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红妮
生活日报8月11日讯11日,省人社厅发布《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谈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就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据悉,《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印发,其适用范围确定为由省委管理和省委委托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根据《实施方案》,省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企业负责人年度或任期考核评价不胜任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当年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的,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不得增长。
《实施方案》指出,薪酬审核部门按年度将审核的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通过其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披露,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返回山东首页>>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张艳