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签协议定房妻子不满意要退 售楼处拒退1万元定金

2015-08-20 10:17:00来源:德州晚报作者:李森

  市民张女士的丈夫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看中一处商品房,觉得还不错,在销售人员的引导下,付了1万元定金并签订了书面合同。之后,张女士觉得房屋结构不合理,想退房,开发商却称1万元定金不能退,张女士无奈之下拨打了12345市民热线。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平原人,现在和丈夫在德州工作,想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一处房子,由于自己工作忙,就让丈夫去看房。

  “前几天,老公在某楼盘看中一套房子,打电话和我商量。我当时听了老公的描述,感觉还可以,一旁的售楼小姐表示,现在房子卖得火爆,看中了房源最好交定金签协议,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看中的房子是我们的。”张女士说。

  就这样,在售楼小姐的引导下,张女士的丈夫当时就交了1万元的购房定金,并和开发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在该协议中,双方约定张女士的丈夫支付该房屋定金1万元,视作乙方认可房屋的结构、户型等。

  17日,张女士自己到该楼盘实地看了看,学习设计的她感觉房屋内部的结构不好,有很多空间无法真正利用起来,所以就和丈夫商量退掉房子。但是两人来到售楼处,售楼小姐却表示,退房子可以,但是1万元定金不能退。

  “我问她为什么,这个销售人员说这是公司的规定,她作为底层人员也无能为力。”张女士说,如果是几千元钱也就算了,这可是1万元啊,对于他们新婚夫妇来说,也算是个大数目了。

  随后,记者咨询了该售楼中心的工作人员,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因为领导不在德州,不方便接受采访。

  ■律师说法

  售房者可不退定金

  那遇到这样的事情到底该怎么办呢?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湛泸律师事务所崔玉成律师。崔律师告诉记者,张女士的丈夫给付了定金,签订了书面合同,适合定金法则。这是一种预约,意味着将要签订购房这一主合同。如果非因售房者的原因,购房者单方面违约,就要适用定金法则,售房者可以不返还定金。

  “这也提醒了很多市民,在买房子时不要冲动,在决定交定金、签协议前,一定要先在家庭内部就房屋的面积、结构、位置、价格等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有不满的地方,万不可贸然支付定金、签订书面合同。”崔律师说,对于目前出现的这个事情,张女士也只能和开发商进一步协调,以期能够达成一个满意的结果。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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