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奇葩窃贼:媳妇儿不给零花钱 只好伸出“三只手”

2015-09-01 07:55:00来源:威海晚报作者:赵树一
  男子兰某潜入他人家中,偷了笔记本电脑、MP3、手机等一大堆数码产品。落网后,面对检察官,兰某交代自己的作案动机“都是给老婆逼的”。原来,兰某的老婆在家管钱管得太严,甚至不给他零花钱,他一念之差竟去做了贼。8月31日,兰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高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男子兰某潜入他人家中,偷了笔记本电脑、MP3、手机等一大堆数码产品。落网后,面对检察官,兰某交代自己的作案动机“都是给老婆逼的”。原来,兰某的老婆在家管钱管得太严,甚至不给他零花钱,他一念之差竟去做了贼。8月31日,兰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高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威海晚报记者 赵树一 通讯员 李真

  去年年底的一天,住在高区初村镇某村的王女士家进了小偷,被盗走一部笔记本电脑、一个MP3、一部手机、一个路由器,以及一套化妆品。

  受害人王女士清点家中物品时,脚底踩到一个硬物,她捡起来一看,是一枚被人吃了一半的红枣,就随手丢到了一边。

  民警在勘查被盗现场时,发现了这枚残枣,敏锐地意识到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立即提取保存。后来,正是通过这枚残枣鉴定出来的“微物证”,成为指证兰某实施盗窃犯罪的有力证据。

  鉴定结果出来后,高区公安机关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兰某身上。兰某今年四十多岁,今年初在经区入室盗窃作案后,被经区警方抓获,已被经区法院依法判处缓刑。5月中旬,处于缓刑期的兰某被依法传唤到高区公安分局,起初,兰某对在初村镇盗窃作案一事矢口否认,当民警出示现场提取的“微物证”之后,兰某只得坦白交代。

  在初村镇那次作案,兰某翻墙爬入受害人王女士院内,趁家中无人,翻找出一堆数码产品,准备离开时见桌上有一些喜糕、大枣之类的食品,就拿起一枚大枣咬了几口又吐在地上。

  该案移送高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依法提讯了兰某。当兰某说起他的作案动机后,着实令人哭笑不得。原来,兰某是一个典型的“妻管严”,老婆掌管着家中的财政大权,就连零花钱也很少给他。兰某向检察官诉苦说,平时他跟工友出去吃饭都掏不出钱来,只能是工友买单,这让他感觉自己很没有面子。从老婆那里要不到钱,兰某决定开动脑筋想找几条进钱的路子,结果想来想去就伸出了第三只手,外出偷些值钱的物品卖掉供自己花销。

  8月31日,这名“妻管严”因涉嫌盗窃罪,被高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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