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控器里的假冒"南孚"爆炸 少年眼睛被炸出3毫米“洞”

2015-08-30 08:18:00来源:生活日报作者:范洪雷

  孩子的左眼被炸伤, 视力受损。 记者 王鑫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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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过两天就要开学了,可家住历城区升官小区的14岁少年小彬可能无法按时出现在课堂上。8月19日下午,他在家中摆弄电视机遥控时,电池突然发生爆炸, 将他的左眼严重炸伤,视力受损。由于没有保留购物票据,暂无法明确售卖电池的商店。发生爆炸的电池外观写有“南孚”字样,但厂家查看后称, 电池不是 “南孚” 生产,属于假冒品。

  □记者 范洪雷

  眼睛被炸出3毫米 “洞”

  小彬父亲宋先生称,8月19日下午4点左右, 小彬独自前往同在一小区的奶奶家玩,当时家中无人。准备看电视时,他发现遥控无法使用,怀疑是遥控内的5号电池出现问题,便将电池抠出查看。

  查看后, 他先将电池放入遥控内,发现还是不奏效,只好又将电池取出。这时,他手中的其中一节电池底部位置突然“砰”的一声,发生了爆炸,电池内部的黑色粉末物质炸飞,瞬间迸进了他的左眼。

  事后,宋先生得知,小彬将电池置入遥控内时,正负极放错了位置造成短路,电池发热,进而发生了爆炸。被炸伤后,小彬赶紧捂着左眼赶回家中,在济南眼科医院检查后,发现眼睛被炸出一个3毫米的“洞”。

  律师建议鉴定后维权

  事发当天,根据爆炸电池上的相关信息,宋先生联系到了南孚电池厂家。“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后说,爆炸电池是假冒的,不是南孚生产,发生爆炸的主要原因是假冒电池内没有防爆环。 ”

  宋先生说,工作人员还出示了自己所带的南孚电池,“我看了一下外观,感觉确实有不同之处。”28日下午4点左右,记者也联系到了南孚电池厂家,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告知,发生爆炸的电池是假冒的,从外观看就非常明显, 当事人宋先生也同意了厂家的答复。

  宋先生又开始联系售卖电池的小商店,“电池是去年12月份左右买的,购物商店就在小区内, 买电池时没 有索要发票,对方现在也不承认。”记者联系到该商店时,以对方没有票据为由,不承认曾售出发生爆炸的电池。

  济南眼科医院田医生介绍,目前,小彬的左眼视力极差,仅能看清眼前的手指。“孩子眼睛上被炸出一个3毫米左右的‘洞’,恢复情况暂不明朗。”

  就此事, 记者咨询了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姚兴省律师,他认为,对于爆炸电池是否为假冒,应当由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鉴定证明后,才能作为相关证据。一旦认定为假冒电池,宋先生应通过所售商店,联系经销商,进而确定生产方,进行维权。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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