堤村的12岁男孩孙元军和李台镇赵台村的14岁女孩陈春红。据了解,两个孩子家庭极度困难,其中孙元军父亲罹患精神疾病近10年,多次住院治疗,一直以来必须长期服药才能控制病情,平时只能在病情控制良好时就近打零工赚取少量收入,而母亲也离家出走多年。只有靠近70岁的奶奶照顾,奶奶也患有肢体残疾,身体非常差,需要长期服药。为此,家庭背负了沉重的债务负担。但是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孙元军依然没有放弃对学习的渴望,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在空闲主动帮奶奶承担一些家务。目前,孩子奶奶最大的愿望就是孩子能够好好上学,将来能够出人头地。

  陈春红和父亲接受医院的慰问

  陈春红家庭为赵台村公认的特贫户。据了解,陈春红母亲为脊髓灰质炎(婴儿瘫)后遗症,肢体残疾,并有明显智力障碍,语言交流能力极弱,几乎无法正常交流,没有劳动能力。父亲又患有脑部肿瘤,但因为没钱治疗经常脑部剧痛,平时仅靠做点修屋顶漏水等零工粗活补贴家用,月均收入仅有400元左右。陈春红家里还有弟妹各一人,也都已经上学读书。“孩子目前就读于李台中学,学习成绩挺好,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明年她就要参加中考了,虽然经济紧张,但是再苦再累我也会努力供孩子上学。 ”陈春红的爸爸告诉记者。

  8月28日,由山东红十字会医院和大众网主办的“关注留守儿童·共圆求知之梦”红会福娃娃助学基金在济南启动

  红会福娃娃助学基金 公益路上我们同行

  山东红十字会医院业务院长韩作锋表示,“红会福娃娃”助学基金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费用的留守儿童,每年将从申请者中选取100位留守儿童进行资助,每位资助1000元。目前这9位孩子已经申请红会福娃娃助学基金,医院将以仁爱之心,尽一己之力,继续帮助其它的困难家庭孩子们改善生活和学习条件,实现他们的求学之梦。

  山东红十字会医院秉承着“人道、奉献、博爱”的国际红十字精神,注重社会公益事业,热衷于社会公益活动。一直以来医院将创建美好家庭,为不孕不育家庭圆幸福家庭梦作为自己的职责,为很多不孕不育家庭送去了红会福娃娃,让他们圆了自己的求子之梦。2015年8月28日医院正式成立“福娃娃助学基金”,为贫困儿童送去关爱,希望通过助学基金解决他们成长的烦恼,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给他们知识改变命运的信念。积小善而成大爱,汇细流而成江河,相信在山东红十字会医院红会福娃娃助学基金与社会各界的共同帮助下,越来越多的贫困儿童能够完成学业,圆他们的求知梦。山东红十字会医院将继续以身作则,用爱心和真情传扬幸福家庭梦,并用实际行动呼吁社会更多爱心人士关注弱势群体,帮扶群众疾苦,为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救助条件】

  一、年满6岁,未满14岁的第一书记所在村留守儿童。

  二、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费用,须持有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并经乡(镇)街道办事处核实盖章。

  三、父母长期在外务工,须持有父母所在单位证明,并经单位核实盖章。

  四、在校期间,没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考试成绩优良,须持有学校开具的介绍信,并经学校核实盖章。

  五、申请助学基金监护人须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文件。

  六、孤残儿童优先资助。

  七、红会助学基金须每年递交材料申请一次,申请日期为每年8月10日至9月10日。

  以上须由第一书记协助报名,咨询电话:0531-62351012联系人: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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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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